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 煤气加热器 水解塔招标公告(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
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招标公告
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AGGCJSHGZHG24032111529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运行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采用水解+干法活性炭吸附煤气精脱硫工艺的“设计”或“设计+供货”或“设计+供货+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及以上(包括合同、合同对应发票、业主方出具的带有投运时间及运行良好等字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对应技术协议)。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技术配置明细,模板详见招标附件(需签字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若投标人未上传或未按照模板上传投标承诺函,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钢厂区正门内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刘懿锋
联系人:
冯勤园
电话:
15541264064
电话:
6736661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2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综合评分标准.pdf
投标技术配置明细(投标方需按此模板填写,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docx
合同模板.docx
公开招标要求(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docx
投标承诺函模板(投标方需按此模板签字盖章,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docx
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技术协议.pdf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01预处理系统(若有)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202煤气加热器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303水解塔(报价不含水解剂,水解剂单独报价)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404煤气冷却器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505脱硫吸附塔(报价不含脱硫吸附剂,脱硫吸附剂单独报价))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606PLC控制系统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1.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707水解剂(按技术协议性能要求水解塔内一次填装)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808脱硫吸附剂(按技术协议性能要求脱硫吸附塔内一次填装)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详见技术协议3.0套无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人民币不含税报价序号评审方法评审因素最低分最高分评审标准1技术评审标准工艺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03投标人承诺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得3分;投标人不承诺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得0分。2技术评审标准系统阻损06系统阻力损失≤3kPa,得6分;系统阻力损失>3kPa,得0分。3技术评审标准水解塔内件材质05水解塔内部水解剂支撑内件采用2205不锈钢材质,得5分;水解塔内部水解剂支撑内件不采用2205不锈钢材质,得0分。4技术评审标准升温换热型式和长度04升温换热器卧式布置,长度≤3.2m,得4分;升温换热器非卧式布置或长度>3.2m,得0分;5技术评审标准降温换热型式和长度04降温换热器卧式布置,长度≤4.2m,得4分;降温换热器非卧式布置或长度>4.2m,得0分;6技术评审标准换热器结构形式03换热管+翅片,其材质采用2205不锈钢,得3分;换热管+翅片,其材质不采用2205不锈钢,得0分;7技术评审标准水解剂技术水平05水解效率W95%或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得5分;水解效率<95%或不能提供技术证明,得0分。8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企业综合指标151、财务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书AAA者获得2分;资信等级证书AA者得1分;最多得2分(银行出具)。2、企业通过以下三项的得3分,通过二项的2分,通过一项的1分,没有不得分:企业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企业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9其他因素评审标准水解剂寿命05寿命1年及以上,得5分;6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得2分,低于6个月,得0分10其他因素评审标准升、降温换热器质量05升、降温换热器寿命10年及以上,得5分;低于10年,得0分。11其他因素评审标准吸附剂寿命05寿命≥1年,得5分;1年《寿命W6个月,得2分;寿命<6个月,得0分。12商务评审标准商务报价得分050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增加1%,扣1分;不足1%部分按4舍5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多扣50分。投标技术配置明细我公司根据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含技术协议等)要求,提供系统设备的技术配置明细如下:1.技术配置内容:①是否承诺完全符合技术要求:(是/否);②系统阻力损失:kPa;③水解塔内部水解剂支撑内件材质:;④升温换热器(卧式/非卧式)布置;长度:;⑤降温换热器(卧式/非卧式)布置;长度:;⑥换热器结构形式:换热管材质:;翅片材质:;⑦水解剂技术水平:水解效率:;是否具有国家专利证书:(是/否,若填是,需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未上传视为无效);2.设备寿命保证:①水解剂寿命:;②升、降温换热器寿命:;③吸附剂寿命:。投标方:签字(盖章):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出卖人:XX签订地点:鞍山(合同履行地)买受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XX-XX1.