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招标公告(凤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



  项目概况                                                    
    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4-C3-230155-GXCY 
    项目名称: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全县特色产业生产技术及各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为主体内容,在全县101个村(社区)培训农民不少于8000人,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训1期,每户只能派1人参加,其中脱贫或监测户参加培训5000人以上。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西河池市凤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贺春久 
    项目联系方式:0778-681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西屏路政府职工生活区A栋1、2、3、4号,B栋8、9号 
    项目联系人:黄德林 
    项目联系方式:15507784851 

附件信息:

(3.22)定稿-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728.5K

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GUANGXICHANGYINGPROJECTMANAGEMENTCO.LTD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项目编号:HCZC2024-C3-230155-GXCYHYENNHGIASAGZCVHiNUNE采购人:凤山县农业农村局冷章)0278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3月1.1.1.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六章合同文本68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项目编号:HCZC2024-C3-230155-GXCY)竞争性磋商公告1.1.1.1.项目概况1.1.1.2. 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04 月02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ZC2024-C3-230155-GXCY;政府采购计划编号:FSZC2024-C3-000442.项目名称: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5.最高限价: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6.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及单位最高限价(元)各村(社区)培训人数(人)培训内容备注1凤山县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1项1600000.008000以全县特色产业生产技术及各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为主体内容,在全县101个村(社区)培训农民不少于8000人,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训1期,每户只能派1人参加,其中脱贫或监测户参加培训5000人以上。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模块获取的采购文件制作,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下载采购文件。1.4.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1.5.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后。2.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或详见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代理机构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通过邮件传输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5)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认真填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递交、无法正常谈判(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电子备份文件为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平台上上传投标文件时自动生成的备份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监督管理部门: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778-68192117、交易服务机构:1.8.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778-23027181.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778-6812332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路15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西屏路政府职工生活区A栋1、2、3、4号,B栋8、9号联系方式:0778-32319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德林电话:0778-3231915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22日1.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6.2☑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供应商在2023年10月-2024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提供无欠税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供应商在2023年10月-2024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要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财务状况报告等证明材料;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3技术文件: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承诺、实施方案、培训课程、培训管理和保障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6.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4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平台投送。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17.1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18.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1) 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8-3170981,通讯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西屏路政府职工生活区A栋1、2、3、4号,B栋8、9号; (2) 凤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8-6812332,通讯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路158号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成交价为基准,按附表(桂价费〔2011〕55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注:在确定成交人后,成交单位需在3日内打印盖章2份响应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成果文件装订使用。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第四条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4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己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撒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通过邮件传输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采购组织机构收到电子备份文件后,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25.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注: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3.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说明: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1.10.0.1.采购预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技术要求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 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函〔2023〕177号)文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支撑凤山县特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增强经营主体管理技能和联农带农作用,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推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全县特色产业生产技术及各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为主体内容,在全县101个村(社区)培训农民不少于8000人,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训1期,每户只能派1人参加,其中脱贫或监测户参加培训5000人以上。(二) 培训要求1.时 间:2024年4月初至6月底。各村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及内容:在各村(社区)办公场所的教室或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所在地;按照各村的需求,开展特色产业种养技术培训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管理技能和联农带农培训,培训内容通俗易懂、简明扼要,例证喜闻乐见,让农民掌握1门以上种养技术或管理技能。3、精准培训对象。遴选年龄16周岁以上,尽量60周岁以下(不超过70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为培训对象。4、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以凤山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开展不少于8000人集中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参训人员基层带动作用 要求结合各自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及学习内容,在所管辖区域自主开展小范围培训和技能传播工作。5、灵活办班培训方式。以村为单位集中培训、实训、观 摩交流,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训结果的有效性。6、政府采购确定培训服务机构。通过采取竞争性磋商确 定培训机构。培训档案收集参照广西农业农村厅出台办公室关于 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包含项目批复、招投 标文件、开展培训通知、工作总结、项目验收报告、学员参训签 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期间使用到的针对性教材)以及项目建议书、风险评估、财评等考核材料。7、规范经费使用范围。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凤山县农业生产技术培训项目经费为160万元。招标出现资金余额,如小于总额10%的,就顺延足额培训销帐;如资金余额大于10%的,另行采购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课堂培训及 实训、观摩学习、聘请老师、培训耗材、资料印刷、学员伙食、 交通费、跟踪服务费等以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培 训机构根据需要采购农业农村部推荐的教材目录乡村人才振兴培 训系列材料或编印当地特色产业技术资料小册。项目经费按照谁 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帮扶资金足额用于乡村产业振兴培训项目。三、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产业联农带 农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商和统筹推进机制,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和县乡村振兴局的对接,抓好工作落实。2、强化责任落实。