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2024)



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关于“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
49.2万元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年度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船舶维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四、限额以下比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4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至10:00 。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1966803
传 真:023-63504672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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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第一篇限额以下比价采购邀请书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一、比价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49.2万元1二、资金来源财政年度预算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船舶维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四、限额以下比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4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至10:00。(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0:00。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1966803传真:023-6350467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确保“渝救援111”随时处于适航状态,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救援中心拟对“渝救援111”开展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工作,项目包括坞内检验、轮机及电气设备维修、维护和除锈上漆保养等,并根据检验规范要求编制检验资料、办理船舶检验证书。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渝救援111”基本信息船名渝救援111型深3.2米满载吃水2米总吨位787吨总长49米空载吃水1.87米净吨位236吨船长45米船宽11.6米主机功率980*2kw发电机功率150*2+250kw航区B级J2建造厂江渝船厂完工日期2012年10月15日所有人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二)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渝救援111”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项目清单序号修理内容规格、材料单位数量备注1、坞修项目1.1船舶进出坞一次及驻坞项11.2水线以下船体检查,护舷材以下船体外板清洁除锈,涂刷防锈底漆一度、面漆一度。m2650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1.3锚、锚链除锈,涂防锈底漆、面漆各一度,并打水花标识。项1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1.4侧推孔管下部道壁空泡腐蚀船体堆焊修复项11.5舵叶、舵柱检查,主舵杆、子舵杆测量间隙,传动齿轮检查、清洗轴承并加注黄油项11.6侧推水下通道防腐锌块更换为镁块项1媄块大小现场测量1.7二氧化碳灭火装置,钢瓶称重,管路通气试验。项1项目需船检机构检验,并出具船检机构认可资料。1.8消防系统主机检测,手动灭火按钮及烟感、温感检测。项1提供船检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1.9清洗机舱江水总管滤器,江水总管两侧阀箱清理,海底阀拆除研磨安装,江水总管冲洗,清洗左右主机及3台辅机江水进机滤器。项11.10清洗空调间江水总管滤器,江水总管两侧阀箱清理,海底阀拆除研磨安装,江水总管冲洗,清洗冷却水泵江水进机滤器。项11.11左螺旋桨拆除更换(螺旋桨船供),螺旋桨表面处理,动平衡测试,螺旋桨拂配、研磨装配尾轴。项12、甲板和上层建筑项目2.1水线以上船体外围板和主甲板、护舷材、舷墙清洁除锈,底漆一度、面漆一度。m2587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2主甲板至二层甲板外围板含护舷材清洁,面漆一度。m2160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3舵机舱及其舱内设施设备清洁除锈、面漆一度。m2260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4四角梁(含拖钩)、一楼内走道站壁、望天清洁除锈,涂刷防锈底漆一度、面漆一度。m2265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5一楼配电间清洁除锈、面漆一度。m215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6二楼(含船首内外舷墙)、三楼甲板、顶棚甲板、消防炮平台清洁除锈,涂刷防锈底漆一度、面漆一度。m2286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7二楼、三楼房间外、烟囱外围壁,面漆一度。m2194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8克令吊清洁除锈、面漆一度。m275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9各层室外楼梯清洁除锈,面漆一度m29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10全船所有栏杆清洁,面漆一度。m280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11所有附属设备:锚机、艉绞缆盘、挚链器、导链轮、操纵台、系缆桩、钢丝盘、消防管路、消防栓、水龙带箱、黄沙箱、消防桶、桅杆、船名灯箱、探照灯、工作灯(银粉漆)等清洁除锈,面漆一度。项1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12制水间及晾衣间和厨房内缆桩间站壁、望天清洁除锈,面漆一度m249油漆规格、品质、颜色须与原船油漆匹配,使用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使用。2.13制水间制水设备拆除变作洗衣间、设置洗衣机、饮水机线路、管路。项12.14一楼物料间水密门更换门把手项12.15全船水密门胶条老化更换修复密封胶条扇52.16水尺、港航海事标识、载重线标志、侧推标志、船名、救援标识、船籍港等重新填描。项13、室内外装饰部分3.1轮机长室制作衣柜个1现场定3.2克令吊支架拆除重做个1支架尺寸大小现场定3.3驾驶室沙发皮革破损修复项134首尖舱清洁,加装柜子项14、轮机项目4.1机舱入口外侧左右加油接头闷头定制2个闷头个24.2清洗3个冷凝器盘管,系统高低压检查,添加制冷剂中型清洗剂、清洗工具项14.3板式蒸发器维修,更换连接铜管,系统氮气保压试漏,抽真空,更换过滤器,添加制冷剂铜管、制冷剂项14.4左右主机启动马达拆检,清洁,装复。项14.5左,右主机冷却水冷却器疏通。项14.6左,右主机滑油冷却器疏通。项14.7左右齿轮箱滑油冷却器疏通项14.8左右主机气阀间隙测量调整、供油定时测量调整、喷油嘴全部换新(16只),喷油器密封件全部换新。喷油嘴、喷油器密封垫项14.9更换左右主机机油(机油船供),清洗机油滤器,燃油滤器,清洁主机油底壳项14.10主机燃油泄露报警效用实验项14.111#、2#和3#发电机原动机机油换新,机油滤芯、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水滤芯更换,(NT855-D共2台、 NT855-D(M)1台)机油、机油滤芯、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水滤芯项14.123#发电机原动机喷油嘴和PT泵校验,增压器拆检清洁(NT855-D(M)1台)各辅材项14.13日用淡水泵启动异常,振动大,且压力不连续,影响使用,更换为带压力存储罐+两台自动启停静音泵的变频恒压淡水泵装置。项14.14克令吊更换起重钢丝(15*K7/20mm),吊钩防脱装置换新。船用钢丝项14.15克令吊旋转支承加注润滑油脂。项14.16克令吊吊重试验,根据吊重试验数据调整力矩显示器重量项14.17顶层消防炮喷水装置更换为单管喷射出水项14.18机舱淡水管系统到主机淡水膨胀水箱三通管滴漏,更换全部至左右主机膨胀水箱淡水管,大约6米钢管、焊接辅材项14.19二氧化碳灭火装置,钢瓶称重,管路通气试验。项1项目需船检机构检验,并出具船检机构认可资料。4.20消防系统主机检测,手动灭火按钮及烟感、温感检测。项1提供船检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4.21照明绝缘低,拆除二楼铝合金装饰板,查找故障点,更换铝合金装饰板铝合金装饰板项115、船舶检验5.1船舶检验,编制检验资料,更换船检证书项1(三)服务要求:1、本项目清单中涉及面积、长度等均为估算值,投标供应商需充分理解施工项目内容和要求,自行开展现场复核测算,酌情报价,实际数量以完工结算为准。2、本项目船舶由于担负主城水域应急救援责任,随时可能接受主城水域范围内突发应急救援或抢险任务,供应商应提供主城水域范围内固定维修场所驻厂维修。3、本项目内坞修、移泊拖带、抛锚、起吊等作业的,由供应商组织实施。船舶维修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由供应商全权负责。4、供应商负责完成渝救援111检验技术资料的编制、提交,办理船舶检验证书,提供满足检验工作的条件。5、本项目的随时接受应急救援任务或响应突发应急事件,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暂停维修维保工作、油漆施工,待应急救援任务完成或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恢复施工,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交通、运输、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三、项目技术需求(一)施工材料要求1、供应商使用的材料应按照采购人项目清单中要求的相应规格、材料或不低于同类材料,维修保养配件需采用原厂配件的不能影响原厂质保。2、本项目面漆使用醇酸磁漆,符合GB/T25251-2010标准,防锈漆需使用三防锈漆符合Q/CYQ472-2015保准,油漆颜色需满足海事公务船艇涂装要求与原色一致。3、供应商使用的材料还须符合船检规范要求,维修所用材料需报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二)质量控制1、供应商对本项目重点环节和单项完工及时验收,验收工作必须通知采购人代表参加。