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 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2024)
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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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核【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东、陶村街南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200万元,其中精装修工程约6000万元,智能化工程约12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576002006
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7200.00
215
215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商住楼、公寓、厂房、仓库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7)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形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择优确认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 9 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或变更联合体成员。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00:00至2024年04月01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3db68d1-1d7b-49f8-895c-b62d4851cf8a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 号资管大厦9层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张瑶
联 系 人:
陈凌飞、王工
电 话:
0512-65162609
电 话:
0512-65729310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szoc_qgczx@163.com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斤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版本号:2024.3标段编号:E3205010304039576002006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项目名称: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标段名称: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招标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茂松2024年03月25日使用说明一、《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资格预审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四、《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五、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咨询方式:网络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int.com.cn)电话:0512-58188000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招标工期和质量要求1.4申请人资格要求1.5语言文字1.6费用承担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2资格审查6.通知和投标邀请6.1通知6.3不良行为公示6.4解释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保密8.4异议与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2.3评分标准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3.4评分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资格审查情况自查表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六、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八企业财务状况表九、企业信誉状况表十、其他材料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和清标标准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3.2评标准备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算术错误修正3.6澄清、说明或补正3.7汇总评标结果4.评标结果4.1推荐中标候选人4.2提交评标报告5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6.说明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核预【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东、陶村街南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200万元,其中精装修工程约6000万元,智能化工程约1200万元。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定额工期(日历天)招标工期(日历天)E3205010304039576002006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72002152152.4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商住楼、公寓、厂房、仓库除外)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4财务要求:无3.5信誉要求:无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7)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形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择优确认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9家。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或变更联合体成员。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是否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00:00至2024年04月01日23:59:59;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3db68d1-1d7b-49f8-895c-b62d4851cf8a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9.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邮编:,邮编:215011联系人:张瑶,联系人:陈凌飞、王工电话:0512-65162609,电话:0512-65729310传真:,传真:0512-65160659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zoc_qgczx@163.com2024年03月25日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地2022-VC-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诉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追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位感意家担点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试请书内为12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于: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苏州高恒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地址:苏州相城区联系人:张瑶电话:0512-65162609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联系人:陈凌飞、王工电话:0512-65729310电子邮箱:szoc_qgczx@163.com传真:0512-6516065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标段名称: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1.1.5建设规模详见资审公告1.1.6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东、陶村街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苏地2022-WG-13号地块项目(B区)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此为准)。1.3.2招标工期招标工期:2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标准合格1.3.4安全目标3.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3.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回避:(1)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回避:(1)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1)、①出现如下情况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0%~+10%)范围内直接进入下一定标因素的竞争;②价格竞争方式: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在10%(含)以内的为优;在10%(不含)至15%(含)的为次优;其余按照偏差率绝对值由低到高依次评价为良、中、差。(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①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为优(人员需具有相应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不满足配备要求的按照岗位配备人员数量递减顺序依次排序,依次为次优、良、中、差。②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商住楼、公寓、厂房、仓库除外)业绩的为优,提供1项及以上为优,未提供的不予评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5.1.2定标标准评选因素及标准(3)、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的最新(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装修装饰类)信用得分,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不得分。信用得分90分(不含)以上为最优,80分(不含)-90分(含)为次优,80分(含)以下的为第三档,每10分为一档以此类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对本项目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整体内容详尽为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为良,方案整体内容基本可行的为中,方案整体内容可行性差的为差。(5)、财务状况: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的由高到低依次评价为优、中、差。企业营业收入以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5.1.3定标方法1、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排名。2、说明:2.1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2.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详见本章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详见本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无效标判定无效标判定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和清标标准2.1.1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清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处理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2.2.3无效标判定标准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见本章附件二。2.3详细评审标准2.3.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人信用标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其它: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是否实行两阶段评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实行两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二阶段开标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2.4.1评标委员会第一阶段评审时,选择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具体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1)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2.4.2投标人市场信用标应用阶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22.4.3第一阶段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1.2。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招标人准备3.2.1.1入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2、2.1.3条款入围投标人。3.2.1.2清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入围投标人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3.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3.2.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1.5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作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暗标编码和暗标记录应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章确认后,电子交易系统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3.2.2评标委员会准备工作3.2.2.1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2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2.2.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2.2.4评标入围、清标(核对招标人入围、清标数据)招标人已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遗漏的,应进行补正。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招标人未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评标入围、清标工作。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3.2资格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3.3无效标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4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进行评审。3.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7汇总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汇总表。3.7.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结果,采用打分制的,应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4.评标结果4.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1.2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宜超过5家。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大于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4.2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5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5.1定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按照“评定分离”的原则开展定标活动。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5.1.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具体成员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1.2定标标准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具体定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1.3定标方法定标可以采用票决法或者集体议事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1.4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定标会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5.1.5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5.1.6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5.1.7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5.1.8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6.说明6.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6.2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有效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 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精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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