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督检查辅助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2024)



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年 3月29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为规范街道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采购项目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拟购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通过“全面+重点”的模式,对街道现存的履约合同协助进行监督检查,梳理分析目前购买货物和服务项目管理问题,提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整改,并对街道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进行测试与风险验证。

项目预算金额:1584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2102233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29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督检查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