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2024)
202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受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066 2.项目名称: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 3.预算金额:170.03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130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92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951660626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5-68505991 八、其他 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 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202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06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3月总目录1.磋商邀请……………………………………32.供应商须知…………………………………63.合同文本……………………………………144.采购需求……………………………………18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76.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0662.项目名称: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3.预算金额:170.03万元4.本项目最高限价:13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南师附中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92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951660626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5-68505991八、其他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报价明细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1、响应文件解密21.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磋商22.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侯选人,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5.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5.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5.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5.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5.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3.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5.3.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3.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6.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6.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六、成交27、确定成交单位27.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确定的顺序推荐。27.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7.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7.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7.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7.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交易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部(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府采购部”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联系电话:025-68505926。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成交通知书29.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开展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31、标的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1成交供应商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物业服务费根据季度考核评价结果支付。每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季度物业服务费用。最后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在2024年度财政关账日前支付。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迟延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的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按照迟延支付合同款项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提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供应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采购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1.服务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用房,该房屋不得从事任何与本物业服务无关活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该房屋的调整与变更。2.配套设施与设备本项目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度9个月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学校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92号,长江之滨幕府山风光带。校内共22个班级,学生700多人,教职工100人。占地面积25000平米,建筑物面积20000平方米。体育馆一座面积1250平方,99个车位地下车库,一层23间宿舍可住宿144人。后山30000平方米。共有2个大门,主门24小时通行,东南门上放学时段通行。真诚楼:一栋6层(校史馆,心理咨询室,食堂,大型报告厅,智学教室,会议室1,会议室2,无人机教室,国际象棋教室,档案室,教职工会议室,烹饪教室,音乐教室,图书馆,舞蹈教室,录音棚,仓库等)真理楼:实验楼一栋6层(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真知楼:教学楼一栋6层(初三年级教室,初三年级组办公室,科创教室1,科创教室2,历史教室海模教室人工智能教室,机器人教室,机动教室等,)真识楼:教学楼一栋5层(内含初一教室,初二教室,初一年级组,初二年级组,机动教室5间)体育馆:一栋3层(内含学生学生宿舍136个床位,体育馆,高尔夫专业场地等)(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三、产品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产品类型所属行业类型备注1物业管理服务1项主要产品物业管理★四、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一)安保服务1、校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校区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安全防范实行人防、机防、技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失职现象。