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招标公告(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
项目名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数量:484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只限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三榆山水文园二期南门商铺40-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公示网址:青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974-855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三榆山水文园二期南门商铺40-16
联系方式:15597156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597156047
附件信息:
贵的抽检定稿.docx154.9K
青海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单位: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说明81.适用范围8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83.磋商费用8二、磋商文件说明84.磋商文件的构成85.磋商文件的质疑9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磋商报价及币种109.磋商保证金1010.磋商有效期10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1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2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215.资格审查程序12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13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317.磋商小组1318.磋商工作程序14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520.评审办法15七、成交办法19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922.成交通知20八、授予合同2023.签订合同20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124.串通投标的情形21十、磋商活动终止2125.终止情形21十一、处罚2226.处罚情形22十二、其他22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3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9附件1:磋商函41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2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3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44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5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6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7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8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9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58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51附件12:分项报价表48附件13:商务应答表53附件14: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4附件15:服务应答表55附件1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6附件17: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7附件18:从业人员声明函59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0附件20: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61附件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2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4一、磋商要求641、磋商说明642、报价说明643、重要指标64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5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4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本项目只限小微企业。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4年03月22日起,至2024年03月28日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线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三榆山水文园二期南门商铺40-16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附件。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缴磋商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逸路支行 帐号:6305013836050000034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注: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当天09: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三榆山水文园二期南门商铺40-16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按照磋商文件及线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网上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金额1.5%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原件备案。投标有效期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公示网址:青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人: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74-8553327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597156047邮箱地址:qhhdzb11@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三榆山水文园二期南门商铺40-16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5336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缴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1.2符合性审查文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商务应答表(14)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5)服务应答表(1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7)投标相关资料(18)从业人员声明(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2.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其他地方均需加盖公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3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5.资格审查程序15.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6.2未按第11.1.1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6.3资格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6.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解释或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磋商工作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并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未按第11.1.2款(11)-(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6)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9.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0.评审办法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2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数评分细则投标报价1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实验室及检测设备配备情况20分1、供应商具有专业的食品检验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2000-3000平方米(含)1分,3000-4000平方米(含)3分,4000平方米以上得6分。(提供能够体现实验室场地面积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不提供者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上设备全部具备且能提供仪器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扫描件,全部提供得5分,缺失任何一项不得分。3、满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和车辆、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等拥有冷藏设备。(1)供应商具有(含租赁)5辆以上检测样品运输的车辆得3分,每少一辆扣0.5分;(车辆行驶证可提供照片加盖公章,证明资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计分)(2)供应商具备至少3台抽样终端设备(平板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的得2分,每多增加1台,加0.5分,此项最多得3分。(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须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冷藏及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履约能力22分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为准)2、资质覆盖能力占所投采购包全部产品检测项目的比例情况:比例为 90%(含)-95%(不含):1 分; 比例为 95%(含)-98%(不含):3 分; 比例为 98%(含)-100%:5 分。(提供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对应自查表)3、供应商拥有lims系统得2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含)以上且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每提供一名得1分,满分5分。(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证、员工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综合实力8分1、供应商实验室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2、供应商取得省科学技术厅或财政厅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40分采样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应自行拟定项目采样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工作制度、采样方案、进度安排、采样结果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采样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表述不准确或不清晰或有明显性错误的减 1 分;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 3 分,减完为止。