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4)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CQSWZYXY-ZB-2024005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最高限价:41.71万(肆拾壹万零柒仟壹佰元整)五、投标保证金:0.5万(伍仟元整)六、项目详情概况: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七、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本项目,总公司(总所)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投标人实施的竞标、签合同、履约、违约处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经济行为及客观结果除竞标人承担首要责任外,其总公司(或总所)须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八、有关说明1.发出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2日。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前公招标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3.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 号:3110910043850032340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按发售登记要求执行并将信息完善后盖章在2024年4月8日17:00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zhongpenghui@chinaccs.cn。(2)邮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3)附件为《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7.招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九、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招投标科(办公楼208室)联系人:陈老师(项目咨询)、余老师(招标咨询)电 话:023-61691392、023-61691099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钟老师 曾老师电 话:15223852382 15023344892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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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ZJZB-2024-12605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组织机构代码E-mail单位地址备注:说明: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应答才被接收。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限额以下)招标文件代理项目编号:ZJZB-2024-12605采购执行编号:CQSWZYXY-ZB-2024005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4-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6-一、采购项目一览-6-※二、服务内容-6-※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方式-12-※二、报价要求-12-※三、付款方式-13-四、履约保证金-13-※五、违约责任-14-六、回避原则-14-七、知识产权-15-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7-三、评标标准-17-四、无效投标条款-20-五、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21-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1-四、开标-23-五、评标-23-六、定标-23-七、中标-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5-十、签订合同-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4-一、经济文件-35-二、服务(质量)文件-37-三、商务文件-39-四、其他-42-五、资格文件-43-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41.710.51.投标人报价须按照“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报价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2. 本项目服务总费用的最高限价41.71万元,包含三年的基本审计费、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共三个部分。1.2.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以立项批复为准)。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本项目,总公司(总所)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投标人实施的竞标、签合同、履约、违约处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经济行为及客观结果除竞标人承担首要责任外,其总公司(或总所)须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1.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按发售登记要求执行并将信息完善后盖章在2024年4月8日17:00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zhongpenghui@chinaccs.cn。2.2邮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2.3附件为《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六)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43850034818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足额递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6.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若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需出具放弃中标的函。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恶意放弃中标且扰乱投标秩序,采购人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十)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联系人:余老师(招标咨询)、陈老师(技术咨询)电话:023-61691099、023-6169139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钟鹏辉曾徐电话:152238523821502334489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2.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2.1.一、采购项目一览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1家服务期三年,三年内服务总费用累计不超过41.71万元。2.2.※二、服务内容(一)审计目标通过审计监督,促进采购人及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进一步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加强对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二)审计范围采购人年度财务报表、财务专项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关注采购人一般财务事项和重点财务事项(预算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管控情况、基本建设管理情况、采购管理及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情况、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支出管控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以及教委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可延伸相关年度。(三)审计期间本次审计服务分三年实施,审计期间分别为: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四)工作要求1.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调研本项目具体情况,中标后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委托的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2.中标人不得将受托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他人,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3.中标人充分进行审前调查和测试,了解相关资料与信息,制订详实的审计实施方案,筛选和优化审计重点,拟定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配备熟悉了解财经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的业务经验人员。4.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请登陆采购人官方网站查询),严格按照采购人审定的财务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档案资料,出具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附件、三个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及附件、三个年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及附件、三个年度财务审计管理建议书及附件、三个年度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及附件,以及三个年度审计档案资料(含工作联系函、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问题清单、征求意见稿及回复意见、审计整改认定评价档案以及其他审计成果资料等),纸质版装订、电子版刻盘,与审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一并移交采购人,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一致性。5.服务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进行现场办公。中标人拟派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投标人擅自变更项目人员,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人员不得于现场审计期间请假;若现场人员累计缺勤次数达到三次,采购人终止合同。