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协审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4)011X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790000
最高限价(元):531000,329000,266000,247000,185000,130000,1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奉化区东部门户区(一期)安置用房S1地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3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西河路东侧-1地块旧城拆迁安置用房项目(西河小区一期)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奉化区圣墩村二号地块安置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奉化区江口街道前胡村拆迁安置用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金海路南侧02-05地块小学新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奉化区莼湖街道飞跃塘提标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红胜海塘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视同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发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本项目各标项投标人(包含联合体的任一方)如参与过投标标项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标底审核、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评审)及决(结)算审计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标项投标(包括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仅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咨询等事项的招标代理工作不在上述限制投标情况之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275号城投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5376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5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099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FHZFCG(2024)011X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项目.doc472.3K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FHZFCG(2024)011X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点9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011X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790000最高限价(元):1790000标项一:531000;标项二:329000;标项三:266000;标项四:247000;标项五:185000;标项六:130000;标项七:102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奉化区东部门户区(一期)安置用房S1地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531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二:标项名称:西河路东侧-1地块旧城拆迁安置用房项目(西河小区一期)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329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三:标项名称:奉化区圣墩村二号地块安置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266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四:标项名称:奉化区江口街道前胡村拆迁安置用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247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五:标项名称:金海路南侧02-05地块小学新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185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六:标项名称:奉化区莼湖街道飞跃塘提标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标项七:标项名称:红胜海塘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2000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指定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发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2本项目各标项投标人(包含联合体的任一方)如参与过投标标项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标底审核、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评审)及决(结)算审计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标项投标(包括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仅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咨询等事项的招标代理工作不在上述限制投标情况之列。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275号城投商务大厦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5376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53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0996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00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邓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不合理报价的情形且最终该单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将在审计项目实施中按照《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协审质量检测。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中标服务费þ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9.1.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具有资质的一方提供);9.1.4联合协议(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9.1.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9.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9.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8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7商务响应表;9.2.8服务响应表;9.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1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4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联合体投标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如有)由联合体成员分别盖各自单位公章或电子章,其他投标资料除特别注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拟投入的审计人员从业经验评议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相同的再按照投标人的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评议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全部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重要说明:本项目分为7个标项,投标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项投标,为提高服务效率及保证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若投标人投标多个标项的,前面标项中标后,该投标人在后续标项评审时不认定为一家有效投标人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每个标项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标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审计模式概算总投资(工程建安投资)万元1奉化区东部门户区(一期)安置用房S1地块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计73837.80万元(66443.89万元)2西河路东侧-1地块旧城拆迁安置用房项目(西河小区一期)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计43907.04万元(33704.66万元)3奉化区圣墩村二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宁波市兴奉开投建设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计36632.52万元(29653.13万元)4奉化区江口街道前胡村拆迁安置用房项目宁波市兴奉开投建设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计36080.62万元(30490.33万元)5金海路南侧02-05地块小学新建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竣工决算审计27691.32万元(19914.26万元)6奉化区莼湖街道飞跃塘提标加固工程宁波市奉化区安澜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竣工决算审计13104.71万元(9827.23万元)7红胜海塘加固工程宁波市奉化区红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计9939.19万元(8697.01万元)注:项目概算总投资如有调整,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数为准。二、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协助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及范围最终由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确定。