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FW-2024004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完成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1楼
联系方式:0991-2202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水磨沟区390号
联系方式:1809964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良新
电 话:1809964555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自治区不动产三级登记保护项目-14万-3.25.pdf94.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项目编号:XJXZ-FW-2024004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姚小伟电话:0991-2202063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1楼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张军项目联系人:张良新电话:1809964555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390号A2栋3-302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五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ZB-FW-2024004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采购需求: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完成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9: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项目概况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1楼联系方式:姚小伟/0991-2202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390号A2栋3-302号项目联系人:张良新电话:180996455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资格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10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服务期限一年。7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6采购需求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完成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5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4项目编号XZZB-FW-20240043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390号A2栋3-302号项目联系人:张良新电话:180996455531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1楼联系人:姚小伟/0991-2202063电话: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序号名称内容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1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14分包不允许/允许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560000000068280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湾北路支行行号:304881038810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总则第15.5条。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17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提供的所有服务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2、投标人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版块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5)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28其他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2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6代理机构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由中标人支付。25履约保证金无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20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2021年度至今19投标答疑会不召开18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3.线上进行二次最终报价(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需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即成为“成交方”。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4.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保: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⑤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3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4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⑴磋商公告;⑵供应商须知;⑶项目需求;⑷合同条款;⑸附件。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明细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合计...54321序号招标内容单价(元)数量总价(元)附件5: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内容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技术偏离表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与数值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品目号招标内容规格响应情况规格响应情况偏离情况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公司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电话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优惠条件承诺书致: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仔细阅读你们的磋商文件,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1)......(2)......(3)............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职务:地址: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