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招标公告(海南省财政厅2024)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
项目编号
ZYZB(H)-[2024]-0101RR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258.42

最高限价(万元)
258.42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03 至 2024-04-10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元)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4-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4-04-15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7.2、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注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 (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 “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2)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 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 7.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项目: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7894521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代理机构名称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3130460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

项目联系人
郭俊
项目联系电话
0898-3130460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H)-[2024]-0101RR

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

预算金额:2,584,200

序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A包
¥2,584,200.00
¥2,584,2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3 00:00:00至2024-04-10 24:00: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5 09: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五、开启

时间:2024-04-15 09: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7.2、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注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 (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 “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2)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 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 7.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项目: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联系方式:18078945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

联系方式:
0898-31304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俊

电 话:
0898-31304600

2024-04-02

附件: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用户需求书.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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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5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ZB(H)-[2024]-0101RR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预算金额:2,584,2001A包¥2,584,200.00¥2,584,200.00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4-0300:00:00至2024-04-1024: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5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五、开启时间:2024-04-15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全程线上远程开标-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公告发布媒介: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7.2、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2)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7.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项目: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联系方式:180789452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联系方式:0898-313046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俊电话:0898-313046002024-04-02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2、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柒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3784200.00元),本项目共2个包,其中A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2584200.00元);报价均不得高于该包次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为落实省控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监测中心)将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环境、赤田水库(含流域补偿)、城镇内河湖、省级河(湖)长制、入海河流等水环境质量要素断面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的任务(具体工作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面向市场采购服务。2、采购需求与内容2.1采购需求基本服务:此次采购为全委托,成交供应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断面、城镇内河(湖)断面、流域补偿断面、赤田水库流域、省级河(湖)长制等要素开展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样品运输以及部分项目的现场监测。