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2024)
受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C2024-004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C2024-0049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48.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2024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交易中心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14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606281923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技术、软件支持电话:0519-86722801;0519-86722806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购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九、承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15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日就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合同公告。如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南通对海门的营商环境考核,责任由本单位承担。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日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14-JZCG-C2024-0049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邮政编码:226100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受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C2024-004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C2024-0049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48.6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1.2024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交易中心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14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3606281923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13-82100351技术、软件支持电话:0519-86722801;0519-86722806附件:1.磋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交易中心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交易中心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5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交易中心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交易中心组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交易中心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交易中心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交易中心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视频会议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委员会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交易中心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现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不见面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7.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7.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7.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7.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交易中心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背景、基本情况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集展示、宣教、科普、培训、考核等功能为一体,涵盖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城市消防、交通、居家、应急救援、自然灾害)、以及配套了大量智能化预约管控系统等重点展项,集聚高科技化、智能化。其次场馆智能化系统跟软硬件设施设备联动比较频繁且又比较复杂。目前场馆软性服务配备如下:1、原设备厂家对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提供3年免费原厂质保服务,项目维护期为三年,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原设备厂家只提供本项目3年内的硬件设备损坏返厂维修服务,至于设备的拆装、重新组装、调试安装、数据对接等软性服务原设备厂家不负责);2、配套了场馆运维团队对场馆各展项设备进行常规开关机、接待讲解等服务(缺少专业技术工程师团队维护场馆各系统、设备的应急处置、系统软件BUG排查修改等必要性服务)。现状总结:现阶段场馆软性服务基本能满足设备的使用、讲解以及硬件的损坏维修,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场馆还缺少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对各智能化系统的维护、联调、系统软件BUG排查修改、数据协同串联合并操作、设备培训内容的统一管理升级、智能化系统及场馆软硬件应急故障的处置、安全培训内容后期扩容的制定等维保服务来配合场馆运维团队和设备厂家以建立全面的场馆运行机制。技术驻场维保服务的必要性: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智能化系统及技术驻场维保服务范围包含:1、线上预约管理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线上预约管理系统的瘫痪、掉线、每日数据维护、对外新闻的宣传、预约结果的及时审批回复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2、网络服务器机房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网络服务器机房系统的瘫痪、掉线、每日数据维护、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3、视频监控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视频监控系统的瘫痪、掉线、每日数据维护存储、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4、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瘫痪、运行状态监控、每日数据维护存储、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5、一卡通考核制证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一卡通考核制证系统的瘫痪、运行状态监控、每日数据维护存储、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6、场馆综合管理中控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场馆综合管理中控系统的瘫痪、中控系统与各设备之间的指令传达异常、培训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每日数据维护存储、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7、各展区培训内容集中管控升级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各展区培训内容集中管控升级系统的瘫痪、培训内容更新、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培训人群的定制化制定、培训内容与各设备之间的指令传达异常、培训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每日培训考核数据维护存储、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每日场馆设备与各大智能化系统的协同问题等。8.各场馆使用的信息系统。专业技术工程师技术驻场维保范围:各场馆、办公楼、附属建筑内使用的信息系统的瘫痪、掉线、每日数据维护、数据状态监控、系统数据安全及BUG巡检修复等。场馆建设的智能化程度高、布展内容多、布展复杂,对运行维护和使用人员的要求较高,结合现状分许场馆现阶段急需在现有运维力量的基础上,按“精简、高效”原则,增配信息技术专业工程师团队(专业技术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应急故障处置能力及对场馆后期运行规划能力都要具备很强硬的专业素养)来驻场提供系统技术维保服务,充实专业技术队伍,以确保场馆运行的顺利进行和后期高效的运行维护。二、采购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展项设备高科技化、智能化、软硬件设施设备联动比较复杂,为了使场馆的运营高标准有序进行,特采购专业技术工程师驻场维保服务(软硬件的升级、维修不在此次项目范围内)。明细清单序号类别规格配置单位数量备注1、技术驻场费用1技术工程师一名专业技术工程师长期驻场费用(含驻场补助及绩效奖金等)名/年12人员其他费用人员每年的意外伤害险、往返差旅费、餐补、绩效奖金等其他费用次/年12、软件系统故障远程维保费用1软件系统故障远程维保费用每年初步估计至少需要提供24次远程故障维保服务次/年243、软件升级维护费用1软件系统升级维护费用软件的基础升级、BYG修复、瘫痪维护次/年122内嵌运行软件系统维保技术费用内嵌运行软件系统与各系统的突发情况维保服务次/年124、各系统厂家现场维护费用1各系统厂家现场维护费用每年初步估计至少需要提供12次现场维护服务(含服务管理费、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次/年125、其他费用1重要活动支撑配合VR体验馆的重要活动技术支撑、人员支撑(每次最少3人到达现场)次/年52其他服务费用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服务费用项12税费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12.