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招标公告(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的委托,近期将对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采购方案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止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项巧俊
5、联系电话:13754297681
6、联系邮箱:95311534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项目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项目备案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文件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信息:
【征求意见稿】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3.22).doc801.5 KB
1公开招标文件(在线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采 购 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月日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列表6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履约保证金11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六开标和评审12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十质疑19十一投诉20十二授予合同20十三验收21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1十五其他事项22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合同格式47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57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54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67三、“报价文件”格式80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89一总则88二评审委员会88三评标程序88四评标一般规定90五评标办法和细则90六评审纪律和要求93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952.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一)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1万平方米绿地及约6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备注:详见采购文件标项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二)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3万平方米绿地及约4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备注: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花草、树木养护”或“绿化养护”或“园林绿化工程”等服务内容;⑵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3.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五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1)潜在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下载获取;(2)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采购联系人:吴柳韵联系电话:0578-8520976质疑负责人:李馨予联系电话:0578-8520982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平昌路258号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瑜霄联系电话:0578-8520479质疑负责人:项巧俊联系电话:13754297681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2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传真:0578-8121718地址:遂昌县财政局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HT2024B12)2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10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9: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8特别提醒1. 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1.2.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3.1.3.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澄清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资格声明;▲(7)企业类型声明;▲(8)特定条件;▲(9)其他。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11.2.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12.排版12.1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1.5.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无。3.1.6.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导入和加密16.1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1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17.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17.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3.1.7.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920629283@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1.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21.1.2.1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1.1.2.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1.2.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22.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4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第一次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24.1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3.1.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9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0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1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4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3.1.9.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1.10.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3.1.11.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4.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3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4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4.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4.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4.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5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7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1.12.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3.1.13.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38.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14.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9.