2.2采购内容对全省144个“十四五”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8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7个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断面、3个入海河流断面、24个省级河(湖)长制断面、104个城镇内河(湖)断面按照相应的要求开展例行监测。对9个以上省控超标断面、51个以上城镇内河(湖)超标断面每月开展加密监测。具体监测任务需按采购方每月下发的《海南省省级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方案》执行。2.2.1断面分包详情1、A包采购内容(1)对149个监测断面实施采测分离现场监测、采样、运输服务,具体监测断面和频次详见表1。(2)委派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办公场所配合采购方开展采测分离工作,驻场时间为7—12月。表1A包采购内容详情27牛路岭水库出口牛路岭水湖库110.195619.0083琼海、省控、河长制、交界每季度26美容水库取水口美容水库湖库110.478419.4244琼海省控每季度25朝标村加浪河河流110.451119.2504琼海省控每季度24田头桥塔洋河河流110.489119.1904琼海省控、河长制每季度23加报定安河河流110.200119.1333琼海省控、河长制每季度22红星取水口万泉河河流110.427619.2499琼海省控、城镇饮用水、河长制每季度21会山镇万泉河河流110.257419.0714琼海省控、河长制每季度20定城取水口南渡江河流110.282119.6992定安国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19禾芨村卜南河河流110.179619.5921定安趋势科研每季度18中瑞农场水坡一队(光耀村)文曲河河流110.33819.2951定安交界每季度17加京村岭后河河流110.173519.6662定安交界、河长制每季度16加参村沟门村水河流110.293719.2312定安交界每季度15辉田村白石溪河流110.429819.4341定安交界每季度14南丽湖出口南扶水库湖库110.340119.5042定安省控每季度13南丽湖中心南扶水库湖库110.354319.4979定安省控每季度12大头坡村塔洋河河流110.49519.4545定安省控、河长制、交界每季度11东排村永丰水河流110.448519.5696定安省控、交界每季度10巡崖村巡崖河河流110.383319.7127定安、海口省控、河长制、交界每季度9龙湖镇巡崖河河流110.369919.6261定安省控、河长制、交界每月8大河村巡崖河河流110.415719.5132定安省控、河长制每季度7富文镇取水口新吴溪河流110.245919.5381定安省控、河长制每季度6群益村南渡江河流110.373319.7275海口、定安省控、河长制、交界每季度5美峰桥南洋河河流110.649419.8546海口河长制每季度4老邢村古城河河流110.663819.6459海口交界每季度3永庄水库取水口永庄水库湖库110.25319.9768海口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2保礼南面沟河流110.370719.7878海口省控每季度1福美村南渡江河流110.389419.7717海口省控、河长制每季度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体类型经度(度)纬度(度)所在市县断面属性监测频次63新春水库新春水库湖库109.591818.7764五指山城镇饮用水每季度62太平水库取水口太平水库湖库109.531718.8028五指山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61五指山水库出口五指山水库湖库109.606118.885五指山省控每季度60毛阳村水满河河流109.525618.9367五指山省控每季度59毛枝大毛庆水河流109.395318.7878五指山省控每季度58毛道乡通什水河流109.401518.7929五指山省控每季度57畅好农场15队通什水河流109.478218.7852五指山省控每季度56五指山河取水口通什水河流109.622318.7758五指山省控每季度55坤步水面桥昌化江河流109.405218.8845五指山省控、河长制每季度54岑后村岭后河河流110.192219.736澄迈河长制每季度53南进村美龙河河流109.847419.6574澄迈交界每季度52南渡江金江(新)南渡江河流109.975519.7澄迈城镇饮用水每季度51南方水库取水口南方水库湖库110.061419.5058澄迈省控每季度50福山水库取水口福山水库湖库109.95519.827澄迈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49路口坡西昌溪河流109.975319.5338澄迈省控每季度48黎村绿现河河流109.930619.5737澄迈省控每季度47加谭村海仔河河流110.034619.6691澄迈省控每季度46文安村汶安河河流110.154719.7551澄迈省控每季度45大塘大塘河河流109.976919.7128澄迈省控、河长制每季度44和岭大塘河河流109.747119.5447澄迈省控、河长制每季度43长安取水口南渡江河流110.041319.7271澄迈省控、河长制每季度42走装水库取水口走装水库湖库109.885318.5611陵水省控每季度41小妹水库出口小妹水库湖库109.947818.6797陵水省控每季度40光坡镇金聪河河流110.0418.5386陵水省控每季度39樟香坝取水口金聪河河流110.031818.6201陵水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38本号镇都总河河流109.955318.5709陵水省控每季度37牛路岭水库取水口牛路岭水库湖库110.161718.9557万宁国控、城镇饮用水、河长制每季度36军田水库取水口军田水库湖库110.339418.9734万宁省控每季度35小南平水库出口小南平水库湖库110.01518.6616万宁省控、交界每季度34万宁水库取水口万宁水库湖库110.322818.7903万宁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33万宁水库入口太阳河河流110.257218.7726万宁省控每季度32龙滚河河口龙滚河河流110.520219.0487万宁省控、入海口每季度31孟果南桥水河流110.13118.674万宁省控每季度30合口桥太阳河河流110.198818.7301万宁省控每季度29新坡太阳河河流110.11818.7211万宁省控每季度28三更罗镇三更罗水河流110.179918.8624万宁省控每月库万宁、琼中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体类型经度(度)纬度(度)所在市县断面属性监测频次95雷公滩水库取水口雷公滩水库湖库109.966919.238屯昌省控每季度94良坡水库取水口良坡水库湖库110.048519.3524屯昌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93乌坡镇青梯水河流110.068719.1676屯昌省控每季度92南坤河入河口南坤河河流109.88319.3753屯昌省控每季度91中建农场南淀河河流110.174819.2997屯昌省控每月90鹿寨村新吴溪河流110.074519.2656屯昌省控、河长制每季度89龙楼镇宝陵村宝陵水闸北水溪(宝陵河)河流110.961819.6769文昌入海口每月88深田水库取水口深田水库湖库110.776919.5352文昌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87竹包水库取水口竹包水库湖库110.669219.6079文昌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86石壁水库取水口石壁水库湖库110.608419.5041文昌省控每季度85东路水库取水口东路水库湖库110.679619.7298文昌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84湖山水库出口湖山水库湖库110.687419.9453文昌省控每月83北山村北山溪河流110.736819.62文昌省控每季度82下园水闸文昌江河流110.751519.6358文昌省控、入海口每季度81潭牛公路桥文教河河流110.722619.7486文昌省控、河长制每季度80毛合村贤水河流109.819819.3407琼中、屯昌交界每季度79先锋队腰子河河流109.874619.2615琼中、屯昌省控每季度78百花岭水库取水口百花岭水库湖库109.827219.0214琼中