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谷物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 大米 米粉招标公告(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9012024000055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街道明月路691号三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街道明月路691号三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153号
联系方式:1918259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正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一路1024号3栋8层802号附09号、附10号
联系方式:18280230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13158675666

四川金正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名称、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项目。2、采购预算:12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105.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备注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一)2024年省级常规抽检任务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表其他谷物碾磨加工较高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粉(片、渣)较高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2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加工品一般铅(以Pb计)、镉(以Cd计)、赭曲霉毒素A21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大米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6其他粮食加工品米粉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并[a]芘21粮食加工品挂面挂面挂面一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4小麦粉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较高镉(以Cd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偶氮甲酰胺6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风险等级抽检项目全市抽检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高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6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花生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4大豆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2菜籽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8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芝麻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6玉米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2米粉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2品谷物粉类制成品发酵面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2调味料酒调味料酒料酒一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23调味品酱油酱油酱油一般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43调味品食醋食醋食醋一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一般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3调味品酱类酿造酱黄豆酱、甜面酱等一般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2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较高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4油茶籽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其他食用植物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2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高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8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一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8半固体复合调味料蛋黄酱、沙拉酱一般二氧化钛4调味料固体复合调味料鸡粉、鸡精调味料一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2香辛料类香辛料类香辛料调味油一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辣椒酱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8调味料坚果与籽类的泥(酱)一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4其他固体调味料一般铅(以Pb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2其他香辛料调味品较高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多菌灵、沙门氏菌2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风味食用盐较高一般铅(以Pb计)、罗丹明B、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101食盐食用盐普通食用盐一般氯化钠、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2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食盐食用盐低钠食用盐一般氯化钾、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1味精味精味精一般谷氨酸钠2液体复合调味料蚝油、虾油、鱼露一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其他液体调味料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其他半固体调味料一般铅(以Pb计)、罗丹明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2油炸肉制品油炸肉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2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纳他霉素、氯霉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24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调理肉制品(非速冻)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2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高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104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高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酸性红)4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食品生产加工用盐一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1特殊工艺食用盐一般氯化钠、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1食品生产加工用盐一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1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高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蛋白质、丙二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调制乳高蛋白质、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高温杀菌乳高蛋白质、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发酵乳高蛋白质、酸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霉菌2灭菌乳高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丙二醇、商业无菌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熟肉干制品熟肉干制品高镉(以Cd计)、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高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26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较高界限指标、铅(以Pb计)、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26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高电导率、耗氧量(以O₂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46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高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10奶片、奶条等固态成型产品高蛋白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聚氰胺、沙门氏菌2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浓缩乳制品高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粉、调制乳粉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高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高酸度、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企业原料)其他饮料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分离乳清蛋白粉其他饮料高较高蛋白质、三聚氰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2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橡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固体饮料固体饮料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碳酸饮料(汽水)碳酸饮料(汽水)一般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2茶饮料茶饮料较高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2蛋白饮料果蔬罐头蛋白饮料水果类罐头一般较高蛋白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21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畜禽肉类罐头一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2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一般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18饼干饼干饼干饼干一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2其他方便食品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较高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较高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2鳞茎类蔬菜韭菜较高毒死蜱、镉(以Cd计)、铅(以Pb计)、腐霉利、克百威、乐果、水胺硫磷、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二甲戊灵、敌敌畏、氧乐果8蔬菜豆芽豆芽较高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总汞、亚硫酸盐(以SO2计)8氟苯尼考、氯霉素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姜较高镉(以Cd计)、铅(以Pb计)、噻虫胺、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克百威、毒死蜱、氧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4食荚豌豆较高多菌灵、噻虫胺、噻虫嗪、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氧乐果、灭蝇胺8豆类蔬菜豇豆较高倍硫磷、噻虫胺、噻虫嗪、啶虫脒、毒死蜱、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蝇胺、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0畜副产品猪肝高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2禽肉鸡肉高尼卡巴嗪、恩诺沙星、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4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鱼高恩诺沙星、地西泮、孔雀石绿、镉(以Cd计)、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甲硝8葱较高镉(以Cd计)、噻虫嗪、水胺硫磷、铅(以Pb计)、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戊唑醇、丙环唑、氧乐果4甜椒较高噻虫胺、噻虫嗪、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镉(以Cd计)、水胺硫磷、铅(以Pb计)4茄果类蔬菜茄子较高镉(以Cd计)、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甲拌磷、甲氰菊酯、