项目技术要求:2.1须提供至少1名专业技术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2.2须提供至少3名技术服务团队人员;2.3所派遣驻场技术人员须经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展项设备供应方培训认证(中标后签署合同前须提供设备供应方的认证材料,如不提供业主方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2.4须根据体验馆展项设备提供应急故障响应方案;3、项目技术维保服务方案要求:3.1软硬件运维技术服务管理要求。3.1.1有较为健全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3.1.2有详细技术维保服务流程设计,应详细阐述应急故障处理响应措施方案。3.2常驻现场人员要求3.2.1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年均开放不少于260天(另应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要求需随时开放到位)、每天开放不少于7小时,常驻人员必须积极响应且做好高效的技术维保服务保障(突发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3.2.2着装统一,工作规范,故障处理及时。三、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运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在资金保障且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不改变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两年)。2、服务地点: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百分制考核,考核通过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两次考核均合格的支付年度全部合同款项。五、履约保证金:无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3.绿色数据中心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6.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七、合同条款甲方(需方):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承诺,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以及特种作业考试点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价包含项目以招标文件为准。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或分包;2.如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人员要求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本项目运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在资金保障且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不改变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两年)。2.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百分制考核,考核通过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两次考核均合格的支付年度全部合同款项。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发生的服务甲方不予支付。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或业主要求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发生的服务甲方不予支付。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需经甲方同意并且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发生的服务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十一、合同纠纷处理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2)解决。1.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2.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⒋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三、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系统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服务团队人员6分1.技术团队人员具备一级通信建造师(带B证)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技术团队人员具备智能化专业中级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技术团队人员具备安全员C证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用工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4分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计算机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截图佐证、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3投标人实力证明18分1.投标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2.投标人具备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产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的,得3分;3.投标人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投标人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5.投标人具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6.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7.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8.投标人具有项目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18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4投标人类似业绩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比(须同时提供合同及发票),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4分,最高得 12分。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5项目技术维保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驻场维保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维管理、临时故障处理、服务保障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完整、合理及成熟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及成熟程度高的得10分,方案较为合理,成熟程度较高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成熟程度适中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成熟程度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项目理解10分投标人根据海门区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现有重点设备设施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展项要求,对重点展项设备的理解程度提供详细完整的如下各方案(重要展项设备:3D模拟灭火体验区、有限空间作业实操测试区、焊接作业实训区、VR应急演练实训区、危化品应急处置体验区(自救式呼吸器)、危化品VR应急逃生体验区、建筑安全区(VR事故案例体验区)、塔吊作业实训区、检维修作业实训区、VR登高作业体验区、MR桌面推演实训区、骑行安全体验区、VR模拟驾驶安全体验区、电梯安全体验馆、自然灾害体验区):1.重点展项设备技术处置流程方案(须含设备拓扑图、技术路线描述等),经评委评议,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各重点展项设备的技术维护手册,经评委评议,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项目应急管理方案10分提供重点展项设备突发性的故障应急处置方案(须含详细的设备组成、常见的故障描述以及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置方案),经评委评议,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①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分得分低于60%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③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④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号窗口,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0513-8126131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2.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3.投标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三、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7)。3.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0)(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5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投标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盖章(公章):附件7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投标人(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注:1.货物类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VR智能安全体验馆技术驻场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