三、审计力量配置要求审计力量配置表标项建设项目各专业人员配置要求(单位:人)标项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财务1奉化区东部门户区(一期)安置用房S1地块项目210112西河路东侧-1地块旧城拆迁安置用房项目(西河小区一期)210113奉化区圣墩村二号地块安置房项目210114奉化区江口街道前胡村拆迁安置用房项目210115金海路南侧02-05地块小学新建项目210116奉化区莼湖街道飞跃塘提标加固工程012117红胜海塘加固工程01211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各标项的项目负责人;其中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标项五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标项六、标项七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2.投标人拟投入审计人员的数量及专业必须与上表要求的一致(项目负责人已包含在上述人员中),拟投入审计人员人数多报、少报或专业与上表不一致的,则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审计人员基本要求★3.1工程类专业审计人员中的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人员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以证明审计人员符合上述要求);★3.2财务专业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人员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以证明审计人员符合上述要求)。四、人员到位要求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审计人员必须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全员到岗执行现场审计工作,且在此期间专职服务于本项目,每日工作时间按照采购人的审计计划安排执行;2、现场集中审计工作结束之后,拟派审计人员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进行后续协审工作。▲五、商务要求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岗位补贴、社保(或意外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应缴税金等一切费用。 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确认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根据考核结果,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的账户。3)采用联合体方式获得中标的,有关费用一律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联合体内部自行按照联合投标协议约定进行费用的结算,因此产生的税费也由联合体内部承担。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止,具体审计实施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审计日期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但不仅限于被审计单位现场。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质量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标准进行验收。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发票要求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后送达采购人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如因供应商未按期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供应商应当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产生的须由采购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3)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供应商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获得中标的,前述单位指定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其他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技术商务(90分)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评审(6分)1)一般性服务条款(非带“★”、非带“▲”)负偏离一项扣2分;2)带★的服务条款为重要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3分;3)一般性服务条款和带★的服务条款合计扣分达6分(含)以上作无效标处理;4)带有“▲”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标处理。其中一项的定义:“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最小序号。技术商务(90分)2、审计人员配备情况评议(20分)1)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验评审(10分)①具有注册时间在5周年及以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得10分;②具有注册时间在3周年(含)至5周年(不含)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得8分;③具有注册时间在3周年(不含)以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得5分。2)针对财务类专业人员的执业经验评审(3分)①具有注册时间在3周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的得3分;②具有注册时间在2周年(含)至3周年(不含)的注册会计师的得2分;③具有注册时间在2周年(不含)以下的注册会计师的得1分。3)针对除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外的其余审计人员的执业经验评审(7分)①投标人提供的该类审计人员中2人及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7分;②投标人提供的该类审计人员中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③投标人提供的该类审计人员中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不得分。总注:投标文件内提供工程类审计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财务专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且该凭证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财务专业人员的注册时间按证书上的初始注册日期或发证日期统计至投标截止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提供的不予认可。技术商务(90分)3、服务工期承诺满足以下要求的得5分承诺按照采购人审定同意的审计方案执行,逾期未完成的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奉审行〔2017〕19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审〔2021〕18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审行〔2017〕20号)等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经采购人催促,仍不积极实施审计,导致审计时效滞后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及附有条件的承诺不予得分。技术商务(90分)4、拟投入审计人员到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承诺按照人员到位要求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到位并执行审计工作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及附有条件的承诺不予得分。技术商务(90分)5、拟投入审计人员稳定性承诺满足以下要求的得6分1)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参审人员需更换的,必须经过奉化区审计局审计组长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按当年度协审单位综合考核项目负责人更换扣0.2分/人/次,并从协审费用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更换扣0.1分/人/次,并从协审费用中扣除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本项得2分;2)承诺因投标单位提供的人员工作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导致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相应的考核及违约金按照前款处理,本项得2分;3)承诺未经批准随意更换参审人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由于合同终止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本项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及附有条件的承诺不予得分。技术商务(90分)6、拟投入审计人员的协审服务成效评议(8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投入审计人员参与过审计机关的协审服务(包括短期聘用),且协审的项目(报告)被审计厅及以上的审计机关评为优秀或表彰的,每个项目(报告)得8分;被地市级审计局评为优秀或表彰的,每个项目(报告)得4分;被区(县市)级审计局评为优秀或表彰的,每个项目(报告)得2,最高得8分。(同一个项目的成果只按照最高级别计一次;不同项目的成果可以多个累加但不超过8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或表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荣誉或表彰证书发文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否则不予认可。技术商务(90分)7、拟投入的审计人员从业经验评议(20分)1)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政府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审计、财政机关组织或委托的工程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或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的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得7分。2)财务审计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政府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时间为准),参与过审计、财政机关组织或委托的工程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或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的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得5分。