6采购人对中标人实施的审计方法和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7.中标人负责针对审计情况、问题清单与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交流答疑,中标人确认审计取证记录无误并发出后离场。取证记录交流、报告校对等关键环节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办公。8.审计期间,须对采购人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评价。9.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等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全部内容;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要求,于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相应成果资料(具体详见“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二)成果资料”部分)。归还采购人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资料,否则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付成果资料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有关损失的权利。10.严格履行保密原则,对在工作中知晓的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除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可向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同意的第三方披露外,严禁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审计结果,严禁对外泄露。11.审计期间应严格执行“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审计纪律。12.在审计期间,审计人员食宿、交通、安全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服务标准依法、客观、公正,与采购人达成一致意见。2.3.※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一)审计内容及要求服务项目审计内容及要求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1 关注学校各种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是否遵循一贯性会计原则,是否真实、公正地反映审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具体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主表、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相关内容:1.1.1 财务报表主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1.1.2 财务报表附表主要包括: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学生学员统计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资产情况明细表、负债情况明细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1.1.3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财务管理状况、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年度财务专项审计2.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等内容要求实施审计。2.2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财务事项和重点财务事项。2.2.1 一般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是否全面、公允反映采购人年度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以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2.2 重点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2.1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是否认真执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编制财政经费预算,预算编制结果是否符合学校年度收支真实情况,是否按照规范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全年预算(含财政追加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年初批复预算与年度内部分解细化预算差异及原因;是否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年度结余结转情况和存量资金情况等情况。2.2.2.2 债权债务管控情况。重点反映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定期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理,年度债权债务余额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对超过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债权债务逐项披露,有无利用应收、应付科目隐瞒收入和支出,或直接列收列支、套取现金等情况。2.2.2.3 基本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反映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基建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基本建设工程款项支付进度是否合规,资金支付手续是否完备;工程概(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有关转固手续;对已竣工交付使用但未进行竣工结算和有关转固手续的基本建设工程逐项披露等情况。2.2.2.4 采购管理及执行情况。重点反映是否按规定建立采购制度,采购工作机制是否有效;政府采购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是否合规,验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是否对自主采购加强管控,是否明确自主采购方式和程序等情况。2.年度财务专项审计2.2.2.5 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反映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是否安全,实物资产账账、账实、 账卡是否相符,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处置是否履行规定程序,对外投资行为是否执行集体决策,对外投资相关合同、协议、章程、记录、纪要等档案是否完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处置收益是否及时足额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管理等情况。2.2.2.6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反映是否按照要求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资助政策执行是否到位,资助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校内资助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和使用等情况。2.2.2.7 规范教育收费情况。重点反映是否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票据是否合规,是否按要求进行收费公示,各项收费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等情况。2.2.2.8 科研经费管理情况。重点反映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是否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和管理,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年度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和单位自立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尚未结题科研项目情况及原因等情况。2.2.2.9 支出管控情况。重点反映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是否突破“三公经费”年度预算额度等情况。2.2.2.10 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学校内部控制架构与学校组织机构及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的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有否重要部门、重要节点的运行管理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缺失或不适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现行的内部控制管理文件陈旧、与学校发展变化的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况;内部控制文件载明的控制程序、控制方法是否被遵行,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是否贯彻执行的情况。通过从预算管理、基建工程管理、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项目中选择一定比例的样本,确定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的重点项目、重点控制节点,根据测试结果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单独出具年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2.2.2.1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情况。2.2.2.12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加强审计整改管理,是否建立审计整改督促跟踪、结果评估、验收、报告、责任追究机制;是否明确审计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细化整改方案;是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有效整改,是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等情况。3.审计整改认定评价3.1 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素审核;若缺少整改目标任务、具体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要素,书面告知欠缺要素,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要素齐全为止。3.2 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对其相关性、完整性、有效性完成审核,并反馈认定意见。若存在未完成整改或佐证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整改材料齐全为止。