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合同第1页,共2页标的名称质量标准生产厂家 商标牌号计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2024年)及数量标的名称质量标准生产厂家 商标牌号计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1/7月2/8月3/9月4/10月5/11月6/12月具体明细见合同附表详见技术协议XX合计XX合计人民币金额(不含税大写):XX不含税出厂价 (税率13%)第二条质量标准:出卖人应按国家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合同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到场指导安装试验。本合同产品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均以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为准。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1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及时的和正确的,并且保证合同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3.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出卖人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验收、操作和维修提供必要、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3.3在合同设备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导致设备故障,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错误以及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修理或更换损坏设备。3.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出卖人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4.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坚固包装。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止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现场。4.2出卖人对包装箱内散装件和裸装件或捆扎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和零件号。4.3货物的装箱清单、随机图纸、产品合格证书、安装调试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应单独装箱,并在箱体上注明标记。4.4买受人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出卖人。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出卖人应于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内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交付施工现场,按买受人需求发货。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送货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合同设备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出卖人承担。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6.1运输方式:公路汽车专车运输,运输费用含在设备总价中。6.2如因出卖人原因,合同设备需要补充或更换,出卖人有责任将所需设备发运至项目现场,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6.3在合同设备运输过程中,合同设备丢失或损坏,出卖人有责任尽快重新供应全新的合同设备,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7.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7.1买受人有权要求检验和测试货物(详见技术协议),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检验和测试过程中,出卖人应提供材料和必要的协助。买受人人员应能得到必要的检测设施和手段,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当对设备检验和测试的内容和地点没有约定时,为便于执行,双方可事先商定具体事宜。7.2出卖人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出具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出卖人应将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与设备一并同时提交给买受人。这些文件将被视为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资料。7.3标准设备按国标进行检验。非标设备依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及出卖人出具的检验大纲进行检验。7.4合同设备出厂前,出卖人应在进行检验和测试前10日书面通知买受人该检验和测试的设备等相关内容,以便买受人安排人员参加。7.5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验收不作为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也不因此免除出卖人对本合同设备应承担的责任。7.6其余未规定事项按技术协议规定执行。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8.1本合同人民币含税金额为:XX元,大写:XX,税率13%。8.2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向出卖人的支付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8.3付款8.3.1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合同签订的次月支付;8.3.2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30%;8.3.3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完成单体调试,具备热试条件,支付合同价款的20%;8.3.4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热试合格,通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包括通过考核指标、联合签发设备各阶段验收合格证书),支付合同价款的15%;8.3.5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为三年,从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8.4进度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方式: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四个月支付。8.5每次付款前,出卖人应配合买受人需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除外),挂账后付款。8.6本合同付款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即本工程的业主方向本协议买受人付款后,买受人在已收款范围内按比例向出卖人付款。