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食材招标公告(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东绛派出所2024)



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JSZC-320292-THGC-G2024-0009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292-THGC-G2024-0009
2.项目名称: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8万元
5.最高限价:52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
3.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提供邮箱,电话联系后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东绛派出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贡湖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1585275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号
联系方式:0510-882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翠芹
电    话:0510-88226300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定稿招标文件-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x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92-THGC-G2024-0009采购项目名称: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东绛派出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目录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四.合同书(格式文本)五.合同条款(格式)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邀请序号内 容1采购项目名称: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92-THGC-G2024-00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东绛派出所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贡湖大道518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2.预算金额:528万元。3.最高限价:5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4.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6.响应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如有应急供应品种,1小时内送到现场;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4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8日~04月03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售价:200元,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供应商于2024年04月07日10:00前将疑问(加盖公章)发送至312606411@qq.com 并致电代理公司。 质疑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部 94 号令):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只接受符合质疑函格式的书面材料。(2)联系电话:0510-88226300;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7投标人无须交纳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无。9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10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30。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1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12定标时间:2024年04月23 日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13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份(需包含投标文件明暗标所有内容,pdf文件格式)1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联系人:陆翠芹联系电话:0510-88226300电子邮件地址:312606411@qq.com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范妙春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供应商须知1.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投标人应向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2.3.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4项。2.3.2.采购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2.3.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明标由投标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商务部分组成,暗标为技术文件部分。另附电子U盘一份(包含明暗标所有投标内容)。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⑤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⑦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⑧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即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内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⑩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投标人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3.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①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②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③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④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评分所需证明资料。4.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②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注:报价中应包括产品及其配件、加工、包装、运杂、安装、税金、售后服务、保险、代理服务费等从中标之日起到服务周期内的全部费用。暗标部分:技术文件(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①运输配送方案;②人员安排方案;③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2)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①经营管理制度;②日常管理制度;③各岗位职责(含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验、保洁等)。(3)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①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②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4)食品质量保障措施;①食品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②食材仓储设施及环境。(5)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①人员食物中毒的预备方案;②应对紧急供货需求的方案;③针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①经营独特的服务;②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六)投标报价说明: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定价办法: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超市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无锡市天惠超市均没有该类食品,供方应提前通知需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本项目折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7.