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勘界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2024)



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JJQ24C00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

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JJQ24C00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5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4C00019 采购执行编号:DJZC-CG-2024C007
项目名称: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双福街道三界社区、怡云社区、阳坪社区、津福社区、黑林社区、高浒社区、破石社区、双溪社区勘界服务
791,667.00元
1

辖区面积约57平方公里;测绘最高限价:0.12元/㎡; 放线最高限价:200元/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两个分包总估预算为10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圣泉街道长岭、土堡、享堂社区勘界服务
208,333.00元
1

辖区范围约15平方公里;测绘最高限价:0.12元/㎡; 放线最高限价:200元/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两个分包总估预算为10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总计:1,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1、分包2: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5日 至 2024年4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6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4月8日 14: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1521513471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余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734793196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兰花路6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215134715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采购公告附件 (投标人必看手册) 8月版.zip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双福街道三界社区、怡云社区、阳坪社区、津福社区、黑林社区、高浒社区、破石社区、双溪社区勘界服务

最高限价:791667.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JJQ24C00019采购执行编号:DJZC-CG-2024C007项目名称: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采购机构: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一、项目概况-9-※二、服务内容-9-三、完成时限-9-四、成果验收-9-五、其他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验收方式-11-二、报价要求-11-三、履约保证金-11-四、付款方式-11-五、知识产权-11-六、其他-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3-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17-四、采购终止-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磋商费用-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9-三、磋商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1-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八、交易服务费-23-九、签订合同-23-十、项目验收-24-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一、经济部分-27-二、服务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3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7-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双福工业园辖区勘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标的名称)测绘最高限价(元/㎡)放线最高限价(元/点)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1双福街道三界社区、怡云社区、阳坪社区、津福社区、黑林社区、高浒社区、破石社区、双溪社区勘界服务0.122000.81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包2圣泉街道长岭、土堡、享堂社区勘界服务0.122000.2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100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包1、分包2:(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1、分包2: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特别说明:同一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分包1和分包2的竞标。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采购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采购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递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14:0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开始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六)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14:00。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磋商(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待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后进行视频磋商及最后报价。(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情形: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供应商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②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二)磋商保证金账户分包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银行账号:113070948254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包2: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11401010400187120000000034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保证金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215134715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二)采购机构: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老师电话:17347931965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兰花路68号(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概况分包1:双福街道三界社区、怡云社区、阳坪社区、津福社区、黑林社区、高浒社区、破石社区、双溪社区。辖区面积约57平方公里。分包2:圣泉街道长岭、土堡、享堂社区。辖区范围约15平方公里。※二、服务内容分包1、分包2:(一)根据采购人下发的派工单,完成各用地项目的土地征收、林地占用手续、流转、出让所需的勘测定界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测量或复核各类土地权属边界、用地范围现场放线、地形图测绘等服务)。(二)填报和更新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内的数据。(三)对出具的勘界报告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服务期限内能向采购人提供档案中的数据。在测绘成果的使用过程中,需负责解释说明。另外,征地勘界报告中需包含区分居民小组中各小队分类面积及原流转情况的数据。三、完成时限分包1、分包2:(一)外业测量时限: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测量内容及时间地点,第二天当天完成测量,如客观存在严重影响野外实地作业因素(如连续雨雾、高温等特殊天气)影响,原定时间相应顺延,顺延后时间双方协商决定。(二)内业资料时限:日常业务,在外业测量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勘界报告,重大项目不能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视具体情况单独约定。四、成果验收分包1、分包2:测绘成果用于土地征收、流转、临时用地、预审等手续办理,需出具相应勘界报告(纸质件及电子档案),测绘成果需经村社认可(盖章)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五、其他要求分包1、分包2:(一)成交供应商完成外业测绘及内业资料的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单位人员的认定标准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将测绘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二)内业资料经办人需熟练掌握测量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历年流转、征收情况,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内业资料经办人。(三)成交供应商需熟练掌握西安80坐标系、重庆独立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四)为保证成交服务商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到快速响应,成交供应商须在江津区范围内设立常驻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内至少派驻两名常驻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有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随时提供资料查阅、修改等工作。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分包1、分包2: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测绘成果用于土地征收、流转、临时用地、预审等手续办理,需出具相应勘界报告(纸质件及电子档案),测绘成果需经村社认可(盖章)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综合折扣报价,即在测绘最高限价、放线最高限价基础上填报综合折扣,报价包含:测绘工作的人工费、工本费、差旅费、材料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测绘单价=测绘最高限价*综合折扣,放线单价=放线最高限价*综合折扣,如综合折扣填报9折,则测绘单价=测绘最高限价*0.9,放线单价=放线最高限价*0.9。三、履约保证金(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付款方式按派工单中验收合格的项目计价,每半年付清款项。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最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若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未按时进入视频会议视为放弃磋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为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标注部分和第三篇所有内容。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注: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线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报价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内填报。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得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标准分包1、分包2: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0%)服务响应偏离(20分)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20分。2.扣分条款:供应商的应答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1项负偏离扣10分,存在2项及以上负偏离的起评分得0分,则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根据服务响应偏离表进行评分。2服务部分(50%)服务方案(30分)1.提供常用坐标系转换的技术方案,至少包含重庆坐标、西安80坐标、2000大地坐标,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征地勘界内、外业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提供供地勘界内、外业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提供流转土地内、外业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提供放线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说明:方案由磋商小组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根据以上标准独立评审。3商务部分(30%)人员配备(10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助理测量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满5人的得6分,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3人得0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一个月指投标当月或投标前一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业绩(20分)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实施过类似服务的, 1个合同得4分,最多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合同中,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土地征收、流转、出让及放线四个类别的服务,任缺一类不得分。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通过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视频会议参与。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9.5折执行(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为预算金额,分包1和分包2的成交供应商按4:1的比例分摊采购代理费服务费):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分包1:100万元×1.5%×0.8×0.95=1.14万元分包2:100万元×1.5%×0.2×0.95=0.285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账号:50012201501800001241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到区交易平台财务科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津发改委〔2023〕11号文件执行。九、签订合同1.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3.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5.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计价单位:乙方(供方):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2.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综合折扣为:___折,以我公司最后报价综合折扣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和电子邮箱)(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应盖供应商印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2、账户开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