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水回用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师范大学2024)



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1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24-00017

二、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
200,000.00
1.0

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总计:2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1日 至 2024年3月26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17:00(工作时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2.1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从其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谈判文件汇款凭证、《重庆师范大学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scz@cqnu.edu.cn(邮箱)。供应商自行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汇款时在汇款单上备注QQ邮箱(自然人投标的备注邮箱及身份证号),用于接收谈判文件购买费的电子发票。
户  名:重庆师范大学
账  号:1239031810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
联行号:308653018075
3.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成功发送邮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8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3月2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4年3月28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
采购经办人:肖珍
采购人电话:0236536271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九、附件

24-00017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发布版.doc
重庆师范大学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谈判项目编号:24-00017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项目一览表-6-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四、付款方式-11-五、知识产权-11-六、培训-11-七、违约责任-11-八、其他-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3-一、采购程序-1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5-三、无效谈判-15-四、采购终止-16-五、二次采购-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谈判费用-17-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7-三、谈判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19-七、签订合同-2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1-一、定义-21-二、货物内容-21-三、合同价格-21-四、转包或分包-21-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1-六、付款-22-七、检查验收-22-八、索赔-22-九、知识产权-22-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2-十一、违约责任-22-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23-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6-一、经济部分-28-二、技术(质量)部分-31-三、服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0-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按照重庆师范大学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自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分包1: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200.41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2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列入我校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以及近三年在重庆师范大学有违约行为或被我校使用单位反映未按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履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1.5.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进行登记。(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投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17:00(工作时间)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2.1谈判文件购买方式2.1.1汇款购买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从其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谈判文件汇款凭证、《重庆师范大学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scz@cqnu.edu.cn(邮箱)。供应商自行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汇款时在汇款单上备注QQ邮箱(自然人投标的备注邮箱及身份证号),用于接收谈判文件购买费的电子发票。户名:重庆师范大学账号:1239031810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联行号:3086530180753.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成功发送邮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28日北京时间9:00(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北京时间9:30(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八)谈判时间:2024年3月28日北京时间9:30(九)谈判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1.6.五、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师范大学账号:1239031810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联行号:308653018075(1)汇款的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谈判项目编号;(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退回供应商的来款账户。如遇寒暑假期,退还时间将顺延。标人学财务主办方(非主体)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诚信声明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由到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5918988。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的单一品目产品或多品目核心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以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有效报价,其余的为无效报价。(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23)65362713传真:(023)65362713详细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206室。(二)需求部门:基建处联系人:包老师电话:(023)65910125地址: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源点楼215室。1.9.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项目一览表分包1: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1套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谈判处理。2.