投标文件的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4.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6.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7.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明标装订成册,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暗标单独装订成一册,编制及装订要求详见第11条。8.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二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10.投标文件装袋要求:(1)投标文件电子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电子U盘”;(2)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部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须各自装订成册。三份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同一个标袋中;(3)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标(暗标正本)”,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标(暗标副本)”;(4)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5)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11.暗标编制、装订要求:(1)暗标部分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2)暗标部分纸质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编写,应使用简体中文(辅助符号例外)。(3)暗标部分纸质的投标文件应单面打印,不得双面打印及手工书写。(4)暗标部分纸质的投标文件按照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顺序制作,装订成册。暗标编制、装订要求规定如下(给定格式除外)。①暗标需单独成册(暗标装订夹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式左侧居中装订),不得有分册。封面、封底按提供的PDF打印装订。②排版要求:A4纸打印,黑色、四号宋体字,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印章、商标、人员名称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等。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封面、目录、封底格式按附件,正文除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5)投标文件(暗标)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共六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标袋上注明“技术标(暗标正本)”,五份副本密封在另一个标袋中,标袋上注明“技术标(暗标副本)”,均需在标袋密封处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封口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注:封袋包含档案袋、封盒、牛皮纸等密封形式。9.电子U盘或光盘须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拷入,并单独密封于一个标袋中,标袋上注明“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标袋密封处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注:封袋包含档案袋、封盒、牛皮纸等密封形式。12.投标费用自理。(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性的;18.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咨询等服务的;1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0.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1.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6.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但投标人提供不了的;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9.递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3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31、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文件(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32、技术文件(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33、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文件(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34、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开标、评标: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2.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据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报价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上述事宜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开标工作程序3.1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3.2初步资格性审查: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进行。审查内容有:3.2.1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3.2.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2.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唱标: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纪委监督下,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响应函和投标报价文件。3.3.3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4.评标工作程序:4.1信用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2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4.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4.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3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4.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4.3.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比较与评价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4.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4.4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5.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价格(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扣除: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执行《关于政府釆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釆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①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1-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1-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配送价格为乘以(1-折扣率)后的价格。②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当折扣率为1%,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2%,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评价(19分)(1)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操作场地面积达到1000㎡及以上的得3分,低于1000㎡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租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得2分。