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卫生健康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03-12
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7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370000,280000,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 在诸暨市区内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项目或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项目的公司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诸暨市永业大厦八楼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reYl%2BBMSYlrfJBEl4j7N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f37f93a0e59b11eeb4fddb843e4c4bd3,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reYl%2BBMSYlrfJBEl4j7N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f37f93a0e59b11eeb4fddb843e4c4bd3,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reYl%2BBMSYlrfJBEl4j7N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f37f93a0e59b11eeb4fddb843e4c4bd3,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reYl%2BBMSYlrfJBEl4j7N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f37f93a0e59b11eeb4fddb843e4c4bd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琦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52119
质疑联系人:杨迈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014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电子评标3.19.doc2.8M
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诸广和2024-03-12采购人: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03-12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7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27万元采购需求: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共分四个标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27万元。标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标一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50万元标二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37万元标三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28万元标四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12万元合计:127万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3、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4、在诸暨市区内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项目或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项目的公司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上述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参与电子投标。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联系人:鲁琦军采购单位工作电话:0575-87252119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质疑联系人:杨迈青质疑联系方式:0575-870143372、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75-87911619手机:17858166756传真:0575-87911619邮箱:286276670@qq.com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质疑联系人:赵堡英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吕康玮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提供备案号并截图证明材料)b、承诺未在诸暨市区内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项目或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项目。(承诺函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联合协议(如需要);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要);5.符合性审查资料;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商务技术偏离表;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需)。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采用U盘或光盘演示。投标人须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此项目演示视频存储介质,请各投标人在邮寄过程中自行保护好隐私,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收件人处。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0保证金收取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þB服务类: / 。13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在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 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86276670@qq.com)。16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5%)+(超出100万部分*0.8%)。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代理费缴纳账户: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诸暨浣江支行,账号:19531901040008168。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亟须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2.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1.3.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前附表。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86276670@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总则1.1招标项目: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1.2项目内容:除四害(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消杀及相关服务。