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
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3-330881-04-01-549483。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345.3615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16.97万元。
项目建设地址:江山清湖街道路口村。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质量目标:按项目施工合同要求的标准执行。
概算投资额:12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105户型、125户型、物业用房、围墙)、通用安装工程(105户型、125户型、物业用房)、市政配套工程(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室外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等所有内容,含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等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检查、复验和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在少于2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之前的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无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则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即可),余同】。
3.3招标人对本项目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
序号
岗位
上岗证书要求
数量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1
总监理工程师
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2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3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4
房建专业监理员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
2
5
安装专业监理员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
1
6
市政专业监理员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
1
注: 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各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专业监理员指持有各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 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省外企业提供同级对应专业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人员为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人员为许涛,1515707800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5.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0-4117516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70-4661101
邮 箱:1374948460@qq.com
2024年4月3日
[A330881001199001001]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QZZF
最终出图版本.zip
招标文件正文.doc
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编号:ZJJY-2024-066)招标文件招标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复核人:编制时间:2024年月日复核时间:2024年月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4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51.1招标项目概况151.5费用承担171.6保密171.7语言文字171.8计量单位171.9踏勘现场171.10投标预备会171.11分包171.12响应和偏差172.招标文件182.1招标文件的组成182.2招标文件的澄清182.3招标文件的修改182.4招标文件的异议193.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193.3投标有效期203.6备选投标方案213.7投标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2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5.3开标异议236.评标236.1评标委员会236.2评标原则236.3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中标候选人公示237.2评标结果异议2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47.6履约保证金247.7签订合同248.纪律和监督24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8.5投诉24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6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7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8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9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0附件六:确认通知31第三章评标办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一、工程概况39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9四、总监理工程师39五、签约酬金39六、期限40七、双方承诺40八、合同订立40第二卷4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60第三卷6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4三、授权委托书65四、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五、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承诺书54六、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七、投标报价函55八、其他资料56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3-330881-04-01-549483。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345.3615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16.97万元。项目建设地址:江山清湖街道路口村。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项目质量目标:按项目施工合同要求的标准执行。概算投资额:12000万元。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2.2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105户型、125户型、物业用房、围墙)、通用安装工程(105户型、125户型、物业用房)、市政配套工程(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室外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等所有内容,含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等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检查、复验和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在少于2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之前的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无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则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即可),余同】。3.3招标人对本项目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序号岗位上岗证书要求数量服务阶段或服务期1总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2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1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3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1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4房建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2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5安装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1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6市政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1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注: 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各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专业监理员指持有各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 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省外企业提供同级对应专业的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4.3.2CA办理:(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4.3.3投标工具: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擎洲公司联系人员为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品茗公司联系人员为许涛,15157078007;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5.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0-4117516电话:0570-46611012024年4月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0-41175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0-4661101电子邮件:1374948460@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1.1.5项目建设地点江山清湖街道路口村1.1.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地块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西山路南侧,高新东路东侧,龙飞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50.9亩,总建筑面积约33349平方米。主要户型分别为105㎡、125㎡,共88户。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排水排污管网、综合管线及绿化、照明等。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6日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工程造价约8327.180664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1.3.3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项目施工合同要求的标准执行。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上传疑问方式: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业务办理”--报名--提出质疑。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2.4最高投标限价费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进行折扣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65%。