(自有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现场照片;租赁提供租赁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蔬菜基地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基地现场照片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自有或租赁车辆(冷链运输车)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为自有或租赁新能源车辆(配送车)的有一个的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7)投标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分)(提供保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49分)暗标部分:(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9分),包含:①运输配送方案(3分);②人员安排方案(3分);③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3分)。内容阐述合理、切实、可行、具体得3分;内容阐述较合理、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得1.5分;内容阐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2)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9分),包含:①经营管理制度(3分);②日常管理制度(3分);③各岗位职责(含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验、保洁等)(3分)。内容阐述合理、切实、可行、具体的,每一项得3分;内容阐述较合理、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的,每一项得1.5分;内容阐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3)食品安全保障措施(8分),包含;①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4分);②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4分)。内容阐述合理、概念清晰,针对性强的得4分;内容阐述较合理、概念较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阐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4)食品质量保障措施(8分),包含:①食品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4分);②食材仓储设施及环境(4分)。内容阐述合理、概念清晰,针对性强的得4分;内容阐述较合理、概念较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阐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5)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9分),包含:①人员食物中毒的预备方案(3分);②应对紧急供货需求的方案(3分);③针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3分)。内容阐述合理,应急预案完善的得3分;内容阐述较合理,应急预案较完善的得1.5分;内容阐述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6分),包含:①经营独特的服务(3分);②提供高品质的服务(3分)。内容阐述切实、可行、具体的得3分;内容阐述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的得1.5分;内容阐述不切实、不可行、不具体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政策性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九)确定中标供应商: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废标的确认: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十二)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成功加入供应商库,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注册地址: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或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商家入驻”点击进入。(十三)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信用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2、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本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3.1采购内容:蔬菜、肉类、桌餐、冻品、水产、水果、酸奶、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采购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4.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5.付款方式:需方应在次月20日前以银行汇款方式付给供方。供方须在需方付款前开具发票。(二)肉类制品(包含肉类、蛋品类)1、肉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品名规格报价单位要求1 草排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2 切片大排80克/片斤雌片,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3 肉片(肉丝) 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4 五花肉 斤有皮、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5 里脊肉 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6 猪爪前段 斤去毛、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7 蹄膀 斤有皮、去毛、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8 肋排 斤去皮、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9 前夹心 斤去皮、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0 腿心肉 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1 脚圈 斤有皮、去毛、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2 肉皮 斤去膘、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3 通水骨斤带肉、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4 板油 斤白净、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5 猪肝 斤新鲜,按要求加工16 猪腰 斤新鲜,无异味17 猪心 斤新鲜,无异味18 牛腩 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19 牛腱子 斤新鲜无注水,按要求加工20 卷鲜 斤新鲜,无异味21 鱼饺 斤纯草鱼肉、新鲜,无异味22 鱼圆斤纯草鱼肉、新鲜,无异味23 咸腿肉 斤带皮、无异味,按要求加工24 干蹄筋 斤短粗、无异味2、蛋品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品名计量单位要求1鸡蛋 斤大小均匀,新鲜无破损2鸭蛋 斤大小均匀,新鲜无破损3鸽蛋 只大小均匀,新鲜无破损3、蔬菜瓜果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 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要求1青菜 斤新鲜,无黄叶2白菜 斤新鲜,无烂心3包菜 斤新鲜,无黄叶4毛白菜 斤新鲜,无黄叶5金花菜 斤新鲜,无黄叶6韭菜 斤新鲜,无黄叶7生菜 斤新鲜,无黄叶8菠菜净/去根斤新鲜,去根9油麦菜 斤新鲜,无黄叶10娃娃菜 斤包装,新鲜,无烂心11蓬哈菜 斤鲜嫩,无黄叶12空心菜 斤鲜嫩,无黄叶13香菜 斤新鲜,无黄叶,无泥14细菜 斤新鲜,无黄叶15红苋菜净/去根斤鲜嫩,去根16青苋菜净/去根斤鲜嫩,去根17荠菜 斤鲜嫩,无黄叶18韭黄 斤新鲜,无烂叶19豆苗 斤鲜嫩,无黄叶20紫角叶 斤鲜嫩,无黄叶21广东菜心 斤鲜嫩,无黄叶22筒蒿 斤鲜嫩,无黄叶23药芹净/去根斤新鲜/去根24西芹 斤新鲜/去根25大蒜净/去根斤新鲜/去根26蒜苗净/去头斤新鲜/去头27细米葱 斤新鲜,无泥28京葱 斤新鲜,无泥29洋葱净/去皮斤新鲜/去皮30鲜红椒 斤新鲜,无破损31杭尖椒 斤新鲜,无破损32青椒 斤新鲜,无破损33菜椒 斤新鲜,无破损34番茄 斤新鲜,无破损35莴苣净/去皮斤新鲜/去皮36黄瓜 斤新鲜37花菜(有机) 斤新鲜,去根叶38西兰花 斤新鲜,去根叶39萝卜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0胡萝卜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1冬瓜斤新鲜/去皮42土豆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3黄豆芽 