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2024)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4000202402000019进场交易编号:ZFCG-FZ-2024-001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8万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与管理,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
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
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磋商,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
地 址: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驻地
联系方式:0536-760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536-2086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6-2086227
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4.1.pdf附件下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
潍坊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1: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119.191.58.225:8082/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5席
预算金额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校长
项目联系电话
13964600109
采购单位
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坊子区崇文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64600109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华海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81037729
附件:
附件1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4.1.pdf
附件2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4.1.pdf
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Z)、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4000202402000019进场交易编号:ZFCG-FZ-2024-001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98万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与管理,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V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碳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怨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碳商,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碳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驻地联系方式:0536-7600360微格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联系方式:0536-2086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经理、李经理电话:0536-2086227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4000202402000019进场交易编号:ZFCG-FZ-2024-0015采购人: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四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参考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4000202402000019进场交易编号:ZFCG-FZ-2024-001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8万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与管理,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电话:0536-2086227,邮箱:18678067362@163.com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磋商,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磋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驻地联系方式:0536-76003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联系方式:0536-2086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经理、李经理电话:0536-2086227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第二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到“企业会员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赵工18353633022,马工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提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十一、其他格式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节能环保产品明细及报价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21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21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原则:(一)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实施方案的优劣顺序推荐。(三)供应商的主观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二、评标办法细则:(一)报价得分(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点)有效报价是指不高于最高限价且满足采购文件编制规定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投标)响应,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磋商过程中因供应商中途退出导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下,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商务部分(5分)(本项内容编入评审一览表中,并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上传于“业绩荣誉相关证明材料”模块中。)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供应商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的业绩不予认可。(三)技术部分(85分)(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文件”模块中。)1、整体设想(15分)物业服务方案整体设想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设想思路清晰,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计划安排细致全面,服务流程合理,得15分;物业服务方案整体设想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但计划安排不够细致全面,服务流程一般,能基本保障项目正常实施,得10分;物业服务方案整体设想比较简单,无明确计划安排内容及服务流程,得5分。2、岗位职责(10分)项目负责人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设置合理,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得10分;项目负责人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分工较明确,岗位设置较合理,工作流程较完整可行,具有规章制度,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较客观、明确,得7分;项目负责人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分工、岗位设置、工作流程、规章制度、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比较简单,有缺陷,得4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机构健全,能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10分;机构较健全,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简单,基本可行,得7分;机构不健全或不能建立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得4分。4、人员配备及培训(10分)人员配备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素质高,经验丰富,培训方案详细明确、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项目需求、培训方案比较简单,不合理可行,得4分。5、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10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物业服务特点,完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物业服务特点,较完善、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得7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比较简单,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物业服务特点,得4分;6、管理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10分)物业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齐全、明晰准确,具有针对性,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切实可行,对承诺的服务内容进行相应违约处罚承诺且严格详细,得10分;物业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较齐全、较明晰准确,具有针对性,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较切实可行,有相应违约处罚承诺但力度较小,得7分;物业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比较简单,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不可行,得4分。7、项目分析以及合理化建议(10分)项目特点及优势分析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得10分;项目特点及优势分析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化建议较切实可行,得7分;项目特点及优势分析思路未明确或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化建议比较简单,得4分。8、设备配备情况(10分)设备仪器(工具)是否齐全、实用、经济等,合理有效可行的,得10分,内容较为全面、描述较为详细,得7分,内容简单缺少实用性的,得4分。附件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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