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二、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缴纳方式之二(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江山市保函缴纳操作手册》(详见网址:http://ggzy.qz.gov.cn/qzggzy/06b812ec-7191-4640-894e-5eb13856cf71/d788bacf-c185-4110-8e20-0025929af89a/%E6%B1%9F%E5%B1%B1%E7%94%B5%E5%AD%90%E4%BF%9D%E5%87%BD%E6%93%8D%E4%BD%9C%E6%89%8B%E5%86%8C.pd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电子保单(保函)业务联系电话:4006-613-069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5057027973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4962111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出现上述不子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江山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技术标明标适用)一、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7.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1(A)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4)(A)开标程序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公证人员(如有)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总监、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六)进入评标流程,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七)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三、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公示内容除常规子项外,还包括拟派的项目总监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况。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人。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计利息)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10、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投标人或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正被江山市、衢州市本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官网查询到的为准);或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有江山市、衢州市本级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不良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15)投标人或其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1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9)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并在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已报名的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监理报酬清单(如有);(6)资格审查资料;(7)监理大纲;(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出现上述不子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江山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执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折扣率:。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项目交易所在地监管办备案。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3)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7、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8、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9、完成评标报告。四、评标细则(本项目综合得分100分,其中资信技术标0分,商务标100分)(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本章本条“(五)否决条款”内容之一或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符合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1.2符合性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在建项目变更情况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备案部门的,还应征得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同无此情形,标后提供不予认可;(4)社保缴纳书面资料: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会前一个月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的书面资料(书面资料出具时间必须为开标前30日内,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格式或政务网获取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章的社会保险参保书面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样有效);已退休的相关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为其发放的最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5)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6)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浙江省以外企业提供)。(二)资信标评审本项目未设置资信标评审。(三)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式,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标为通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不予通过。1.1技术标包含的内容:⑴监理范围、监理内容;⑵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⑶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⑷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⑸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⑺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⑻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⑼合理化建议。(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100分,本评标办法涉及的计算数值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1.商务标包含的内容:投标报价函(见附表);2.商务标评审方法:本工程监理费用以经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投标人报价按上述文件计算规则的折扣率进行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为65%(含),投标折扣率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限价以下的投标折扣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随机抽取法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随机下浮率法、动态二次平均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随机下浮率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及技术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4.0%-8.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按开标记录表顺序号对应一次性抽取,摇取出1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编号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3)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标控制价、成本控制价时均以折扣率“%”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商务总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1%×高于或低于1%扣分值。例举:商务标总分100分。如评标基准价为53.5%,投标人A报价为53.35%,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100-|53.35%-53.5%|/1%*0.5=99.93分。•动态二次平均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及技术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B)/2A值确定: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的90.00%。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报价平均值,直至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止,剔除的报价不再参与后序评审。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A值。B值确定:低于A值且最接近A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以上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均以折扣率“%”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剔除的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得零分,也不能参与B值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其他报价,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商务总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1%×高于或低于1%扣分值例举:商务标总分100分。如评标基准价为53.5%,投标人A报价为53.35%,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100-|53.35%-53.5%|/1%*0.5=99.93分。3.商务标评审规定:3.1投标报价的评审与价格调整(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宣布,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2)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调整后的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评标委员会询标确认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4)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计算和复核,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差错而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依据。(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7)评标时调整评标价仅作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但调整评标价低于投标价的,以其调整评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五)否决条款(除投标须知1.4.3规定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9)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0)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1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设置分值原则:其中资信标及技术标总和最高40分,商务评分最低为60分。(七)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对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资信标及技术标合计得分高者优先;评分和资信标及技术标合计得分均相同时,则报价低者优先,如仍相同时,由招标人通过抽取确定排名。2、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名的为预中标人。