斤新鲜44绿豆芽 斤新鲜45大蒜子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6淮山药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7茭白净/去外壳斤新鲜/去外壳48莲藕净/去皮斤新鲜/去皮49苦瓜 斤新鲜50金针菇 斤新鲜51平菇 斤新鲜52姫菇 斤新鲜53草菇 斤新鲜54杏鲍菇 斤新鲜55蘑菇 斤新鲜56茶树菇 斤新鲜57长豆 斤新鲜58四季豆 斤新鲜59小生姜 斤整洁60大生姜 斤整洁61冻毛豆子 斤完整无冰粒62鲜毛豆子 斤新鲜63水发笋干 斤无药水浸泡64山芋 斤新鲜65南瓜 斤新鲜66南瓜斤新鲜67日本南瓜 斤新鲜68紫山芋 斤新鲜69毛芋头 斤新鲜70咸菜 斤无异味、无杂质71鸭血 斤新鲜72马兰 斤新鲜73西葫芦 斤新鲜74丝瓜 斤新鲜75丝瓜斤新鲜76茄子 斤新鲜,无破损77鲜百合 斤新鲜78冻蚕豆子 斤完整无冰粒79鲜蚕豆子 斤新鲜80芦嵩斤新鲜81旱芹斤新鲜82水芹斤新鲜83茨菇斤新鲜84春笋净/去外壳斤新鲜/去外壳85冬笋净/去外壳斤新鲜/去外壳86冰草 斤新鲜87芥兰 斤新鲜4、冻品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要求1 冻半成品肚子30斤/箱斤无异味,无冰、无注水2 冻鸡胸20斤/箱斤无异味,无冰、无注水3 冻鸡腿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4 冻手枪腿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5 冻鸡翅17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6 冻鸡翅根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7 冻鸡翅中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8 冻凤爪(大)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9 冻片鸭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0 冻鸭腿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1 冻三黄鸡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2 冻乌骨鸡20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3 冻鸽子0.7斤/只只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4 冻鹌鹑0.1-0.2斤/只只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15 冻草鸡22斤/箱斤大小均匀,无冰、无注水5、水产品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要求1小鲫鱼150克/条斤活,按要求加工2大鲫鱼0.8-0.9斤/条斤活,按要求加工3草鱼5斤以上/条斤活,按要求加工4鳊鱼1斤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5小鲈鱼1斤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6大鲈鱼750克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7银鱼5cm/条斤新鲜,无异味8甲鱼1斤左右/只斤活9黑鱼1斤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0中白鱼1.5斤/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1大白鱼2.5斤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2桂鱼1.5斤以上/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3翁公鱼0.25-0.3斤/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4花鲢5斤以上/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5白鲢5斤以上/条斤活,按要求加工16大河虾5cm/只以上斤活17中河虾4-5cm/只斤活18大基围虾30只左右斤活19中基围虾40只左右斤活20牛蛙0.6-0.8斤/只斤活,按要求加工21黄鳝0.25-0.3斤/条斤活,按要求加工22本带鱼0.4-0.5斤/条斤新鲜、速冻、无异味23小黄鱼0.25-0.4斤/条斤新鲜、速冻、无异味24蚌肉 斤新鲜、无沙、无异味25鳕龙鱼 1.5斤左右条新鲜、速冻、无异味26咸黄鱼 1.5斤左右条新鲜、速冻、无异味27小鲳鱼0.2-0.25斤/条斤新鲜、速冻、无异味28多宝鱼1-1.2斤/条斤新鲜、速冻、无异味29河鳗1.5斤左右/条斤活,按要求加工30大白虾3-4cm/只斤活31目鱼4-6斤/条斤新鲜、速冻、无异味32扇贝0.12-0.15斤/只斤活、无沙6、水果类(包含但不限于)序号 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要求1苹果 斤新鲜、脆甜、多汁2香蕉 斤新鲜、自然熟,不得有硫磺熏熟3哈密瓜 斤新鲜、脆甜4海南西瓜 斤新鲜、无籽、无人工催熟5菠萝净/去皮斤新鲜/去皮6圣女果 斤新鲜7凤梨净/去皮斤新鲜/去皮7、奶类、饮品(包含但不限于)序号 品名品牌规格1酸奶蒙牛或同等及以上档次100g/盒2牛奶光明或同等及以上档次250ml3养乐多100ml4可乐可口可乐或同等及以上档次330ml8、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名称规格计价单位大米50斤/包包金龙鱼或同等及以上档次的非转基因大豆油10升/桶桶超级面粉(包子粉)50/包包白糖50kg斤蛋塔皮300只/箱只味精2.5kg/包包干木耳斤斤淡奶油1L/包包干香菇斤斤莲蓉 斤陂萨酱 包面筋斤斤面包粉布袋22.7kg/袋斤食盐400g/包包酱油350ml/包包料酒400ml/包包干酵母500g/包包豆沙5kg/包包花生米斤斤汤料227g/包包番茄酱850g/听听南瓜饼192只/箱只瓜子仁 斤奶粉500g/包包陂萨饼 只香叶 斤陈醋500ml/瓶瓶红绿丝 斤紫菜50g/包包鸡精1.2kg/包包清水笋1kg/包包黑米粉斤斤色拉酱1kg/瓶瓶咖哩粉500g/包包豆瓣酱3.5kg/箱箱红糖斤斤粉丝5kg/包斤玉米粉斤斤酸梅酱160g/瓶瓶菠萝罐头567g/听听麻油410ml/瓶瓶茴香斤斤粳米粉斤斤桂皮斤斤糯米斤斤耗油6kg/瓶瓶糟350g/包包花椒斤斤椒盐700g/瓶瓶红赤豆斤斤白醋500ml/瓶瓶绿豆斤斤酥油15kg/箱箱白芝麻斤斤胡桃仁斤斤五香粉400g/包包黄油5kg/包包黄豆斤斤南乳汁550g/瓶瓶黑芝麻斤斤面包糠1kg/包包蒸酱油1.9L/瓶瓶干辣椒斤斤胡椒粉500g/包包澄粉450g/包包红米粉包包小苏打200g/包包香糟卤350ml/包包甜酱3.5kg/箱箱马苏里拉芝士 斤注:①上述食材名称及规格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时可能与市场上实际出售情况有偏差,按实际情况调整。②以上未列出的食材品种,采购人如需采购时,按照该食材所属类别采购。食材类别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③结算总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费用,总额不超本项目总预算,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计入本次预算。后期如果发生编制人数增减,结算时按照实际编制人数下达预算进行结算;新增外部搭伙人员餐费用于新增预算内。④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报价。⑤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四、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1.政府采购编号:2.采购内容:3.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4.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5.交货期限和服务期限:。6.服务地点和方式:7.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式:10.其它事项:11.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需方、供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13.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盖章)★.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合同条款需方:供方: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供货产品: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供需方使用,详细供货商品名称参见供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需方自行选定。二、供货价格:1、执行标准:(1)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2)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定价办法: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超市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无锡市天惠超市均没有该类食品,供方应提前通知需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本项目折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3)定价时间:定价周期前一个月20号,需方以书面形式确定一个供货周期的价格,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4)价格经双方确认后,在定价周期内的价格原则保持不变,但不得高于无锡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2、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额外购买少量其他种类货物,则由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要求定价。