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9.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9.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3.1.15.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0.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0.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1.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非中小企业。40.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相同品牌产品4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41.2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41.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3.1.16.十五其他事项42.解释权4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2.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各标项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以各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各标项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交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银行账号:16601012010090019524;注:汇款均需备注XXX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项一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1万平方米绿地及约6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1年标项二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3万平方米绿地及约4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1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2个标段的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统一,报价分分别计算,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出中标候选人;先评审1标段,再评审2标段,每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继续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若某个标段报价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则该标段做废标处理。二、养护范围标项一: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1万平方米绿地及6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一级绿地:157076(单位:㎡)改造面积:8879㎡改造地被面积:430㎡序号地点面积备注面积备注面积备注1妙高山公园22752石马公园340367410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3北门桥头口袋公园4444后岭公园29165源口口袋公园10576戏曲公园24557飞鹤游园68168荷花滩公园14649后江月季园358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0平昌广场358211古院广场9696178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2水阁路2651613君子路867214北街39515凯恩路51261004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6公园路10717东街29118交通岛27519源古路1594620古院路、育才路151821汤显祖大剧院周边187822兴文路670430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3后江绿地1634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4实验小学、民族中学、后江小学花墙3786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5环城北路3572426三溪口公园568327河面整治(君子路边侧)10000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8未来都市区环境提升工程500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二级绿地:57233(单位:㎡)改造面积:0㎡改造地被面积:496㎡序号地点面积其它面积备注面积备注1官碧路814496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北溪路22633西街12124明德北路27715古院周边绿地42286遂昌县外庄至高碧街道路环境提升工程35549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7遂昌县吴突头至高碧街道路改造工程990011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一级行道树:3551(单位:株)序号地点数量备注1东街662北街2503公园路2084南街485青云路276君子路6367水阁路6698西街2639凯恩路(钟楼至兴居花园段)18410明德北路3511源古路17512兴安路6913兴昌路5914兴业路5515兴文路1516古院路11217育才路19618环城北路4119后江片区30420遂昌县市民中心市政配套工程647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1未来都市区环境提升工程75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二级行道树:2537(单位:株)序号地点数量备注1北溪路992官碧路1453龙谷路(水阁至梅溪小学段)2134凯恩路(源古路交叉口至源尖岔口段)1595遂昌县外庄至高碧街道路环境提升工程509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6遂昌县吴突头至高碧街道路改造工程109311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7后江路网二期3199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标项二:对县城管辖范围内约23万平方米绿地及约4000株行道树进行日常养护等。一级绿地:(单位:192441㎡)改造面积:350㎡改造地被面积:16140㎡序号地点面积其它面积备注面积备注1人民公园174813312好川公园308716153绣球专类园30224龙潭湾游园6655汤公园211920266吴乐畈公园231607鼓山公园50438元立大道178114273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8元立大道17811350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8元立大道17811350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9高速东入口两侧314310溪边路468110溪边路468111平昌路6733150011.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1平昌路6733410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2园丁路82313东桥路1664790710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3东桥路1664734135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4城南大道3095015小金线636616火车站市政配套工程3683017南溪绿道改造项目1100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8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毛头小区250011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19遂昌县三级电站至国税、南门中路雨污分流、管线落地改造项目708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0小金线(除原有移交)1011812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二级绿地:38439(单位:㎡)改造面积:2836㎡改造地被面积:0㎡序号地点面积其它面积备注面积备注1牡丹亭路1153628367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2龙潭防洪堤61713溪边路垃圾直运站内4824水厂路3585南门片区13156二都街13917瓯江绿道边侧14350一级行道树:2492(单位:株)序号地点数量备注1溪边路562元立大道9253园丁路2854东桥路1925城南大道3486新三中道路867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毛头小区60011个月(养护时间、面积以实际交接为准)二级行道树:1555(单位:株)序号地点数量备注1牡丹亭路7102二都街2703平昌路4714太和路104三、项目班子配备及设备配备要求1、项目班子配备要求标项一岗 位人数技术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如若不能兑现,视同违约处理。