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招标公告(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单位
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4-03-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3-22 23:55:00至2024-03-29 17:30:00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4-02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舟
项目联系电话
13908827135
采购单位
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清平乡街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7911016
代理机构名称
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0882713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4-C2-00049-DHSH-0019
项目名称: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0
最高限价(万元):69.997603
采购需求:本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设计的入户道路硬化、村内排水沟及拆除工程等。(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1)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2 23:55至2024-03-29 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4-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index.html)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是否适用小微企业政策:是。 (2)本项目是否适用监狱企业政策:是。 (3)本项目是否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是。 (4)本项目是否适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否。 (5)本项目是否适用脱贫攻坚政策:否。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5.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一)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 (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6.供应商须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监督: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财政局 0692-7172965,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清平乡街道1号
联系方式:0692-791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
联系方式:13908827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舟
电 话:1390882713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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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70.docx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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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DHZC2024-C2-00048-DHSH-0018采购人: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文本样式1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27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48第六章评审办法1491.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并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DHZC2024-C2-00048-DHSH-00181.2项目名称: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70.00万元。1.5磋商限价:¥699,976.03元。1.6采购需求:本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设计的入户道路硬化、村内排水沟及拆除工程等。(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90天。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9日17:3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元):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4.2文件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完成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操作;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五、开启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注: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无需到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前请勿退出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index.html)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以每个项目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收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7.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是否适用小微企业政策:是。(2)本项目是否适用监狱企业政策:是。(3)本项目是否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是。(4)本项目是否适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否。(5)本项目是否适用脱贫攻坚政策:否。7.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7.5开标方式:线上开标。7.6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1.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7.7供应商须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8监督: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财政局0692-7172965,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清平乡街道1号联系人:李维超电话:18183693293招标代理机构: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勐宛山水116-3号联系人:刘洪妤联系电话:0692-29904231848712911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洪妤联系电话:0692-2990423184871291192024年03月21日2.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购人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1.2采购代理机构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4项目编号DHZC2024-C2-00048-DHSH-00181.5建设规模70.00万元1.6磋商限价¥699,976.03元1.7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9项目实施地点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1.10计划工期90天。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磋商小组)②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或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或非企业原因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作特别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或非企业原因无法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作特别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书面声明;(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磋商小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成交服务费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个项目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综合费用1%收取。由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5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6.1报价方式二次报价(磋商报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及磋商函的报价,第二轮为由供应商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x.cn)中进行磋商产生的报价(请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纳入综合评审)6.9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 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7.2响应文件的签署7.2.1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应按照第四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需要签署的地方,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无需逐页签署(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署及授权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委托代理人签名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7.2.2供应商如对响应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的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8.1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90天。9.2磋商保证金要求,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1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11.2递交响应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完成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操作;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7.1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20补充20.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对于接受联合体的采购项目,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节能环保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若磋商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的磋商分项报价0.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若采购需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磋商价格的扣除)。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20.4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20.5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财政局 0692-7172965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20.6须知前附表中的符号定义“”代表选择,“□”代表未选择。附件一:供应商注意事项为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中编制电子采购文件,现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意事项如下: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二、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五、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六、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一)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七、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1.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建设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2.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费用3.1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若非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该费用由采购人支付。3.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及根据本须知第5条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等组成。4.2澄清和修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当所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5.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5.2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向各供应商发布,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5.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4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获取澄清。5.5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6.2本项目的合同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报价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的人工费、服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运输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及磋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承包服务费用,并且包含完成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违反磋商限价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无效。6.3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6.5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6.6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6.7供应商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就此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回应,否则响应无效。6.8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进行不署名提问。6.9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响应文件的组成7.1响应文件的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填写。7.2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响应文件有效期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8.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9.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填写并附证明材料。9.2磋商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未按上述9.2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9.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11、磋商截止日期1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递交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磋商及评审12、磋商程序1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2.2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3磋商会议流程:(1)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介绍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出席会议的单位人员姓名;(2)按照交易平台系统操作顺序由各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或网上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并记录在案。(3)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代表进行磋商;(5)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一起提交书面的磋商承诺书;(6)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出或直接确定出成交供应商;(7)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13、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第二十一条,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5、评定成交的标准15.1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15.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直接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15.3最终报价超预算的供应商将不予推荐或确定。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16、成交通知16.1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定标意见书》签发《成交通知书》,或直接与采购人共同签发《成交通知书》。