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招标公告(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4)
前进公共地方(小汽车停泊点):中路小学路段车位第249号招标公告[招租中]
Tue Apr 02 00:00:00 GMT+08:00 2024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0377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4-04-11日9:30时对前进公共地方(小汽车停泊点):中路小学路段车位第249号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前进公共地方(小汽车停泊点):中路小学路段车位59个
070401014000-04-0004
249
12.00 ㎡
0.00 ㎡
100.00 元/宗·月
前进公共地方(小汽车停泊点):中路小学路段
其他无形资产
物业管理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备注:竞投叫价每次10元/月/车位。此次交易不包含地锁,如若地锁已坏自行负责处理。此类型车位仅适用小型客车的行驶证者使用。车位仅适用于本村村民,每个车位交易底价为100元/月(必须同时满足)1、车辆所有人户籍在前进村的;2、一人只能竞得一个车位;3、行驶证的地址是本村范围内。 。 竞价资质要求:1、个人征信良好者(必须出示个人征信报告);2、凡曾拖欠租金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包括其直属关系的人),门前三包不合格者,均不能参与登记在本经联社名下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厂房、仓库等)的租赁投标;3、此类型车位仅适用小型客车的行驶证者使用;4、车辆所有人户籍在前进村的;5、一人只能竞得一个车位;6、行驶证的地址是本村范围内,以上条件竞得者必须同时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作退回 。 租赁年限:2.00年,预计从2024-05-01起至2026-04-30止,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底价:100.00 元/宗·月。 项目预计总额:2400.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无。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10.00元,且不得高于1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04-03上午8:30时至2024-04-10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江海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04-10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4-10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24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联支行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1919689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04-11日9: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04-11日9:30至2024-04-11日10:0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带息)。 2、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 ,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3、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4、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5、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750-3771893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三资办
联系电话:0750-379980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日
附件资料下载
公告附件_1.pdf
口江海口车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第一条租赁车位的基本情况出租车位位于前进村篮球场、中路小学地段(具体为:第号车位)。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即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第三条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一、租金标准: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二、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一次性将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租金共元(大写:)支付给甲方。三、支付方式:乙方应将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开户行:江门农商银行中路支行开户名: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0000003156897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本车位甲方拥有完全产权,如因使用权问题引起的所有纠纷,由甲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应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即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1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前进节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之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口V4、甲方有权按约向乙方收取车位租赁费用。1107003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2、在租赁期内,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3、如遇甲方举办大型活动(党建宣传活动、重阳晚宴等)需临时调用车位的,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4、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按约缴纳车位租赁费用。6、乙方有权获得合同约定期限内获得车位的使用权。第六条关于停车位的使用要求一、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单位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二、乙方已经清楚租赁车位的真实情况,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三、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2四、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五、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六、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停车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七、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车牌识别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八、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甲方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九、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甲方将对该车位重新投标。若该车位乙方投标失败,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日清理并撤离该车位,让新乙方顺利进入该车位。第七条保险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2、车位租金一旦缴付,若乙方中途要求退租的,甲方有权扣减剩余租金,不予以退还。第九条合同的终止一、发生下列任何情形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出解3除合同通知之日生效),且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1、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车位超过10天的;2、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位,导致对车位严重损坏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擅自更改租赁车位的用途的;二、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免责条款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第十一条,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外海街道三资办公室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m甲方: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前进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盖章)代表:107003乙方(签名和指纹):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