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环保管家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40402003-1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5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 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李先生18252473314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女士18252836361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 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40402003-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单位: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40402003-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5日。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李先生18252473314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张女士18252836361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磋商评审或部分影响磋商评审的,导致磋商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四、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按现行国家取费标准的50%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3、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账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财政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206251401201000008795,开户行:江苏海门农商行临江支行),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七、其他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503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252836361。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工作要求及人员安排近年来,灵甸工业集中区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重点发展产业进一步加大服务于药物创新的功能平台体系建设,已初步形成了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科教文创的产业基础。为推动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共赢,新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推进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新区保持高压态势狠抓环境保护,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切实排除各项安全环保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但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新区环保工作压力较大,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任务亟剧增加,园区环保条线现有体制下人员配备不足,信访压力大,为此根据园区实际需求,在其管辖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第三方机构在环境咨询、环境科研、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结合新区发展特色和实际建设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家式”服务方案。二、服务内容(一)工作范围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二)人员配置至少派遣1名人员(环保专业且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3.工作内容根据采购单位安排(四)日常监管①企业监管:为企业“双随机”抽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撑,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至少对50%的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监管企业进行2次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按企业编制工作报告,建设企业环保“一企一档”资料。②污染物排放核算:协助开展项目排污总量平衡相关工作,帮助政府进行总量核算、排污权交易等涉及总量的工作。③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技术溯源评估:针对临江新区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波动时,结合数据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及现场踏勘情况,给出针对性的应急处置与整改建议,确保水质迅速恢复正常。(五)环境咨询提供环境保护决策咨询全方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前期决策咨询建议,参加项目前期部门会商会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实地考察,对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阶段提供环保可行性提供工程决策咨询服务;②为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管理提供技术支持;③对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其他环保决策咨询服务;④提供项目可行性咨询报告。(六)环保培训①为企业提供环保培训,包括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环保政策解读、重点环保督查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业务等,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专项培训根据新区要求开展;②对招商团队提供相关环保培训,提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政策在招商引资项目过程中的约束激励作用,促进管委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乙方在服务期内工作成效出色,甲方在资金保障且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不改变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四、付款方式:服务期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不计利息)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足额发票支付款项,若乙方延迟开票,甲方付款时间顺延。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序号评标项目评分要求1价格部分(20分)价格分(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商务技术部分(80分)技术方案(2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等相关要求,对投标单位实施技术工作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1)制定的园区环保管家实施方案框架可行性、规范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委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方案实施说明与描述具有完整的可行性、规范性、科学性的:7分;方案实施说明与描述具有较完整的可行性、规范性、科学性的:4分;方案实施说明与描述有可行性、规范性、科学性的,但是不完整的:2分;(2)根据项目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要求明确、可行、具有操作性等。由评委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质量方案具有完整的明确性、可行性、具有操作性等:7分;项目质量方案具有较完整的明确性、可行性、具有操作性等:4分;项目质量方案具有明确性、可行性、具有操作性,但是不完整的得:2分;(3)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制定的工作实施时间进度要求快速、合理、可行。由评委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制定的工作实施时间进度要求快速、合理、可行表述完整有针对性的:6分;制定的工作实施时间进度要求快速、合理、可行表述较完整有针对性的:4分;制定的工作实施时间进度要求快速、合理、可行表述有,但是不完整的:2分。(4)对园区了解程度较深,基础资料较为齐全均完整有针对性的:6分;以上要求的内容表述较完整有针对性的:4分,以上要求的内容表述有,但是不完整:2分。以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分。3商务技术部分(80分)人员配置(15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研究员、教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得3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和环保工程师的得4分;且在污染防控相关研究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中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有1人加1分,最高加5分。本项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以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情况截图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扫描件。人员并且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分)4商务技术部分(80分)资质能力(24分)1、供应商具备环境工程设计资质(水污染防治方向)证书甲级的得4分,乙级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资信等级甲级评价资质(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方向)的,得4分;3、供应商具有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论证证书的得4分;4、供应商具有环境咨询(环保管家)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5、供应商在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相关研究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得3分。6、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3分;7、供应商具有省级空气污染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的,得3分。(1-5项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第6-7项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发文认可的文件证明,否则不得分,证书及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5商务技术部分(80分)项目业绩(15分)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具有政府委托的省级工业园区环保管家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国家级工业园区环保管家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有效合同,注明:工业园区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为准。合同签订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得分)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成交供应商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1.2服务内容及范围(规模):1.3履行时间(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乙方在服务期内工作成效出色,甲方在资金保障且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不改变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1.4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5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人民币每年,(__________元)。2.2支付方式:服务期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不计利息)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足额发票支付款项,若乙方延迟开票,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三、工作要求及人员安排近年来,灵甸工业集中区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重点发展产业进一步加大服务于药物创新的功能平台体系建设,已初步形成了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科教文创的产业基础。为推动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共赢,新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推进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新区保持高压态势狠抓环境保护,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切实排除各项安全环保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但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新区环保工作压力较大,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任务亟剧增加,园区环保条线现有体制下人员配备不足,信访压力大,为此根据园区实际需求,在其管辖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第三方机构在环境咨询、环境科研、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结合新区发展特色和实际建设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家式”服务方案。四、服务内容4.1工作范围: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4.2人员配置:至少派遣1名人员(环保专业且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4.3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安排4.4日常监管①企业监管:为企业“双随机”抽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撑,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至少对50%的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监管企业进行2次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按企业编制工作报告,建设企业环保“一企一档”资料。②污染物排放核算:协助开展项目排污总量平衡相关工作,帮助政府进行总量核算、排污权交易等涉及总量的工作。③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技术溯源评估:针对临江新区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波动时,结合数据超标因子、超标倍数及现场踏勘情况,给出针对性的应急处置与整改建议,确保水质迅速恢复正常。4.5环境咨询提供环境保护决策咨询全方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前期决策咨询建议,参加项目前期部门会商会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实地考察,对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阶段提供环保可行性提供工程决策咨询服务;②为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管理提供技术支持;③对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其他环保决策咨询服务;④提供项目可行性咨询报告。4.6环保培训①为企业提供环保培训,包括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环保政策解读、重点环保督查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业务等,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专项培训根据新区要求开展;②对招商团队提供相关环保培训,提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政策在招商引资项目过程中的约束激励作用,促进管委会产业高质量发展。五、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合同转包6.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七、项目验收7.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7.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实施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7.3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对象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7.4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7.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如经整改后仍不合格,合同剩余款项甲方将不予支付。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违约责任8.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8.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3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8.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无条件满足甲方在安全和保密方面的相关规定。乙方应确保服务过程中产生、加工、交互的信息安全,不得外泄;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保密信息起始,即使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保密义务终止,或保密信息已合法进入公知领域;如果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依照事件的严重等级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1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10.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一、其他11.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1.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1.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十二、合同生效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页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页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3营业执照第页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格式见附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无6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第 页格式见附件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9商务技术方案第页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授权书》及相关《声明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2)1-8项上传至第一信封辅助材料中,第9项上传至技术标中,及开标一览表上传至商务标中。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总报价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大写:小写: 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管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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