如业主未按时付款,本合同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该“以收定支”原则同样适用于该设备所应用的工程竣工及质保期满后。8.7买受人扣款的权利:当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8.8买受人无论何时支付货款,均不考虑利息的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出卖人责任,合同设备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违约金为延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2%,最高为延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0%,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2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合同项下设备不得整体外委加工,否则出卖人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买受人保留追索一切相关损失的权利。9.3出卖人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经更改修复仍不符合约定的,违约金为对应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9.4如因出卖人原因迟交本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规定的每项技术资料一周,每周罚款合同价款的0.2%,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上述的迟交罚款,并不免除出卖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9.5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人存在贿赂收买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出卖人向买受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买受方实际损失的,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方的实际损失。9.6如果合同设备在检验、性能考核和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合同约定及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的技术指标,买受人有权以下列任意一种方式向出卖人提出索赔:1)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和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出卖人不能派遣人员进行上述工作,买受人有权自行进行修理或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2)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同时出卖人应在相应时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做出质量保证。出卖人负责将替换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受人受损害的程度及直接损失的数额双方协商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9.7如果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索赔通知后14日内未能做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出卖人接受。如果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索赔通知30日内未能按照上述一种或多种方法以买受人同意的方式解决买受人的索赔,买受人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索赔金额,质保金不足,出卖人应在扣除后3日内补齐。第十条合同的解除:有下述情形之一,买受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15天;2、合同设备由于出卖人原因两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出卖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其他由于出卖人违约,可能导致买受人损失扩大的情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1.1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在买受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11.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问题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它条款规定的各自义务。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13.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13.2本合同的技术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3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3.4本合同签署地为辽宁省鞍山市。13.5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4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6双方电子邮箱为:出卖人电子邮箱:XX;买受人电子邮箱:ASECG345@163.com。发送到双方电子邮箱的电子邮件视为书面送达。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出卖人(章):买受人(章):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住所: 住所:鞍钢厂区正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冯占立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电话:电话:0412-6728263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鞍钢支行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账号:账号:0704024009221002302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税号:税号: 91210300791591328J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银行联行号:银行联行号:102223002409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工业品买卖附表合同编号:XX合同第2页,共2页标的名称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商标牌号计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备注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单套煤气处理量:50000 Nm3/h;高炉煤气入口压力(煤气加热器入口):8~10kPa。