1.3项目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2基本要求2.1项目范围①暨阳街道三环线内区域面积63平方公里(东至环城东路,南至南三环线,西至望云西路,北至北三环),含东兴社区、福门社区、茅渚埠社区、江新社区、八一社区、江北社区、望云社区、朱公湖社区、大桥社区、凤凰社区、艮塔社区、西子社区、祥安社区、西施殿社区、越都社区、苎萝古村社区、南门社区、浣纱社区、江东社区、金鸡山社区、暨北社区、五纹岭社区、梁家埠社区等共计23个社区,詹家山居、碑亭居、应山居、诸东村、东三村、同乐上村、同乐下村、安家湖村、郭叶柏村、城南新村、邱村、马村、宜东村、宜南村、金三角村、郭家居、双福村、浦阳新村、袁家村、侣东村、赵石新村、江龙村、五浦头村、金鸡山后居、暨二居、城郊居等26个村(居)。②陶朱街道三环线内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东至西江桥,南至耀江隧道,西至西三环,北至北三环),含三都社区、城山社区、红联社区、龙山社区、友谊社区、迎宾社区、城西社区、涌金社区等共计8个社区,丰兴村、宋家畈村、青龙谷村、开义村、五蓬新村、刘家山村、西苑村、祝桥头村、唐山村、西湖村、城西新村、白门上村、联合村、红门村等14个村(居)。③浣东街道三环线内区域面积10平方公里(东至东三环,南至苎萝东路,西至环城东路,北至北三环),含和济社区、东福社区、东盛社区、陶湖社区等4个社区,浦东新村1个村(居)。城区部门(单位)共计87个,详见附表1。消杀范围包括:1.辖区内街巷、广场、空闲地、建筑工地空地、公园、绿化带、垃圾中转站、下水道、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沟渠等;2.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小区内道路、空地、景观水池、下水道、窨井、绿化带(块)、花坛、公共厕所、垃圾房(箱、桶)、城郊结合部等室外场所和半开放式场所,农贸市场、农村的公园、广场等;重点是无物业、无人管理的半开放式场所、老小区、老台门等其他鼠、蚊、蝇、蟑螂的孳生地等重点环境;3.村(社区、居)居民庭院毗邻闲杂地;4.中标公司需做好项目1-3范围重点区域内所有营业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店和小熟食店等“五小”行业(数量及名称类别以动态实际为准)的防鼠、防蝇“两防”设施设置、药物消杀等除四害控制工作(重点区域详见附表2);做好项目范围内重点区域外所有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和小食品加工店等“五小”行业防鼠、防蝇设施设置指导及药物消杀等除四害工作;5.街道内包含有(无)物业、有(无)人管辖的所有场所及封闭式住宅小区等。上述服务区域外300米至500米范围的除“四害”防护带,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及其他公益消杀活动。2.2技术要求(验收标准)2.2.1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要求2.2.1.1消杀现场要求:灭鼠:春秋两季鼠药(下水道悬毒饵)的投放率90%以上,每个部门(单位)、社区(村、居)鼠粪、鼠洞等鼠迹不超过2处;灭蚊:每部门(单位)、社区(村、居)有孑孓滋生的积水不超过2处;灭蝇:每部门(单位)、社区(村、居)有蝇蛆滋生的场所不超过2处;灭蟑:每部门(单位)、社区(村、居)活蟑螂或蟑迹不超过5处;协助做好街道区域范围内积水清除工作,消灭蚊媒滋生地,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确保各街道辖区无本地疫情发生。2.2.1.2毒鼠屋、捕蝇笼布置要求:布置数量视鼠类、蝇类密度而定,毒鼠屋布置在鼠经常出没的地方,尽量隐蔽设置。捕蝇笼布置在蝇蛆滋生地,固定设置且有宣传教育内容。及时检查、添加补充药物。①属于消杀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场)、酿造厂、屠宰厂(场)、粮库(站、店)、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场、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废旧品收购站(点)等场所必须布置。公共厕所、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饭店宾馆、商场、超市、饮食店、副食品店等场所视情况布置。②重点部位布置:属于消杀服务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厨房、库房;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闲置地块)、垃圾收集点、下水道(窨井)、公园、动物园、地下停车场、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部门(单位)院内、蓄水容器、住宅区外环境等重点部位视情况布置。2.2.1.3防鼠、防蝇设施布置要求:部门(单位)和农贸市场内,农贸市场、医院、客运中心、高铁站、八一横路、江东路、詹家山路、长弄堂(柠檬夜市)、飨街、三都路、望云路、华城新天地、不夜城、万达商贸体、东福路和苎萝路(水果市场)等周边规定范围内,涉及道路均为两侧,注明的道路除外(详见附表2),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和小食品加工店防鼠、防蝇设施设置率达100%,且防鼠设施合格率≥93%,防蝇设施合格率≥90%。中标公司需做好项目范围内所有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和小食品加工店等“五小”行业防鼠、防蝇、药物消杀等除四害指导工作。市爱卫办组织人员不定期随机抽查,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期限到后现场复查,仍未设置的每家扣款300元,仍未合格的每家扣款200元。2.2.1.4四害密度控制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GB/T27770-2011鼠类、GB/T27771-2011蚊虫、GB/T27772-2011蝇类、GB/T27773-2011蜚蠊)C级要求,并通过诸暨市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考核。2.2.1.5按照诸暨市城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要求,在4月和10月进行两次春、秋两季灭鼠投药;5~11月进行7个月的灭蚊蝇消杀,每月不少于两次;6月、8月进行四次灭蟑螂投药;12月至次年3月开展两次越冬蚊消杀;同时对已安装室外灭蚊灯的区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标公司需做好合同时间范围内的具体工作)。2.2.1.6在服务期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在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省级、绍兴等各级各类评审、暗访中不失责任分,顺利通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各级等级评估、暗访。如因病媒生物防制原因导致各级各类检查评估未通过的,扣除80%合同价款;被通报的,凡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每个问题点位扣款2000元。2.2.1.7每月登革热布雷图指数控制在20以下。2.2.1.8确保辖区内无四害引起的本地疫情。2.2.1.9现场消杀质量要求①中标公司需对项目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居)、重点场所和部门(单位)显眼处张贴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公司名称、服务日期、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等公示信息,张贴并发放除四害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②中标公司需向街道提供公共外环境除四害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并每月向街道分管人员汇报工作动态。③中标公司的消杀人员每次消杀均需做好消杀记录,并由部门单位、当地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居民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交给服务街道、消杀村社区各一份,部门单位一份。④按照《诸暨市爱卫办关于城区四害密度监测方案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做好服务街道的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并每月向市、镇街爱卫办提交每月密度监测报表、当月四害消杀情况小结及下月工作安排。每次消杀活动前向街道爱卫办报送消杀工作计划表,并在消杀后报送消杀情况。⑤中标公司所使用除四害药物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检验合格证的仿制药品。中标公司需指定人员每月到市爱卫办进行工作进度汇报,并提交上述各项材料,由爱卫办人员签字确认。有特殊重大情况及时汇报。2.2.1.10灭蚊要求2.2.1.10.1现场要求2.2.1.10.1.1突出人居环境的整洁卫生,摸清、掌握蚊类孳生地基本情况,建档率达100%;清除滋生场所,包括各类积水容器,孳生地清除覆盖率95%以上。2.2.1.10.1.2成蚊检查。采用人诱法检查公园、河道、绿化带、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等室外场所和半开放式场所。