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患者生活照料服务招标公告(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24)
请前往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告完善及发布,具体链接http://www.yngp.com/
附件信息: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定稿.docx486.8K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4-G3-00385-BJDF-0008采购人: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开标与评标16六、中标结果17七、其他事项18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合同条款前附表2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投标文件目录28一、资格证明文件29二、报价文件37三、商务部分39四、技术部分54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56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59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1评标方法前附表6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MZC2024-G3-00385-BJDF-0008。2、项目名称: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3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4、最高限价:¥3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对院内所有需要生活照料的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服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辅助服务,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24小时保障提供护理员,保障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辅助服务工作。注:①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②本项目报价报单价,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7、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8、服务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指定地点。9、服务要求:对院内所有需要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的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服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从事辅助护理及生活照料等工作。24小时保障提供护理员,保障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工作,和联络、接待、受理投诉等工作。至少一名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医院进行相关对接工作。10、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0、支付方式:以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1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超中标金额的10%,具体提交金额合同签订时约定)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开标方式:网上开标(二)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三)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开标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2.技术操作咨询: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地址:昆明市海屯路42号联系人:官老师联系电话:0871-6830101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3楼联系人:舒滋涓、何磊、谢蓉、马仲权、李锂恒联系电话:15887817675、151250404413、项目联系人方式项目联系人:舒滋涓、何磊、谢蓉、马仲权、李锂恒联系电话:15887817675、15125040441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71-635449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4-G3-00385-BJDF-0008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及服务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3.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4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4.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0.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如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13.1.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3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17.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投标文件文件签署、盖章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签署,在所要求的位置进行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均使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签署。18.2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18.3投标文件份数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19.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份(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至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账号:871905928110202保证金交纳说明:1.银行转账: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银行保函:保函供应商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供应商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3、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4、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2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1.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23.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1投标报价(1)本次投标报价为报单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公证费等所需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8.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超中标金额的10%,具体提交金额合同签订时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保单)或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收退:合同签订时约定。31.1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七章 评标方法(3)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4)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发票开具手续。开户银行: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帐号:871905928110202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采购。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及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提交。受理质疑部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87817675;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3楼。7、投诉7.1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2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变更、澄清等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13.1.1开标(唱标)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3.1.3商务部分;13.1.4技术部分;13.1.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2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报价。15.2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如有),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8.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按“政采云”进行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8.5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要求签字处签字(或电子签名),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盖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9.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提交投标文件20.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20.1.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政采云”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3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0.2.4投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的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或通过智能开标的方式远程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2.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参与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4)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5)唱标:由唱标人(或系统)宣读(或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优惠/下浮、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或公布)的投标价格、价格优惠/下浮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7)开标会议结束。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对评标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3.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3.5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5.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5.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履约担保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赔偿或责任事故赔偿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货物类)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0、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0.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备选方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一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要求对院内所有需要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的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服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从事辅助护理及生活照料等工作。24小时保障提供护理员,保障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工作,和联络、接待、受理投诉等工作。至少一名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医院进行相关对接工作。四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五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超中标金额的10%,具体提交金额合同签订时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保单)或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收退:合同签订时约定。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本合同具体内容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内容为准)甲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总金额为:元,单价。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服务。2.提供的服务在甲方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甲方在使用时拥有充分、完整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4.服务完成期限: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付款方式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诉讼、维权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招标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内容按照以下内容顺序进行装订,每页连续标注页码,并编制相应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格式2: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格式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格式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格式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格式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格式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9-1: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或说明,格式自拟)。2.