养护人员28名需从事过绿化工作洒水车驾驶员1名(必要时,养护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另行增加)5年以上驾驶经验需提供驾驶证备注:①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养护机械(割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的养护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中标后对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考核,考核通过并经甲方备案后方可签订养护服务合同。②补植人员需另外安排,不得使用以上人员。③绿地养护面积有所增减时,养护人员人数由双方再行协商。标项二岗 位人数技术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如若不能兑现,视同违约处理。养护人员31名需从事过绿化工作洒水车驾驶员1名(必要时,养护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另行增加)5年以上驾驶经验需提供驾驶证备注:①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养护机械(割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的养护技术人员不少于22人,中标后对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考核,考核通过并经甲方备案后方可签订养护服务合同。②补植人员等需另外安排,不得使用以上人员。③绿地养护面积有所增减时,养护人员人数由双方再行协商。2、设备配备要求(标项一、标项二)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割草机≥5台2割灌机≥5台3绿篱机≥5台4电动三轮车≥4辆510吨以上洒水车≥1辆6高空作业车(16米及以上)≥1辆7运输车≥1辆8轻型货车(皮卡车)≥1辆备注:①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三十日内必须配备好上述表格中的设备和车辆,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②设备在特殊天气下视情况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四、养护要求:1、保持植物生长良好,枝繁叶茂,存活率在99.9%以上。2、片植灌木和整形灌木生长期定期修剪,无明显串枝;其他植物要保持其良好的生态习性。3、行道树及观赏乔木春季要做好抹芽工作;冬季要做好整枝修剪和防冻工作;4、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无病虫害危害发生;5、绿地中无明显杂草;按甲方要求施肥(详见附件1),肥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施肥,每次需提供肥料使用台帐;6、花木有损失应及时补种和更新,补种花木规格需与原树木基本保持一致;7、夏季要做好浇水抗旱保苗工作。8、台风季节要做好抗台苗木加固工作。9、绿地内无垃圾,无明显的人为损坏,无踩踏,无悬挂。10、绿地内亭子、廊架、座椅、设备、雕塑、护栏、花坛、文明告知牌等设施保持清洁,要求每半月必须保洁一次(养护标准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二)。11、绿地内无种菜现象。五、其他质量及安全等要求1、承包养护期限内,承包人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2、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承包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期限内,由于养护不当造成本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承包人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包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承包人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承包人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每月提供施工日记。5、承包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6、采购人采用每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对承包人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评定。如采购人发现承包人未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的,采购人有权对承包人采取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一个月考核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六、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七、结算及付款方式:1、绿地养护及行道树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①结算方式:根据养护单位实际养护面积或数量,并依据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工程量增减,单价按中标单价)。②付款方式:养护费用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方式逐月支付,根据月度考核结算,于次月15日前提交拨付。2、苗木的补植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①结算方式:本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采购人、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现场实量签证并按有关计价依据确定。费率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费率取中值。结算单价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养护费不计;苗木单价按施工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价格结算,《浙江省造价信息》中没有信息价的苗木套用《丽水苗木市场价格信息》价格结算,无信息价的材料单价依双方签证的价格结算。结算比例为91.9%(套用2024年市政配套工程—2024年遂昌县市政设施养管工程),总价下浮,其中签证价不下浮。②付款方式:补植完成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价的70%,经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质保期到合同期满(最长不超12个月),质保期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如不足12个月的从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中扣除。)3、应急抢险零星点工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①结算方式:人工费用套用2024年市政配套工程—2024年遂昌县市政设施养管工程点工费用,材料、机械价按照双方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②付款方式:费用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方式,和绿地、行道树养护费用一同逐月支付。附件1:遂昌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植物修剪,排水灌溉、施肥、病虫防治、除草松土、卫生绿化养护及花坛、座椅等设施的养护和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管理等。二、养护管理标准(一级标准)1.乔木(1)景观: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景观效果好。(2)生长:①生长势强。②枝叶健壮。③叶片的大小正常、叶色鲜艳,无不正常落叶。④无枯枝断枝、病虫枝。(3)修剪:①乔木修剪要求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开花繁茂。②以保持自然树形为主,及时修除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交叉枝等,促使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③及时抹芽去萌。④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⑤修剪时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整,不能留树钉、铁丝等,对于粗壮的枝条要防止扯裂。⑥操作时要有安全防护措施。⑦行道树修剪工作应根据植物生长特效及年度修剪计划有序实施。⑧现场施工人员应配备高空作业相关安全防范设备,修剪完成后及时清理绿化垃圾。(4)施肥:①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2次。②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5)清杂松土:①及时清除杂草、杂物,并及时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②清理时要注意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6)补植:树木枯死应在一周内清理。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7)病虫防治:①基本无蛀干害虫、疥虫危害,食叶害虫控制在每株被咬叶片低于8%。虫害最严重的株树控制在5%以下。②药物防治时,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③冬季来临前,应将行道树干下部涂白。(8)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2.地被灌木(1)景观: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形丰满,观花观果植物应时茂盛开花、结果,花多色艳,绿篱及地被灌木整齐一致,具有艺术感和创意,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景观效果优良。(2)生长:①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在本地区的平均年生长量,萌芽及枝叶生长正常。②枝条粗壮,叶片大小正常,叶色浓绿。