17、履约保证金17.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7.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1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签订合同18.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8.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磋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质疑和投诉1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9.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受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9.4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陇川县财政局投诉。20、补充说明20.1采购资金支付:甲乙双方自行协商。20.2突发情况处理:在开、评标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保证评审情况保密的前提下,暂停开、评标活动,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20.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4追加合同金额20.5监督20.6须知前附表中的符号定义3.合同文本样式(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安全生产合同云 南 省 监 察 (厅、局、室)印 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委、局)印 制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并确定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⑴合同协议书(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⑵中标通知书和预中标通知书;⑶投标文件;⑷招标文件;⑸专用合同条款;⑹通用合同条款;⑺技术条款;⑻图纸;⑼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日历天。9、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工程量清单(如有)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3承包人: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⑴合同协议书(包括会议记要、补充协议);⑵中标通知书和预中标通知书;⑶投标文件;⑷招标文件⑸专用合同条款;⑹通用合同条款;⑺技术条款;⑻图纸;⑼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至。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只能在商定的用地范围内安排施工,超出商定的用地范围外的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8其他义务1、协调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监理人,以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其他人的关系;2、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度汛的统一协调、指挥。3、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4、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补充如下内容: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1)确定延长完工期限;2)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发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下,在保证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应积极、义务的协助、配合好与其它合同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工序的搭接及施工工作面的交接,服从总体工程安排。4.1.10其他义务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下,在保证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应积极、义务的协助、配合好与其它合同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工序的搭接及施工工作面的交接,服从总体工程安排。2、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3、按规定接受相关审计。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款补充如下内容: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5、项目区处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应与当地居民友好相处,尊重当地民风民俗。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证件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银行保函必须是承包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保函,其他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开具的不予认可。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书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内一直有效。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提交发包人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履行期间(或退还之前)发包人不计付承包人利息。4.5承包人项目经理增加条款:4.5.5项目经理在工地时间每月应不少于20日历天,每少一天业主将罚款500.00元。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项补充: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应按时到位,其他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及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及能力要求。特殊工种的工人、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行业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锅炉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4.6.3项细化为: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一般不得调整,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先由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1本合同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6.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承包人负责测设施工控制网,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增加条款:9.1.8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爆破安全规程》及相关施工安全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其他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1)深基坑及高边坡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4)一次用药量大于3000t的硐室爆破及《爆破安全规程》及相关施工安全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其他需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本条增加: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开工前7日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负责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承包人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3、承包人应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规定。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如下内容: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界定是以确保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为前提,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共同协商处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超过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且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气候条件。异常气候条件不包括合同已经规定的需要停工的气候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计划工期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1 (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上表中各项逾期竣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0%。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工期提前11.6.1本工程要求按规定工期完工,无提前工期奖励。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按水利部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本款增加以下内容:13.1.4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3.1.5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报送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或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报送相关部门。13.1.6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制定或提出处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定或征求事故调查组意见。处理方案未经审定或认可,不得实施。13.1.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发包人负责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13.1.8监理人应负责组织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发包人、承包人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述。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应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符合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现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本款补充以下条款:14.1.7主体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准备检查,并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确认合格以及履行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修改为:不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单价不予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或本批项目的类似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报发包人批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可按照中标价中的主材价格、相关费率、人工费等进行组价,由设计人复核后;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单价协议书。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发包,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价格波动,工程量清单单价均不作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技术条款未明确的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7.1.3计量周期:单价子目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按监理人批准的各阶段工程形象目标进行计量。承包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1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17.2预付款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六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除通用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付款的次数或编号。进度款的支付办法: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按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截止支付,待合同工程通过验收及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再无息支付给承包人。进度付款必须出具国家税务票据,税务票据数额按照实际支付进度金额出具。若国家另有规定,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进度款的支付办法:发包人根据资金情况按比例进行支付。17.4质量保证金删除通用合同条款17.4款内容全文,并代之以:17.4.1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不扣留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不计利息。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履行维修义务且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支付维修费用,则发包人将向提供履约保函的担保银行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7.4.2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退还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履约担保退还申请”后,将在30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17.4.3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根据第19.3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并要求承包人延长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十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十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竣工图纸、质量验收资料等应由承包人完成的所有工程资料。18.竣工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达到技术条款和有关的验收规程规范要求,验收程序为: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本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主持。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20.保险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人员工伤事故险:承包人应为自己的人员投保人员工伤事故险,承包人投保人员工伤事故险的费用应摊入各项目的人工费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应为自己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应摊入各项目的人工费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第三者责任险: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5.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保险费用应计入施工设备的运行费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发包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不成的,依法向陇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的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的约定。(三)工程建设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工程建设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推介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由联系本单位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第八条此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陇川县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和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生产安全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程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许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检查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3、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公司地址3联系电话联系人4传真电子邮箱5注册地注册时间6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7主营范围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1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2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2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2.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3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4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5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1.6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材料2.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鲜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如不是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需提供或填写。