2、设置安保监控和报警电话,安全护卫人员有明显标志,作业规范,反应机敏,熟悉环境,处理异常情况及时、正确,文明执勤。3、危及物业使用安全处设置明显标志和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4、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5、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分区停放有序、安全可靠,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6、学校各种大、中、小型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二)保洁服务1、校园公共部位,每天清扫两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随时保洁。2、公共部位及公共区域门窗、玻璃每月擦抹一次,无浮灰。3、洗手间勤扫、勤冲、勤刷,做到清洁、干净、无异味。4、按学校要求进行消杀,耗材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承担。5、及时收集校园内垃圾。6、物业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定岗到人,责任到人。7、按时完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采购人交办的各项突击工作。8、严格按照校方的保洁工作要求操作,做到“四无”: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蜘蛛网,公共厕所要求每节课均要进行一次保洁,大、小便池内不得有污渍、尿渍。(三)宿舍管理服务1、宿舍楼走道、楼梯、淋浴房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均由宿管员来完成。2、学生宿舍公共区域保洁要求: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干净;窗台无灰尘、开关无污迹;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公共灯具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卫生间保证洗手间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3、认真做好每日宿舍内安全巡视工作和学生的常规管理。4、积极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努力为学生创建一个和谐、文明、温馨的家园。5、处理本宿舍日常发生的各种问题。6、及时处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投诉。7、认真接待学校上级部门及校方安排人员的参观考察。8、认真完成学校交代的其它工作。(四)维修服务1、负责学校日常水电维修养护工作,保证学校日常用水用电安全。2、定期巡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每日做好水电维修养护记录。3、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维修工作。(五)会务接待服务1、会议前的基本设施、设备的准备、调试工作和清洁。2、会议现场的横幅及投影等布置工作。3、会议前配备好茶水、纸巾、毛巾等相关物品。4、在会议召开前调节好空调,打开灯或者窗帘保持会场的光线明亮。5、会议中的倒水、续水及其它会议服务等事宜。6、会议结束,现场的保洁及相关设备、物品的清点、归还(归位)、分类存库等工作。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六)其他服务1、文印员、驾驶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2、文印员需及时、准确的完成领导安排的文印工作。3、驾驶人员需严格执行派车计划,完成出车任务;认真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及时补充行车所需的材料、物品,及时保养和维修。如因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而产生罚款、扣分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2.服务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经理:男50岁(不含)以下,女48岁(不含)以下;有吃苦耐劳精神,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管理经验丰富,服务热情有亲和力。2、保安领班:具有安保管理经验,具备中级保安员及以上证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年龄50岁(不含)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3、保安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1.70米以上,男性:年龄52岁(含)以下,无不良记录,不光头无伤疤,无纹身,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接受过安保培训,所有保安必须要有保安上岗证。负责校园内公共秩序,能承担单位内物品的转移搬运工作。4、保洁领班:具有保洁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记录,男性年龄55岁(不含)以下,女性年龄50岁(不含)以下。5、保洁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记录,男性年龄55岁(不含)以下,女性年龄50岁(不含)以下。6、宿舍主管:具有宿舍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记录,年龄 50岁(不含)以下;7、宿舍管理员:年龄50岁(不含)以下;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督促住宿学生整理内务,清洁宿舍、楼梯、走廊;严禁学生违规用电;巡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8、工程(水电)维修员: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男性年龄55岁(不含)以下,女性年龄 50岁(不含)以下。9、会务接待:女性,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专科(含)以上文化。形象好、气质佳。10、文印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女性年龄 50岁(不含)以下。11、驾驶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驾驶员持证上岗,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男性年龄55岁(不含)以下。12、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7人;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向采购人提供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件、需持证人员证件等相关材料。)(1)项目经理:1人(2)保安:12人(含保安领班1人)(3)保洁:6人(含保洁领班1人)(4)宿舍主管:1人(5)宿舍管理员:2人(6)会务接待员:2人(7)工程(水电)维修员:1人(8)文印员:1人(9)驾驶员:1人13、关键岗位(驾驶员、文印员、宿管主管、维修员)涉及到采购人内部管理,优先聘用在聘人员,或提前洽谈替代方案,采用替代方案需取得采购人书面认可。3.项目实施要求一、目标要求1、环卫保洁,室内各项物品干净、环境整洁优雅,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2、工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工程合格率100%。3、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100%。4、有效投诉一周内办结率99%以上。5、地下车库无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现象,环境整洁,符合要求。6、服务及时到位,以人为本,凸显人性化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7、如遇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及抗灾工作。二、工具与装备配置要求1、安保器材、工程维修工具、保洁设备及耗材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使用和保管,按满足于服务质量管理目标实际需要和科学、节约原则配置。三、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服务方案,方案中应明确安全护卫管理、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管理服务要点、难点及拟采取的措施。