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招标公告(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
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
采购单位
昭通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4-03-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9 00:00:00至2024-04-09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4-22 09: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昭苑小区36栋二单元101室开标室(昭通)
预算金额
¥18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令莹
项目联系电话
18388758442
采购单位
昭通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昭通市巧家县过境路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302583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8875844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4-G3-00057-YNQS-0010
项目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
预算金额(万元):187.5
最高限价(万元):187.5
采购需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第三方技术服务,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公司开展涉刑矿产违法案件司法鉴定工作,为将涉刑矿产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提供依据,保障执法工作科学,对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25个涉刑矿产违法案件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9 00:00至2024-04-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昭苑小区36栋二单元101室开标室(昭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昭通市巧家县过境路东侧
联系方式:0870-302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
联系方式:18388758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莹
电 话:18388758442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巧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招标文件.docx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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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TZC2024-G3-00057-YNQS-0010采购人:巧家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六章采购需求56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ZC2024-G3-00057-YNQS-0010;2.项目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万元):187.5;5.最高限价(万元):187.5;6.采购需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第三方技术服务,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公司开展涉刑矿产违法案件司法鉴定工作,为将涉刑矿产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提供依据,保障执法工作科学,对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25个涉刑矿产违法案件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29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09日23:59时;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昭苑小区36栋2单元101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昭通市巧家县过境路东侧联系方式:152882061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联系方式:183887584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令莹电话:1838875844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购人: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昭通市巧家县过境路东侧电 话:15288206129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联 系 人:孔令莹联系电话:18388758442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项目编号:ZTZC2024-G3-00057-YNQS-00102.1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3.1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3.2服务期及项目地点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 6.1现场考察不组织 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孔令莹电话:1838875844211.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答疑,若涉及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须以补遗书方式,提交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查看内容。超过澄清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澄清要求。13.1语言文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如不按时履行的将被视为失信企业。19.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外的签章,亦可由相关当事人手写签字后扫描并导入投标文件,手写签字和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在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处逐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9.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20.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187500.00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需先前往各地政府采购网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2开标程序按“政采云”平台系统开标程序进行。2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2.4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25.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5人,由采购人代表和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25.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2.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2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计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二、招标文件中所称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位置应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预算金额2.1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内容、服务期及项目地点3.1本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服务期及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开标前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祺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联系人:孔令莹;联系电话:18388758442。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11.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函。13.语言文字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5.1.1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2.开标一览表3.投标函4.投标报价汇总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8.投标人情况声明9.项目实施方案10.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11.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12.类似项目业绩列表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15.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6.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如有)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处逐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9.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9.3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0.2投标报价包含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费、人员、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投标报价。20.3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5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投标人应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24.开标24.1开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4.2开标程序系统网上开标,按政采云开标流程执行。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25.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5.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6评标过程的保密25.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5.7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结果29.中标人的确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6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履约保证金3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其他事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关于中小企业:34.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4.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4.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4.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1.8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4.1.9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1.10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4.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2.1.2符合性审查其它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评审因素权重投标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80分。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1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投标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0*(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投标人,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80分)1.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根据投标供应商实施方案的拟订,对项目服务内容:①具有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内容全面,②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可行,③作出合理化建议及优化方案,方案科学、可行。 上述3项内容,每项均有完整且合理具体的描述的,得满分30分。每一项最高得10分,其中:缺乏完整性的扣6分;缺乏合理可行性的扣4分;未响应(或缺项)的扣10分。本部分评分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80分)2.质量控制计划及保障措施(满分20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①质量控制、技术支持方案、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具体、切实可行,②违约承诺具体,有明确可行的违约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上述2项内容,每项均有完整且合理具体的描述的,得满分20分。每一项最高得10分,其中:缺乏完整性的扣5分;缺乏合理可行性的扣5分;未响应(或缺项)的扣10分。本部分评分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80分)3.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分15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了解,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①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科学规范,②承诺内容完整详细、切实可行;上述2项内容,每项均有完整且合理具体的描述的,得满分15分。每一项最高得7.5分,其中:缺乏完整性的扣4.5分;缺乏合理可行性的扣3分;未响应(或缺项)的扣7.5分。本部分评分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80分)4.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满分15分)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配置:①有完善的团队人员配备,②项目团队职责分工明确、安排合理; 上述2项内容,每项均有完整且合理具体的描述的,得满分15分。每一项最高得7.5分,其中:缺乏完整性的扣4.5分;缺乏合理可行性的扣3分;未响应(或缺项)的扣7.5分。本部分评分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10分)1.服务保密承诺及措施(满分4分)有服务保密要求的承诺和措施得4分;无服务保密承诺及措施得0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10分)2.类似业绩(满分6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1.评审办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审程序和标准2.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2.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3符合本章第2.1.1、2.1.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可以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报价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综合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3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3)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4)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2.3.2技术部分(F2)、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评标结果2.5.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排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2.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 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合同书样式(此合同仅供参考)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单价: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三、产品使用要求产品使用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六、合同价款: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2、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产品;服务及主要合同内容有效期为()年,并保证所提供服务在甲方实际使用中正常运行。具体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服务提供完整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及相关售后服务;合同期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协商确定(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2、保证甲方在合同服务(包含本项目配套软硬件)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或提供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九、技术培训:若甲方要求乙方予以说明、讲解,乙方维护人员应即时提供耐心、详细的解释和指引服务;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需要进行培训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十、售后服务:。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十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1、服务验收:;2、项目验收:;十三、合同价款结算:。十四、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五、合同纠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鉴证方份。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1、合同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3、乙方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二十、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注:示范文本,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自拟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信息表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注册日期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公司资质、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说明: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工程、货物(制造商、代理商)、服务”;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投标人须随本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格式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格式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注:新成立的投标人(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或尚未缴纳社保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作出说明(加盖公章)。格式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格式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写: 大写: 服务期服务质量承诺备 注:注:1.本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3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为:,在(服务期限)完成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将承担相关服务及质量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4投标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费用)名称服务(费用)内容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 (元)备注……总计: (元)注:1.“总计”项价格应与格式1“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一致。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本表。投标人(电子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 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格式7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格式8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当就以下内容进行阐述,格式自拟:1.对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2.工作思路及纲要;3.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4.工作方案;5.工作进度计划安排;……格式9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投标人应当就以下内容进行阐述,格式自拟: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程序和制度;2.项目负责人信息表(按附表填写);3.服务人员配备表(按附表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年龄职称联系电话毕业学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若有)个人简介工作经历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项目地点甲方联系人电话1……其他补充内容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社保证明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资料或相关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服务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备注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社保证明材料(证明配备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质量控制计划及保障措施(由投标人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就保障服务按期、按质完成的保障措施、违约惩罚措施以及后续服务等方面自行阐述,并明确后续服务技术支持方式、后续服务点具体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本地化服务支持承诺等)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1类似项目业绩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服务地点甲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1、提供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等加盖公章。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条,请自拟格式。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六章采购需求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本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服务要求的规定。2.本章各项服务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服务要求的服务。3.投标人应在其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中,详细陈述其在报价服务承诺中对用户的现状分析、使用需求、投标人建议书、编制工作方案、人员配备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以证明其完成合同的能力。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5.投标人应对在项目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到甲方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系统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6.投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服务内容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成交投标人的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187.5万元;4.最高限价:187.5万元;5.采购需求:巧家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第三方技术服务,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公司开展涉刑矿产违法案件司法鉴定工作,为将涉刑矿产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提供依据,保障执法工作科学,对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25个涉刑矿产违法案件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7.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均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系统环境损坏司法鉴定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