③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绿篱无断层。④地被植物郁闭度达90%以上,攀缘植物攀缠能力强,覆盖率达80%以上。⑤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⑥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3)修剪:①按照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修剪,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分枝,使四季有花。②绿篱和色块修剪要平整,徒长枝不超过15cm。③修剪后的枝叶不能残留在绿化带上,要及时清理。④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删减老弱的藤蔓。(4)清杂松土:①及时清除杂草、杂物,并及时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②清理时要注意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5)病虫防治:①无蛀干害虫,基本无疥虫危害,食叶害虫控制每株被咬叶片低于8%,虫害最严重的株数在5%以下。②药物防治时,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6)补植:及时清理死苗,补植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7)施肥:①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2次。②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肥料尽量不要裸露。③花灌木类开花前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促使花多色艳、花期长。3.草坪(1)景观:草坪整齐雅观,边缘线清晰,在生长季节,呈蓬勃生长,草坪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2)生长:①生长势好。②叶片健壮,叶色浓绿,生机勃勃,无枯黄叶。③覆盖率达98%。(3)修剪:①定期修剪,修剪平整、美观,剪口无撕裂现象。②草坪边缘线整齐平展,分界清楚。③草坪上不能留存剪下的叶梢。④根据草的品种不同,使草高控制在6或10cm以内。一般马尼拉、狗牙根等暖季型草高控制在6cm以内,黑麦草、高羊茅等冷季型草高控制在10cm以内。(4)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要加强淋水保持土壤湿度,保证良好的长势。对冷季型草地施肥应重点抓好早春、早秋两次,暖季型草地应重点抓好早春、仲夏两次,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5)清杂除草:草坪内的杂草、杂物要及时清除,杂草率低于3%。(6)补植: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密,补植后要加强养护,保证长满。(7)病虫防治:病虫害及时防治,若发生病虫危害,对草坪的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且不能明显影响景观效果。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8)10月中旬前对草坪播撒黑麦草草籽,草籽由中标单位提供(费用包含在养护费用当中)。4.卫生保洁(1)绿地:保持绿地内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石块、枯死枝等杂物,无积水、无淤泥,定人定岗,一有垃圾马上清理干净。(2)园林设施:座凳、标语牌等小型园林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无污泥、无蜘蛛网,保持清洁卫生。(3)垃圾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在绿地内焚烧垃圾,绿化养护作业后及时清理废物。5.浇水夏季做好抗旱保苗工作,冬季浇水应注意不要让水溢出,避免造成路面结冰。6.设施管理(1)园林设施:①亭、廊、座椅、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应保持完整、稳固、安全。②保持游道、硬铺、花坛、驳岸等完整无缺,景观效果优良,如有损毁及时告知。(2)绿地保护:①绿地红线范围内无堆放物料,无搭棚或其他侵占现象。②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摆摊设点,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③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绿地的,承包人发现后需及时制止并告知业主单位。④禁止在绿地内燃烧枯枝枯叶等废弃物,禁止在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内打鸟等不文明行为。(3)喷泉:每年7月份前需对县府广场喷泉底部进行垃圾、淤泥的清理。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标准)1.乔木(1)景观: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景观效果好。(2)生长:①生长势强。②枝叶健壮。③叶片的大小正常、叶色鲜艳,无不正常落叶。④无枯枝断枝、病虫枝。(3)修剪:①乔木修剪要求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开花繁茂。②以保持自然树形为主,及时修除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交叉枝等,促使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③及时抹芽去萌。④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⑤修剪时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整,不能留树钉、铁丝等,对于粗壮的枝条要防止扯裂。⑥操作时要有安全防护措施。⑦行道树修剪工作应根据植物生长特效及年度修剪计划有序实施。⑧现场施工人员应配备高空作业相关安全防范设备,修剪完成后及时清理绿化垃圾。(4)施肥:①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1-2次。②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5)清杂松土:①及时清除杂草、杂物,并及时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②清理时要注意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6)补植:树木枯死应在两周内清理。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7)病虫防治:①基本无蛀干害虫、疥虫危害,食叶害虫控制在每株被咬叶片低于10%。虫害最严重的株树控制在8%以下。②药物防治时,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③冬季来临前,应将行道树干下部涂白。(8)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2.地被灌木(1)景观: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形丰满,观花观果植物应时茂盛开花、结果,花多色艳,绿篱及地被灌木整齐一致,具有艺术感和创意,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景观效果优良。(2)生长:①生长势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在本地区的平均年生长量,萌芽及枝叶生长正常。②枝条粗壮,叶片大小正常,叶色浓绿。③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绿篱无断层。④地被植物郁闭度达80%以上,攀缘植物攀缠能力强,覆盖率达75%以上。⑤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⑥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3)修剪:①按照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修剪,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分枝,使四季有花。②绿篱和色块修剪要平整,徒长枝不超过20cm。③修剪后的枝叶不能残留在绿化带上,要及时清理。④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删减老弱的藤蔓。(4)清杂松土:①及时清除杂草、杂物,并及时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②清理时要注意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5)病虫防治:①无蛀干害虫,基本无疥虫危害,食叶害虫控制每株被咬叶片低于10%,虫害最严重的株数在8%以下。②药物防治时,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6)补植:及时清理死苗,补植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7)施肥:①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1-2次。②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肥料尽量不要裸露。③花灌木类开花前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促使花多色艳、花期长。3.草坪(1)景观:草坪整齐雅观,边缘线清晰,在生长季节,呈蓬勃生长,草坪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2)生长:①生长势良好。②叶片健壮,叶色浓绿,生机勃勃,无枯黄叶。③覆盖率达95%。(3)修剪:①定期修剪,修剪平整、美观,剪口无撕裂现象。②草坪边缘线整齐平展,分界清楚。③草坪上不能留存剪下的叶梢。④根据草的品种不同,使草高控制在8或15cm以内。一般马尼拉、狗牙根等暖季型草高控制在8cm以内,黑麦草、高羊茅等冷季型草高控制在15cm以内。(4)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要加强淋水保持土壤湿度,保证良好的长势。对冷季型草地施肥应重点抓好早春、早秋两次,暖季型草地应重点抓好早春、仲夏两次,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5)清杂除草:草坪内的杂草、杂物要及时清除,杂草率低于5%。