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设备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2024)
项目概况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20240321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宫腔镜刨削(冷刀)手术系统采购一套,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质保期:2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1-526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13659974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芮、单海帆
电 话:13659974217
附件信息:
【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1).pdf317.5K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HD-20240321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刘艳萍电话:0991-5269101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马芮、单海帆电话:13659974217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JHD-20240321)一、招标条件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范围:宫腔镜刨削(冷刀)手术系统采购一套,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联系人:刘艳萍,联系电话:0991-526910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联系人:单海帆、马芮联系电话:136599742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3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5.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应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内容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交货期及质保期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质保期:2年所属行业工业2采购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40万元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要求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保证金额保证金金额:小写:4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账户名: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支行行号:104881006071账号:107701179662联系电话:0991-4160566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4月11日16:00前)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提交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XXX项目保证金(以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为准)。6招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0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11备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招标代理现场规7定的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本次采购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一、总则1、项目概况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采购人需求和相关标准及要求,对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方式采购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中标单位按国家标准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补充通知。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9、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10、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人概况(附件三)(4)供应商相关资料;(附件四)(5)供货方案;(附件五)(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六)(7)投标报价单(附件七)(8)报价明细表(附件八)(9)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方案(附件九)(10)规格、技术参数和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11)投标书附录(附件十一)(12)投标保证金收据(附件十二)(13)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配套设施报价超过给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评标阶段。11.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按招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的报价(包括正副本不一致的商务报价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全部设备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11.3设备综合单价是指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生产、装车、卸车、运输、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作调整。11.4本项目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结算时,按实际货物数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12、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第3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以补充通知进行,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应满足原投标有效期内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以前缴纳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形式以现金、电汇、支票交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14.2采购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1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退回(无息)。14.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1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14.4.2.1签署合同;14.4.2.2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1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的本数编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1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提供的格式填写,如内容填写不够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增页。四、投标文件的封装与递交(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16、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16.1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6.2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负责。16.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技术、商务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并加盖骑缝章(须胶装,否则视同活页处理)。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4投标文件的封袋应确保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附件十一;投标书附录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承诺1交货期限及质保期2延误工期赔偿金额的最大限额最终合同的10%3自报质量等级合格4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赔偿金最终合同的10%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扫描件)附件十三;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1、重大违法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响应、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中标人,也自愿放弃中标、中标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附件十四,(十八)、企业类型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需写明本项目中分项报价中的每个标的的制造商是属于何种类型,每项均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提供的为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那么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其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不予认可投标单位中小微企业的资格。特此说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附件十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评标标准及办法评分因素分值内容技术因素(46分)技术符合程度(40分)带“*”参数为关键参数,如不满足,按每项4分抵扣,扣完为止;其他产品参数为一般参数,如不满足,按每项2分抵扣,扣完为止。注:投标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厂家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白皮书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技术规格彩页),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则该参数将被视为负偏离。技术因素(46分)可操作、可维护性(4分)以利于临床工作需要为前提,根据设备配置符合程度综合评判:所投产品①配置齐全,②便于用户临床使用,③操作简便,④便于维护。以上符合一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技术因素(46分)投标设备的运行成本(2分)根据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配套耗材价格(投标人需提供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材价目表等;未提供此项不得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所提供产品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材项目齐全且维修维护成本低得2分,项目不全或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优惠条款(2分)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2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生产厂家在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力(2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因素(24分)业绩(10分)业绩为核心产品业绩,所投核心产品业绩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来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最多提供10个,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分为10分。(要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业绩)售后服务体系(8分)基于本项目的复杂性和后期运维保障需求,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本地化售后常驻专业维修工程师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承诺内容完整并完全响应需求,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排除提供人数≥4人得3分;3名得2分;2名得1分,否则不得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8分)设有备件仓库保证常规配件供应(1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2分)故障处理方案及培训计划:由投标人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综合因素(2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详细目录并且对应页码准确、产品宣传的客观、技术参数响应的真实性、投标报价合理的,得2分,上述情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评分分值计算等于所有专家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二、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对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1、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2、评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采购人根据投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中标商。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投标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投标过程的保密性投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中标方的建议等投标小组成员或参与投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投标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投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品种规格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品种规格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30。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不变)。上述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部分及报价部分二者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投标人须提供19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投标人提供17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3.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③、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④、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0.30×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