2、采购人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3、如果发生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5、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做到人员的变更调整及病事假等都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沟通。6、物业服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作息时间,按照采购人单位要求时间上下班。7、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安保人员配备必须的保安装备(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照明灯具、警用器械等)以及保洁人员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常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其他用品(如:大、小垃圾袋、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消杀耗材,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本次与物业服务有关的特殊机械(如除草机、玻璃幕墙清洁机械等)由采购人负责。8、成交供应商用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因用工不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9、成交供应商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安全生产,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在防火、防用电事故、防人身伤害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后果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4.报价要求1、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南京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以及对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和《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宁金管〔2021〕28号)要求;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并支付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特定岗位的高温费等)、物业管理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包括管理费、服装(工作服、工号牌等)、员工节日福利、员工年终奖金、工会及教育培训、通讯、交通、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和服务承诺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还应考虑到采购人因重大活动临时要求的工作安排等费用,合同专用条款和其他要求条款中注明的相关内容可能产生的费用。2、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满足总投入人数的50%,成交供应商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的计算公式及要求填报。未按计算公式或政策依据报价、未依法缴纳法定税金或者分项报价为“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因供应商疏忽、计算错误,导致报价表中数据错误或缺漏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4、安保器械、保洁工具及耗材、工程维修工具及耗材由采购人提供,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5.考核要求(一)考核方法1、采用资料查核、实地巡查、抽样检查、询问等方法对物业的服务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终期考核。2、季度考核(百分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抽查、监督,物业公司具体实施,每季度由物业公司负责人向采购人上报一次考核结果(季度平均分),低于85分为季度考核不合格,季度考核中有两次不合格视为终期考核不合格。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工程、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责任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可直接评定为终期考核不合格。3、终期考核(满意度)由4次季度考核均分及采购人满意度组成,其中季度考核均分占30%,满意度占70%,结果分为四档:(1)终期考核满意度为90%(含)-100%,采购人将给予全额3万元奖金;(2)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5%(含)-90%(不含),采购人将给予2万元奖金;(3)终期考核满意度为80%(含)-85%(不含),采购人将给予1万元奖金;(4)终期考核满意度在80%以下的,为终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4、满意度考核维度通过对总体服务质量、会务人员服务质量、秩序维护工作、车辆停放秩序及及外来人员管理、宿舍管理、道路及大楼内部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维护及时性、设施维护质量、特殊事件应急处理(消防演练等)十个维度进行满意度调查,每个维度10分。(二)季度考核(百分制)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分为九个部分:制度建设部分15分,人员管理部分15分,治安保卫部分10分,卫生保洁部分10分,宿舍管理服务10分,工程维护保养10分,会务接待部分10分,文印部分10分,驾驶部分10分。每部分占分扣完则该部分该次考评按零分计算。1、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突发性应急事件预案和处理办法,安全基础台帐等制度,制度和台帐不健全,发现一次扣5分。(2)建立健全各项岗位管理制度并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没有制度或检查发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3)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各项管理内控记录齐全。检查发现问题缺一项扣1分。(4)建立健全人员使用审查和报告制度。有员工招聘审查、培训办法,有岗位职责、人员分工表等内部管理考核台帐,资料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5)建立节假日、双休日安全零报告制度。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值班主管向采购人计财处进行安全(安保、工程及属于物业管理所有工作运行情况)零报告。每漏报一次扣1分。2、人员管理(1)新进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培训合格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分。(2)培训合格上岗后的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换人,如随意换人,每人次扣1分。部门主管,每人次扣2分。(3)员工离职需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补充人员,另扣每人次每天1分。(4)物业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每次扣10分。(5)员工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未佩戴统一标识,服装上有污渍、有破损,不注重仪表仪容,留长发、蓄胡子,不注意文明用语等,发现一次扣1分;发生员工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每次扣1分。(6)员工在班期间办私事及脱岗、串岗、睡岗,发现一次扣1分;酒后上岗的,每次扣2分。(7)员工因故连续请假三天及以上,未向采购人申请、报批的,发生一次扣1分。(8)员工有盗窃、失密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一次扣10分,当事员工应解除合同,情节严重按相关法规处理。