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惑成蚊数不超过1只。2.2.1.10.2指标要求2.2.1.10.2.1布雷图指数监测。无登革热疫情时,布雷图指数小于20;出现登革热疫情时,布雷图指数小于5。布雷图指数(BI)计算公式阳性容器数,布雷图指数(BBI)三×100调查户数2.2.1.10.2.2房屋指数、容器指数的调查监测。房屋指数和容器指数控制在10以下。阳性户数房屋指数=-------------X100调查户数阳性容器数容器指数=--------------X100调查容器数2.2.1.10.3考核要求招标方对中标公司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和诸暨市疾控中心登革热布雷图指数监测挂钩相结合。无论任何原因引起,诸暨市疾控中心每月对上述区域进行登革热布雷图指数监测时,在服务范围内登革热布雷图指数监测结果大于20的,每次扣款2000元。2.2.1.11积水处理要求2.2.1.11.1中标公司应在签约后协助作业范围内的社区、村(居)和部门(单位)每月进行三次积水清理工作(若进入登革热高发期,需根据实际增加积水清理次数),并附积水处理确认单由社区、村签字确认,每月月末上报街道。2.2.1.11.2中标公司协助作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社区、村做好缸、罐、桶、盆、瓶、轮胎、植物养殖容器等积水容器的倒置、倾倒工作;经征得居民同意,可采用倾倒、搬离、破损等方式清理和防止积水;遇荷花缸、水培植物容器或居民不同意处理的,做投放药物处理。2.2.1.11.3中标公司在作业期间,应落实好人员,自备交通工具和清运车辆(废弃的容器应投放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投放点),招标方不再提供其他费用。2.2.1.11.4中标公司在作业期间,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出现交通事故或工作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由中标公司承担,均与招标方无涉。2.2.1.11.5考核要求招标方对中标公司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无论任何原因引起,根据评估结果,在服务范围内,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未达C级(路径指数>0.8),每次扣款1000元。2.3服务承诺2.3.1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协议条款;2.3.2确保暨阳街道、浣东街道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B级标准,陶朱街道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2.3.3中标签约后7天内上报驻地消杀人员和负责人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除害设施设置地点平面图等资料;2.3.4消杀人员按申报工作计划的到岗率、消杀到位率:100%;2.3.5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将使用药物记录备案备查;2.3.6按计划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宣传,并提供相应活动资料;2.3.7对项目区域的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进行自查自测;2.3.8根据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性消杀活动,按采购人的要求自行配备统一的药物进行消杀;2.3.9遇招标方有突发任务和公益性等任务时,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工作,招标方将不支付其他费用。2.4其他责任2.4.1中标公司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劳动纠纷事件一律与采购人无关,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2.4.2中标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人身安全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纠纷等均由中标公司管理和承担,出现安全事件一律与采购人无关;2.4.3中标公司应自觉接受、配合招标人的考核。2.5其它2.5.1本项目中标公司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内容分标的签订服务合同。2.5.2为保障项目服务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投标人需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自有或租赁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办公场所和药物仓库;若没有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和药物仓库的,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和药物仓库。仓库需具备一定的通风、消防安全等设施,各种管理制度上墙。(承诺书设立办公场所和药物仓库的,如中标后一个月内采购方核实后确认没有兑现的,将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3、付款方式及要求3.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为预付款(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支付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支付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情况不支付预付款或降低支付预付款金额),剩余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11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或未与中标人协商一致而未按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中标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标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因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或因财政支付等原因导致采购单位延迟支付的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2违约责任3.2.1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中标方未按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未达到质量要求的;予以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整改落实,若整改后还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2.2经第三方监测机构评估及(或)上级部门的检查,消杀现场及四害密度控制未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的;3.2.3中标方使用不合格药物或未将使用药物记录备案备查;3.2.4对采购人的突发任务和公益性消杀等任务,配合不力的;3.2.5中标方未按时提交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的;3.2.6采购人随时抽查发现中标方未达到申报工作计划的到岗率和消杀到位率的;3.2.7其他违反技术标准和服务承诺及中标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对中标方违反上述第1、2、3、4条的行为,采购人可即时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并可酌情扣减5%合同价款作为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合同价款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后再予支付(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若经警告后中标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则中标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加倍。