质量验收须通过采购人的最终验收和船检部门的检验要求,但无论采购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质量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关键性节点,重要工序完工后,需由采购人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坞修项目、隐蔽项目、重点部位等完工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技术交底图纸和影像资料电子档案。3、本项目油漆作业前需表面打磨光滑平整,除锈完毕后经现场采购方负责人同意方可上漆,着漆厚度均匀、不变色,不脱落、不龟裂、不生锈。4、施工依据(但不限于):现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补充规定及各船舶建造时适用的规则;《河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长江钢质船舶涂装技术标准》;《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及其他船舶方面的规范、标准;有关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员防护法律、法规、规范等。(三)现场管理1、本项目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服务团队人员,为便于现场管理,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进行期间的沟通、联络,应指定的双方的代表进行。2、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监管和检查并按双方商定的其他细节进行施工。3、船舶修理期间,供应商必须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做好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油、废料、弃渣及油漆等污染物进入江中,凡发生水域污染事件的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4、本项目内可能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由供应商向海事机构提交资料备案,并出具动火通知单。项目内作业人员作业时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安全由供应商负责。5、船舶维修保养中如涉及更换淘汰的设备、设施等残值较大的物件,由供应商交采购人处置;采购人更换、淘汰后的废旧且无残值或低残值配件、物品等,由供应商免费回收并按规定处置。四、现场踏勘(一)有意向参与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不论踏勘与否均视为到施工现场进行过测算,并了解采购人的检修需求。踏勘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江湾路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基地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1966803(二)踏勘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二)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维修场所。(三)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并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二、质量保证1、质保期:(1)本项目固定部件质保期为12个月,活动部件6个月。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有延期优惠,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2、服务质量保证:供应商承担在本项目范围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修复,如成交供应商未及时修复,采购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修复,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三、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最高限价49.2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两千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包干价的计价和结算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水电费、材料(含配件)费、机械费用、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含耗材)费、修理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拖带费、进出坞费、危化品及固(液)废弃物回收费、各种规费、检验验收(含第三方验收)费、驻坞费、靠泊费、消防巡视、售后服务、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质保期内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一)第一期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支付申请、正规有效等额发票及主要材料采购合同等,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第一期付款。(二)第二期付款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全套完工资料和正规有效等额发票,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第二期付款。五、知识产权双方对项目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依据法律规定或业务需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六、项目风险管控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预算项目调整等情况,按下列方式处置:1.处于采购过程中的,如果相关变化将导致采购任务取消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取消采购任务,作废标处理;2.采购已经完成,尚未签订合同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取消采购任务,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再签订合同;3.合同已签订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合同价款等实质性条款变化,针对变化部分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解除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七、违约责任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约定。八、合同争议项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比价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2.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比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结论意见(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若供应商的报价价格相同,按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评审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重新采购的供应商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开标和评标,经评审有有效供应商的,应当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限额以下比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由限额以下比价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应装订成册提交。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报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评审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参加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响应文件一概不退。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报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结果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结论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意见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XXXXXXX(二)项目无采购代理机构的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工期服务/工程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项目内容二、项目要求三、验收方式:四、付款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限额以下比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比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限额以下比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服务类):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服务部分(一)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商务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检维修及除锈上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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