克百威、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4茄果类蔬菜辣椒较高啶虫脒、镉(以Cd计)、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甲胺磷、杀扑磷、克百威、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倍硫磷、吡唑醚菌酯、水胺硫磷8芹菜较高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镉(以Cd计)、铅(以Pb计)、啶虫脒、甲拌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苯醚甲环唑、敌敌畏、二甲戊灵、氧乐果、乐果4叶菜类蔬菜菠菜较高毒死蜱、镉(以Cd计)、铅(以Pb计)、克百威、甲拌磷、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乐果、氧乐果4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较高毒死蜱、吡虫啉、啶虫脒、水胺硫磷、镉(以Cd计)、铅(以Pb计)、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甲胺磷、甲基异柳磷4香蕉较高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腈苯唑、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甲拌磷、10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龙眼高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12水果类柑橘类水果橙高氯唑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苯醚甲环唑2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芒果较高吡唑醚菌酯、噻虫胺、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戊唑醇、氧乐果、噻虫嗪、噻嗪酮8荔枝较高吡唑醚菌酯、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氧乐果、毒死蜱、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8水果类橄榄高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多菌灵2柑橘类水果柑、橘较高丙溴磷、苯醚甲环唑、克百威、联苯菊酯、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杀扑磷4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桑葚较高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多菌灵6其他水产品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高恩诺沙星a、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甲硝唑a、氧氟沙星、诺氟沙星8海水产品海水鱼高恩诺沙星、镉(以Cd计)、氧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组胺、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硝唑、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甲氧苄啶2合计合计752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籽类一般黄曲霉毒素B1、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2联苯菊酯杨梅高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敌敌畏、氧乐果10鲜蛋鲜蛋鸡蛋高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氯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8备注:1、根据《2024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细则要求进行实施。2024年省级常规抽检任务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表中加粗字体项目为必检项目—对应品类为必检品类;2、具体抽检品类和项目根据实际抽检情况进行调整。(二)项目要求1、服务要求1.1供应商需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1.2抽检区域及要求: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的区域进行抽检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抽检品类、抽检数量、抽检详细地点进行实施。2、取样要求2.1每个样品均要由供应商专人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供应商需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和检测设备。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检测实验室,不得由被抽检方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2.2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测结论的变化。散装样品涉及微生物检测指标的,必须采用无菌包装,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检测地点。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2.3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专职从事抽样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并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3、抽检样品管理和封存要求3.1供应商应建立通风良好、隔绝污染的样品库、备样库。3.2供应商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测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时间、单位和品种分类存放。3.3抽检的检测结论合格的,供应商应当自检测结论出具之日起3个月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自检测结论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3.4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备份样品。3.5抽检对储藏、运输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样品,供应商需有满足相应条件的储藏、运输设施设备。2.6供应商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并配备检测工具、容器等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需经过专门的技能学习和培训,熟悉和掌握检测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4、检测流程及要求4.1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样品送检后1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4.2由于抽检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当能够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抽检工作,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抽检要求实施抽检,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进行转包和分包。4.3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每季度和在“计划”执行完毕后,协助撰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书,详细对该地区抽检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报告书交予采购人,为采购人下一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并为采购人提供食品检测咨询服务。4.4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进行抽样,不得擅自更改抽样任务品种、增加抽样数量,不得擅自动用备样。严格按照抽检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具进行抽样,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4.5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6小时之内报告采购人。4.6供应商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抽检报告的描述必须明确清晰,不能模糊不清。4.7供应商不得向除采购人之外的人员或单位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检方。5、质量成果要求5.1本项目以发现问题为目的,不合格率不得低于6%。(不合格率以省局最终下达的指标做相应调整。)5.2供应商应确保抽检数据质量,若省局对本次抽检服务内容进行随机抽查,评价食品抽检数据质量中抽查问题发现率低于5%。(问题发现率以省局最终下达的指标做相应调整。)5.3供应商须在抽检完成后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抽检报告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份。6、标准依据6.1项目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最新相关要求。6.2抽检程序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査实施细则》《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T30642-2014)等抽样检验最新国家标准和产品标准。6.3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査实施细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以及抽样食品所执行的最新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抽检工作。6.4样品复检: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复检工作。复检时复检机构、初检机构应与复检申请人、组织抽样的机构交接样品,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检测费、利润、税费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生效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待抽检完成且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70%。2.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待采购人资金到位后进行支付结算。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内完成。供应商应在6月30日前完成任务进度的45%,9月30日前完成任务进度的75%,11月30日前完成总任务量的100%。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方法:5.1验收主体:采购人。5.2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5.3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4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日内组织验收。5.5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每月将进行验收考核,供应商仅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履约完成服务内容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5.6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技术内容等进行技术验收。5.7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商务内容等进行商务验收。5.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9验收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违约责任:7.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7.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3如因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供应商对此承担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7.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抽检方案实施抽检,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未支付的款项后续不再支付,追究供应商由于未按方案实施或转包(分包)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8、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9、解决争议的方法:9.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9.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9.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9.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0、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若因通讯未恢复无法在3日内向对方通报的,则需在通信恢复后次日向对方通报)。确定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双方可就合同是否延期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进行协商,经协商30日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0.2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资金预算调整,或继续履约有可能影响国家利益等),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本项目无替代方案。五、其他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对项目的理解自行撰写项目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谷物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 大米 米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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