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水准仪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
ZTHHJW2024-07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水准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4-07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07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水准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水准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电子水准仪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3.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4.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有效的授权书的代理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3.6.1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和进口报关单。3.6.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应用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6.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型式批准证书扫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 08:00至2024年3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471-39878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3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水准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