详见供货清单套3XXXX1.出卖人需负责整套脱硫系统装置的工艺包系统设计(含基本设计)和设备设计、PLC控制系统编程和调试。包括工艺流程设计(PID),单体设备设计、控制策略设计等。2.出卖人需负责原材料采购及复验;工厂制造、试验和检验;提供设备基础条件图及要求;提供装置的公用工程消耗要求;设备外表面的防腐、防锈保护;所供设备的无损检测、热处理、耐压试验、泄露试验;包装、加固、运输、储藏时设备内部保护等。3、出卖人应对其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规格书等各项约定详见技术协议。合计XX合计人民币金额(不含税大写):XX不含税出厂价 (税率13%)供货清单(暂定,以技术协议为准,即使本清单未列出,出卖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合同价款不予变更,投标方需上传分项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不含税)备注单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以下是单套供货范围,共三套)1预处理系统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保护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塔体内置的仪表、地脚螺栓(若有)。套12煤气加热器加热器壳体、管束、管板、支座、设备吊耳、铭牌及托架、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地脚螺栓。套13水解塔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水解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塔体内置的仪表(温度、压力检测等一次仪表),地脚螺栓、定位盘(若有),与塔体走梯及平台的垫板。套14煤气冷却器冷却器壳体、管束、管板、支座、设备吊耳、铭牌及托架、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地脚螺栓。套15脱硫吸附塔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脱硫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与塔体走梯及平台的垫板,塔体内置的仪表(温度、压力检测等一次仪表),地脚螺栓、定位盘(若有)、油漆。套16PLC控制系统PLC硬件及系统软件,点数为350点,并考虑20%冗余,包括控制器、IO模块、PLC柜、工程师站(1套,当前主流配置)、操作站(1套,当前主流配置)、网络设施、正版授权软件等。保证PLC系统完整性和可靠性。7水解剂M3投标方提供8吸附剂M3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1法兰垫片每规格备20% (最少1个)套1出卖人(章):买受人(章):委托代理签字:委托代理签字:公开招标要求工程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标段名称: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报价方式:人民币不含税报价(对应含税税率1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工期要求:中标后5天内返技术资料,全部设备于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内到货。1.招标内容及范围: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数量:共3套,供货范围、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技术协议,投标方应保证设备供货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满足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的要求。二、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方如对技术协议有任何不明确的,可于投标截止日前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由委托方联系人协调设计人进行答疑,投标截止后不再作任何澄清,投标方的投标报价视为满足招标技术协议中的各项要求。委托方联系人:刘懿锋联系电话:155412640642.本次招标不接受交货期偏离、付款方式偏离及技术偏离,如有偏离,按废标处理。3.综合评标得分最高,但投标价格高于标底价时,委托方有权自行决定定标结果。三、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提供投标方(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投标方企业类型:无要求。3、提供冶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5、提供2021年以来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运行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采用水解+干法活性炭吸附煤气精脱硫工艺的“设计”或“设计+供货”或“设计+供货+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及以上(包括合同、合同对应发票、业主方出具的带有投运时间及运行良好等字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对应技术协议)。6、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1)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合同签订的次月支付;(2)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30%;(3)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完成单体调试,具备热试条件,支付合同价款的20%;(4)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热试合格,通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包括通过考核指标、联合签发设备各阶段验收合格证书),支付合同价款的15%。(5)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限为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到货满十八个月,以先到者为准。(6)进度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方式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四个月支付。(7)每次付款前,出卖人应配合买受人需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除外),挂账后付款。(8)本合同付款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即本工程的业主方向本合同买受人付款后,买受人在已收款范围内按比例向出卖人付款。如业主未按时付款,本合同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该“以收定支”原则同样适用于该设备所应用的工程竣工及质保期满后。(9)买受人无论何时支付货款,均不考虑利息的支付。