3.3 根据审核认定的情况,于收到整改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并移交。(二)成果资料按照服务合同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递交成果资料如下:1.年度审计报告(1)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备“鉴证业务防伪标识”且签章齐全)及附件;(2)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具备“鉴证业务防伪标识”且签章齐全)及附件;(3)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按照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内容中“2.2.2.10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共六个方面,每年重点关注其中两个方面);2.管理建议书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审计管理建议书及附件。3.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2023-2025三个年度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及附件。4.审计档案资料整理2023-2025三个年度审计档案资料(含工作联系函、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问题清单、征求意见稿及回复意见、审计整改认定评价档案以及其他审计成果资料等),纸质版装订、电子版刻盘,与审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一并移交采购人。(三)审计时间安排1.现场审计每年度开学前开展审前调查和测试工作,完成前期数据采集,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现场工作时间为25日内,中标人确认审计取证记录无误并发出后离场。2.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撰写及出具根据审计情况及取证记录,离场后3日内递交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3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定稿;采购人办公会议审议后2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3.整改认定3.1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素审核;若缺少整改目标任务、具体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要素,书面告知欠缺要素,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要素齐全为止。3.2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对其相关性、完整性、有效性完成审核,并反馈认定意见。若存在未完成整改或佐证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整改材料齐全为止。3.3根据审核认定的情况,于收到整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并移交。4.本项目服务期间,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到场完成审计工作内容。(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行声明,在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受到市级以上财政局、审计局或注册会计师协会通报批评或相关处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并遵守廉政、保密等审计纪律。3.投标人具有在册注册会计师10名(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且最近三年承接过2次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年度报告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审计项目组,配备1名项目组负责人、1名项目主审和6名项目组成员(提供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位、资格证书、职称、工作年限等,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4.1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10年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承担过2次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报表)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负责人工作(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含报告正文首页、防伪编码页、签章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系所提供业绩的签章注册会计师);4.2项目组主审人员须具备8年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其余半数以上项目组成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含主审)中须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半数以上项目组成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组成员中至少3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材料不能体现团队成员名字的可由该审计项目的委托方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方公章)。5.审计服务期间,参与现场审计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示人员一致(包括人员姓名和人员数量)。若投标人擅自变更项目人员,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更换同等资质人员,并提前征得采购人的同意。6.服务期间,投标人须按照《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年度的审计项目独立编制审计实施方案。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实施相关审计工作。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现场取证工作,并确认取证记录无误后发至采购人相关部门;4月24日前收集取证记录,草拟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公文征求意见稿,并发至采购人;4月27日前收集整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4月29日前完成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定稿。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并移交采购人。以后年度依此类推。3.每年度须在审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于规定时间内按《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完成立卷归档工作,并将全部审计成果材料原件交予采购人。(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审计结果须通过采购人自主验收。3.2.2.中标人完成的审计成果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三篇相关内容执行,并保证所有审计报告内容及审计成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3.3.※二、报价要求1.报价原则1.1本项目服务总费用的最高限价41.71万元,包含三年的基本审计费、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共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审计费包含本项目所有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为一个整体计费项,计价标准按照《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的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计算。本项目三年服务总费用包含: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税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通讯费、管理费、装订刻盘费、利润、税金等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2基本审计费报价:本项目为单项计价,服务内容包含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的所有工作任务。计价最高限价为41.71万元(三年累计)。本项目按年度支付,当年基本审计费以(当年未审资产总额+当年未审收入总额)/2为计费基数,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的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中标折扣的方式据实计费。投标人按照《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在额度内进行折扣报价。特别提醒:填报的折扣取费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3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报价:投标人需单独对审计整改认定费(三年)、审计成果档案费(三年)分别进行人民币报价(审计整改认定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审计成果档案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该项报价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分依据。投标人不单独对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则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为0元/年。以中标人的报价金额为约定支付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的最终金额。1.4中标人承诺的拟派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审计服务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现场及报告时段,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审计人员以及保证审计质量控制,且不调整中标折扣取费比例,不另外计费。3.4.※三、付款方式(一)本项目不预付费用,费用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服务总费用支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中标人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递交年度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档案等资料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当年服务总费用60%的资金支付申请(加盖公章),采购人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付款;第二阶段:中标人核对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审计整改结果进行认定,出具正式审计整改情况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一并移交后,向采购人提交当年服务总费用余下40%的资金支付申请(加盖公章),采购人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付款。