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 移动电缆盘 电缆卷盘 电缆卷筒 电缆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4)



攀钢钒、攀长特移动电缆盘第3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攀钢钒、攀长特移动电缆盘第3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钢钒、攀长特移动电缆盘第3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PGWZMYHGZHG240328116964)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钒、攀长特移动电缆盘第3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只能投自己生产的产品,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3)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流通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生产经营或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9日23时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攀枝花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李力
联系人:
王海同

电话:
0812-3383807
电话:
0812-3381965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投标单位之间及其董(事)监(事)高(经理层)不得出现相互交叉持股、相互交叉任职,否则投标无效予以否决投标、串围标者按相关法规处理。
◆开发票联系电话:028-87703792
 
2024年03月29日
                                                                    公章Epoint

 

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标准化支付模板].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诚信承诺书(供应商投标)2024-1.docx
综合评估法评分规则.pdf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质量(一)质量要求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负荷试车合格后12个月,最长不超过设备到货后18个月。2、设备防锈保证期不少于自交付货物之日起6个月。3、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复)。4、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业标准执行。5、制造商家不得配装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二、供货要求1、运单或货票上填写的收货单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卖方送货,设备总价为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价格。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包含收货单位)攀枝花、西昌、江油、重庆、北海(以招标物料地址为准)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选用包装方式为:原厂家包装或其他简易包装,防护包装要求:防水防潮,适多次倒运。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2.随货提供制造厂的合格证,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到站、设备名称、本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ⅹ宽ⅹ高)、发货单位(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有限公司。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由卖方承担。3.因包装问题造成的设备备件质量异议和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4、如有木质包装材料(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泛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卖方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层板、复合板除外)。六、验收及异议处理1.买方验收:实物和出厂证明材料与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一致,卖方(专指中间商)自行出具的证明无效。2.设备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从交货之日起30天内。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的提供含装箱单(或发货清单)、使用说明书(成台套设备)等常规资料各一份。计量仪表需提供有效计量检定证书和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发货前卖方将装箱单(或发货清单)提前联系并传真给*******有限公司。八、结算与支付(一)结算方式1.本合同标的物单价按增值税发票挂账后130天支付180天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价格确定,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备注:股份公司、钛业公司按60天支付150天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价格确定)2.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其中零库存合同需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单位提出配送支出下账后,卖方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二)支付方式1、先货后款。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5个工作日(付银票的按照±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的品种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九、违约责任1.合同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擅自更改本合同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办理。2.投标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期交货,采购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含税总金额或备货通知单总金额(含税)1‰/天,对卖方处罚扣款,但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含税总金额或备货通知单总金额(含税)的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3、在质量保证期内,当投标方产品由于自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时,采购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①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②向投标方收取该项合同金额(含税)5%的违约金;③当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采购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投标方索赔;④投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采购方供应商评价;⑤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⑥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度内供货,累计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其他约定:1、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2.如卖方不能按交货期交货,买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3.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供合同约定生产厂的全新原装正品,若非全新原装正品或有质量问题,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4.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备件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因此产生的其它问题和损失由卖方负责。5.随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具的出库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6.本合同标的物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两个月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以内的,由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超过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动失效,买方不再接收实物,双方另有约定(书面)除外。7.对投标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招标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8.当因卖方延迟交货、未交货及交货达不到合同条款的约定、交货产品出现质量异议等违约问题时,买方可通知卖方就违约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的,视为同意买方意见。9.首次在采购方签订合同的投标方,合同生效后投标方按合同标的额(含税)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采用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如为三年零库存合同的,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或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三分之一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标的物全部到货验收入库后,凭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说明办理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3个月后(最长不超过到货后6个月),采购方按原交纳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实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实际到货总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时,应按合同标的额(含税)交纳5%的质量保证金(向上取整),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发票挂账结算时)暂扣的形式缴纳,质量保证期限为备件上机使用12个月(最长时间不超过到货后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有技术附件的,以技术附件为准),质保到期后凭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无息转为应付账款。10.签订合同的含税金额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原则上,须缴纳合同标的额10%(含税)的履约保证金及5%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如为三年零库存合同的,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或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三分之一收取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发票挂账结算时)暂扣的形式缴纳,退还方式同第8条。11、如果为零库存合同,按采购方书面备货通知单要求供货,合同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方备货通知单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单品种执行超出部分高于合同数量的10%以上的,不得继续供货,超量不予结算)。三年期零库存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买方以原合同价格为基础,保留议价的权利。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买方生产线调整、取消、设备升级等因素不再需要该备件或卖方不能有效保供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买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卖方,其中采购方已下达备货通知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卖方因生产、经营等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终止,但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否则,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12、首次在采购方中标的供应商,第一批次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采购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出具书面的使用合格报告后方可按零库存合同继续供货,若使用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货并取消零库存合同。13、当卖方使用汽车运输时,卖方进出买方使用单位的车辆须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买方使用单位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出,如因车辆超标排放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卖双方结算单位买方:******公司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税号:税号:邮编:邮编:物料清单1C0046969移动电缆盘叶类:电缆卷盘;型号规格:HBD-20A,/,50M电缆长度(m):50M;转速(m/min):无;应用场合:无;额定电流(A):20A;HBD-20A,/,50M3.0台无中坝备件库2024-06-30不含大型工具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2C0047166电缆卷筒叶类:电缆卷盘;型号规格:TZF150-16-32电缆长度(m):16;转速(m/min):45m/min;应用场合:钢包车/行车;额定电流(A):150;类型(电动/非电动):非电动;额定电压(V):220;TZF150-16-321.0件无攀钢钒仓储配送中心2024-06-30诚信承诺书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我公司作出以下诚信承诺: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投标。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我公司不是攀钢物贸公司的退出供应商(即不在《物贸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3、我公司不是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企业。4、我公司投标产品在本公司的合法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承诺单位(盖章):*********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综合评估法评分规则评分规则评标条款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评分评标条款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分)商务部分(80投标报价70按所有有效报价按低到高排名,第一名70分,第二名60分,第三名50分,第四名及以后40分。分)商务部分(80供货业绩5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1、提供销售类似及相同业绩合同或发票得5分;分)商务部分(80交货期满足5满足委托方交货期的得5分。分)技术部分(20质量体系3能提供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等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分)技术部分(20技术要求符合17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17分。商务+技术总分商务+技术总分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攀钢钒 移动电缆盘 电缆卷盘 电缆卷筒 电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