2.3监狱企业证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不是监狱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若是监狱企业同时提供证明文件或材料。(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中3.1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2项目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拟在本标段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目前担任的任务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建造师证、B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年承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如有类似业绩则1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若无类似业绩,本页写无。2、供应商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应提供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加盖鲜章):日期:年月日4.2授权委托书(若未发生授权情况,则无需提供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联合体协议(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其他资料(1)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州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按规定需在政府相关网站登记的企(事)业信息或其他公示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致:采购人(XXX单位)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X以供应商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XXX工程项目,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1.严格按照《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我单位的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本承诺书的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六制一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人社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决定,直至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加盖鲜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磋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元)工期质量承诺项目经理 (姓名)大写:小写:供应商(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承诺及报价表(第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补充相关承诺大写:小写: 其他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无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在磋商会议时用于二次报价时使用,表格中内容可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并加盖单位鲜章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格式(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采购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并按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供应,并承担质量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的工期、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完成本项目。5、本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响应人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以下要点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技术方案(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4)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5)施工主要工序方案(6)施工机械方案(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方案(三)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德宏州陇川县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计划工期:90天。3.磋商内容:本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设计的入户道路硬化、村内排水沟及拆除工程等。(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5.建设规模:约¥699,976.03元。6.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册)6.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评审项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资格性评审标准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材料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及20.3项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特定资质: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其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项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其他:联合体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其他:其他资料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且(任何一次报价)均符合(不得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磋商限价。(3)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性评审标准(商务及技术)(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磋商函按磋商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计划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项目经理(如有)等;b.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5)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等)作出响应;(7)权利义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a.供应商应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供应商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c.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d.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无欺诈行为;e.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且(任何一次报价)均符合(不得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磋商限价。(9)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分标准(100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部分 (满分10分)投标总价(满分10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数修正、政策优惠后的价格4.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5.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技术部分 (满分90分)施工技术方案审查评分(满分20分)(1)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指导施工,实施性,针对性、适用性强的,施工部署全面的,得20分;(2)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指导施工,具有实施性,针对性、适用性不强的,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7分;(3)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导性一般,具有实施性,针对性、适用性一般的,施工部署较全面的,得13分;(4)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导性一般,实施性一般,针对性、适用性一般,施工部署一般,得9分;(5)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实施性一般,缺乏针对性、适用性,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6分;(6)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难以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7)无施工技术方案的,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15分)(1)质量目标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强的,得15分;(2)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3)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4)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得6分;(5)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无违约责任承诺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得3分;(6)质量目标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的,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15分)(1)安全目标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高效的,得15分;(2)安全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12分;(3)安全目标基本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9分;(4)安全目标基本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管理制度不够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不够完整的,得6分;(5)安全目标基本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模糊;管理制度不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模糊、表述不完整的,得3分;(6)安全目标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设计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要求或未提供本项的,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10分)(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分;(2)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合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8分;(3)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6分;(4)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不够合理、可行的,得4分;(5)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全面,计划编制不合理;措施不合理、模糊的,得2分;(6)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的,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施工主要工序审查评分(满分10分)(1)对项目施工主要工序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采用了新技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切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0分;(2)对项目施工主要工序表述完整;部署及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表述符合要求,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符合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8分;(3)对项目施工主要工序表述基本全面;部署及措施表述基本清晰;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表述基本符合要求,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清晰可行;基本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6分;(4)对项目施工主要工序表述不够全面;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表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5.对项目施工主要工序表述模糊;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表述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2分;6.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施工机械审查评分(满分10分)(1)投入的施工机械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得10分;(2)投入的施工机械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的,得7分;(3)投入的施工机械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得4分;(4)投入的施工机械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得0分;技术部分 (满分90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审查评分(满分10分)(1)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10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基本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得8分;(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但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的,得6分;(4)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基本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但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的,得4分;(5)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得2分;(6)供应商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得0分。一、评审机构本项目评审机构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二、评审原则评审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除此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三、评审纪律1、所有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评审结论和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及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4、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6、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7、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评审目的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推荐出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了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书→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起以书面形式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六、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初步评审1、资格性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明确的实质性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下一评审阶段:1.没有磋商报价的或者磋商报价超出最高磋商限价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供应商资格要求不符的;(5)原则上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审办法中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及要求,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二)磋商及承诺1、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了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的磋商承诺书。2、在磋商中,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应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确认。(三)综合评审(满分100分)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低价者为成交人。(2)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阶段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3)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供应商最后得分为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5)综合评分的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为90分,报价部分为1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成交推荐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此类推。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五)确定原则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六)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审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