(二)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审计服务并递交相关成果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意见。(三)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当年服务总费用。注:如遇寒暑假或国家重大事件,则双方友好协商条件允许后支付项目款项。3.5.四、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须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人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交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三)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2050B(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1.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服务期满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中标人申请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3.6.※五、违约责任1.服务期间,若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合同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1.1中标人出具的审计成果不能通过采购人审计部门的审核,且拒不配合采购人审计部门进行修改的。1.2中标人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不满足合同要求。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4.中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项目所有审计成果资料,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经济责任。5.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审计期限或者提交审计成果期限延后的,中标人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中标人须提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完成以及确定延迟完成期限的书面情况说明,采购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人使用部门公章。6.如中标人在招投标或履约环节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采购人将报送重庆市财政局处以相关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7.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3.7.六、回避原则投标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1.与采购人被审计对象和有关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2.与采购人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业务)有经济利益关系的;3.与采购人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业务)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审计业务的;4.正在承办或参与采购人审计部门以外的委托业务项目的,以及承办或参与过采购人审计部门以外的委托业务项目已结项但结项时间未超出半年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8.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9.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45%)15分2.1 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质量控制方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表述清晰得15分;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但稍有不足得12分;方案基本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得8分;方案不符合项目情况,无针对性、逻辑性和表述欠缺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45%)6分2.2 审计报告质量(6分)投标人自行提供一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表述规范、依据正确、建议可行为得6分;审计报告内容完整、表述规范、依据正确、建议可行,但稍有不足得4分;审计报告内容基本完整、表述规范、依据正确、建议可行,稍有欠缺的得2分;审计报告内容不完整、表述不规范、依据不正确、建议不可行,有欠缺的或未提供审计报告得0分。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2服务部分(45%)24分2.3 投标人业绩(24分)2.3.1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项目的履约经验:(12分)2亿元≤被审计项目金额<4亿元,每个得3分;4亿元≤被审计项目金额<6亿元,每个得4分;6亿元≤被审计项目金额<8亿元,每个得5分。8亿元≤被审计项目金额,每个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不超过12分。2.3.2 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专项审计项目的履约经验:(12分)①参与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不超过6分。②参与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其他专项审计的,每个项目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不超过6分。1.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金额页)或票据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被审计金额,可由合同甲方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2.第 1、2项可以重复计分。3商务部分(35%)15分3.1 项目负责人(15分)3.1.1经验资质(9分)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执业年限)在满足第二篇10年的基础之上,每多1年≤执业年限<4年,得3分;每多4年≤执业年限<8年,得6分;每多8年≤执业年限,得9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9分。3.1.2 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6分)自2021年以来,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过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报表)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审计金额在6亿元及以上(含6亿元)的,每个项目得3分;6亿元以下(不含6亿元)的,每个项目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6分。1.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须体现证书发证日期)。2.业务项目需提供业务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或票据复印件;若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可由合同甲方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3.同一项目,可分别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团队人员的业务能力项中同时计分。3商务部分(35%)12分3.2 项目主审人员(12分)3.2.1 经验资质(6分)项目主审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执业年限)在满足第二篇8年的基础之上,每多1年≤执业年限<3年,得2分;每多3年≤执业年限<5年,得4分;每多5年≤执业年限,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6分。3.2.2 项目主审人员业务能力(6分)自2021年以来项目主审人员直接参与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报表)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审计金额在4亿元及以上(含5亿元)的,每个项目得4分;4亿元以下(不含5亿元)的,每个项目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6分。1.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须体现证书发证日期)。2.业务项目需提供业务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或票据复印件;若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可由合同甲方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3.同一项目,可分别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团队人员的业务能力项中同时计分。3商务部分(35%)8分3.3 团队人员(8分)3.3.1 团队人员资质(6分)拟任服务团队中,在满足第二篇团队人员要求的基础之上,每有1人有会计师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6分。3.3.2 团队人员业务能力(2分)自2021年以来,团队人员中直接参与的审计项目,审计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每有一人满足条件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2分。1.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须体现证书发证日期)。2.业务项目需提供业务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签字页、金额页)或票据复印件;若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可由合同甲方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3.同一项目,可分别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团队人员的业务能力项中同时计分。注:1.审计金额指资产总额+收入总额。2.关于业绩评分中,服务需求中团队成员的业绩,可以纳入评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以分别在各自的单项中得分。3.