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车辆保险 商业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招标公告(镇江市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镇江市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SZFCG(2024)商字第0004号
项目名称: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项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具备经营许可资格的保险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供应商若为独立法人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供应商总公司须为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注:①同一保险机构(集团)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②上述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方式: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1.2邮箱获取文件:请磋商供应商将磋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846489576@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8605114862。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4、本项目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0.6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镇荣公路69号        
联系方式:杨怡天 ,15896387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联系方式:王灏,18605114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怡天
电 话:  158963876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丹徒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16: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预算金额
¥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怡天

项目联系电话
15896387659

采购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镇荣公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怡天 ,1589638765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灏,18605114862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SCSZFCG(2024)商字第0004号。2、项目名称: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3、预算金额:16万元。4、最高限价(如有):自主定价系数0.65。5、采购范围:为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提供保险服务,最终按购买保险时的实际具体车型及数量计算。并需作为采购人的代表处理事故及所投险种的保险手续、理赔手续、索赔手续等一切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成交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期项目预算金额备注1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采购1年16万元投保车辆包括执勤消防车17辆、公务用车4辆。以上数量仅作为参考,最终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三、采购项目内容(一)服务范围:1、服务对象:丹徒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车辆。2、保险险种和范围:2.1投保险种采购人可在以下险种中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投保险种组合。①机动车损失保险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③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④附加险,其中包含下列:(1)新增加设备损失险(2)车身划痕损失险(3)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增加险种的,经同级财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投保。保险公司须根据采购人出具的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办理。2.2赔偿限额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采购人与保险公司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以下的各档(含500万),标准由采购人按100万、150万、200万、300万、400万、500万各档自行选择。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以下各档(含20万),标准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车身划痕险保险金额为20000元以下各档(不含货车、特种车),标准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选择投保的险种,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条款所载明的保险责任承担赔偿。在采购期结束后至保单到期前,成交人必须正常履行其责任义务,属于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延缓采购人获得经济赔偿。(三)保费缴付方式:1、承保单位应根据采购人选择的险种,确定投保需求后,为采购人所指定车辆进行投保。在确定采购人所需购买车辆保险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将该批次车辆保险报价清单及支付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交给采购人,保证采购人车辆不脱保、不漏保。在核对相关资料无误后,采购人办理该批次车辆保险费用的支付手续。在收到采购人支付的保险费用后,成交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车辆保险单及相应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因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不能因此而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四、服务条款(一)人员配备1、对本次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其中项目经理1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至少配备2名客户服务专员,负责专职承保和理赔,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和经办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等复件并加盖章。)(2)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二)承保服务承保服务措施应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主要考察承保服务的态度、主动性和服务质量)1、承保服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当详细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3、有承保服务保障措施,措施应当具体明确,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承诺在12小时内出立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有客户回访安排,应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三)理赔服务1、理赔服务措施应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主要考察赔案处理的速度和质量)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环节的高效畅通。3、供应商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①查勘地点在城市城区内的,45分钟内到达;②查勘地点在城市郊区的,1小时内到达;③查勘地点在城市市辖县的,2小时内到达。因特殊情形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理赔人员应主动联系客户约定查勘时间并引导客户后续案件处理;被保险车辆在省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供应商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4、被保险单位车辆出险受损后,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由供应商与维修企业直接办理理赔结算手续。5、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原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6、制定有详细、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机动车辆简易赔案现场赔付处理办法”。处理办法中至少包含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小额案件当日定损完毕,万元以上案件在损失确定后3日内定损完毕,并保证定损价格够修。7、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在保险责任相对确定的情况下,经车属单位申请,可提供初步确定的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此类案件中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部分,可在保额(限额)内按100%先行赔付。(四)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供应商应制定合同期内的宣传、培训和防灾防损方案,并承诺合规支付防灾防损费用的保费比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诺配合采购人组织集体培训、提供培训内容、日程计划安排;承诺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五)业务管理1、承诺对承保单位车辆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每月定期对承保、理赔情况进行通报,开展跟踪服务。2、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信息化处理省内各地联网。3、承诺对于承保单位车辆,在保单正副本上和录入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化处理系统时,加注特别代码,以与其承保的其他车辆相区别,便于对有关数据的调阅。(六)供应商可提供的其能力许可范围内的增值服务方案可提供的其他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被保险单位提供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代送检等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次数、价格等综合评价增值服务能力,提供的服务应当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次数明确;价格合理。五、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报价按照费率进行报价,主要填报商业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车辆保险价格=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3、自主定价系数必须为固定报价,不能为区间值(如:0.60~0.65),自主定价系数>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只允许填报一个“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填报了2个或以上“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的,其报价将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其他1、必须配合采购人监督管理公务车投保事宜,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务车保险的日常管理,提供统计资料。2、必须根据采购人各车辆和险种的到期时间,由专门承保服务人员及时上门完成签单承保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将各险种保险单正本、保险卡和保险专用发票等相关资料送抵采购人,报采购人审核、批准后,直接结算保险费。3、供应商提供理赔服务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建立VIP客户理赔服务档案,进行专人理赔服务。4、出险车辆需维修的,在采购人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或采购人指定的维修企业将车辆修复,交被保险人使用。5、保险服务要求提供全面的、本地化的、便利快捷的售后服务,包括承保方式合理;理赔网点建全、方式简便;出险响应时间、结案速度快捷等全方位的服务内容。6、响应报价要求包括合同规定成交人应承担的义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如限时理赔支付赔款、无偿提供保险知识培训、保险宣传、管理成本、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供应商应依照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配合采购人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实施采购,同时必须履行本单位参加征集时的要求其服务商服务承诺。8、除经采购人批准并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9、响应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商业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