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标公告(新疆新能源与自备电厂2024)
一季度新疆新能源与自备电厂替代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75%
本报乌鲁木齐3月22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陈蔷薇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近日,新疆完成一季度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替代交易电量1.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5%,进一步促进了新能源消纳。
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是指在保证电网运行安全、新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满足新疆区域内用电市场和外送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燃煤自备电厂调峰空间,通过加大燃煤自备电厂机组调峰力度,将新能源发电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电量以外的多发电量置换给自备电厂所属企业的用电负荷。
这种替代交易是目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施的主要替代交易之一,能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新能源利用率。新能源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替代交易,落实了新能源消纳和节能减排政策,促进新能源企业提升发电效益,节约了自备电厂购入清洁电能用电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
新能源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替代交易电量1.76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7.63万吨、二氧化硫0.53万吨、氮氧化物0.27万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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