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水毁修复招标公告(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2024)
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4-010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
1项
486250
486250
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方式:采用发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fjzhcg@163.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FJZHCG2024-010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0767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卓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5018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81501880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镇“海葵”台风水毁修复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4: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霞浦县中茵蔚蓝国际8号楼603室
预算金额
¥48.6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150188012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0767110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卓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501880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风水毁修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