五、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及其他约定:(1)由于出卖人责任,合同设备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违约金为延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2%,最高为延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0%,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出卖人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经更改修复仍不符合约定的,违约金为对应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因出卖人原因迟交本合同项下技术协议规定的每项技术资料一周,每周罚款合同总价的0.2%,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上述的迟交罚款,并不免除出卖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4)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人存在贿赂收买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出卖人向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买受方实际损失的,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方的实际损失。(5)如果合同设备在检验、性能考核和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的技术指标,买受人有权以下列任意一种方式向出卖人提出索赔:1)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和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出卖人不能派遣人员进行上述工作,买受人有权自行进行修理或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2)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同时出卖人应在相应时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做出质量保证。出卖人负责将替换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受人受损害的程度及直接损失的数额双方协商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六、其它事宜1、出卖人必须按合同交货期完成合同内容,按买受人需求发货。2、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非法转包。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技术配置明细,模板详见招标附件(需签字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若投标人未上传或未按照模板上传投标承诺函,按废标处理。七、综合打分原则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权重50%,技术权重50%。投标报价:50分;技术配置:30分;其他因素:5分;设备寿命保证值:15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无4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1)工艺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投标人承诺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得3分;投标人不承诺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2)系统阻损系统阻力损失≤3kPa,得6分;系统阻力损失>3kPa,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3)水解塔内件材质水解塔内部水解剂支撑内件采用2205不锈钢材质,得5分;水解塔内部水解剂支撑内件不采用2205不锈钢材质,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4)升温换热型式和长度升温换热器卧式布置,长度≤3.2m,得4分;升温换热器非卧式布置或长度>3.2m,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5)降温换热型式和长度降温换热器卧式布置,长度≤4.2m,得4分;降温换热器非卧式布置或长度>4.2m,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6)换热器结构形式换热管+翅片,其材质采用2205不锈钢,得3分;换热管+翅片,其材质不采用2205不锈钢,得0分;4.1技术配置评分标准(满分30分)(7)水解剂技术水平水解效率≥95%或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得5分;水解效率<95%或不能提供技术证明,得0分。 4.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5分)(1)企业综合指标1、财务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书AAA者获得2分;资信等级证书AA者得1分;最多得2分(银行出具)。2、企业通过以下三项的得3分,通过二项的2分,通过一项的1分,没有不得分:企业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企业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4.3设备寿命保证值评分标准(满分15分) (1)水解剂寿命寿命1年及以上,得5分;6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得2分,低于6个月,得0分。4.3设备寿命保证值评分标准(满分15分) (2)升、降温换热器质量升、降温换热器寿命10年及以上,得5分;低于10年,得0分。4.3设备寿命保证值评分标准(满分15分) (3)吸附剂寿命寿命≥1年,得5分;1年>寿命≥6个月,得2分;寿命<6个月,得0分。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50分)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增加1%,扣1分;不足1%部分按4舍5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多扣50分。最终得分以上各项累计得分合计投标承诺函我公司承诺在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招标项目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无偏离。并承诺投标技术方案能可靠实现:采用升温+水解(低温60-90℃)+降温+活性炭吸附脱硫的干法脱硫工艺,脱硫吸附剂不解吸,定期更换,具备返回烧结综合利用或焚烧炉焚烧的条件。工艺设备布置在TRT之后,混合煤气加压站之前,系统阻力损失≤3kPa;脱硫工艺段吸附剂需采用活性炭脱硫剂,穿透硫容≥65%;工作硫容70-80%出口净高炉煤气总硫≤15mg/Nm3(以单质硫计)。如经核实,我公司无法实现上述承诺,依据鞍钢集团相关采购管理制度规定,自愿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接受废标处理及相关处罚,特此承诺。投标方:签字:盖章: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技术协议书甲方: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2024年3月3日总则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以下简称乙方)经过技术交流和认真协商,就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与XXX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本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全部细节做出规定,未规定内容的技术要求以最新国标要求为准。