需要定价的货物在定价周期内的价格原则保持不变。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疫情、自然灾害、政府性调整等)致使所供产品市场价格涨幅超过10%,可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后对于供货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三、产品质量: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供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四、送货及验收双方合作期间,供方将商品之际送到需方指定收货处,由需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五、付款方式:需方应在次月20日前以银行汇款方式付给供方。供方须在需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六、退换货规定1.若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包退换货。2.若因商品滞销,需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供方退换货。七、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即涨幅超过10%,供方均应提前7天申请通知,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价格调整。八、关于订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供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九、款项保证:需方承诺,对供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十、其他违约责任:1、供方如出现以下情况,除赔偿损失立即整改外,需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在货款中扣除500元至2000元的违约金。(1)供方向需方提供不满足质量标准的货物;(2)供方向需方提供劣质货物,不能及时退货或者换货;(3)不经双方协商,供方擅自改变品种的质量和数量;2、供方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上述情况累计达到三次,将终止供货资格。供方提供的货物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影响的,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供方同时应赔偿需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执行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以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有效期: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即生效执行。5、因供方在后续送货服务,或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上出现较大风险时,需方对于相关问题已经出现异议,可提前7天告知供方停止合作协议。6、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盖章):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投标函(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我方收到贵方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编号:致: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电话: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报价折扣率X(%) %投标报价 万元(本次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报价折扣率X)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要求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定价的办法是: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超市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无锡市天惠超市均没有该类食品,供方应提前通知需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本项目折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2.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和签字。(六)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相应内容须与上表填列内容保持一致);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详细填写;(七)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供应商情况表1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2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2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2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2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八)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名称: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附件1:小微企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6%×监狱企业产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标准的,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总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以及报价得分。此价格仅用于评标,一旦成交,不具有结算意义。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也可),并将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③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Ⅰ、安置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Ⅱ、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Ⅲ、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Ⅴ、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④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监督部门。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供应商有前述四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技术标(暗标)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技术标(暗标正本)(封面规格:以上为二号宋体,不加粗,本条制作时不打印)(封面规格:以下为二号宋体,不加粗,本条制作时不打印)编号:东绛派出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规格:以上为二号宋体,不加粗,本条制作时不打印)(封面规格:以下为二号宋体,不加粗,本条制作时不打印)编号:技术标(暗标·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下目录的顺序进行制作。未按顺序制作的,将认定为暗示性标志。(字体:宋体,字号:4号,不加粗)(不打印)目录(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①运输配送方案;②人员安排方案;③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2)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①经营管理制度;②日常管理制度;③各岗位职责(含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验、保洁等)。(3)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①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②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4)食品质量保障措施;①食品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②食材仓储设施及环境。(5)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①人员食物中毒的预备方案;②应对紧急供货需求的方案;③针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①经营独特的服务;②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