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分包1: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备注1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系统采购及安装一、技术参数1、处理规模:10m³/d(废水来源办公建筑卫生间灌洗排水废水);2、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3.包含但不限于:格栅调节、混凝沉淀、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回用水池、加药系统、恒压供水系统等;4、自控系统要求:(1)系统由微机控制器+人机介面自动控制;(2)状态显示:显示屏显示工艺流程动态图以及电源、电流、电压,水泵启、停、故障等状况;(3)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无人停机,来水自动开机,停电后复电再启动;自动和远程控制启停功能,可实现设备的自动、远程启停功能;(4)常规自动保护功能:具有对过压、欠压、过流、过载、缺相等故障进行报警及自动保护,对可恢复的故障能自动。手动或远程监控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具备报警记忆功能,故障报警及时准确。(5)通讯上传:若有远程监视功能的设备应能在监控中心实现监视功能。标配RS485接口,支持Modbus通信协议。(6)远程监控功能:通过远程监控模块实现远程监控功能,优先考虑4G移动数据通信,次选3G移动数据通信;将现场的情况、机泵运行数据、故障报警等信息上传;设备具有远程监视和控制功能,包括设备的启停、各泵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参数的设置等。(7)支持手机APP、PC远程查看系统及控制系统。5、其他:项目工程量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中的内容,各供应商可进行优化。二、安装方案1、符合中水回用系统行业相关安装规范,安装过程确保安全、规范。2、根据附件中提供的安装方案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并出图,设计内容包含设备安装所必须的土建部分。3、收集水箱和回用水箱采用地埋钢结构形式,其余设备安装于地面(详见附件)。 4、安装中水设备界面划分(1)采购人预留废水进水管,阀后(不包含阀门)由供应商负责接入设备。(2)中水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由供应商预留污水出水管并接入阀门(不包含阀门),阀门及阀后管道由采购人接入污水井。(3)自来水补水管由我方预留,阀后(不包含阀门)由供应商负责接入设备。(4)经设备处理后的中水由供应商预留水管至表前(不包含水表)。(5)电源进线由采购人接入中水处理控制箱,水处理控制箱及出线由供应商负责实施。(6)设备垫层、基础及基础开挖、土方转运、回填由采购人实施。5、按照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提供本设备的相关资料,确保设备达到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三、系统主要组件要求序号主要组件数量质量要求1一体化设备箱体(地上式) 1台外形参考尺寸2.0x1.0x2.5m,一体化碳钢形式集成,箱体板材厚度≥5mm,外底漆面漆,内环氧煤沥青防腐。2碳钢水箱(地埋式) 1台外形参考尺寸4.0x2.0x2.5m,内容积≥25m³,一体化碳钢形式集成,箱体板材厚度≥8mm,内外环氧煤沥青防腐。3调节池提升泵 2台潜污泵,Q≥1.0m3/h,H≥10m,铸铁。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4液位开关 8套浮球。5提篮格栅 1套碳钢非标制作。6微动力搅拌系统 1套UPVC非标制作。7回转风机 1台Q≥0.2m3/h,P≥30kPa。参照或相当于百事德、优纳特、章鼓品牌8中心筒1台碳钢非标制作。9中间水池提升泵2台Q≥1.0m3/h,H≥30m,铸铁。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10石英砂过滤器1套处理能力≥1m3/h,配自动阀头,石英砂滤料。11活性炭过滤器1套处理能力≥1m3/h,配自动阀头,活性炭滤料。12PAC加药系统1套V≥200L,PE材质,配搅拌机。13PAM加药系统1套V≥200L,PE材质,配搅拌机。14加药泵2台计量泵Q≥4L/h,P≥8bar。参照或相当于力高、赛高、南方品牌15回用水泵2台Q≥9m3/h,H≥22m,铸铁材质。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16紫外线消毒器1台10t/d。17控制系统1套PLC,元器件,触摸屏。PLC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施耐德、ABB品牌;元器件参照或相当于正泰、德力西、人民品牌;触摸屏参照或相当于海为、昆仑通泰、繁易品牌18电线电缆1批国标。19管道管件1批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南艺、南亚、浙艺品牌20阀门及配件1批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21辅材1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序号主要组件数量质量要求1一体化设备箱体(地上式) 1台外形参考尺寸2.0x1.0x2.5m,一体化碳钢形式集成,箱体板材厚度≥5mm,外底漆面漆,内环氧煤沥青防腐。2碳钢水箱(地埋式) 1台外形参考尺寸4.0x2.0x2.5m,内容积≥25m³,一体化碳钢形式集成,箱体板材厚度≥8mm,内外环氧煤沥青防腐。3调节池提升泵 2台潜污泵,Q≥1.0m3/h,H≥10m,铸铁。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4液位开关 8套浮球。5提篮格栅 1套碳钢非标制作。6微动力搅拌系统 1套UPVC非标制作。7回转风机 1台Q≥0.2m3/h,P≥30kPa。参照或相当于百事德、优纳特、章鼓品牌8中心筒1台碳钢非标制作。9中间水池提升泵2台Q≥1.0m3/h,H≥30m,铸铁。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10石英砂过滤器1套处理能力≥1m3/h,配自动阀头,石英砂滤料。11活性炭过滤器1套处理能力≥1m3/h,配自动阀头,活性炭滤料。12PAC加药系统1套V≥200L,PE材质,配搅拌机。13PAM加药系统1套V≥200L,PE材质,配搅拌机。14加药泵2台计量泵Q≥4L/h,P≥8bar。参照或相当于力高、赛高、南方品牌15回用水泵2台Q≥9m3/h,H≥22m,铸铁材质。参照或相当于南方、佩德罗、凯泉品牌16紫外线消毒器1台10t/d。17控制系统1套PLC,元器件,触摸屏。PLC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施耐德、ABB品牌;元器件参照或相当于正泰、德力西、人民品牌;触摸屏参照或相当于海为、昆仑通泰、繁易品牌18电线电缆1批国标。19管道管件1批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南艺、南亚、浙艺品牌20阀门及配件1批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21辅材1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2个同类业务合同(同类业务合同指中水回用系统的供应及安装)复印件。2、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1.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1.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重庆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现场。(三)验收方式1、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若中标人未在规定的交货期内提交验收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视为不合格。2、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产品质量、生产、安装、验收、安全执行标准。3、货物验收须有中标人、验收小组以及使用单位的人同时在场。4、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5、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6、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6.1设备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6.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质量及环保检测报告(如果有要求)等资料齐全。6.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9.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10.产品包装材料(纸质、塑料)归采购人所有,木板等杂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除。1.12.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搬运费、遮盖材料费、配件、环境和场地改造、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在部署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供应商提供。1.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完全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标准,产品或包装上必须有完好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等有效信息,且不得开封,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所供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必须与合同相符,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二)货物调试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若在2个月内连续出现2次故障导致货物无法使用,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并无条件退货。