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77红岭水库出口红岭水库湖库110.025719.1045琼中省控每季度76新中农场牛路岭水库湖库110.095518.9151琼中省控、河长制、交界、流域补偿每月75牛路岭水库入口万泉河河流110.022818.9009琼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74兴隆橡胶公司二队长兴河河流110.108418.7969琼中省控、交界每季度73南方农场中平河河流110.083618.9903琼中省控每季度72什母村咬饭河河流109.963918.8895琼中省控每季度71新市农场三队桥什候河河流109.889419.0708琼中省控每季度70干埇白岭河河流109.908719.0308琼中省控每季度69乌石农场10队定安河河流109.836519.1357琼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68乘坡大桥万泉河河流109.994418.8945琼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67罗解村水源昌化江河流109.675319.0194琼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66毛枞队南利河河流109.739119.2622琼中省控每季度65尖岭苗村腰子河河流109.71619.3152琼中省控每季度64番企村南渡江河流109.706619.3965琼中省控、河长制、交界、流域补偿每月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体类型经度(度)纬度(度)所在市县断面属性监测频次126椰林镇金聪河河流110.043118.5094陵水内河每月125东西湖东西湖湖库110.339520.0379海口内河每月124博养村荣山河河流110.163820.0283海口内河每月123万绿园人工湖万绿园人工湖湖库110.307520.0341海口内河每月122白水塘沟白水塘沟河流110.309919.9606海口内河每月121工业水库工业水库湖库110.270320.0036海口内河每月120铁桥村响水河河流110.396919.9767海口内河每月119海上都小区海甸沟河流110.3120.0633海口内河每月118龙珠沟入海口龙珠沟河流110.312920.0402海口内河每月117大同沟大同沟河流110.323920.0336海口内河每月116后海桥五源河河流110.229620.0105海口内河每月115老城镇开发区北一环路玉堂河河流110.074219.9601澄迈内河每月114响水镇响水桥藤桥河河流109.618218.5881保亭内河每月113甘什河河口甘什河河流109.678118.4206保亭赤田水库专项每月112集贸市场桥田滚河河流109.681218.4425保亭赤田水库专项每月111合口河入河口合口河河流109.641818.4356保亭赤田水库专项每月110三道镇合口桥藤桥西河河流109.67518.435保亭赤田水库专项每月109新星农场七区一队保亭水河流109.764118.6232保亭加密监测每月108毛拉洞水库取水口毛拉洞水库湖库109.489118.5705保亭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107三道农场十五队赤田水库湖库109.682918.4294保亭省控、交界、赤田水库专项、流域补偿每月106什术村脚下河河流109.576418.5444保亭省控、城镇饮用水每季度105什奋村藤桥西河河流109.601618.4779保亭省控、河长制、赤田水库专项每季度104南春电站藤桥河河流109.587118.6136保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103新星农场保亭水河流109.748718.6291保亭省控每季度102打南村陵水河河流109.808518.6074保亭省控、河长制、交界、流域补偿每月101什玲公路桥陵水河河流109.773718.6673保亭省控、河长制每季度100金昌园村卜南河河流110.124919.5622澄迈、屯昌交界每季度99南味村南渡江河流109.940219.4657澄迈、屯昌省控、河长制、交界、流域补偿每月98南坤镇合水村南渡江河流109.889819.3822澄迈、屯昌省控、河长制、交界每季度97加浩村卜南河河流110.088419.4968屯昌交界每季度96花料村洋坡溪河流110.160119.4001屯昌交界每季度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体类型经度(度)纬度(度)所在市县断面属性监测频次149沙坡水库沙坡水库湖库110.324619.9551海口内河每月148龙昆沟龙昆沟河流110.325120.029海口内河每月147凤翔桥美舍河河流110.349219.9895海口内河每月146秀英沟海盛路附近秀英沟河流110.268120.0143海口内河每月145福店村福创溪河流110.481320.0223海口内河每月144板桥溪板桥溪河流110.356920.0503海口内河每月143五源河出海口五源河河流110.20620.0538海口内河每月142美舍河3号桥美舍河河流110.361820.0292海口内河每月141潭榄桥温村水河流110.341919.7006定安内河每月140见龙大道白沙溪河流110.35619.6849定安内河每月139金江污水处理厂下游南渡江河流110.022419.7184澄迈内河每月138抄茂桥下游保亭水河流109.708218.6349保亭内河每月137清澜一小港尾沟河流110.817819.5623文昌内河每月136马村坑水库马村坑水库湖库110.789719.5442文昌内河每月135堂福村文清河河流110.773519.6103文昌内河每月134市食品厂三分渠河流110.390418.7905万宁内河每月133文赞水库文赞水库湖库110.109819.3576屯昌内河每月132红花桥红花沟河流110.089719.3539屯昌内河每月131礼都村塔洋河河流110.492519.2161琼海内河每月130甲岭村桥双沟溪河流110.489719.2285琼海内河每月129嘉积中学分校双沟溪河流110.470819.2421琼海内河每月128椰林镇安马大排沟安马大排沟河流110.073318.49陵水内河每月127椰林镇长水洋大排沟长水洋大排沟河流110.081318.4894陵水内河每月序号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体类型经度(度)纬度(度)所在市县断面属性监测频次注:监测频次中“每季度”表示每季度首月监测,第2、3月视情况加密监测。2.2.2监测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每月编制的《海南省省级地表水采测分离监测方案》制定该月采样计划,到达指定采样地点完成水样和质控样的采集,每个断面所有样品采集完成后必须立即将样品冷藏保存,保存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采集完的样品若当天送达分析测站,应保证水样和质控样温度低于常温;第二种,采集完的样品若第二天送达分析测站,应保证水样和质控样在0~5℃条件下冷藏保存。2、每个断面各类样品采集量详见表3,质控样包含全程序空白样和平行样两种,具体质控样由“海南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业务应用系统”分配,但采集的数量不少于样品采集量的10%。3、一般情况下,每日将至少3个断面的样品箱集中混合后,使用车辆运输至指定分析测站。如遇不能达到3个样品箱混合的特殊情况,需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实际样品箱混合解决方案,并得到采购人批准后,写入合同。4、在指定采样地点,完成部分项目的现场监测。2.2.3现场监测项目1、河流断面: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河宽、水深、流量,共8项。2、湖库点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深、透明度,共7项。3、具有入海控制功能的断面: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盐度、河宽、水深、流量,共9项。2.2.4水样采集项目1、省控断面每季度第1个月对所有断面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0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共21项。