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护理员服务费人/天(24小时))重度失能小写: 大写:投标报价(护理员服务费人/天(24小时))中度失能小写: 大写:投标报价(护理员服务费人/天(24小时))轻度失能小写: 大写:投标报价(护理员服务费人/天(24小时))合计小写: 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投标保证金金 额: 递交方式: 备 注注: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4“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各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报价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填报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格式2:分项报价一览表根据文件要求,内容自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部分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格式3:投标函致: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我单位(投标人全称)研究了招标文件,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完成,承担委托项目,严格执行投标人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护理员服务费人/天(24小时),在(合同履行期限)完成。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费。8、(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划分方式,明确将本次所采购所有货物的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型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若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须认真核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严格对照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或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格式5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节选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约期限、付款方式、服务要求、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备注表格填写说明: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2.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①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②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3、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情况12…注: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格式10: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致: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患者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完全同意并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商务部分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格式1: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2: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预案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4:人员配置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5: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6: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部分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更好地服务医院所有患者,提高生活照料品质,对院内所有需要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的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服务,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24小时保障提供护理员,保障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及生活照料服务工作,和联络、接待、受理投诉等工作。至少一名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医院进行相关对接工作。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本次服务有规定的,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与甲方约定的其他要求。服务要求:对院内所有需要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的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服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从事辅助护理及生活照料等工作。24小时保障提供护理员,保障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工作,和联络、接待、受理投诉等工作。至少一名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医院进行相关对接工作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段的数量:患者生活照料服务1项。2.服务时间:1年。3.服务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确保主要联系人手机7*24小时开机,并提供备用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能及时联系。6.验收标准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具体在合同中约定。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医疗护理辅助及生活照料服务费标准:服务对象医疗护理辅助及生活照料收费标准及比例服务对象金额(元/天)比例(护理员:患者)重度失能90.001:2中度失能60.001:3轻度失能40.001:52、人员要求2.1医疗护理辅助员(以下简称护理员)需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护士证或护工证或养老护理员证。护理员统一着装。要求24小时不间断服务患者。全院配备护理员人数应以患者需求量为基准,满足≥90%的需求量。2.2护理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岗前培训,且达到培训合格标准方能上岗。2.3拟派往服务本项目的护理员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标准(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2.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拟派往的护理员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护理员应关爱患者,不得歧视、辱骂、殴打患者。2.6清除患者周边安全隐患,保证患者安全。2.7我院将定期对护理员按我院标准进行考核,如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整改的机会,若整改仍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护理员。★2.8中标人所派护理员由采购人根据护理员的职业能力和身体情况进行工作安排。(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3、服务标准3.1生活照护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保持患者仪表清洁,做到“六洁”、“四短”,≥2次/日日常梳洗;②协助或照护患者口腔清洁,摘戴,义齿≥2次/日;③协助或照护患者沐浴≥1次/周,清洁会阴≥1次/日;④保持患者服装整洁,穿着适宜,≥1次/周更换衣服,鞋袜;⑤为患者准备适宜的膳食,协助或照护患者进食、进饮;⑥协助或照护患者二便管理、排泄照护(需要时);⑦为患者提供舒适的睡眠环境,对患者进行睡眠照护≥1次/日;⑧为患者提供舒适的清洁的环境:保持居室环境清洁,物品放置规范、空气清晰≥1次/日;对居室消毒;⑨整理床单元≥2次/日,更换被服≥1次/周;3.2基础照护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为患者测量生命体征;②按要求观察患者慢性病情况及异常精神、行为,及时告知医护人员;③给以患者舒适的体位,按要求更换体位,扣背促排痰;④根据医嘱留取标本,门诊陪检、配合医护进行治疗;⑤管理患者自备药,遵医嘱照护服药,而且看服到位;⑥清洗消毒生活用具,按感控要求分类处理垃圾;3.3康娱护理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指导或照护患者行走及其他运动1小时/日;②协助或照护患者使用移动辅具;③协助或照护患者参加康娱活动;3.4心理护理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陪伴患者聊天,时时给以情感抚慰30分钟/日;②疏解患者不良情绪;3.5护理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按要求为患者进行护理风险评估,为患者进行疾病及安全宣教;②按要求巡视患者,及时接应呼叫和满足需求;③时刻关注患者,放手不放眼,定时清点人数;④根据患者的情况适时更换体位,观察皮肤情况,不允许发生院内压疮;⑤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无障碍物;⑥管理好刀具、锐器等危险物品;⑦掌握“七知道”,对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4、需服务的患者约50人,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在进行相关评标工作。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资格评审标准1.3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4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资格评审标准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自行承诺)。资格评审标准1.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相 关 要 求 , 投 标 人 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资格评审标准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1.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评审标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3.1符合性评审标准开标一览表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开标一览表3.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内容,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1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1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内容,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1符合性评审标准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实质性条件投标文件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内容;3.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3.2详细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分值投标报价F1:30分。(权重1.0)技术部分F2:60分。(权重1.0)商务部分F3:10分。(权重1.0)3.3详细评审标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合计)最底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①服务方案(满分18分)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服务方案1、有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的对项目的了解及情况介绍方案2、针对一对多的陪护,陪护服务内容全面,详细,合理。3、有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的管理模式及管理工作流程。4、有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的人员管理制度。5、有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有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方案。以上方面,每项3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针对性不强的扣1.5分,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3.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②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预案(满分10分)1、突发情况:(1)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紧急)情况考虑具体、全面,有针对性,得5分; (2)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紧急)情况考虑全面,针对性一般,得3分;(3)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紧急)情况考虑基本全面,没有针对性,得1分; (4)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紧急)情况缺乏考虑或存在明显错误不得分。2、应急保障预案:(1)应急保障预案包含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切实可行,得5分;(2)应急保障预案包含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基本可行,得3分;(3)应急保障预案基本完善,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4)应急保障预案不完善或存在明显错误不得分。3.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③项目负责人评分(满分6分)项目负责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有一项和本项目相关的资格或执业证书加1.5分,满分6分。提供身份证、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凭证、资格、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④人员配置(满分14分)(1)项目机构设置合理,经验丰富,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配置针对项目实际且合理。有稳定护理员队伍,人数较多,能较好的满足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且能持证上岗的,得14分;(2)项目机构设置基本合理,有一定经验,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配置针对项目实际基本合理。有一定护理员队伍,人数不多,满足项目所配备的人员,能持证上岗,得10分;(3)项目机构设置不合理或针对性差,各岗位人员配置针对项目实际不合理,护理员队伍,人数较少,基本满足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部分持证上岗,得6分。(4)项目机构设置不合理、针对性差。护理员队伍,人数较少,不能满足项目要求,不能持证上岗;培训计划内容不可行的,得2分。注:以投入本项目组成员学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保险缴费凭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3.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⑤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12分)1、有完善、全面、合理和针对性强的服务承诺。2、有完善、全面、合理和针对性强的保障措施。3、有完善、全面、合理和针对性强的违约处罚措施。以上方面,每项4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4分3.3详细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10分)⑥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满分10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2020年至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给予分值。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评标程序及标准3.1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5技术部分(F1)和商务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5.评标结果5.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患者生活照料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