如相关标准发生冲突,按较高标准要求执行。协议内容二工程概述1本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为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轧钢混合煤气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该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采用水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工艺包主要包括煤气预处理系统、煤气加热系统、水解系统、煤气冷却系统、煤气吸附脱硫系统等。(1)预处理系统预处理系统用于脱氯、滤尘和除水(液态),以保护后段工艺水解系统,避免水解剂失效,保证水解剂正常运行效果,可考虑水解塔内置或外置。(2)煤气加热系统煤气加热系统设置在水解系统前,经过蒸汽换热将高炉煤气温度升至60-90℃(暂定,由乙方详细设计确定),适合煤气中COS、CS2等有机硫转化为无机硫的状态,接着煤气进入下游的水解系统去进行水解转化。(3)水解系统2高炉煤气经过煤气加热系统加热后,水解系统将高炉煤气中的COS、CS2等有机硫化为无机硫HS。(4)煤气冷却系统煤气冷却系统通过净环冷却水将经水解系统后的高炉煤气温度冷却控制在50-60℃(暂定,由乙方详细设计确定),保证后段工艺煤气吸附脱硫系统吸附剂正常工作。(5)煤气吸附脱硫系统高炉煤气经煤气冷却系统冷却后,进入煤气吸附脱硫系统,煤气吸附脱硫系统利用吸附剂吸附高炉煤气中的无机硫HS,最终满足脱硫效果。2使用条件(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安装地点等)2.1气象条件(1)大气温度·历年极端最低温度:-31.6℃;·历年极端最高温度:36.6℃;·年平均温度:9.2℃;·最热月平均气温:24.5℃;·最冷月平均气温(一月)…-8.9℃。2)大气压·年平均大气压力:99.56kPa;·最热月平均大气压力:98.36kPa;·最冷月平均大气压力:100.51kPa。(3)相对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66%;·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76%;·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62%。(4)土壤最大冻结深度多3·年最大冻结深度:1100mm。(5)风向、风速·冬季:3.8m/s;·夏季:3.1m/s;·全年主导风向及频率:S24%;·冬季主导风向及频率:NNE20%;·夏季主导风向及频率:S26%。2.2地质条件·抗震设防烈度:7度(第二组);·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基本风压:0.65kN/m;·基本雪压:0.40kN/m;·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场地类别:II类;·特征周期:0.35S。2.3电源条件·频率:50±0.5Hz;·电压:380V;·类型:交流电。2.4循环冷却水·供水温度:35℃;·供水压力:0.35MPa(G);·回水温度:45℃(暂定,由乙方详细设计确定);·回水压力:W0.25MPa(G);·污垢热阻:0.000344m℃/W;·C1-…≤300mg/L。2.5蒸汽4张超·蒸汽温度:220~260℃(过热)或170~180℃(饱和蒸汽);·蒸汽压力:1.8MPa(过热)或0.8MPa(饱和蒸汽)。2.6设备安装位置·安装地理位置:辽宁省,营口市鱿鱼圈,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厂区内;·安装地点:室外安装。2.7整套设备的交货地点中国辽宁省营口市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厂区内精脱硫装置区。3供货及工作范围3.1乙方供货及工作范围乙方负责高炉煤气精脱硫工艺包基本设计,并提供工艺包内设备(具体详见3.1.1、3.1.2项供货范围);甲方根据乙方工艺包基本设计,负责进行工厂设计,并提供其它公辅系统设备和材料等。乙方在本技术协议确认的煤气参数条件下,对本技术协议的考核指标负责(具体详见6项)。3.1.1乙乙方供货设备名称与数量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3套具体供货内容见3.2项3.1.2乙乙方设备供货范围乙方负责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供货范围(以下是单套供货范围,共三套)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预处理系统1套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保护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塔体内置的仪表、地脚螺栓(若有)。52煤气加热器煤气加热器1套加热器壳体、管束、管板、支座、设备吊耳、铭牌及托架、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地脚螺栓。3水解塔水解塔1套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水解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塔体内置的仪表(温度、压力检测等一次仪表),地脚螺栓、定位盘(若有),与塔体走梯及平台的垫板。4煤气冷却器煤气冷却器1套冷却器壳体、管束、管板、支座、设备吊耳、铭牌及托架、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地脚螺栓。5脱硫吸附塔脱硫吸附塔1套包括塔体及附件,填料(脱硫剂),进出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与塔体走梯及平台的垫板,塔体内置的仪表(温度、压力检测等一次仪表),地脚螺栓、定位盘(若有)、油漆。6PLC控制系统PLC控制系统PLC硬件及系统软件,点数为350点,并考虑20%亢余,包括控制器、IO模块、PLC柜、工程师站(1套,当前主流配置)、操作站(1套,当前主流配置)、网络设施、正版授权软件等。保证PLC系统完整性和可靠性。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3.1.3备品备件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名称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备注11法兰垫片每规格备20%(最少1个)法兰垫片每规格备20%(最少1个)法兰垫片每规格备20%(最少1个)法兰垫片每规格备20%(最少1个)1套3.1.4乙乙方的工作范围(1)负责整套脱硫系统装置的工艺包系统设计(含基本设计)和设备设计、PLC控制系统编程和调试。包括工艺流程设计(PID),单体设备设计、控制策略设计等。(2)负责“3.1”、“3.2”条款中的所有供货范围。6X(3)负责以下内容:·原材料采购及复验;·工厂制造、试验和检验;·提供设备基础条件图及要求;·提供装置的公用工程消耗要求;·设备外表面的防腐、防锈保护;·所供设备的无损检测、热处理、耐压试验、泄露试验;·包装、加固、运输、储藏时设备内部保护。3.3.2甲方的工作范围乙方负责范围以外的工厂设计;设备基础详细设计;能源介质的供给(电、蒸汽、氮气、循环水)的设计,照明、防雷、接地详细设计;塔内填料安装;设备之间连接管道设计。4技术规格书4.1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主要技术参数·高炉煤气煤气处理量1总处理量:15万Nm/h;1单套处理量:5万Nm/h;·高炉煤气入口压力(煤气加热器入口):8~10kPa;·高炉煤气管网温度:常温(30~60℃);·高炉煤气含尘量:≤10mg/Nm;·高炉煤气冷凝水PH值:8~9;·高炉煤气入口总硫含量(以单质硫计):≤165mg/Nm(详见表4-2);·精脱硫系统出口的总硫(以单质硫计)含量:≤15mg/Nm²;7·高炉煤气出口压力(脱硫吸附塔出口):≥5kPa;·高炉煤气成分表4-1高炉煤气成份(%)成份CO2OCOHN2含尘量湿度平均值200.55293.14710mg/Nm水份饱和波动范围19.5~20.50.5~0.628~302.9~3.346~4810mg/Nm水份饱和表4-2高炉煤气中杂质成份成份总硫HS炭基硫HCL含量(mg/m)≤1650-9060-150≤104.2技术要求(1)水解塔、脱硫吸附塔采用立式圆筒,包括人孔、工艺气进出口、填料口(装卸填料),内部设置填料支撑骨架和床层,并采取保证进入塔体煤气气流分布均匀的措施。