其中,省控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断面(除城市饮用水外)在省控断面监测项目基础上,增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粪大肠菌群,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39项(即: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省控具有入海控制功能的断面在省控断面监测项目基础上增测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共2项,只采退平潮。每季度第2、3个月对超Ⅲ类或超Ⅰ或Ⅱ类水质目标的断面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及“X”特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中,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年及当年断面超过Ⅲ类标准限值的指标,若断面考核目标为Ⅰ或Ⅱ类,则为上一年或当年超过Ⅰ类或Ⅱ类标准限值的指标)。2、省级河(湖)长制断面:每季度第1个月开展一次监测,每季度第2、3个月对超Ⅲ类断面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共5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海口、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东方、乐东、三亚、陵水、万宁、琼海、文昌等12个市县的所有监测断面增测盐度。3、入海河流断面:每季度第1个月开展一次监测,每季度第2、3个月对超标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其中1月、4月、10月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共7项;7月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共22项。4、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每季度第1个月监测项目与省控断面一致,每季度第2、3个月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共4项。5、赤田水库专项断面:每季度第1个月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0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共21项。每季度第2、3个月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共5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6、城镇内河(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共5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海口、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东方、乐东、三亚、陵水、万宁、琼海、文昌等12个市县的所有监测断面增测盐度,兼为入海的内河断面,每季度第一个月增测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2.2.5监测任务时间与频次1、监测任务时间:原则上,每月18日前完成监测断面的采样、送样工作。2、监测频次:(1)每季度第1个月对144个省控断面开展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全指标(粪大肠菌群除外)监测,入海控制功能的断面只采退平潮,全年共四次。每季度第2、3个月对超Ⅲ类或者超Ⅰ或Ⅱ类水质目标的断面开展“9+X”指标监测。(2)每季度第1个月对24个省级河(湖)长制断面开展监测,每季度第2、3个月对超Ⅲ类断面开展监测。(3)每季度第1个月对3个入海河流断面断面开展监测,每季度第2、3月对超水质目标的断面开展监测。(4)每月对18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均为省控断面)开展监测(当月开展省控断面监测的不重复监测)。(5)每月对7个赤田水库(其中4个为省控断面)专项监测断面开展监测(当月开展省控断面监测的不重复监测)。(6)每月对至少52个2021年以来及当年超标的城镇内河(湖)开展监测。2.2.6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时间(1)现场监测数据和影像资料在每月25日前交给采购人。(2)基本服务的现场测试项目均须加盖CMA章的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报告(纸质和电子件)每月25日前报送给采购人。(3)监测活动的质量管理记录、监测技术记录,包括监测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制成电子光盘,与监测报告一并交付给采购人。3、监测任务技术要求3.1所有监测任务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2022年12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2022年12月)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3.2成交供应商中标后1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附加体系文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进行信息备案,《附加体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2)组织结构示意图;(3)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职责;(4)质量体系要素要求的岗位职能分配表;(5)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与本项目相关的监测能力表;(7)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8)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9)本项目授权签字人签字领域及签名识别;(10)必要的技术性和管理性支持文件(如:技术规程或规定和制度等)。3.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10日内,须根据所成交标包的实际情况编写详细可行的监测任务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如成交供应商非上一年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安排,开展一次试采样。实施方案编写内容包括: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的实施方案,以及针对样品采集过程、样品保存、样品交接、样品运输过程和现场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内部质量控制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遭遇恶劣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有效预防和补救措施。采购人发现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不完善时,将及时反馈,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完善,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才能实施。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作为合同附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4样品采集与保存3.4.1成交供应商须在实施监测任务的上一个月28日前完成当月的具体采样分工。3.4.2每个断面均需按照监测断面的采样垂线、平行样和现场空白样信息采集样品。表1、2断面清单表中列出的入海断面,需采集退平潮位水样。3.4.3成交供应商按表3和表4的要求采购一次性采样瓶,分为硬质玻璃瓶和聚乙烯瓶两种,采样瓶数量按照采样点进行统计(采样点根据断面需采集的垂线数和垂线数上的采样点数统计,同时还需按照10%的断面采集空白样、10%的断面采集平行样来采购采集空白样和平行样的样品瓶。每个采样点监测指标最优化采样瓶组合及各指标采样瓶种类要求详见表3,各类采样瓶材质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表4。