3)除财务审计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拟投入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政府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时间为准),参与过审计、财政机关组织或委托的工程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或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的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每人得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8分。总注:1.参与审计项目以项目委托协议书(合同)或审计通知书为依据,上述材料未能显示参与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或岗位等评审相关信息)的,需要补充提供审计委托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在入围或框架协议范围内的项目没有单项委托协议书(合同)或审计通知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入围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和审计委托单位的盖章证明作为依据,且其中包含评分标准涉及的信息;2、工程建安投资、概算总投资额以正式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或项目批文为准。但审计(审核)报告或项目批文未能明确体现工程建安投资、概算总投资额等评审因素所涉及的数据指标的,补充提供审计委托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数据和信息)不符合或不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可和计分。技术商务(90分)8、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评议(2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过区(县、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政府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的,经评委认定有效的,区(县、市)级每个得1分,市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荣誉发文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否则不予认可。技术商务(90分)9、投标人的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评议(6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审计、财政机关组织或委托的投资类审计项目,就审计项目提供过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线索、审计报告或审计项目的审计专报获得过区(县市)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每个(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关批示件或委托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上述情况的材料,投标人单独的自我声明不属于有效证明。技术商务(90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协助审计工作整体方案评议(9分)1)工作方案符合采购需求,审计内容重点突出,审计步骤和方法合理、准确的,得9分;2)工作方案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要求,有提出审计流程、方法的,得6分;3)工作方案中审计内容重点不明确,审计步骤和方法欠妥当,得3分;4)未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技术商务(90分)11、投标人到达服务场地时效性、响应速度进行评议(2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从其注册地或者服务点到达本项目服务场地(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在60分钟(含)以内到达服务场地得2分;60分钟以上100分钟(含)以内到达服务场地得1分;超过100分钟到达服务场地不得分。(投标单位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百度、高德地图等路线图等证明材料,③服务点需提供租赁协议及服务点的产权证明等材料;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技术商务(90分)12、投标人的合理化建议评议(3分)根据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合理化建议有助于协审项目高效执行并具有可采纳价值的每条得1分,最高得3分。技术商务(90分)13、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分)投标人是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投标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投标无效处理。3.4.6投标报价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2.3.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组织协审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协议书审计机关(甲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电话:地址:协审单位(乙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电话:地址:根据《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239号)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3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组建审计组,经公开招标确定聘请协助参与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确保本审计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建设地点:(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定:(四)进度情况:二、审计范围及内容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组织有关协审单位成立的审计组应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批准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投资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概算、规划、土地征迁和环保等文件是否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查批准:概算调整、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查批准;(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以及工程决算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三)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四)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节余的合法性、合规性,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是否落实;(五)未到位资金对该建设项目产生影响;(六)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七)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事项的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算的合规性、合法性;(八)建设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成本是否严格按照概算及有关制度正确归集,土地征迁成本是否真实、准确,基建收支来源和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税、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计缴,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九)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价款计量支付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严格按合同付款,工程质量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等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单位有无违规转(分)包行为: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是否合规、有效;(十)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十一)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十二)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的真实性;(十三)对竣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评审;(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三、审计方式送达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根据审计方案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实行现场审计,并设立现场审计办公场地。四、审计时间和实施步骤按审计机关审定的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竣工决算审计期限和内容完成审计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按相关程序报经审计机关批准同意。五、审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组建审计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制定审计方案,实施竣工决算审计;2、负责协调有关主部门、业主、代建单位等的关系;3、负责召集重大审计事项的研究处理;4、负责按《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协审单位及其他人员进行考核、管理。5、负责审核协审单位的协审成果,并统一出具审计结果文书;6、负责审计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六、协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1、在审计过程中,协审单位应坚持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的任何一方的人为干涉;协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2、不得随意干预参建各方的建设管理自主权;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计,重大审计事项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与管理;4、按照审计机关确定的内容进行协审,负责审计事项的取证,分阶段向审计机关及时提交协审成果;5、向审计机关出具独立的工程造价审计报告;6、按规定配合做好审计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7、应保证协审质量,如被发现审计质量问题,审计机关有权根据所发现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要求整改直至终止本协议;造成损失的按实际赔偿;责任人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规定处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七、审计费用的支付审计费用支付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一)费用标准:1.1审计基本收费:元,并结合项目的考核结果确定。