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 机载激光雷达设备招标公告(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03 至 2024-04-12

撰写单位: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韦芳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3831

项目名称: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5,000.00

最高限价(元):4,805,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面积和地点: (1)利用机载激光雷达设备获取测区点云数据并处理,范围涉及鞍山、锦州、盘锦、朝阳、葫芦岛区域,总面积为42271(一标段10446平方千米,范围涉及朝阳市)平方千米,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数据获取时间以2024年4-6月为主。 (2)利用点云数据制作DSM、DEM,成果精度满足1:2000比例尺要求;成图范围按照1:10000比例尺,成果输出要求如下:

成果类型
DSM
DEM

格网间距
2m
5m
2m
5m

存储形式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点云类
点云类

数量
1874幅(一标段489幅)
1874幅(一标段489幅)
1874幅(一标段489幅)
1874幅(一标段489幅)

注:涉及省界的图幅需满幅成图。 (3)2米、5米格网1:10000比例尺DEM、DSM需要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点云类成果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 (4)航空摄影期间夜航无需影像,白天飞行需带影像,影像不需要处理。

★二、技术标准 (1)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7)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0)CH/T 1026-2012《数字高程模型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CH/T 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3)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4)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5)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CH/T 9022-20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18)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19)《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成果资料整理规定(机载LIDAR数据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 (20)《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设计书》

★三、数学基础 (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大地高。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o分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 (2)DSM和DEM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业区位于3o分带的40带、41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成果数据的水平方向坐标前添加投影带号。

★四、产品模式及规格 ㈠摄区名称及摄区代号 为方便项目数据及文档资料整理归档,本项目摄区名称和摄区代号如下:

包号
摄区名称
摄区 代号

01
朝阳测区
24001

02
朝阳、锦州测区
24002

03
朝阳、葫芦岛测区
24003

04
葫芦岛、锦州、盘锦测区
24004

注:摄区代号中24代表2024年。

㈡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1)数据内容:由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组成,按条带存储。

(2)数据格式:采用LAS格式存储。

(3)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㈢数字表面模型(DSM)
(1)数据内容:DSM成果由DS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S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 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㈣数字高程模型(DEM) (1)数据内容:DEM成果由DE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E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五、提交成果 1.航摄飞行原始数据; 2.经处理后的点云数据成果; 3.2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5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 4.专业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工作报告、检查报告等文档资料; 5.按项目设计书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成果。

  二、 其他要求 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项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方案,数字高程成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生产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采集应急措施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2、005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工作流程,组织机构设置,进度控制措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资料,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三、商务要求(包组001、002、003、004、005) ★1、合同履行期限: 第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2)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 (3)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 (4)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验收。 (5)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第005包: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 (2)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 (4)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当项目完成第一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当本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当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25年执行部分按财政批复到账后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响应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9、后续服务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64,000.00

最高限价(元):4,764,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面积和地点: (1)利用机载激光雷达设备获取测区点云数据并处理,范围涉及鞍山、锦州、盘锦、朝阳、葫芦岛区域,总面积为42271(二标段10356平方千米,范围涉及锦州、朝阳、盘锦区域)平方千米,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数据获取时间以2024年4-6月为主。 (2)利用点云数据制作DSM、DEM,成果精度满足1:2000比例尺要求;成图范围按照1:10000比例尺,成果输出要求如下:

成果类型
DSM
DEM

格网间距
2m
5m
2m
5m

存储形式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点云类
点云类

数量
1874幅(二标段435幅)
1874幅(二标段435幅)
1874幅(二标段435幅)
1874幅(二标段435幅)

注:涉及省界的图幅需满幅成图。 (3)2米、5米格网DEM、DSM需要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点云类成果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 (4)航空摄影期间夜航无需影像,白天飞行需带影像,影像不需要处理。

★二、技术标准 (1)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7)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0)CH/T 1026-2012《数字高程模型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CH/T 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3)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4)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5)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CH/T 9022-20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18)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19)《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成果资料整理规定(机载LIDAR数据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 (20)《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设计书》

★三、数学基础 (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大地高。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o分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 (2)DSM和DEM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业区位于3o分带的40带、41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成果数据的水平方向坐标前添加投影带号。

★四、产品模式及规格 ㈠摄区名称及摄区代号 为方便项目数据及文档资料整理归档,本项目摄区名称和摄区代号如下:

包号
摄区名称
摄区 代号

01
朝阳测区
24001

02
朝阳、锦州测区
24002

03
朝阳、葫芦岛测区
24003

04
葫芦岛、锦州、盘锦测区
24004

注:摄区代号中24代表2024年。

㈡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1)数据内容:由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组成,按条带存储。