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样瓶配置清单,包含各类、规格说明、数量及来源。表3各监测指标最优化采样瓶组合及采样瓶种类、固定剂添加要求清单序号指标样品瓶种类是否避光最短有效期最小采样体积固定剂及用量3.5.1每个断面所有样品采集完成后必须立即将样品冷藏保存,保存方式分为两种:①采集完的样品若当天送达分析测站,应保证水样和质控样温度低于常温;②采集完的样品若第二天送达分析测站(样品保质期内),应保证水样和质控样在0~5℃条件下冷藏保存。3.5.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样点数量准备不同规格的冷藏避震箱,需放置或配备温度显示器,确保运输全过程能满足样品冷藏保存要求。冷藏避震箱应贴上有“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专用”字样的封条或胶带密封。冷藏避震箱在外观、体积、材质等各方面完全一致,没有明显区别。3.5.3每次各断面样品箱运送至运输车集中点混合摆放,至少3个断面的样品箱混合运输。3.5.4运输车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运输车性能及配置情况介绍。如供应商提供的运输车为自有,须提供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品牌、车型、购车年限等)和行驶证;如非供应商自有,须提供合作周期不少于本项目服务周期的车辆使用合同(租用或委托等合作模式)或合作意向书。全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5.5样品混合完成后,运输车在18h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分析测站。采样人员严禁参与到运输环节中,严禁参与到与分析测站的交接环节中。3.5.6成交供应商按照至少3个断面的样品混合,且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分析测站,自行统计需配备运输车数量。3.6样品交接3.6.1成交供应商交样人员提前联系采购人指定的分析测站接样人员,填写交接记录,与接样人员完成交接。3.6.2分析测站接样人员打开冷藏箱之前,确认冷藏避震箱外的温度显示器所显示的温度是否满足两种保存方式的要求;样品瓶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在有效期内,确认无误后接收样品。如出现以下情况,分析测站可直接退回样品:(1)样品保存属于第②种保存方式时,冷藏箱内温度记录仪显示的温度超过5℃,退回该断面样品重新采集。(2)从样品采集完成到接样时的总时间已超过18小时(“系统”会记录从样品采样完成开始到样品送达的耗时,并对运输超过18小时的样品进行标注提示,因此本项应当以“系统”提示的时间为准),退回超期样品所在断面的全部水样,该断面样品全部重新采集。(3)样品瓶破裂或发生漏液,退回破损样品所在断面的全部水样,该断面样品全部重新采集。3.6.3分析测站在样品分析过程中,发现样品采样量无法满足分析要求,或是固定剂添加错误,报采购人确认核实后,该样品按样品退回处理,该样品所在断面全部样品重新采集。3.6.4样品被退回本次采样任务按未完成认定,成交供应商须立即组织重新采样。3.7现场监测3.7.1各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及《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2022年12月)的要求进行。3.7.2现场监测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日期内使用。3.7.3现场监测仪器在现场必须经过校准过程后,方可进行测定。3.7.4现场监测的校准过程以及测试过程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3.7.5使用移动终端软件(“系统”手机APP)填写《地表水现场监测记录表》,系统未建成前,刻录光盘,按要求及时寄送至采购人。3.7.6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通知采购人。3.8监测数据报送3.8.1成交供应商对监测数据负责。3.8.2监测数据原始记录是监测活动的重要凭证,应在记录表格或专用记录本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原始记录表(本)应有统一编号,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用毕按期归档保存。3.8.3如监测数据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需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之处划斜线或框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3.8.4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及时记录,不得补记。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3.8.5计算均值数据时,进舍规则执行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①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则舍去,保留其余各位数字不变。②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③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是5,且其后有非0数字时进1,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④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0,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偶数(0,2,4,6,8),则舍去。3.8.6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除了水温外,其它项目不允许填写“0”值。因断流等原因未监测的断面,所有项目填写“-1”。监测数据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报送,河流、湖库、具有入海控制功能断面数据分别按照附件3,4,5的格式填写,报送指定邮箱或采购人。3.9报告报送3.9.1监测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电子版于每月20号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移交采购人;增值服务的监测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内容于每月28号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移交采购人。3.9.2监测报告必须包含监测结果、为说明监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以及采用监测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3.9.3质量控制报告必须包含采样,保存、交接,现场测试、报告编制全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和结果等信息。3.9.4成交供应商指定报告人员编制、审核和签发报告。3.10供应商必须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成交后15天内,配齐采样设备、一次性采样瓶、冷藏箱、固定剂放置箱、运输车及现场监测设备等仪器设备和符合要求的标准试剂,能够按照监测任务技术要求完成监测任务。4、监测任务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4.1成交供应商每项监测任务均应有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控制项目、控制措施、控制环节、统计分析方法和评价方法、质量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频次和时间、实施部门和人员等。监测任务完成后,编写内部质量控制总结报告,归档并于监测报告一起报给采购人。4.2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控制结果分析和评价等内容。