若同一违约行为经2次警告后中标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2次整改后仍未达标或中标方中途自行退出或采购人确认中标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对中标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提供药物采购凭证、没有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能按要求提供消杀记录、采购人测定的群众满意率未到90%等),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出警告、要求中标方限期整改并可酌情处以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合同价款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后再予支付(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若同一违约行为经3次警告后中标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3次整改后仍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标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整,标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370000.00)整,标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280000.00)整,标四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附表1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表(共87个)纪委监委、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委办、台办、巡察办、信访局、老干部局、党校、史志研究室、档案馆、诸暨日报社、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含社会治理中心区域)、审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公司、烟草公司、气象局、开发委、商贸城建管委、城东建管委、高新区管委会、高湖建管办、公共服务中心、公管办、国资公司、城乡集团、交投集团、水务集团、文旅集团、浣江传媒集团、供销社、广播电视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流管局、公积金中心、邮管局、海关诸暨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人行、银监办、总工会、团市委、工商联、文联、妇联、侨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社科联附表2诸暨市暨阳街道三环线内重点区域范围一览表类别序号名 称范 围 界 定类别序号名 称街道(路口)东街道(路口)南街道(路口)西街道(路口)北市场1城东永昌路江东路永兴北路福门路市场2城南邱村16号(柴子塘)市南路至外陈路口马村药店市南路马村卫生室市场3城北城北路北二环高架红绿灯袁家村733号袁家村路市场4南门浣纱南路苎萝路人民南路南兴路市场5新世纪东兴路苎萝东路东安路东兴路50弄市场6茅渚埠暨阳北路80-6号--郭家村47号暨阳北路春江路环城北路市场7朱公湖马鞍路艮塔西路120号朱公路鼓山路市场8一百东湖暨阳路大桥路北庄路人民路市场9新农都育英路南侧道路学院路兴农路医院1市中心医院朱公湖市场已包含医院2市妇幼保健院八一横路区块已包含区块1八一横路暨阳路八一横路八一路福庄路区块2詹家山路——艮塔西路——环城北路区块3江东路艮塔东路口——大桥路口——区块4苎萝东路南侧(水果市场)东福路口南侧——东二环路口南侧——车站1客运中心环城东路东兴支路东昌路暨东路夜市1长弄堂(柠檬夜市)人民中路大桥路越王街红旗路夜市2飨街艮塔东路环城南路杨树畈路郑旦路浣浦路诸暨市陶朱街道三环线内重点区域范围一览表类别序号名 称范 围 界 定类别序号名 称街道(路口)东街道(路口)南街道(路口)西街道(路口)北市场1东旺红梅路百花路紫兰路三都路市场2三都凤翔路三都路民丰路下庄路市场3禾泰西二环和泰路越都路(和泰嘉园西门57号)——医院1市人民医院西二环/健民路口——越都路/健民路口——区块1三都路——唐三路口江山路口——区块2华城新天地健民路/文种南路口——健民路/西二环路口——区块3望云路友谊路口——西二环路口——火车站1高铁站越都路仁爱支路高铁站艮塔西路诸暨市浣东街道三环线内重点区域范围一览表类 别序 号名 称范 围 界 定类 别序 号序 号街道(路口)东街道(路口)南街道(路口)西街道(路口)北市场1十里牌(临时菜场)南渠暨东路东二环路高湖路市场2浣东市场内及沿街店铺——暨东路91弄高湖路医院1市中医医院东三环路口——东二环路口——区块1苎萝东路东三环路口——东二环路口——区块2不夜城东旺路暨东路恒森路高湖路区块3万达商贸体东三环高湖路旺达路永乐路区块4东福路——苎萝东路口——东二路口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分办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4)技术分评分细则(90分)项 目分值评 分 细 则资质证书(3分)3投标人具有国家A级或者省除四害科技协会特级及一级会员得3分、国家B级或省协会二级得2分、国家C级或省协会三级得1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资信、综 合实 力(23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18分181.职工中持有省级及以上爱卫办或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人数有3—5人得1分,有6—9人得2分,有10人(含)以上得3分。(开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0-3分)2.公司技术人员具备有害生物防制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的,1人加0.5分,最高得1分;高级的1人加1分,最高得3分(开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0-3分)3. 投标人本项目实施人员具有10人(含)以上得4分。6人(含)以上得3分,3人(含)以上得1分。(投标时提供人员名单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 (0-4分)4.是否有完善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工作考勤、库房管理、监督管理机制及奖罚管理)等情况打分。(0-3分)5.投标方配备2台(含2台)以上超低容量喷雾器或背负式机动喷雾器得2分;有车载式机动喷雾机且配备相应的作业车辆的得2分;有工程作业机动车辆,1-2辆加0.5分,3辆加1分。(开标时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设备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机动车发票复印件并盖章和车辆所有人为该投标单位的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时间在本项目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0-5分)投标人资信、综 合实 力(23分)项目经验1分0.5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除四害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0.1分,最高得0.5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公告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0-0.5分)投标人资信、综 合实 力(23分)项目经验1分0.51.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除四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经验,能够提供所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证明,每得到一个镇(街道、部门、单位)满意认可的得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0.5分。(开标时满意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复印件,且有对应的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府盖章或县、市(区)一级爱卫办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0-0.5分)投标人资信、综 合实 力(23分)应急处置能力4根据投标人保障项目服务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等情况酌情打分。(0-4分)投标人技术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21分)4根据投标人针对部门(单位)、社区、建筑、外环境的特点认识情况详尽程度打分,0-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服务项目详细摸底基数情况打分,0-2分。