材质不低于Q235B。(2)煤气加热器及煤气冷却器采用管壳式换热器,煤气加热器壳程、管程介质分别为高炉煤气、蒸汽。煤气冷却器壳程、管程介质分别为高炉煤气、净环冷却水。煤气加热器管程为不低于2205钢,壳体和其他材质为不低于Q235B。煤气冷却器管程为2205不锈钢或耐腐蚀非金属材料,壳体和其他材质为不低于Q235B。(3)上述材质均为最低要求,乙方所选用设备材质应满足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4)设备导静电接地及防雷接口,方便用户接入接地网。(5)水解塔、脱硫塔根据工艺及规范要求配套悬梯和平台所用垫板并塔体设计考虑相应附加荷载等。(6)所有设备均需设置满足检修要求的人孔,预处理塔(若有)、水解塔、脱硫塔需设置填料的装卸料口。(7)工艺系统设计要求完整、合理、先进,能够保证脱硫效果。(8)预处理塔(若有)、水解塔和脱硫塔按照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进行设计、制造及验收等。8%(9)所有用电设备按照2区防爆设计(不含PLC系统)。(10)整套装置的压力降不应大于3KPa(煤气加热器(或预处理塔(若有))入口至脱硫塔出口,含之间煤气管道阻力损失)。(11)管道/管板接头应焊接牢固,换热器管程的介质严禁泄漏到壳程的气体中。(12)换热器设计计算后的传热面积要至少预留10%的裕度。(13)水解塔内水解剂和脱硫吸附塔内脱硫剂更换周期要求不少于8760h(连续运行),在更换周期内整体系统满足“6.1性能保证值及考核指标方法”性能保证值。(14)乙方所供货的预处理塔(若有)、水解塔、脱硫吸附塔要求整体并安装就位于设备框架或基础上,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制做期间的机具、人员手续办理等)。5技术标准设备及其附件的制造、检验和收应符合如下标准:·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51128-2015《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GB/T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管》;·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国家和行业其它现行的其他标准及规范。6质量保证6.1性能保证值及考核指标方法·脱硫装置出口的总硫(以单质硫计)含量≤15mg/Nm:·整套装置(煤气加热器(或预处理塔(若有))入口至脱硫塔出9口,含之间煤气管道阻力损失)的压力降≤3KPa;·以在线和离线检测仪表检测及第三方检测的数据作为性能考核的依据。·如果是乙方的原因测试达不到保证值,乙方有权要求按规定的运行条件进行重复测试,最多可再重复测试两次性能试验。6.2质保期见合同。7售后服务及承诺7.1乙乙方人员派遣、技术服务范围及职责(1)为了顺利进行合同设备的安装和正常运行,乙方负责派遣熟练的专职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人员将代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包括设备安装、机械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及验收、运行操作、维修等方面完成合同规定乙方应履行的任务和职责。人数暂定为1人。乙方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乙方技术人员预计到达和离开合同设备现场的日期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由双方协商决定。(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给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全面、正确的技术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在安装和调试阶段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合同装置现场协助培训甲方的操作、设备维修和检验人员。(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详细讲解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合同范围内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乙方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负责培训设备维修和检验人员。10(5)乙方现场技术服务负责人负责在甲方现场组织与协调合同装置分供货商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确保分供应商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6)协助甲方对乙方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开箱验收工作应由甲方组织,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公司、监理等相关人员根据装箱清单对包装箱内容进行逐一清点,参加各方需在装箱清单上签字,并对清点验收的准确性负责。如清点内容与装箱内容不符,可在装箱清单上特别注明缺件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各方签字确认,缺件由乙方补供。整套装置开箱验收工作完成后,参加各方须在乙方提供的整套设备的发送清册上签字,对开箱验收工作进行确认,资料各方一份存档。(7)对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预制、安装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监理对安装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安装施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提供技术指导,确保设备材料合理使用。(8)参加装置性能考核,记录装置性能表现,并最终会签性能考核报告。(9)确认乙方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设备投产条件,确保设备顺利开展试车投产。(10)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设备投产阶段,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技术咨询,与甲方就有关乙方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共同和制定解决方案。(11)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投产期间,见证并记录乙方工作范围内各系统、各单台设备及材料的工作状况,就发生的问题与甲方共同分析原因,寻求解决方案。7.2甲方将给乙方技术人员提供的条件对乙方派住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甲方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用房(包括办公桌椅、用具等),给予借阅技术图书及技术资料的方便。1甲方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食宿、医疗、通讯等方便。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其全部费用由责任方负担。