合同协议中约定保密协议的,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可对关键单位名称进行打码处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项目招标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二家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应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学校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5.10.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号:审(20)号甲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期间(一)审计目标通过审计监督,促进甲方及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进一步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加强对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二)审计范围甲方年度财务报表、财务专项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关注甲方一般财务事项和重点财务事项(预算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管控情况、基本建设管理情况、采购管理及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情况、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支出管控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以及教委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可延伸相关年度。(三)审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甲方相关内部审计制度以及《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项要求,确定审计内容。(四)审计期间本次审计服务分三年实施,审计期间分别为: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五)整改认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出具正式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移交甲方。二、合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乙方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实施相关审计工作。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现场取证工作,并确认取证记录无误后发至甲方相关部门;4月24日前收集取证记录,草拟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公文征求意见稿,并发至甲方;4月27日前收集整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4月29日前完成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定稿。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并移交甲方。以后年度依此类推。3.每年度须在审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于规定时间内按《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完成立卷归档工作,并将全部审计成果材料原件交予甲方。三、成果资料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递交成果资料如下:1.年度审计报告(1)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备“鉴证业务防伪标识”且签章齐全)及附件;(2)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具备“鉴证业务防伪标识”且签章齐全)及附件;(3)出具2023-2025三个年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按照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内容中“2.2.2.10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共六个方面,每年重点关注其中两个方面);2.管理建议书2023-2025三个年度财务审计管理建议书及附件。3.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2023-2025三个年度审计整改认定评价书及附件。4.审计档案资料整理2023-2025三个年度审计档案资料(含工作联系函、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问题清单、征求意见稿及回复意见、审计整改认定评价档案以及其他审计成果资料等),纸质版装订、电子版刻盘,与审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一并移交甲方。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且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有关文件。3.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4.甲方相关部门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的信息(在审计组进场后提供第一批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6.甲方对乙方在审计期间的取证记录予以书面确认。7.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寒暑假除外)。8.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付成果资料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有关损失的权利。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2.服务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现场办公。乙方拟派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乙方擅自变更项目人员,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人员不得于现场审计期间请假;若现场人员累计缺勤次数达到三次,采购人终止合同。乙方进点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项目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点实施审计。3.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报表审计报告、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全部审计成果资料,保证审计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一致性。4.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以及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审计规定、甲方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等要求进行审计,在对受托事项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固定资产三年内盘点率达到100%),以及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中发现、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要求递交全部审计成果资料,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5.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全部审计成果资料。5.1现场审计每年度开学前开展审前调查和测试工作,完成前期数据采集,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现场工作时间为25日内,中标人确认审计取证记录无误并发出后离场。5.2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撰写及出具根据审计情况及取证记录,离场后3日内递交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3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定稿;采购人办公会议审议后2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文书。5.3整改认定5.3.1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素审核;若缺少整改目标任务、具体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要素,书面告知欠缺要素,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要素齐全为止。5.3.2针对采购人汇总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对其相关性、完整性、有效性完成审核,并反馈认定意见。若存在未完成整改或佐证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直至整改材料齐全为止。5.3.3根据审核认定的情况,于收到整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整改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并移交。5.4本项目服务期间,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到场完成审计工作内容。6.审计报告出具后,乙方应对甲方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7.乙方评价经费支出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经费支出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8.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9.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10.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级部门关于审计报告及审计事项相关检查、询问等工作要求。六、审计收费1.收费原则1.1本项目服务总费用的最高限价41.71万元,包含三年的基本审计费、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共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审计费包含本项目所有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为一个整体计费项,计价标准按照《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的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计算。本项目三年服务总费用包含: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税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通讯费、管理费、装订刻盘费、利润、税金等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1.2基本审计费:本次(三年)基本审计费的中标折扣取费比例为%。