服务方案40分检测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应自行拟定项目检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工作制度、与采购人工作对接方案、检测方案、进度安排、检测结果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检测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10 分; 每有一项表述不准确或不清晰或明显性错误的减 1 分;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 3 分,减完为止。服务方案4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随时检测、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报告等特殊要求,得10分;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随时检测、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报告等特殊要求,得7分; 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随时检测、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报告等特殊要求,但有偏差,得4分; 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混乱,表述不清楚的得1分;5、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服务方案4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范围和内容、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0分;2、售后服务方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部分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分; 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七、成交办法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每个供应商可以投报一个或两个包,但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有两个包排序相同,按照大包(分包限价最高的)优先原则评定中标人。22.成交通知22.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备案。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3.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3.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磋商活动终止25.终止情形25.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6.处罚情形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6.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采购合同编号:QHHD-2024-004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编号: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负责承检。二、合同期限(2024年月至年月)三、价格(一)合同总价:万元。(二)总价包括了等食品抽检的全部费用。(三)本抽样检验项目的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含税价。四、服务内容的实施(一)抽样检验工作的实施(根据用户需求制定)。(二)技术服务工作的实施。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提供以下技术服务:1.甲方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中的咨询、检测、宣讲等服务。2.甲方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中的技术支持。3.乙方安排专家接受咨询、参加研讨、提出建议等。4.甲方其他根据工作提出的技术服务。5.检验结果的处理(根据用户需求制定)六、服务成果形式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每次送检样品相应委托协议书所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甲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完成对甲方的测试任务。七、所需抽检经费费用构成:本项目费用包括购样费、样品运输费、检验费、邮寄费。抽样产生的费用由承检机构自行解决。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检测至6月底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抽检完成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总价款的40%。九、应急工作的实施(一)甲方需要实施应急、执法等抽检时,由乙方协助甲方制定抽检方案。(二)乙方应快速出动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抽检,在工作时间内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4.5小时内到达现场。(三)乙方必须在青海省内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十、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委托转让,或让第三方从事本项目评估报告工作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十一、保证、保护(一)乙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甲方或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该部分相应的抽检费用退还给甲方,并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二)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乙方必须保密,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十二、事故责任、保险乙方应与其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劳动用工责任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为乙方雇用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所导致的损失和索赔投保,甲方不为乙方所雇佣的人员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十三、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一)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部分或全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或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完成所有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甲方也有权直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转让他人承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四、违约责任(一)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检测报告不完善、不及时或不合理的,或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检测报告,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该检测报告,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三)如乙方逾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四)如甲方逾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五)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如因乙方违约而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因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六、税费(一)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二)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双方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十八、其它(一)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乙方可以派驻联络员到市局食品监管执法分局,集中开展抽检相关工作。(二)乙方有不能检验的项目必须备注说明。(三)乙方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剩余的承检任务与金额由甲方分配给其他中标人。(四)乙方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剩余的承检任务与金额由甲方分配给其他中标人。(五)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剩余的承检任务与金额由甲方分配给其他中标人。(六)乙方应建立食品检验业务信息化系统,与甲方的食品抽样检验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并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将有关数据、材料导入或录入食品抽样检验系统。(七)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的承检任务及经费可以适当调整,乙方应该同意。(八)甲方将在抽检开始前制定具体的要求,乙方应遵守执行;当政策法规发生调整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更,甲方可以调整有关抽检操作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施。(九)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十)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十九、未尽事宜未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十、本合同正本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三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4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磋商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合同通用条款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9)1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0)(二)符合性审查文件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1)2、分项报价表………………………………………………………(附件12)3、商务应答表………………………………………………………(附件13)4、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14)5、服务应答表………………………………………………………(附件15)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件16)7、投标相关资料……………………………………………………(附件17)8、从业人员声明…………………………………………………(附件18)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9)10、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附件20)1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2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签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4年月日青海洪德磋商(服务)2024-004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附(2023年10月-至今)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格式可自定)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报价(元)123合 计(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注:1、“投标总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一致。