(6)补植: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密,补植后要加强养护,保证长满。(7)病虫防治:病虫害及时防治,若发生病虫危害,对草坪的危害率控制在8%以下,且不能明显影响景观效果。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4.卫生保洁(1)绿地:保持绿地内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石块、枯死枝等杂物,无积水、无淤泥,定人定岗,一有垃圾马上清理干净。(2)园林设施:座凳、标语牌等小型园林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无污泥、无蜘蛛网,保持清洁卫生。(3)垃圾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在绿地内焚烧垃圾,绿化养护作业后及时清理废物。5.浇水夏季做好抗旱保苗工作,冬季浇水应注意不要让水溢出,避免造成路面结冰。6.设施管理(1)园林设施:①亭、廊、座椅、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应保持完整、稳固、安全。②保持游道、硬铺、花坛、驳岸等完整无缺,景观效果优良,如有损毁及时告知。(2)绿地保护:①绿地红线范围内无堆放物料,无搭棚或其他侵占现象。②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摆摊设点,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③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绿地的,承包人发现后需及时制止并告知业主单位。④禁止在绿地内燃烧枯枝枯叶等废弃物,禁止在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内打鸟等不文明行为。养护管理标准(古树名木)一级保护古树名木巡护最长间隔时间为一个月;二级保护古树巡护最长间隔时间为二个月;三级保护古树巡护最长间隔时间为四个月。古树名木移植不满二年或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巡护最长间隔时间为15日。三、本技术标准解释权属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附件2:遂昌县城市绿化养护考核验收办法一、养护管理范围及内容遂昌县城区绿地范围内绿化养护、卫生绿化养护、配套设施维护、环境秩序维持等。二、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包括园林植物的养护质量、环境卫生质量、养护队伍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养护台帐及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等。三、养护管理的考核办法由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采用定期考核、巡查考核、社会监管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1.定期考核:每月月中、月底由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考核人员、监理单位及养护单位相关人员按实际养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现场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及时记录、打分,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养护区域现场的检查打分,出现问题及时上传下达,通知管护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打分依据。每月月底进行汇总,汇总得分作为核定实际管护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2.巡查考核:平时由甲方绿化管理人员到各绿地进行巡查,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管护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打分依据。3.社会监督考评:根据领导的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实际情况来考核。因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将作扣分处理。四、养护单位管理要求1.养护单位须建立健全每日巡视制度,每天由管护责任人对绿地进行巡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绿化设施损坏,应第一时间上报业主单位。发现绿地内有违章搭建、种菜及其它破坏绿化等现象,必须当场制止并上报业主单位。如因养护单位不作为而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等一切后果由养护单位承担,视情况给予扣分。2.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出勤情况和每日巡视记录,如无人出勤或记录不完善,第一次将扣除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3.人员到位,统一着装。3.1养护单位应配足养护人员。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要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视工作需要要求养护单位临时性增加养护人员。开工一个月内为人员缓冲期,同时离岗人员不得超过5人,离岗后1周内必须到岗。如养护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第一次扣除养护费1000元,第二次扣除养护费2000元,第三次扣除养护费3000元,若养护人员5次(含第5次)以上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甲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3.2为便于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印有明显公司标识的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涉及到道路绿地养护的人员须穿反光背心,如日常检查中发现养护人员未按照统一着装的作缺勤处理。4.养护单位必须配备与绿地管护相应的机械设备(剪草机、绿篱修剪机、喷药设备等)。草坪、绿篱机械化修剪率达90%,病虫害防治机械化利用率达90%以上,绿化灌溉、运输机械化作业达100%。并须喷绘有“园林绿化”相应统一标识,如机械装备不到位,先予以书面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扣分处理。5.养护单位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管理要求。若养护单位不能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不服从整改要求,先予以书面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第一次扣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6.因养护单位疏于管理,养护工作不力,造成养护标段内苗木死亡、病虫害疫情暴发、景观被破坏等,甲方将视情况给予扣分并扣除养护费1000至3000元。7.养护单位须认真保护所承担养护区域的绿地及绿化材料。如遇第三方开挖,应主动检查其开挖批准文件,并跟踪其开挖活动,避免绿化材料缺损;如开挖方无法出具其有效的开挖批准文件,养护单位应及时制止其开挖行为并通知甲方和地方执法部门,否则因养护单位不作为而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等一切后果由养护单位承担,甲方视情况给予扣分,并扣除养护费1000至3000元。8.养护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发现养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活动进行整改。如有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将依据第5条处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取消养护单位养护资格。9.养护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园林工程师证书,具有较全面的绿化养护经验和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等。在养护期内须常驻遂昌,每日巡视养护绿地,并保持通信畅通,有事外出须请假。否则,第一次扣除养护费500元(现金),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其养护合同。10.项目负责人每季度根据养护情况,作一次书面总结。上报每季度养护作业和下季度养护工作计划。所有的上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五、本考核验收办法解释权属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附:遂昌县绿地养护百分考核细则遂昌县绿地养护百分考核细则(年月第次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评定办法扣 分备 注一共性部分1.工作时间必须带上岗证(工作服)未穿工作服或未带上岗证,发现一人次扣0.5分。2.按要求配备养护人员。发现少一人扣2分;发现因人员缺少而造成养护质量下降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合格。3.做好管养工作台帐,每月汇总一次。工作台帐没及时记录、未及时完成的,发现一次扣2-5分;工作台帐内容不完善、不详细的扣2-5分。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道路边施工时,按要求放置指示牌;上树作业时需要系安全带及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生产台帐。道路边施工未按要求放置指示牌,扣2分/次;上树作业未系安全带或佩戴安全帽,扣2分/人;发生安全事故的扣5分/月,重大安全事故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合格;未做好安全生产台帐的,扣3分/月。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行道树养护1.行道树生长态势良好,无明显枯枝。