本项目为单项计价,服务内容包含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的所有工作任务。计价最高限价为41.71万元(三年累计)。本项目按年度支付,当年基本审计费以(当年未审资产总额+当年未审收入总额)/2为计费基数,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的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中标折扣的方式据实计费。乙方按照《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标准(2015年)》中“专项审计”子目在额度内进行折扣报价。特别提醒:填报的折扣取费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3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本项目审计整改认定费元/年、审计成果档案费元/年。乙方需单独对审计整改认定费(三年)、审计成果档案费(三年)分别进行人民币报价(审计整改认定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审计成果档案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该项报价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分依据。乙方不单独对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则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为0元/年。以乙方的报价金额为约定支付审计整改认定费、审计成果档案费的最终金额。1.4乙方承诺的拟派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审计服务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现场及报告时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增加审计人员以及保证审计质量控制,且不调整中标折扣取费比例,不另外计费。2.付款方式2.1本项目不预付费用,费用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服务总费用支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乙方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递交年度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档案等资料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当年服务总费用60%的资金支付申请(加盖公章),甲方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付款;第二阶段:乙方核对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审计整改结果进行认定,出具正式审计整改情况认定评价书,整理装订评价档案一并移交后,向甲方提交当年服务总费用余下40%的资金支付申请(加盖公章),甲方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付款。2.2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审计服务并递交相关成果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意见。2.3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年服务总费用。注:如遇寒暑假或国家重大事件,则双方友好协商条件允许后支付项目款项。3.本合同费用系完成2023-3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项目的全部审计服务总费用,在服务期间,乙方人员食宿、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4.履约保证金:4.1乙方须在甲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开户银行汇入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乙方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4.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交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4.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2050B4.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4.4.1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服务期满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4.4.2乙方申请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5.发票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2050B开户银行名称: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联系电话:023-61691001七、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人一式捌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经费支出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八、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8、10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九、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十、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甲方认为已不适宜委托乙方继续为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甲方可以采取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如因服务未完成而终止,甲方需解除合同,分以下两种情况:2.1乙方未开始进场工作,甲方不支付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2乙方开展了现场工作的,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正式出具成果文件)收取合理的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服务期间,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合同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1.1乙方出具的审计成果不能通过甲方的审核,且拒不配合甲方进行修改的。1.2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不满足合同要求。1.3乙方将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他人的。1.4乙方向甲方被审计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1.5服务期间,乙方现场项目人员累计缺勤次数达到三次的。1.6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付成果资料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1.7乙方擅自变更项目人员的。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乙方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4.乙方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项目所有审计成果资料,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经济责任。5.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自身原因,致使审计期限或者提交审计成果期限延后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乙方须提供甲方使用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完成以及确定延迟完成期限的书面情况说明,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使用部门公章。6.如乙方在招投标或履约环节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甲方将报送重庆市财政局处以相关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7.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1.本约定书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乙方在服务期间须遵循甲方内部审计相关制度规定。附件:(乙方)拟派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签章)部门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质量)文件(一)服务(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服务(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折扣率)%审计整改认定费报价 万元/年,三年合计金额 万元;审计成果档案费 万元/年,三年合计金额 万元。备注:注:详见“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二、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折扣率)非下浮率,如投标报价折扣率80%即8折。2.(审计整改认定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审计成果档案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年),该项报价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分依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数量备注1基本审计费100%折扣率 % 1批据实结算2审计整改认定费1万元/年 万元/年1批3年3审计成果档案费1万元/年 万元/年1批3年4/5/6/7/8/9/10/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本表格式科自行设计7.2.二、服务(质量)文件(一)服务(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服务应答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服务应答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服务(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可为招标要求内容,投标人可对应答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和解释。(二)其他服务(质量)资料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可为招标要求内容,投标人可对应答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和解释。(三)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