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招标公告(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水县政务信息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04 月1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JC-2024001
2.项目名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41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优化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在沁水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开展集中受理服务,以线上远程+线下引导等多种方式及标准化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商事登记、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政策指导、业务帮代办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0 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1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 1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 响应文件的编制;
( 2 )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 PDF 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 ( 响应 ) 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 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
( 3 )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 (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 4 )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
1.2 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 1 ) 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 胶装密封。
( 2 )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
2.其他事项:
2.1 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 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 说明: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 )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2.3 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4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3.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3565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开发区经一路南吕匠路西德宇科技206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1823565744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沁水县财政局
地 址:沁水县新建西街511号
联系方式:0356-7025862

附件信息:

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终).docx173.5K

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HJC-2024001采购人: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顺利参与本次磋商,特别提示如下:一、您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七项“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响应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三、您可以从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系统操作视频或手册,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四、如非远程开评标,请按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间,请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被拒绝进入。五、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六、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七、您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6-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1-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2-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8-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1-第九部分附件-6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XHJC-20240012.项目名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10000.00元/年5.最高限价:410000.00元/年6.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优化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在沁水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开展集中受理服务,以线上远程+线下引导等多种方式及标准化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商事登记、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政策指导、业务帮代办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磋商文件获取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2)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1.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2.其他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3.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135655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昊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开发区经一路南吕匠路西德宇科技206室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女士电话:182356574433、监督部门信息名称:沁水县财政局地址:沁水县新建西街511号联系方式:0356-7025862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密封提交两份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纸质响应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3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提供《磋商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 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 联合体投标协议( 若有的话)(格式见第八部分)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格式见第八部分)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文件。说明:1.第 3 项提供《磋商供应商承诺函》一份。2.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1响应文件(报价要 求响应文件)1.开标一览表;说明: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4.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5.磋商供应商同类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 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天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 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 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 )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 3 )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 “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 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 8 类 13 项 ) ,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 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 1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标准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货物,可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 2022〕7 号文的规定享受 磋商货物 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 ( 3 )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 ) 须根据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八 部分);( 2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 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 物明细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 。 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 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 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 《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10000.00元/年最高限价:410000.00元/年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组织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1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XXXX。1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 CA 数字证 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解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随时准备应答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函、磋商响应函和多轮报价 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询标函、磋商 响应函和多轮响应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电 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 ( 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 能顺利进行) ,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 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 IE11 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 和 CA 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 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电 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 ( 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 能顺利进行) ,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13磋商小组构成专业评委两名,业主代表一名1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其它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 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9.4.4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组建磋商小组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当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投标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20.最后报价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7.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关于合同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8.6合同分包28.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8.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0.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1.验收3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1.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3.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6.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7.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七、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7.2、37.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37.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项目名称: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二次)2.项目编号:SXHJC-2024001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时约定。4.履约保证金:无。四、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注:若有以上内容,需按照本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提供有效文件。五、非实质性要求1.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2.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六、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需求书》七、验收标准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4.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服务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优化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在沁水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开展集中受理服务,以线上远程+线下引导等多种方式及标准化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商事登记、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政策指导、业务帮代办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二、人员要求及服务内容:(一)人员要求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3.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能够提供热情服务、微笑服务。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窗口工作经历者优先。7.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操作WPS、OFFICE等办公软件。(二)服务内容1.热情对待每一位来窗口办事的人员,准确指导办事人员完成表单填写,一次性告知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等内容;2.对于办事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回复;3.熟悉多部门事项办理所需材料,掌握事项办理审核要件和审核要点;4.为企业、群众提供各类业务申请的受理、分发、对接、协调等服务;5.记录每日服务情况,整理汇总相关业务资料;6.配合完成审批业务知识库完善及常见问题、固定话术梳理;7.配合制定商事登记、项目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和帮代办等服务事项清单;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保险、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7.成交供应商定期和采购单位取得联系沟通,接受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范管理和考核要求。8.保密要求(1)供应商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2)综合窗口工作收集整理的各种资料所有权属业务主管部门。(3)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4)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9.成交供应商需与所雇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派遣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协助甲方处理派遣员工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事宜,并建立和管理其劳动档案。10.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并落实1名项目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服务管理情况,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帮助,持续提高工作效率。11.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及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报酬的依据。1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依据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并经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结果支付。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的执行标准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为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要求说明/标准1基本资质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供应商承诺函》内容齐全。4基本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供应商承诺函》内容齐全。5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供应商承诺函》内容齐全。6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供应商承诺函》内容齐全。7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供应商承诺函》内容齐全。8特定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9基本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10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标准1报价审查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 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资信审查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中标“★ ” 内 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资信审查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 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资信审查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 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要求”中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7号文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在工程采购项目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属于小、微企业的可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7号文的规定享受3%的价格折扣。(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说明: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序号项目分值评 分 标 准一、商务部分(10分)1类似业绩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内同类型的业绩,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作为证明(以合同为准),每有一个完整的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业绩提供扫描件)。二、技术部分(70分)1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5分根据该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资格证件等进行打分;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2专业队伍配备情况5分能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队伍服务,包括配备人员的姓名、年龄、资格证件、从事本工作年限等;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3服务方案10分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满分10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4员工管理办法8分员工管理办法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满分8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5服务管理规章制度6分服务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满分6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6人员培训方案8分人员培训方案齐全、可行;满分8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7保密管理方案5分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8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规范、切实可行;满分10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9档案管理规定5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可行;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10应急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拟定的针对采购单位特别需求及突发状况制定的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满分8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四、报价20分价格分值为20分,磋商报价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20分。第七部分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范例)采购计划文号:需方:供方:供方在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交付合同总金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无息退还。四、款项支付五、服务及承诺供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请供方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做售后服务承诺填写)六、服务时限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联络人:4.联系方式:七、验收约定(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填写)八、需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供方完成服务内容;2.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3.验收通过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供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售后服务;4.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十、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保留追究供方其他责任的权利。3.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4.因供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需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作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资格响应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页码3、磋商供应商承诺函………………………………………………………………………页码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页码6、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页码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文件…………………页码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报价一览表…………………………………………………………………………页码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6、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页码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后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磋商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年(¥元/年)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交付。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三、磋商供应商承诺函格式磋商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六、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文件(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自拟。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含税总报价小写: 元/年含税总报价大写: 元/年合同履行期限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承接创新服务价格总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承接创新服务价格合计: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通知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证明文件附后二、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①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对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四、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五、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服务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注:①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1、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编写)2、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编写)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六、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自拟。七、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第九部分附件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