树穴杂草清理及时,无杂物;树穴每年松土2次以上。清运多余土,保持表土低于侧石5cm。明显枯枝扣1分/株,有杂草扣0.5分/处;有杂物扣0.5分/处;没有及时做好树穴的松土及清运工作扣1分/株;树穴裸露的扣1分/株。行道树养护2.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有明显病虫害,未及时有效地防治扣0.5分/株。行道树养护3.树木无死株、缺株,无枯枝。补植季节树木缺一株扣4分/月;有死株的一株扣4分/月,死株未移除或留下树桩的扣1分/株。行道树养护4.行道树及时扶正,倾斜度不超过10度行道树倾斜度超过10度扣0.5分/株。行道树养护5.及时做好行道树抹芽(每年2-3次以上)、整枝(每年1次以上)涂白(每年1次)未及时做好行道树抹芽、整枝、涂白扣0.5分/株。乔灌木及地被1.乔木无死株、缺株、无枯枝,及时修剪。补植季节树木缺一株扣4分/月;有枯枝扣1分/株,有死株的一株扣4分/月,死株未移除或留下树桩的扣1分/株。乔灌木及地被2.灌木无死株、缺株,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整齐,棱角分明线条清晰,符合设计、景观要求。补植季节灌木缺株每平方米/每株扣2分/月(不超过1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有死株的每平方米/每株扣2分/月;未清理视面积大小每处扣1-3分;发现徒长枝过长的(一级超过15cm,二级超过20cm),球形树每株扣0.5分,绿篱每米扣0.5分,色块每平方米扣0.5分。乔灌木及地被3.地被、草坪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边缘线清晰,草坪修剪高度不超过6厘米。明显杂草扣0.5分/m2;裸地扣0.5分/m2;草坪过高扣0.5分/m2。4.绿地中的乔木树穴要及时松土、清理杂草杂物。未及时松土扣0.5分/株;未清理杂草杂物扣0.5分/株。5.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有明显病虫害,未及时有效地防治每处扣0.5分;病虫危害严重的当月养护考核不及格。6.黑麦草出芽率高、生长情况佳。播撒不及时扣5分;出芽率不高、生长情况不佳每处扣1分。三清洁卫生标准及设施维护1.公共绿地无明显纸屑、果壳、杂物及种菜等现象。发现纸屑、果壳、杂物等情况,一处扣0.5分;种菜每平方米扣1分。2.园林设施整洁干净发现一处扣0.5分。3.树木无绑扎物、无挂物、架线现象。绿地内无晾衣物、谷物等现象。发现绑扎物、挂件、架线一处扣0.5分;发现有晾晒衣物、谷物等杂物的,处理扣0.5分。4.生产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扣5分/次。5.养护绿地内水体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无水草和漂浮物。定时清洗喷泉。发现废弃物、垃圾、水草和漂浮物一处扣0.5分。四每季度按植物生长所需施肥不按时、按需施肥的扣2分,如过了施肥期没有施肥的,扣10分。五绿地内无违章占绿、违法建设发现违章占绿、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处理或处理不当,扣5分。六做好古树名木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不到位,扣15分;古树名木生长不佳的,发现不及时,扣20分。七做好夏季抗旱、冬季防冻工作视情况而定,酌情扣分。八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作视情况而定,酌情扣分。九总得分意见:签字: 养护单位(盖章)意见: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意见:签字: 业主单位(盖章)以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单位,满分为100分。月平均得分85-100分(含85分)为合格,月养护管理费全额拨付;70-85分(含70分,不含85分)为基本合格,该段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1%;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该段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5%。一个月考核分在70以下,业主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5.第四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署地点:签署日期:合同协议书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采购人称甲方)中标人:(以下中标人称乙方)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委托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进行了采购。经评标专家评定为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一/二)的中标人。现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成交)通知书;1.1.3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文件。第二条合同标的2.1本次采购的是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一/二)。2.2采购内容:第三条养护期限:1年,即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第四条合同价款:按照乙方投标书中的报价单价结算。第五条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按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公共绿地卫生绿化养护工作职责的要求,检查、监督、考核乙方养护及卫生绿化养护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乙方不符合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按甲方的整改意见进行实施。3、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承包经费。4、采购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的职责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公共绿地卫生绿化养护工作职责的要求,开展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绿化养护工作。2、乙方应按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公共绿地卫生绿化养护工作职责等要求,公共绿地内的卫生绿化养护人员工作时间为〔夏令时(5月~10月)早上6:30--11:30,下午14:00--18:00;冬令时早上7:00--12:00下午13:00--17:00〕。重点绿化养护地点需增加绿化养护时间(夏令时(5月~10月)晚上19:00—21:00;冬令时18:00—20:30〕。3、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队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4、乙方确定专门人员处置投诉事件。在接到甲方的投诉件通知后,应根据规定的期限快速、准确、有效的处理相关投诉案件,并将处理结果报甲方办公室。5、如遇政府各类重大活动(含各类创建活动)及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乙方须服从甲方指挥并主动配合,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任务(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另计报酬)。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绿化养护服务转让他人经营。第七条考核办法以月考核为单位,月考核取日常考核平均分,考核总分为100分。以月考核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以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单位,满分为100分。月平均得分85-100分(含85分)为合格,月养护管理费全额拨付;70-85分(含70分,不含85分)为基本合格,该段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1%;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该段每少1分扣月养护费5%。一个月考核分在70以下,业主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一)甲方因政策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会同乙方做好后续交接工作。(二)乙方因经营或管理不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确定新服务企业之前,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服务义务。(三)甲方因管理区域或管理面积调整,甲方应按实际管理的区域和面积,并依据合同单价,按实结算价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无条件同意。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服务标准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扣减乙方的服务费,并有权根据遂昌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绿化养护考核评分细则规定单方终止乙方的服务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其养护服务投入予以补偿或赔偿。