对照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发挥牵头管总作用主动对接落实相关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社区)全力主动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商务要求▲交付 (实施) 的时间 (期限) 和地 点 (范围)1.培训完成时间: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如因农忙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完成培训 工作的,经过采购人和参训者协商同意后,可延期完成) 。2.交付地点: 由成交人和采购人自行协商。▲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付款条件 (进度 和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培训任务的60%,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合同金额的40%。每次拨款前成交人须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佐证材料。▲售后服务(1) 所提供的成果质量如果高于采购要求时,应提供足以证明的技术支持资料。(2) 竞标报价包含技术服务费、专业技术工具使用费用、成果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和售后服务、税金、检验、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3) 成交人应免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服 务,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调查数据、报告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4) 成交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二、验收标准以实际培训人数、培训时长、学员满意度、培训质量、培训档案做为验收主要指标,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价和验收。其他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 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10.0.21.11.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1)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2)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技术文件无效。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3)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章供应商作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 10 分 1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服务方案(满分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工作服务的培训安排、工作要求编制等情况,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 档(4分):有服务工作方案、培训安排和工作要求及培训时间方案;二档(8分):有服务工作方案,能结合考虑到本项目的情况,对培训安排和工作要求及培训时间方案有详细说明;三档(12分):服务工作方案能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良好的项目培训安排和工作要求及培训时间方案;提出的服务方案合理、有优化建议且针对性强,有特点,可实施性强。12分2.2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承诺(满分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承诺等情况,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3分):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二档(6分):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且具有质量保证,承诺符合项目需求.三档(9分):提供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承诺明显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并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9分2.3实施方案(满分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投入本项目时间安排计划、拟投入人员数量等,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分):有项目实施方案,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基本要求;二档(8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有完整的设备及设备数量清单、时间安排计划、拟投入人员数量三大项;三档(12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中的有完整设备及设备数量清单、时间安排计划、拟投入人员数量,每提供一项清楚描述或说明,符合项目需求,且实质性有利于项目实施。12分2.4培训课程(满分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培训课程等情况,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4分):培训课程围绕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展开,内容完整,对备选课程有描述。二档(8分):培训课程目标定位合理,培训内容详细完整,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有针对性说明,有备选课程。 三档(12分):培训方案所选用的讲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培训课程目标定位合理清晰、针对性强,内容详细完整,特色鲜明,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能有效提高参训学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备选课程合理。12分2.5培训管理和保障方案(满分15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培训管理和保障方案等情况,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任务,配备有培训管理团队、有培训组织管理措施。二档(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任务,配备的管理团队人员分工明确并且有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组织管理措施具体。三档(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任务,配备优秀的管理团队并且培训管理制度健全;有完成项目的整个工作流程,包括管理流程,管理团队人员分工明确,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培训组织管理措施有具体的时间、质量、进度控制,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且可行性高。15分2.6售后服务(满分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一档(1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基本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 48小时内到达现场;二档(3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较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合理,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 36小时内到达现场;三档(5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合理, 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5分2.7企业实力(满分15分)(1)拟投入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具有涉农或涉林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6分 (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复印件)。(2)实施团队分(满分9分)一档: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培训服务教师团队中涉农或涉林专业教师人数,≥6人,得3分;二档: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培训服务教师团队中涉农或涉林专业教师人数≥8人,得6分;三档: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培训服务教师团队中涉农或涉林专业教师人数≥10,得9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培训服务教师团队成员信息表及证书【毕业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记分。15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业绩分(满分1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 2分,满分10分。[以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任务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8.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诚信履约,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出具设备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认定其属于不正当竞争,其磋商无效。1.1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12.0.11.12.0.21.12.0.31.12.0.41.12.0.51.12.0.61.12.0.71.12.0.8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广西长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1.12.0.9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2.0.10二、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承诺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3.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12.0.111.12.0.12技术需求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技术需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以下表格不合适,磋商人可另行制作,必须提供)(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附在情况表后)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表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职称学历、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书号已 完 成 项 目 情 况建设单位名称规模担负的技术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其他人员情况表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拟在本项目任职供应商名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4.报价文件目录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项目数量单位服务内容明细、技术、参数单价总价123···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12.0.131.13.第六章合同文本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 量单位单 价(元)总 价(元)详见报价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2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培训任务的60%,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合同金额的40%。每次拨款前成交人须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佐证材料。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0%。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响应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服务方案;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公章)年 月 日乙方:(公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专业生产技术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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