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议价药品招标公告(2024)



上海市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16号)

2024年03月20日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 号),为促进省际间价格平衡,《上海市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公示》药品不再以十五省市采购价格申投诉作为公布依据,原则上国家挂网监测价作为参照。已有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予以公布执行,无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暂不予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已有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信息将通过系统向医疗机构推送执行,3月22日生效议价,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1。无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信息详见附件2。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议价价格应符合议价提示要求,有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国家监测价,阳光平台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信息明细表
  2、无国家挂网监测价药品信息汇总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3月20日

普通附件: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信息明细表(人工处理).xlsx附件1: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信息明细表.pdf附件2:无国家挂网监测价药品信息汇总表(人工处理).xlsx附件2:无国家挂网监测价药品信息汇总表.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面议价药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