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招标公告(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为进一步加强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相关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机构在此标准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专家劳务报酬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参与本次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五、报名、遴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间:遴选文件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及费用
1.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排206;
3.费用:免费。
(三)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缺少以上材料不予受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3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排206。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在递交地点开启。
八、邀请及中选公告
(一)本次遴选邀请在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人确定中选代理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网站公告遴选结果。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六路管委会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7788624642
(采购人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doc 
 
 
 
 
 
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关联:

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二四年三月第一章遴选邀请为进一步加强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相关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一)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机构在此标准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专家劳务报酬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三、遴选办法:综合评分法。四、参与本次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一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要求: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五、报名、遴选文件获取(一)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间:遴选文件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二)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及费用1.方式:现场报名、获取;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排206;3.费用:免费。(三)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缺少以上材料不予受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报名。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3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排206。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在递交地点开启。八、邀请及中选公告(一)本次遴选邀请在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人确定中选代理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网站公告遴选结果。九、联系方式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六路管委会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17788624642第二章遴选须知一、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邀请投标人参加遴选的方式本次邀请投标人参加遴选的方式:见第一章遴选邀请。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注:代理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联合体不接受4遴选文件咨询、遴选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遴选邀请中的采购人的联系方式。5投标人询问、质疑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遴选邀请中的采购人的联系方式。注: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遴选文件、遴选过程、遴选结果的范围。6成交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遴选邀请中的采购人的联系方式。二、适用范围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遴选。三、定义1、本次采购人(或称遴选人,下同)为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投标人系指按规定报名本次遴选、获取遴选文件并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四、遴选文件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2.异议和澄清:投标人对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应最迟在递交响应文件前1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过期则不接受提出的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遴选文件的内容。提出异议时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采购人可以对采购公告、遴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五、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六、代理服务费报价1.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报价。2.报价应为完成本遴选文件中所要求的采购代理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密封包装。2.响应文件(正本1份),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3.响应文件应由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授权代表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八、中选代理机构的确定1.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根据中选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代理机构。2.中选候选人排序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代理服务费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如有报价和得分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序)。3.若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或遴选过程中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且该投标人综合评分(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则采购人可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本次遴选的中选代理机构。4.中选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投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等原因确定无法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书面自愿放弃;中选代理机构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中选候选人排序顺延确定下一位为中选代理机构,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选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遴选。十、签订协议中选代理机构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及时按照遴选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第三章资格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六)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第四章代理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1.1依法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1.2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1.3依法发售采购文件;1.4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1.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1.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1.8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1.9负责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1.10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1.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服务要求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采购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2.2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2.3保证全面完成约定的委托事项,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2.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采购人)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2.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采购人审查同意;2.6严格按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2.7不得超越采购人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2.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2.9成交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2.10成交人为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成交人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采购人提供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以备检查;2.11切实履行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事项(义务);2.12收取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注:本章内容全部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则视为其完全响应(满足)本章全部内容。5.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兹声明:(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遴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遴选、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遴选活动的,须提供此证明(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遴选活动的,可不提供此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遴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遴选、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遴选活动的,须提供此授权书(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遴选活动的,不需提供此授权书。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我公司在各项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二、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遴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遴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如果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遴选、中选作无效处理。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四、投标函(实质性要求)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遴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遴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以《报价函》为准。二、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遴选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遴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五、资格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按遴选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逐项提供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按格式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1、2、3、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报价函(实质性要求)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若我公司成为(项目名称)的采购代理机构,则对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为:在“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大写:下浮百分之)。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八、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预算金额(元)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日期12345678910……注:1.以上业绩须为“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业绩并按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先后时间顺序排列,非政府采购项目不予计分;2.须提供业绩的四川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附后,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九、项目相关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评分表中要求的所有方案、措施等,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理)第六章评审办法1.总则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2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中选资格。1.3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人员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1.4评审组织由采购人组织。1.5评审程序1.6在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评审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凡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及完全响应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均进入评分环节。1.7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撰写评审报告。1.8在评审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遴选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9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代理服务费报价20%20分在“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下浮1%得1分,最多得20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报价为评分依据。2综合实力35%35分一、代理机构在广安市主城区(城南、城北、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或前锋区具有稳定的组织开标、评标场地的,得10分;在除广安市主城区或前锋区外的广安市范围内具有稳定的组织开标、评标场地的,得7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二、代理机构场地面积达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8分;300-500平方米(不含500)的,得6分;300平方米以下(不含300)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以上两项须提供场地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产权证明或合同(协议)须体现场地所在地及场地面积。三、对代理机构开评标场地的项目承载能力及设施设备条件进行评比:1.同时具备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监控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的,得6分;缺以上任意一项则不得分。2.场地具有1个开标室的,得1分;具有2个及以上开标室的,得3分。3.场地具有1个评标室的,得1分;2个评标室的,得2分;3个评标室的,得4分;4个及以上评标室的,得6分。注:提供开标室、评标室现场图片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四、代理机构员工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身份的,得2分。注:提供该员工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身份的证明材料及代理机构为该员工购买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3代理业绩30%30分代理机构近半年以来(2023年7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成功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的,得1.5分,最多得30分;注:提供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公告内容须体现代理机构名称。时间期限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图载明的发布日期为准。4服务方案15%15分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代理流程详细说明、②项目代理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③重点难点分析、④服务质量保证、⑤档案管理等内容,完全满足代理工作需求,描述详细清晰且合理可行,得15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表述不合理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1.10本次综合评分由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废标2.1本次遴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严重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无符合要求的投标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人。3.定标3.1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根据中选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代理机构。若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或遴选过程中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则根据评分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确定该投标人为本次遴选的中选代理机构。3.2定标程序3.2.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3.2.2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报告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次遴选的中选代理机构。3.2.3中选代理机构确定后,采购人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选公告并向中选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3.2.4采购人不退回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4.评审小组在本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4.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4.5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4.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