(9)员工需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如发现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3、治安保卫3.1安全管理(1)如因物业公司工作不尽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失,除按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损失外,每次扣20分,并处罚金2000-5000元,从当期物业费中扣除。(2)安全服务工作不到位被采购人领导批评或被校内工作人员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3)人员、车辆出入未严格登记、验证,管理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造成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的,一次扣10分。(4)严格落实巡查要求,有少查、漏查的,发现一次扣2分。(5)大型车辆和发现有危险品进入校园时,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并派人全程跟踪,发现漏报、瞒报一次扣1分。(6)值班、巡查、考勤等各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1分。(7)不按时立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8)门卫室环境不整洁,有脏乱差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9)安保人员岗位配备足够数量对讲机、巡更棒等器械并按规定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一次扣1分。(10)安保人员在值班室吸烟、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11)未按规定进行消防演习、消防检查不合格、违反消防检查规定等,一次扣5分。3.2秩序管理(1)安保人员待人接物礼貌热情、文明大方,如发现无理顶撞他人或吵架斗殴等行为,一次扣1分。(2)早晨上班非机动车没人协助摆放的,发现一次扣1分。(3)在车库、走道等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发现一次扣1分。(4)外来车辆在行政楼、教学楼台阶前停留超过10分钟的,一次扣1分。(5)无通行证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的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1分。(6)车库管理人员要在岗值班,如发现无人值班,一次扣2分。4、卫生保洁4.1保洁质量(1)办公楼各包干区整洁光亮、无浮尘、无水迹、无污迹。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各楼层公共区域内门窗、窗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内玻璃门、玻璃幕、玻璃间格、各种柱身、扶手、栏杆(含木质、金属、不锈钢)、内玻璃窗、镜面等明净、光亮、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金属、不锈钢按规定保养。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2)各种室内装饰物,墙上装饰物和各类设施表面(如灯饰、警铃、监视器、火灾报警控制器、风口、安全指标灯、开关盒、消防栓箱、各种告示牌、指示牌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3)公共区域卫生间小便池、蹲坑、坐便器、拖把池等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异味;洗手盆、镜台、镜面光洁,无斑点、无积水、无积尘;地面、墙面光洁,无污迹、无脏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蜘蛛网;门窗、窗台、内玻璃、天花板、隔板、照明灯具、开关盒、卷纸盒、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厕纸篓、垃圾桶无陈积物、无异味,外表干净无污水流出、无异味;厕纸擦手纸每天按时摆放,地漏口畅通。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4)电梯门厅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示牌表面干净,无油迹、无灰尘、无杂物;电梯厢壁、地面、天花板、通风口、照明灯具、指示板等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无脏杂物;电梯厢壁按规定上保护剂。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5)车库、停车场整洁,无脏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各类设施、各种标志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平台及台阶无杂物、无垃圾。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6)平台及台阶定期清洗;内外玻璃门、踏垫按清洗并达到要求;镜面砖经常处理保养,保持整洁光亮。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7)茶水间地面无污水,茶水箱、拖把池、开水炉表面无污迹,开关、配电盒表面无积尘。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9)垃圾桶放置合理,清倒及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异味。如未达标准,每项扣1分。垃圾分类未按采购人规定二次分拣、楼层垃圾未能按时转运、垃圾转运场卫生不达标、垃圾未能当日清运离场的,每项每次扣1分。4.2操作规程(1)保洁作业操作程序规范,使用方法正确,如因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伤,除赔偿损失外,扣1分。(2)保洁作业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一次扣5分。(3)未按防疫管理要求进行消杀工作的,一次扣5分。5、宿舍管理服务(1)舍管员应积极配合政教处做好起床离寝检查工作,按时催促学生起床、洗漱及离开寝楼;锁门后,对各寝进行检查,避免有学生逗留宿舍现象,如有学生逗留宿舍,影响上课而未发现,一次扣1分; (2)宿管员应按时值班,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请假人员登记表要摆放在桌面上,值班室内不得有学生逗留,每发现一次离岗现象扣5分; (3)宿管员应认真做好门口人员进出把关工作。非学校统一回寝时间内进入宿舍的学生,要检查请假手续,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并提醒其及时离开宿舍。非统一回寝时间内将未履行手续的学生放入宿舍,或未发现学生私入宿舍,最后引起财物纠纷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4)未及时把当天的纪律、卫生检查情况统计表交政教处,每次扣0.5分. (5)公共财物、设施及宿舍床铺、电路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寝室内的财产损坏、破坏且未作及时登记上报的,每发现一个场所扣1分。 (6)如有在应该巡视的时间段内未按要求巡视,致使就寝时段发生学生打架、喧哗嬉闹、饮酒打牌、聚众捣乱等事件的,每次扣3分。 (7)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未打扫干净、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3分。6、维护保养1、检查办公楼电梯、空调等重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如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报修。未及时上报或报修的,发现一次扣2分。2、每天检查室内外灯泡是否正常,如损坏未及时更换的,一次扣1分。发现有“长明灯”现象,一次扣1分。3、每天检查配电房、水泵站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楼层生活用水设备、排水、排污泵,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发现一次台帐不完整的扣1分,未能及时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一次扣1分。4、检查办公楼地面、内外墙面等是否完好,如有情况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分。5、所有工程设备报修未能在15分钟内到场的,一次扣1分。7、会议服务7.1会务受理(1)接到会议通知后,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提前了解会议名称、性质、时间、人数和其他事项,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7.2会场布置(1)会务任务布置及时,服务人员责任分工明确,无推诿扯皮现象。