若有重要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服务人员,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更换的全部原因。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给予支持。7.3技术培训工作乙方将在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等方面派有经验且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传授有关知识和专有技术,详细解答甲方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难题。乙方技术人员所提供的指导和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甲方的技术人员对如何掌握相关的流程原理有一个系统且清晰的认识。为了保证培训的效率和效果,乙方将就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在培训的开始阶段对甲方的技术人员作明晰的解释。7.4工作联络和工作制度(1)乙方的服务人员在甲方装置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现场总代表到达现场后,双方总代表应协商决定总工作进度和施工计划,双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安排下照此进度及计划进行工作。工作进度和施工计划的修改须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决定。(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成周进度报告和月进度报告。内容包括本周河本月内工程的进度、工作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等。(4)乙方技术人员若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现场服务的工作,乙方自费派遗具有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前来更换,代替其工作。(5)乙方技术人员现场工作时间与现场施工安装时间保持一致。127.5现场服务协调策略和后期保障措施(1)乙方技术服务的24小时响应制度。(2)乙方提供的设备无论是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或是日常运行,一旦发现设备质量问题或故障,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将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对因操作失误等造成的设备事故,乙方也遵循上述原则,及时到现场和甲方共同进行问题处理。(3)乙方将在甲方项目现场成立设备项目部、配置必要的办公用品和通讯工具,现场办公室是乙方和项目相关方联系工作的场所。(4)乙方现场经理负责组织与协调乙方合同设备及分供方现场服务工作的工作,并负责协调与总包方、业主、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甲方现场安装调试重要问题和节点计划。(5)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施工计划在乙方现场经理到达现场后双方协商决定,双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安排下照此进度及计划进行工作。(6)根据现场工作特殊需要,借用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8设计审查及设计联络8(1)设计审查地点:甲方或乙方所在地;(2)审查人员:双方的商务及技术人员;(3)审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4)审查内容:初步设计资料(供审查);·设计总说明书;·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PID);·预处理塔(若有)、煤气加热器、水解塔、煤气冷却器,脱硫吸附塔、冷却器外形总图文件等制造设计图纸;·设备地脚和基础设计图纸文件;·设备、材料采办技术规格书;·材料表;13·设备表;·其他完整用于甲方工厂设计的工艺、机械、电气仪表资料图纸及文字。9技术文件交付9.1乙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进度序号内容提交进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1带控制地点的工艺流程图(PID)工艺设备平立面布置图、基础模板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2设备初步设计图纸(完整用于甲方工厂设计的工艺、机械、电气仪表设计图纸及文字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3设备外形图纸初步审查完善后20天4设备竣工资料装置竣工调试后15天内9.2交付资料内容9.2.1最终技术资料(1)设计总说明书;(2)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PID);(3)预处理塔、水解塔、脱硫塔、加热器、冷却器外形总图文件、内件图等完整的制造设计图纸;(4)设备地脚和基础设计图纸文件;(5)设备、材料采办技术规格书;(6)材料表;(7)设备表。9.2.2随设备提供甲方的技术资料(1)专用工具的结构图及操作说明;14设备到甲方施工现场后,设备的验收由买卖双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10.3交货状态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1检验及验收11.1出厂验收设备出厂前一个月内乙方提出产品检验大纲,并送交甲方确认。设备制造完成后通知甲方到乙方所在地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验收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各种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11.2现现场验收及试验(1)装置在现场安装时,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安装工作的交底和安装过程的指导,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2)装置的运转试车装置的现场运转试车由甲方组织,乙方负责试车工作。在额定工况下下连续运转4小时,检查各部位的温度和压力,达到设计值后,进行负荷试运,负荷试运应不少于72小时。11.3性能考核验收11.3.1装置安装完成后,应尽快组织试车及性能考核。考核的日期由双方代表商定。工况的考核周期为工况全面稳定后连续运转72小时,按照最终设计参数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期间应按要求作好记录,若无异议,双方代表应签字认可。11.3.2性能考核的结果顺利达到最终设计规定的保证值时,双方代表应签署合同装置验收证明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时,认为合同标的已被验收合格。6其余事宜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办理。12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甲方:鞍钢股份鱿鱼圈分公司(签字盖章)(签字盖章)鞍钢集团工程投术有限公司:(签字盖章)2024.3:17主体专业负责人:主体专业室主任:乐224.37关联专业(成套设备):购w224.3,17名B437总设计师:项目经理(总包项目):款款202237年月日本协议归属工程技术公司的工程编号: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装置 煤气加热器 水解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