4.3样品采集和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数据处理及报送、内部质控工作全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2022年12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2022年12月)的要求,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4.4现场监测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5、对成交供应商要求5.1成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监测任务实施方案(必须包含参与本项目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本地化服务点的地点,实验室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情况以及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手段措施)。5.2资产与管理要求5.2.1成交供应商资金保证充足,具有独立财务账户或财务独立核算。5.2.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2.3拟投入本项目的供应商拥有CMA资质认定实验室(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覆盖本项目所有现场测试项目的资质能力。供应商须出具有效期内的实验室CMA证书和项目附表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CMA资质需覆盖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盐度、河宽、水深、流量等共9项。5.2.4在委托期内,在合同约束范围内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监测任务。5.2.5供应商因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仍在禁止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的(以执法部门出具的行政决定文件为准)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未在禁止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中标后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则成交结果无效。5.3人员管理要求5.3.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包括采样人员,现场监测数据上报员、数据审核人、报告编制人、授权签字人、质量控制人员等)做出说明,同时做出落实承诺的有效保证。5.3.2成交供应商应至少分别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此项目的监测活动和沟通协调。服务期内未得到采购人允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更换。成交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3.3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需具备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3.4技术负责人及驻场人员,负责与省监测中心对接每月的采测分离实施计划,协调处理安排具体的采样工作。驻场人员需常驻采购方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采购人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5.3.5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监测活动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对采购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3.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全部采样人员须经过采样技术培训,熟悉采样程序和操作规程。(2)数据上报人员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等。(3)数据审核人员必须由获得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能够判断数据合理性和方法有效性。(4)报告编制人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5)报告审核人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担任,能够判断数据合理性和方法有效性。(6)授权签字人签发数据和报告,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监测方法和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熟悉监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具有对监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7)驻场人员需经过采样技术培训,熟悉采样程序和操作规程,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等。5.3.7供应商必须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成交后60日内,本项目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或海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采测分离工作。合同期间,如需更换技术人员,更换后的技术人员需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采测分离工作。5.4技术与装备要求5.4.1车辆要求,采样所需车辆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5.4.2监测设施和环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内拥有使用权的固定实验室(或承诺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在海南省设立拥有使用权的固定实验室),满足监测仪器设备放置、开展监测活动所需的条件要求。5.4.3仪器设备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监测方法要求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进行监测。5.5外部质量监督要求,成交供应商要接受采购人对数据质量的控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当数据出现异常时,配合采购人开展核查工作。5.5.1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台的相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外部质量办法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监测活动括现场采样、内部质量体系运行、分析方法、技术规范等的执行落实情况等进行飞行检查,不合格项要求限时整改;合格率低于60%的,终止合同。5.5.2上述检查中,按断面检查情况累积,如果以下行为出现2次以上5次以下(含5次),出现5次以上,终止合同:(1)应该使用船只采样,没有使用的;(2)样品运输过程中没有达到冷藏要求;(3)除遭遇极端天气等客观原因外,样品没有在18h内送达;(4)样品采集、保存、运输过程出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被质疑成功的;(5)现场监测项目监测数据出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6)非本项目人员开展监测任务。5.6严禁出现数据弄虚造假行为,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利益单位贿赂或在监测任务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将被列入黑名单。