(2)数据格式:采用LAS格式存储。

(3)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㈢数字表面模型(DSM)
(1)数据内容:DSM成果由DS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S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 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㈣数字高程模型(DEM) (1)数据内容:DEM成果由DE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E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五、提交成果 1.航摄飞行原始数据; 2.经处理后的点云数据成果; 3.2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5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 4.专业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工作报告、检查报告等文档资料; 5.按项目设计书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成果。

  二、 其他要求 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项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方案,数字高程成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生产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采集应急措施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2、005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工作流程,组织机构设置,进度控制措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资料,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三、商务要求(包组001、002、003、004、005) ★1、合同履行期限: 第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2)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 (3)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 (4)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验收。 (5)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第005包: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 (2)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 (4)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当项目完成第一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当本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当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25年执行部分按财政批复到账后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响应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9、后续服务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753,000.00

最高限价(元):4,753,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面积和地点: (1)利用机载激光雷达设备获取测区点云数据并处理,范围涉及鞍山、锦州、盘锦、朝阳、葫芦岛区域,总面积为42271(三标段10333平方千米,范围涉及朝阳、葫芦岛区域)平方千米,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数据获取时间以2024年4-6月为主。 (2)利用点云数据制作DSM、DEM,成果精度满足1:2000比例尺要求;成图范围按照1:10000比例尺,成果输出要求如下:

成果类型
DSM
DEM

格网间距
2m
5m
2m
5m

存储形式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点云类
点云类

数量
1874幅(三标段463幅
1874幅(三标段463幅
1874幅(三标段463幅
1874幅(三标段463幅

 
 
 
 
 
 

注:涉及省界的图幅需满幅成图。 (3)2米、5米格网1:10000比例尺DEM、DSM需要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点云类成果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 (4)航空摄影期间夜航无需影像,白天飞行需带影像,影像不需要处理,沿海地区数据采集到海水面。

★二、技术标准 (1)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7)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0)CH/T 1026-2012《数字高程模型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CH/T 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3)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4)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5)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CH/T 9022-20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18)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19)《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成果资料整理规定(机载LIDAR数据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 (20)《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设计书》

★三、数学基础 (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大地高。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o分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 (2)DSM和DEM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业区位于3o分带的40带、41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成果数据的水平方向坐标前添加投影带号。

★四、产品模式及规格 ㈠摄区名称及摄区代号 为方便项目数据及文档资料整理归档,本项目摄区名称和摄区代号如下:

包号
摄区名称
摄区 代号

01
朝阳测区
24001

02
朝阳、锦州测区
24002

03
朝阳、葫芦岛测区
24003

04
葫芦岛、锦州、盘锦测区
24004

注:摄区代号中24代表2024年。

㈡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1)数据内容:由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组成,按条带存储。

(2)数据格式:采用LAS格式存储。

(3)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㈢数字表面模型(DSM)
(1)数据内容:DSM成果由DS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S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 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㈣数字高程模型(DEM) (1)数据内容:DEM成果由DE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E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五、提交成果 1.航摄飞行原始数据; 2.经处理后的点云数据成果; 3.2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5m格网1:10000 分幅DEM成果、DSM成果 4.专业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工作报告、检查报告等文档资料; 5.按项目设计书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成果。

  二、 其他要求 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项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方案,数字高程成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生产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采集应急措施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2、005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工作流程,组织机构设置,进度控制措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资料,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三、商务要求(包组001、002、003、004、005) ★1、合同履行期限: 第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2)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 (3)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 (4)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验收。 (5)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第005包: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 (2)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 (4)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当项目完成第一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当本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当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25年执行部分按财政批复到账后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响应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9、后续服务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123,000.00

最高限价(元):5,123,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面积和地点: (1)利用机载激光雷达设备获取测区点云数据并处理,范围涉及鞍山、锦州、盘锦、朝阳、葫芦岛区域,总面积为42271(四标段11136平方千米,范围涉及葫芦岛、锦州、盘锦区域)平方千米,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数据获取时间以2024年4-6月为主。 (2)利用点云数据制作DSM、DEM,成果精度满足1:2000比例尺要求;成图范围按照1:10000比例尺,成果输出要求如下:

成果类型
DSM
DEM

格网间距
2m
5m
2m
5m

存储形式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格网类

点云类
点云类

数量
1874幅(四标段487幅
1874幅(四标段487幅
1874幅(四标段487幅
1874幅(四标段487幅

注:涉及省界的图幅需满幅成图。 (3)2米、5米格网DEM、DSM需要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点云类成果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 (4)航空摄影期间夜航无需影像,白天飞行需带影像,影像不需要处理,沿海地区数据采集到海水面。

★二、技术标准 (1)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7)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0)CH/T 1026-2012《数字高程模型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CH/T 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3)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4)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5)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CH/T 9022-20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18)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19)《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成果资料整理规定(机载LIDAR数据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 (20)《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设计书》

★三、数学基础 (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大地高。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o分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 (2)DSM和DEM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业区位于3o分带的40带、41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成果数据的水平方向坐标前添加投影带号。