1.2项目考核由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奉审行〔2017〕19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审〔2021〕18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审行〔2017〕20号)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文件进行。基本分80分以上(含80分)按协议约定全额支付审计基本费,基本分为70-80分(含70分)按协议约定80%支付审计基本费;基本分为60-70分(含60分)按协议约定60%支付审计基本费;低于60分为不合格项目,不付费。(二)支付方式:2.1合同签订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确认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根据考核结果,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2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的账户。2.3采用联合体方式获得中标的,有关费用一律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联合体内部自行按照联合投标协议约定进行费用的结算,因此产生的税费也由联合体内部承担。2.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户名:账号:2.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必须与协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2.6乙方凭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甲方结算。八、廉政措施1.协审单位应无条件遵守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的有关廉政规定;协审单位及协审人员存在违反审计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等各项规定的,五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采购活动。2.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廉政规定。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保密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获悉的甲方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信息、经验、技术、资料等,均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及其雇员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及审计中形成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取证单、底稿、征求意见稿及正式报告等),乙方及其雇员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十一、违约责任1.协审单位应在规定的审计期限完成审计工作内容,因协审单位原因造成逾期未审结的,按照《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业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奉审行〔2017〕19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审〔2021〕18号)《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审行〔2017〕20号)以及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等相关规定处理;经审计机关催促,协审单位仍不积极实施审计,导致审计时效滞后的,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有权终止协议。协审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配备审计力量,参审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拟投入人员一致。协审单位参审人员确需更换的,必须经过审计组长书面同意,否则按当年度协审单位综合考核项目负责人更换扣0.2分/人/次,并从协审费用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更换扣0.1分/人/次,并从协审费用中扣除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协审单位未经批准随意更换参审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因协审单位提供的人员工作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导致甲方要求更换人员的,相应的考核及违约金按照前款处理。由于协议终止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协审单位承担,协审费用根据协议解除前实际完成的有效审计成果应计取的组织审计咨询服务费的70%结算支付。如有发生应由协审单位承担的赔偿费用,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可以在应付审计费中直接扣付。2.在审计过程中,协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方案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实行现场审计和配合后续的协审工作,并自行配置满足自身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设备。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协议书的生效、变更、终止1.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各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定要求,本协议可变更、补充;3.经审计机关确认完成全部审计任务,且付清审计费用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十四、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协议而引起的双方损失,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五、其它1.本协议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协议所载的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同时作为包括法律文书在内的一切文件、信息送达的地址。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成功或/及邮寄后5日即视为送达。如一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项下的义务。5.在采购及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十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二份。(以下无正文)审计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协审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具有资质的一方提供);4联合协议(格式见第六部分)(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8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具有资质的一方提供)四、联合协议(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工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财务审计工作;联合体成员的合同份额分别占到合同总金额%和%。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发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2)本项目各标项投标人(包含联合体的任一方)如参与过投标标项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标底审核、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评审)及决(结)算审计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标项投标(包括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仅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咨询等事项的招标代理工作不在上述限制投标情况之列。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八、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情况表;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商务响应表;8服务响应表;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其他资料。1.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具有资质的一方提供)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6中小企业声明函;2.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1.8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符合性自查表;2.2.2投标函;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4供应商情况表;2.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响应表;2.2.8服务响应表;2.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1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服务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7.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8.服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4其他资料(如有)。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投标项目标项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备注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投标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及数量单价合计……总报价:注:1.本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表格。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投标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投标无效处理。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三、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承担的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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