(三)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四)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1.4其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免费提供配件和上门维修服务,同时参照产品包装内生产厂商保修承诺,且以对采购人最优承诺为准。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只收取硬件成本费,不收取劳务费。(五)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六)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1.14.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货到现场,完成到货验收且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最终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货物的全部资料,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1.1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16.六、培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1.17.七、违约责任(一)若中标人不能按时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逾期超过十天,若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逾期天数由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须向采购人进行赔偿。(二)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采购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的属于违约行为,采购人将根据违约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违约情况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须向采购人进行赔偿。中标人所供货物若因验收不合格而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视为实际交货时间,采购人将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计算逾期违约责任。(三)若中标人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发生一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四)若中标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缴纳,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应付合同款中予以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五)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1.18.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2.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的;2.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五)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六)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八)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一)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十三)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四)供应商的报价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十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4.五、二次采购属于学校自主采购的项目,根据学校[2019]114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市级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或非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时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可继续进行评审。1.2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6.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7.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要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8.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6供应商恶意扰乱评标现场的;2.7谈判开始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放弃报价的;2.8在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2.9供应商恶意或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30.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1.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32.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34.一、定义(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35.二、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1.36.三、合同价格(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1.37.四、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8.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9.六、付款(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1.40.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二)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1.41.八、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1.42.九、知识产权(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43.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44.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45.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正本/副本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竞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二〇二四年*月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注:上述格式具体要求材料详见本页后各项明细1.47.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重庆师范大学: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一体化设备箱体(地上式)碳钢水箱(地埋式)调节池提升泵液位开关提篮格栅微动力搅拌系统回转风机中心筒中间水池提升泵石英砂过滤器 活性炭过滤器 PAC加药系统PAM加药系统加药泵 回用水泵紫外线消毒器控制系统电线电缆管道管件阀门及配件辅材…….总价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8.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9.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5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上述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重庆师范大学:(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51.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重庆师范大学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发票接收邮箱单位地址分包号分包名称标书金额:见采购文件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中规定时间,采购人以收到邮件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间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水回用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