(二)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向甲方原缴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如乙方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服务,绿地废弃物控制指标仍然达不到考核验收的标准,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已提供的服务各项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三)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服务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附:遂昌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遂昌县城市绿化养护考核验收办法遂昌县绿地养护百分考核细则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承诺内容等实质性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发包单位名称(甲方):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承包单位名称(乙方):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标项一/二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5.0.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资格声明;(7)特定条件;(8)企业类型声明;(9)其他。5.0.25.0.35.0.45.0.5一、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影印件)上传。二、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授权委托书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电子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5.0.5.1.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5.0.65.0.75.0.8六、资格声明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8.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浙江省政府采购信用库(https://credit.zcy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名单,相关截图如下:5.0.8.1.信用中国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5.0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5.0.0.1浙江省政府采购信用库截图(网址https://credit.zcygov.cn/):5.0.0.2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七、企业类型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特定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花草、树木养护”或“绿化养护”或“园林绿化工程”等服务内容;⑵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九、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格式自行设计)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5.0.0(1)投标声明书;(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3)认证证书;(4)业绩;(5)企业荣誉;(6)商务响应表;(7)项目养护管理技术方案;(8)企业内部管理方案;(9)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10)应急方案;(1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承诺函;(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1234投标人盖章:日期:三、认证证书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序号管理体系认证是否拥有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投标人盖章:日期:四、业绩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约日期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约日期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表后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日期:五、企业荣誉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序号荣誉表彰部门1备注:提供以上获奖项目养护合同及有效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此表后附证书证明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投标人盖章:日期:六、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序号类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备注12345……投标人盖章:日期:5.0.15.0.25.0.35.0.4.七、项目养护管理技术方案注:1.请按第三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日期:5.0.55.0.6.八、企业内部管理方案注:1.请按第三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日期:5.0.7.九、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1、可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盖章:日期:2、项目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岗位附:1、可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须经采购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盖章:日期:5.0.8.十、应急方案注:1.请按第三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日期:5.0.9.十一、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贵到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5.0.10.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格式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标项: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项目名称总报价(元)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大写:小写: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2.总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费用【包括人工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易损材料费、生产工具费(含洗扫车、洒水车、压缩车、高压清洗车等)、运输工具费、修理费、清洗费、消杀药剂及清洁用品用具费、办公费、车辆停放场地费用、食宿费(不包含爱心早餐)、通信费、劳保费(含高温补贴费、反光服、雨衣、夏令防署等)、福利、利润、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政策性收费等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项,均已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标项一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人员经费、工具、税费、设备运输费、保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2.投标单价不得超出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盖章:日期: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2项目名称: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标项:标项二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人员经费、工具、税费、设备运输费、保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2.投标单价不得超出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盖章: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5.0.1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5.0.12.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5.0.1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3.2.1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汇总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3.4报价文件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2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3.4.3报价修正;3.4.4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评标结果3.5.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5.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5.