上述两项均需符合实际情况。投标人技术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21分)4针对本次招标服务项目防制对象、种类、孳生地调查、消杀前本底密度监测控制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打分(0-4分)。投标人技术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21分)5针对本次招标服务项目制定技术方案的可操作性情况,根据各投标文件所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0-5分)投标人技术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21分)4采取综合防控措施,选择药械的合理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据不同环境的用药措施及方法,附全年使用药物一览表。(0-4分)投标人技术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21分)4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技术和方法对外环境的适应情况酌情打分(0-4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5对完成除四害工作有完整的实施方案,根据总体思路是否正确,实施细则是否完善,特别是春秋两季灭鼠、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和杀灭越冬蚊工作等方案措施进行评分。(0-5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5根据对四害防制工作特点的认识情况进行评分,有孳生地调查、消杀前本底密度监测安排等。(0-5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4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每种害虫防制的周期安排是否合理情况酌情打分(0-4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组织和设备安排情况是否合理酌情打分(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情况是否详实酌情打分(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可行酌情打分(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个人职业防护、药物中毒处置和迎检工作预案是否科学酌情打分(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完整合理的问题整改工作流程,根据内容详实情况酌情打分(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每个社区、村(居)宣传公示栏上墙信息公示(附样张图片)工作流程(0-3分)实施方案需符合诸暨市城区实际情况(36分)4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病媒生物为媒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工作台账(0-4分)应急预案(7分)71.应对蚊媒等病媒生物为媒介的传染病流行处置应急预案合理性。鼠疫、登革热、疟疾、寨卡病毒病等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能在接到通知后,根据疫情严重程度,至少组织6人应急处置队伍,并携带必要的消杀器械,能在2小时内到达应急现场。(0-3分)2.有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为媒介的传染病应急消杀工作经验,处置得当并受到服务区域县级(含)以上疾控部门认可等情况打分,0-4分(参与过应急处置但因处置不力受到当地爱卫办等部门批评或无应急处置经验的不得分)、(开标时认可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并明确表明认可度,且有对应的县、市(区)级疾控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5)本次评审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再进行商务评审。(6)特别说明①本项目共四个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的投标,技术商务评分汇总从标的1到标的4的顺序进行;②各标的有效投标人三家及以上时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的,中标后自动退出后续标的评审;③若后续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允许前面标的中标人继续参加后续标的的评审,按标一到标四的顺序补足有效投标人满三家为止,一个投标人最多能中标4个标的。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4.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供参考)合同编号:通用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甲方)(项目名称)经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广和2024——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23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注:在正式签约时,双方可以根据上述要求应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1.51.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71.81.9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B、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和合同金额占比。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3.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0.……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111.12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1.131.141.15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如需)……………………………………………………………………(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6.……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1.171.18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偏离说明12……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4、此表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需要)…………………………………………………(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标号标的内容投标报价标号标的内容小写大写标一¥标二¥标三¥标四¥特别说明①本项目共四个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的投标,技术商务评分汇总从标的1到标的4的顺序进行;②各标的有效投标人三家及以上时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的,中标后自动退出后续标的评审;③若后续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允许前面标的中标人继续参加后续标的的评审,按标一到标四的顺序补足有效投标人满三家为止,一个投标人最多能中标4个标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单位统一均为元。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0.00%”“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小微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4)。]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报价文件内无需提供此函,只需要在资格文件内单独提供即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2.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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