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被发现一次透露样品具体采样断面位置信息给分析测站或采购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情况,采样人员参与到运输环节或参与到与分析测站人员交接环节中的情况,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与赔偿,并将通报成交供应商行为,列入黑名单。5.7其他。(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和工作范围将被认为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和内容,若有漏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范围内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义务积极配合,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如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外的要求或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签署补充协议。6、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成交供应商无权使用监测数据或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保密程序》的相关规定,为采购人保密。7、考核方法与付费原则7.1考核方法按季度对每个断面(点位)单独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测试结果和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报告的评价,以及报送的记录档案。7.2评价原则7.2.1考核结果与付费按季度进行考核与付费,季度内监测的所有断面为统计基础,断面数按月累计。(1)季度内出现3%的断面的样品被分析测站接样人员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月采测分离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采购人在6h内连续10次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助理;出现1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率低于80%,高于70%的;满足以上三条中一条,即为初级警告,扣除本项目费用的10%,并责令整改;(2)季度内出现6%的断面的样品被分析测站接样人员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月采测分离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采购人在6h内连续20次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助理;出现2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率低于70%,高于60%的;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被通报的;满足以上四条中一条,即为二级警告,扣除本项目费用的30%,并责令整改;(3)季度内出现10%的断面的样品被分析测站接样人员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月采测分离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采购人在6h内连续30次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助理;出现3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被通报的;满足以上三条中一条,取消本项目合同,并罚款本项目合同额的两倍。7.2.2如果成交供应商关键岗位人员或队伍发生重大变更,无法按质按量开展监测任务,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委托方有权提前取消合同。7.2.3成交供应商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断流或干涸的断面/点位除外),到达采样现场,但是没有完成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现场项目监测的,扣除该断面当次费用的三分之二,并按要求重新开展监测。8、技术规范和标准8.1《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8.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8.3《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8.4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8.5《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2022年12月)8.6《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2022年12月)9、其它要求及说明9.1由于项目工作衔接需要,项目过渡期由上一年度的服务商进行服务,本项目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由服务成交单位、上一年度的服务商和采购人三方签字确认。本项目A包成交单位如非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则成交单位向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支付当年过渡期服务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用以[A包本次中标价格/计划监测点次数)]*已监测点次数计算;上一年度的服务商为本项目其中一包成交单位,则另一包的成交单位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向上一年度服务商支付当年过渡期服务费用。供应商须承诺收到首笔服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年度服务商支付过渡期服务费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9.2成交供应商要保持同采购人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尊重项目业主方的意见,接受项目业主方的提议、监督和指导。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1年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给成交单位;(2)2024年7月30日前,成交单位完成2024年1月至6月的技术服务,采购人支付工作经费的40%;(3)2024年11月30日前,成交单位完成1-11月的技术服务,并提交12月工作方案,采购人支付工作经费的10%。每次成交单位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前,应在5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与申请付款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成交单位不得暂停服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标的技术参数、资质资料编写响应文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所投标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注:供应商需要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如有偏离,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表水监测断面采测分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