★四、产品模式及规格 ㈠摄区名称及摄区代号 为方便项目数据及文档资料整理归档,本项目摄区名称和摄区代号如下:

包号
摄区名称
摄区 代号

01
朝阳测区
24001

02
朝阳、锦州测区
24002

03
朝阳、葫芦岛测区
24003

04
葫芦岛、锦州、盘锦测区
24004

注:摄区代号中24代表2024年。

㈡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1)数据内容:由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组成,按条带存储。

(2)数据格式:采用LAS格式存储。

(3)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㈢数字表面模型(DSM)
(1)数据内容:DSM成果由DS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S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 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㈣数字高程模型(DEM) (1)数据内容:DEM成果由DE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E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五、提交成果 1.航摄飞行原始数据; 2.经处理后的点云数据成果; 3.2m格网1:10000分幅DEM成果、DSM成果;5m格网1:10000 分幅DEM成果、DSM成果 4.专业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工作报告、检查报告等文档资料; 5.按项目设计书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成果。

  二、 其他要求 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项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方案,数字高程成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生产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采集应急措施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2、005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工作流程,组织机构设置,进度控制措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资料,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三、商务要求(包组001、002、003、004、005) ★1、合同履行期限: 第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2)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 (3)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 (4)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验收。 (5)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第005包: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 (2)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 (4)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当项目完成第一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当本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当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25年执行部分按财政批复到账后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响应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9、后续服务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75,0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检查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利用点云数据制作的DSM、DEM,成果精度满足1:2000比例尺要求;对成图范围按照1:10000比例尺的成果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并形成质检报告, 要求如下:

成果类型
DSM
DEM

格网间距
2m
5m
2m
5m

存储形式
格网类
格网类
格 网 类
格 网 类

点云类
点云类

数量
1874幅
1874幅
1874幅
1874幅

注:涉及省界的图幅需满幅成图。 (2)2米、5米格网1:10000比例尺DEM、DSM需要与已有成果进行接边检查验收,点云类数据接边检查验收。

★二、技术标准 (1)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7)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0)CH/T 1026-2012《数字高程模型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CH/T 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3)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4)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5)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CH/T 9022-201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18)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19)《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成果资料整理规定(机载LIDAR数据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 (20)《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项目设计书》

★三、数学基础 (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大地高。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o分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 (2)DSM和DEM 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业区位于3o分带的40带、41带,中央子午线分别为东经120°、123o。成果数据的水平方向坐标前添加投影带号。

★四、产品模式及规格 ㈠摄区名称及摄区代号 为方便项目数据及文档资料整理归档,本项目摄区名称和摄区代号如下:

包号
摄区名称
摄区 代号

01
朝阳测区
24001

02
朝阳、锦州测区
24002

03
朝阳、葫芦岛测区
24003

04
葫芦岛、锦州、盘锦测区
24004

注:摄区代号中24代表2024年。

㈡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1)数据内容:由原始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组成,按条带存储。

(2)数据格式:采用LAS格式存储。

(3)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㈢数字表面模型(DSM)
(1)数据内容:DSM成果由DS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S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 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点云密度≥1点/平方米。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㈣数字高程模型(DEM) (1)数据内容:DEM成果由DEM数据和元数据组成。 (2)数据格式:DEM成果包括两类,点云类及格网类。 a.格网类成果采用GRID数据格式存储,2m格网与5m格网各一套,按1:10000比例尺进行分幅。 b.点云类成果采用LAS格式存储。 c.元数据文件采用MDB格式存储。

 

★五、提交成果 1.过程检查记录; 2.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二、 其他要求 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项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方案,数字高程成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生产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采集应急措施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2、005包: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对工作流程,组织机构设置,进度控制措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资料,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资料档案和保密的管理等内容进行论述,并制定相关方案。 三、商务要求(包组001、002、003、004、005) ★1、合同履行期限: 第001包、002包、003包、004包: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2)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 (3)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 (4)2024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验收。 (5)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第005包: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 (2)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 (4)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当项目完成第一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当本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当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25年执行部分按财政批复到账后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及满足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响应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按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9、后续服务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雷达数据获取,要进行雷达数据过程检查。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DEM、DSM数据生产,要进行数据生产过程检查。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质量检验验收。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003包、004包投标人须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和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005包组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测绘产品质量检查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3、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兼中,定标顺序按001包至005包的包组正顺序依次确定。 4、001包预算金额:4,805,000.00元(2024年执行384.40万元,2025年执行96.10万元) 002包预算金额:4,764,000.00元(2024年执行381.10万元,2025年执行95.30万元) 003包预算金额:4,753,000.00元(2024年执行380.30万元,2025年执行95.00万元) 004包预算金额:5,123,000.00元(2024年执行409.80万元,2025年执行102.50万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联系方式:
乔老师 024-8658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250070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张彬、韦芳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0、813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 机载激光雷达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