水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ZSH-2024-0307
项目名称: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1,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621,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21,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3621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21,500.00
3,621,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⑩、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或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月、3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正文部分“六、信用承诺信息”较多,此项可不提供,其余内容须完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提供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相关信誉要求完整截图。⑧、供应商需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⑨、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⑩、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采购标的为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与线下需同时确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确认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月、3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加盖公章到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进行线下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线上线下投标确认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谢绝邮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5个工作日为准。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
联系方式:18992205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
联系方式:18329850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329850408
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3).docx
公告附件.docx
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采购需求文件一、采购项目名称: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二、采购资金构成和采购方式:1、采购项目预算:3621500.00元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工程概况、履行期限及方式1、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实施。2、项目实施地点:府谷县新区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拦渣坝、截排水沟、植物措施等。工期:2024年4月-2024年9月(150日历天)。4、履行期限及方式:项目须于签订合同后150日内完成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6、付款方式:原则上按月按完成进度支付70%的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总工程量的80%,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除质保金外付清剩余工程款。四、履约验收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时间:2024年12月30日。2、履约验收主体及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3、验收程序:供应商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做好验收准备。在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验收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有关事项和标准核对每项验收事项,并按照验收方案应及时组织验收。4、履约验收标准:供应商出具的合格等级各项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5、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的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五、对供应商的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六、合同模板: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府谷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及场平工程弃土场水土保持治理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拦渣坝、截排水沟、植物措施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包括: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及场平工程弃土场水土保持治理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拦渣坝、截排水沟、植物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本项目共设为一个合同标段。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正文: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答疑纪要、图纸、招标文件、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项目部。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图标注明的及其他相关现行规范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招标文件、图纸、投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本合同通用条款、各方约定认可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3个工作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城投集团;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监理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双方现场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没有限制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工程量据实按签证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计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另行通知;身份证号:另行通知;职务: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另行通知;电子信箱: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另行通知。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②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③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④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⑤工程款的审批;⑥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⑦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2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精装、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授权文件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建设施工、安全、工程资料及工程款拨付、签证与工程进度控制等各项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起到竣工在正常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在岗25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3日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000元;3日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0.2万元罚款/次,累计发现3次(含3次)以上的,发包方有权处以承包人2万元罚款/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原项目经理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如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2日书面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发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发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及3000元违约金,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或更换主要施工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移交之后,竣工移交之前。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1%(以国家规范标准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或提供履约保函,方式自选。3.8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1%的履约保函,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见监理合同;职务:见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见监理合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管理计划草案送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行,承包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后七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协商确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自行决定有关奖励方法。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校验需经监理和发包人在场确认。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工程项目的计价按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计算,若投标文件内没有类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在进度款支付中执行,具体结算金额以审计决算审定金额为准。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三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参照府谷县同期《府谷县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进行价格调整,特殊材料以发包人认定的材料价格为准。(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府谷县投评中心审定的拦标预算内材料设备、价格。①承包人在采购时市场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超过5%时,其超出部分给予调整(不含5%部分),且所购材料必须经发包人认质认价。②承包人在采购需要调价材料时,需经发包人事先认定;若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不予调整材料价格。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包括:1.发包人认定的材料设备;2.因政策因素导致的人材机调整(以府谷县同期执行政策为准)。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量按照图纸及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计量,计算规则执行《2013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陕西省09价目表》。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根据进度需要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据实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原则上按月按完成进度支付70%的工程进度款。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总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计、综合验收完成后,扣除3%质量保证金外付清剩余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要求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要求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3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发包人时间安排签发。1.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发包人时间安排执行。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报监理单位、发包人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发包人在3个月内组织进行各专项及竣工验收,验收过程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无条件配合整改,直至验收通过为止。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移交后7日内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办法:以投标文件为结算依据,相关人工、取费按项目招标期府谷县执行标准执行(府谷县另有调整补差政策的按政策执行);所有需要找差材料、价格必须经发包人确认方可计入结算,同时要求提供配套采购发票、合同及打款凭证等作为依据,小型材料或地方材料执行同期《府谷县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措施费取费标准以投标文件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安排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个月。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审计、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除保修金外剩余工程款(以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时间计算)。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会同审计局、监理、承包人协商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发包人安排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府谷县审计局审定价为结算价。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约定比例扣留,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审定结算金额);(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审计结论不能按时作出,导致发包人不能按时结算工程款的不属于发包人违约。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结合工程进度逐步给予支付。(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变更金额超出合同10%以上(含10%),发包人可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保留由谁实施的权力,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5000元/(次×项)罚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出现重大违约或一般违约累计五次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承包人在7日内无条件退场。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累计五次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在7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场地。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法律、政策变化。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发包人根据双方协定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缴纳。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自行缴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根据需要,自行办理,费用承包人全额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府谷县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约定:/七、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采购单位: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采购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3、项目联系人:岳飞龙联系电话:18992205699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13日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FZSH-2024-0307项目名称: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21,5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3,621,5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621,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3,621,5001(项)详见采购文件3,621,500.003,621,5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⑩、落实其它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或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月、3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正文部分“六、信用承诺信息”较多,此项可不提供,其余内容须完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提供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相关信誉要求完整截图。⑧、供应商需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⑨、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⑩、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⑪、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⑬、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采购标的为府谷县六小、十三幼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线上与线下需同时确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确认无效。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月、3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加盖公章到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进行线下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线上线下投标确认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谢绝邮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5个工作日为准。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府谷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联系方式:18992205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张家塔办公楼2017室联系方式:183298504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8329850408陕西府州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保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