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2)会场布置符合要求,物品摆放规范,杯具清洁,并在会议开始前1小时前准备到位。如未能做到,每项扣1分。7.3会议服务(1)协助做好会议材料发放等会务辅助工作。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2)会前会后服务人员站在门口主动迎候引导,会议期间及时提供茶水服务。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3)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识,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按会务要求提供服务,不得喧哗吵闹、接听电话、聊天。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4)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场,关好门窗。所有楼层会议室在未使用时均保持整洁、设备设施完好,能随时投入使用。如未能做到,每次扣1分。8、文印服务(1)未及时完成学校派发的文印任务的,每次扣2分。(2)文印内容出错,每有一次扣2分。(3)有浪费纸张或油墨行为的,每有一次扣2分。(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发泄泄密行为的,每有一次扣5分。9、驾驶服务(1)驾驶员不按时到岗,迟到早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驾驶员每出现一次违章行为扣2分。(3)严禁公车私用,每发现一次扣2分。(4)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检查、保养维护和维修,因驾驶员检查、保养维护不及时造成车辆的损坏,每有一次扣2分。(三)考核实施与奖惩1、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2、考核中扣款按照第六条付款条件执行。3、日常工作中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全额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没收当月物业管理费用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处罚。4、经考评如终期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此考核办法由采购人负责。(二)商务要求1.付款条件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物业服务费根据季度考核评价结果支付。每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季度物业服务费用。最后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在2024年度财政关账日前支付。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如在服务期间发生物业员工盗窃、打架及因工作疏忽对学校财务造成重大损失等,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续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若合同续签时,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供应商可以就合同费用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协商调整。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审标准2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顺序推荐。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5、绿色采购要求(1)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2)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50价格分2服务2.1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安保管理服务、保洁管理服务、工程(水电)维修服务、宿舍管理等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等内容)综合评分:(1)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科学合理,安保、保洁、工程(水电)维修、宿舍管理实施方案内容全面,质量标准具体明确,操作规程完整的,得5分;(2)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基本合理,安保、保洁、工程(水电)维修、宿舍管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质量标准基本明确,操作规程具有基本完整性的,得2分;(3)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不合理,安保、保洁、工程(水电)维修、宿舍管理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质量标准不明确,操作规 程不完整,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主观分2.2人员管理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人员考核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等内容)综合评分:(1)人员考核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合理全面,操作性强的,得3分;(2)人员考核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基本合理,具备基本操作性的,得1分;(3)人员考核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员工行为规范管理不合理,缺乏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主观分2.3管理服务规 章制度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安保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保洁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工程(水电)维修规章制度、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综合评分:(1)规章制度合理全面、操作性强的,得3分;(2)规章制度基本合理、具备基本操作性的,得1分;(3)规章制度不全面、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主观分2.4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各类突发事件考虑及相应处置措施等)综合评分:(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完备健全,具备基本可操作性的,得1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健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主观分2.5物业档案管理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物业档案管理方案(包括物业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移交等)综合评分:(1)物业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移交机制健全规范的,得3分;(2)物业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移交机制基本健全规范的,得1分;(3)物业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移交机制不健全、不规范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主观分2.6人员培训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举措、培训管理等)综合评分:(1)具有合理的培训计划、培训举措、培训管理的,得3分;(2)具有基本合理的培训计划、培训举措、培训管理的,得1分;(3)培训计划、培训举措、培训管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主观分3业绩3.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起始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保洁、工程(水电维修)三项)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应能反映相关信息,若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则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得分。