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批次单项价格(单位:元)合计(单位:元)12345678910…… 总 价(元)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首次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3: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应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4: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 备 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附合同为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5:服务应答表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说明12345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 理人 员管 理人 员管 理人 员技 术人 员技 术人 员技 术人 员售 后服 务人 员售 后服 务人 员售 后服 务人 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7:投标相关资料附件18: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洪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0: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供应商:序号磋商文件检验项目要求供应商可独立承检项目未能承检项目12345678910...... 本单位可独立承检招标要求检验项目的 %注:1、投标单位须至少能够独立承检相应招标要求的检验项目70%,中标后不得将承诺可检测内容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2、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抽检项目逐条填写,不得修改、删减招标文件要求的抽检项目,填写不足、不详或不实亦导致投标被否决。3、投标单位必须对以上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否则,一经查实与实际不符,采购人将上报相关行政部门作严肃处理,投标单位须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4、投标单位须提供《可独立承检项目的承诺函》,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磋商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服务地点。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表中各项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4、商务内容: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2.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次亚类(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检验项目批次数1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猪肉氟苯尼考、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51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牛肉地塞米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1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羊肉五氯酚酸钠、磺胺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1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禽肉鸡肉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多西环素51农产品蔬菜豆芽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亚硫酸盐121农产品蔬菜鲜食用菌鲜食用菌镉、百菌清、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81农产品蔬菜鳞茎类蔬菜韭菜毒死蜱、辛硫磷、腐霉利、敌敌畏151农产品蔬菜芸薹属类蔬菜结球甘蓝毒死蜱、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81农产品蔬菜叶类蔬菜菠菜铬、毒死蜱、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01农产品蔬菜叶类蔬菜芹菜毒死蜱、甲拌磷、噻虫胺、三氯杀螨醇、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51农产品蔬菜叶类蔬菜普通白菜啶虫脒、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51农产品蔬菜叶类蔬菜油麦菜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101农产品蔬菜叶类蔬菜大白菜敌敌畏、毒死蜱、甲胺磷、乙酰甲胺磷131农产品蔬菜茄果类蔬菜茄子毒死蜱、水胺硫磷、氧乐果、甲胺磷91农产品蔬菜茄果类蔬菜辣椒啶虫脒、噻虫胺、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21农产品蔬菜茄果类蔬菜番茄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81农产品蔬菜瓜类蔬菜黄瓜阿维菌素、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91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豇豆倍硫磷、灭蝇胺、噻虫嗪、噻虫胺、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21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菜豆吡虫啉、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81农产品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山药铅、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61农产品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胡萝卜铅、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81农产品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姜二氧化硫、噻虫嗪、噻虫胺、敌敌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31农产品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鱼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氯霉素21农产品水果仁果类水果苹果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氧乐果121农产品水果仁果类水果梨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121农产品水果柑橘类水果柑、橘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121农产品水果柑橘类水果橙丙溴磷、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101农产品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吡虫啉、腈苯唑、噻虫嗪、噻虫胺、联苯菊酯151农产品鲜蛋鲜蛋鸡蛋地美硝唑、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132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小麦粉小麦粉镉、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 A42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大米镉、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 B1、赭曲霉毒素 A52粮食加工品挂面挂面挂面铅、脱氢乙酸2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芝麻油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2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菜籽油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24调味品酱油酱油酱油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34调味品食醋食醋食醋总酸、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菌落总数34调味品香辛料香辛料其他香辛料调味品铅、脱氢乙酸、二氧化硫、甜蜜素54调味品调味料固体复合调味料鸡粉、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34调味品调味料半固体复合调味料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25肉制品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45肉制品熟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6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灭菌乳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商业无菌、丙二醇26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发酵乳蛋白质、酸度、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霉菌、酵母27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镉、总砷、硝酸盐、亚硝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57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镉、总砷、余氯、亚硝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57饮料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合成着色剂两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48饼干饼干饼干饼干酸价、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9薯类和膨化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10酒类蒸馏酒白酒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酒精度、甲醇、氰化物、甜蜜素511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酱腌菜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512水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二氧化硫、甜蜜素5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大肠菌群、霉菌514淀粉制品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丝粉条苯甲酸、山梨酸、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515糕点糕点糕点糕点酸价、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1016豆制品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铝的残留量、防腐剂比例之和517餐饮食品小麦粉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1017餐饮食品小麦粉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包子(自制)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1017餐饮食品小麦粉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油饼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1017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酸价、极性组分317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熏烧烤肉类(自制)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α]芘、 铅617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酱卤肉制品(自制)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917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油炸肉类(自制)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517餐饮食品调味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817餐饮食品淀粉制品(自制)粉丝粉条(自制)粉丝粉条(自制)铝的残留量717餐饮食品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花生制品(自制)黄曲霉毒素 B1617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自制)蔬菜制品(自制)酱腌菜(自制)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二氧化硫817餐饮食品饮料(自制)饮料(自制)果蔬汁饮料(自制)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合成着色剂两项817餐饮食品饮料(自制)饮料(自制)奶茶(自制)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合成着色剂两项6合计≧4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