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5.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6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5.0.14.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权重为7%,总分值为7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4.2项目技术权重为83%,总分值为83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4.3报价权重为10%,总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5.0.1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标项一、二)5.评标内容和标准5.1资信及商务分为7分,权重为7%,根据以下内容由评委统一打分:评审项目分 值内 容专家打分认证证书0~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有园林绿化养护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客观分企业荣誉0~3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颁发的绿化养护类奖项的每个得0.5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颁发的绿化养护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得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颁发的绿化养护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获奖养护项目合同、荣誉证书及获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业绩0~1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已完成政府部门道路绿化养护或广场绿化养护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等类似业绩,每份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业主评价表扫描件,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观分5.2技术分为83分,权重为83%,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评审项目分 值内 容专家打分项目养护管理技术方案(27分)0~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总体养护实施方案及对养护区域现状考察了解情况,调研后提出的绿化养护作业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从符合实际的情况、内容全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三档;好7.1-10分;良好3.1-7分;一般0-3分。主观分项目养护管理技术方案(27分)0~5分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优化提升措施酌情打分。分三档;好4.1-5分;良好2.1-4分;一般0-2分。主观分项目养护管理技术方案(27分)0~12分绿化养护技术方案结合季节变化,考虑各类园林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如养护方案及措施、病虫害防治方案等。分三档;好8.1-12分;良好3.1-8分;一般0-3分。主观分企业内部管理方案(12分)0~4分企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各项管理制度等。分三档;好3.1-4分;良好2.1-3分;一般0-2分。主观分企业内部管理方案(12分)0~4分文明安全保障措施。分三档;好3.1-4分;良好2.1-3分;一般0-2分。主观分企业内部管理方案(12分)0~4分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方案、制定可行的控制措施、服务措施。分三档;好3.1-4分;良好2.1-3分;一般0-2分主观分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34分)0~13分1)拟派养护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相关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部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每人得1分。最多2分;3)拟派现场养护人员具有绿化工或花卉工或植保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个得0.5分,最多得5分。4)拟派现场养护人员具有花境师或花卉园艺师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5)拟派项目现场行道树养护操作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高空作业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除以上1、2、3、4、5外),如学历、持证情况及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技术能力、养护经验等专业情况打分,最多得2分。(拟派人员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相关证书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客观分/主观分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34分)0~8分根据人员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组织管理体系科学性以及人员调度的便捷性,在职养护人员配备数量与另聘人员数量的比例情况,以及所有养护人员的配备数量与本项目规模和需求的符合性,包括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安排等。由评委综合比较后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三档;好7.1-10分;良好3.1-7分;一般0-3分。主观分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34分)0~6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中投标人自有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16米及以上)一辆的得2分;投标人自有洒水车(罐体有效容积10立方及以上)一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自有运输车(总质量4吨及以上)一辆的得1分;投标人自有轻型货车(皮卡车)一辆的得1分;投标人租赁以上设备,并承诺在中标(成交)公示后三十日内配备的,得一半分数。 (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设备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保险扫描件及车辆照片,租赁的投标人需提供租赁承诺函。)客观分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34分)0~7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绿化养护作业机械设备需求拟投入情况,包括拟投入机械设备配备及保障管理措施。绿篱机、喷药机、剪草机、鼓风机、三轮车、抽水机、高枝剪、树枝粉碎机等绿化养护设备的齐全性、充足性,以及设备中自有设备数量与添置设备数量的比例情况等,由评委综合比较后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三档;好5.1-7分;良好2.1-5分;一般0-2分。(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发票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主观分应急方案(10分)0~10分对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针对有城市应急(气象灾害、防汛抗台、抗雪防冻、重大活动或假日、重大迎检)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各类应急保障方案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好、操作性强,并有各项应急保障承诺,内容完整,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真实有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每项得2分,最高10分。主观分5.3投标人报价满分为10分,报价权重1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3.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3.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3.3报价得分计算:(1)其他投标单位的评标价=各投标单位最终有效报价;(2)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价;(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5.4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5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5.0.1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2024年遂昌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HT2024B12)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邮箱:920629283@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