3客观分3.2供应商业绩评价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起始日期为准),承接的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注:同一业主单位履约优秀评价材料只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6客观分4履约能力4.1履约能力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校园物业担任项目经理经验的评分: (1)具有3年及以上校园物业担任项目经理经验的,得4分;(2)具有2年(含)-3年(不含)校园物业担任项目经理经验的,得2分;(3)具有1年(含)-2年(不含)校园物业担任项目经理经验的,得1分;(4)校园物业担任项目经理经验不满1年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2履约能力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领班具有校园安保服务担任保安领班(或主管)经验的评分:(1)具有3年及以上校园安保服务担任保安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4分;(2)具有2年(含)-3年(不含)校园安保服务担任保安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2分;(3)具有1年(含)-2年(不含)校园安保服务担任保安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1分;(4)校园安保服务担任保安领班(或主管)经验不满1年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3履约能力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领班具有校园保洁服务担任保洁领班(或主管)经验的评分:(1)具有3年及以上校园保洁服务担任保洁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4分;(2)具有2年(含)-3年(不含)校园保洁服务担任保洁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2分;(3)具有1年(含)-2年(不含)校园保洁服务担任保洁领班(或主管)经验的,得1分;(4)校园保洁服务担任保洁领班(或主管)经验不满1年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4履约能力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宿舍主管具有校园宿舍担任宿舍主管经验的评分:(1)具有3年及以上校园宿舍担任宿舍主管经验的,得4分;(2)具有2年(含)-3年(不含)校园宿舍担任宿舍主管经验的,得2分;(3)具有1年(含)-2年(不含)校园宿舍担任宿舍主管经验的,得1分;(4)校园宿舍担任宿舍主管经验不满1年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5履约能力5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保险条款中明确供应商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提供书面承诺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客观分合计100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三、法人授权书四、磋商响应函五、磋商报价明细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八、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100-JZCG-C2024-0066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100-JZCG-C2024-0066(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五、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人)单价 (元/月)分项小计 (元/9个月)备注1人员工资27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项目经理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保安员12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保洁员6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4)宿舍主管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宿舍管理员2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6)会务接待2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维修员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8)文印员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9)驾驶员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7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社保公积金等费用(1)社会保险根据《关于 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社保费用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计算公式:4494元×24.7%×27人(总人数≥27人)×12月(2)公积金根据《关于调整 2021 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 (宁金管〔2021〕28 号)要求,供应商报价中的公积金费用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计算公式:2490元×5%×27人(总人数≥27人)×12月(3)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满足总投入总人数的50%,供应商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计算公式:2490元÷21.75天×3×14人(≥14人)×11天(4)人员福利(5)高温费3行政办公费(1)办公用品费(2)培训费(3)交通费(4)通讯费(5)服装费4管理费5利润6外墙清洗50000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7空调清洗25000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8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9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25000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10零星维修30000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下列费用(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外墙清洗费(50000元)、空调清洗费(25000元)、体育馆地板养护(20000元)、大型活动保障及考务工作(25000元)、零星维修(30000元),合计150000元(不含税)。11法定税费磋商报价合计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相关其他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3)供应商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法定税金依法缴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100-JZCG-C2024-0066,(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100-JZCG-C2024-0066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八、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响应情况(填报“响应或完全响应”)偏离(填报“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1 2 …… …… …… 备注:1.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