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仙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价邀请函

依据计划要求,现对仙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人:仙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项目名称:仙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1.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采购内容:仙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概算投资约3500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采购预算:1.57万元。
1.7.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1.8.项目地点:仙桃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和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4.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三家报名的以低价中标选取中标单位,不足三家报名的应当废标。
四、投标报价函的编制
4.1.报价函采取独立密封的方式,封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报价函”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报价函(保留两位小数)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5.1.须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
5.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7时。
六、报价函的递交:
6.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日9时前,
地点:仙桃市干河路28号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仙桃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毛爱霞 
电话:0728-33319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