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或评分有业绩要求的);7、其他建议。六、其他1、中标人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组建监理班子人员,并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监理合同。2、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2.工程地点:江山清湖街道路口村;3.工程规模:项目地块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西山路南侧,高新东路东侧,龙飞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50.9亩,总建筑面积约33349平方米。主要户型分别为105㎡、125㎡,共88户。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排水排污管网、综合管线及及绿化、照明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暂列金额395.67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本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价规则的%(中标折扣率)计取。本工程监理费用计算基数以经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签约合同价暂按计费额万元计取。签约酬金(大写):(¥)。计算公式:注:暂按施工项目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为基数计算的监理费用×中标折扣率,计取签约酬金;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为基数计算的监理费用×中标折扣率,计取实际总酬金。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本合同计划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取得备案表、保修期满为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浙江省江山市。3.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见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其他资料。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根据本工程施工范围的全程监理,含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等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检查、复验和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作内容:受委托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主要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投资、进度、合同管理以及协调有关参建单位的关系。对本工程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落实之责。2.1.2监理具体内容:(1)根据施工图的设计和预算,协助委托人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单审核。(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准备,审核开工报告,复核定位、放线、标高、轴线等。(3)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每个施工节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总进度节点控制,配合施工单位做好进度计划优化方案。(4)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及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参建单位的关系。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工程情况。(5)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做好相关询价及试验工作。(6)组织施工技术交底、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参与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审核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的审核。工程施工中任何变更事项,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给业主单位;涉及工程量变更及时做好现场原始数据记录及影像资料留存,并督促施工单位在一周内上报工程量签证资料。(7)组织和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有关争议,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事项。(8)组织检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并留存好影像资料。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通知业主单位。(9)协助委托人审核承包合同文件,审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10)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定期编制报送每月监理报告及时报送专项、分部、竣工验收报告。(11)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2)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质量标准。(13)属监理职责、义务范围内的其他内容。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2)建筑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政府批准的计划批文、建筑红线图、施工图;(4)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充协议等;(5)衢州市、江山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若干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现场监理员:;注册号:。现场监理员:;注册号:。现场监理员:;注册号:。现场监理员:;注册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施工承包人应没有经营性的隶属关系和雇佣关系,并且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服务诚信、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项目部监理机构人员承接业务个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04-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江山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2.3.2对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监理机构人员要求:(1)监理单位应自备监理过程中所需的仪器和检测设备(如:电脑、打字复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检测工具和劳保用具等),相应的费用含在报价中。(2)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担任总监的项目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04-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江山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除本项目外不得承接其他业务,一经发现,委托人可处以合同价10%的违约金。(3)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得少于80%。(4)关于监理现场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得少于80%;监理员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得少于90%。(5)委托人发现监理企业在做资料时弄虚作假,对该企业作出1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招投标的处罚。(6)根据委托人刷脸考勤记录(电脑刷脸考勤机由施工单位提供,与监理单位共享),总监理工程师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足80%,每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足80%,每天按500元进行处罚;现场监理员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足90%,每天按300元进行处罚。管理人员阶段性考勤表格:序号岗位人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进场、离场时间1总监理工程师1全过程全过程2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全过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3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分阶段安装工程开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4房建专业监理员2全过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5安装专业监理员1分阶段安装工程开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6市政专业监理员1分阶段市政工程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7)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及时报告的情况,按事故严重程度计罚10000-50000元。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确需更换,或发包人认为相关人员无法履职,要求其更换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江监服办〔2021〕4号)文件和《关于对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江监服办[2022]4号)文件要求审批、备案。更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资质、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原先的约定。除因死亡、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外,其他任何情形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的(含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的),承包人应按照项目规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总监更换计取违约金2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承包人擅自更换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按前述标准加倍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再享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3.5对施工进度管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落实施工进度管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施工计划的编排工作并按计划推进。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逾期竣工违约金,其计算方法为:每天按500元计算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扣除额以扣完为限。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3)主持本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施工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施工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二份(下月5号前)、监理例会纪要(会后二天内)、监理评估报告(含分部、专项、初验、竣工等,验收前三天)。在每月28号前向委托人提交当月进度情况,下月进度计划,若进度滞后,应分析滞后原因;在每月10号前向委托人提交上个月工期正常顺延签证单(如:高考及中考停工),若有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提交相关有说服力的资料和数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需向委托人提交两套完整的监理资料。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涉及到罚款及违约金的,监理人应及时将罚款及违约金缴入委托人账户,否则暂缓支付相应付款期的监理费。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监理人在本工程实施的监理过程中若出现以下行为,则按下述相应措施进行处罚,且不受累计赔偿限额的限制:质量管控有下列情况之一,监理人未及时发现(以书面报告委托人为准),造成隐患或有返工损失的,罚款1000元-50000元,情节严重的拒付监理费,监理人负连带责任:1)桩长、桩径尺寸不足(超允许偏差1倍以上)或有桩位偏差超设计、规范要求的;2)钢筋品种、规格、位置、数量、间距或连接、锚固有不符设计和规范要求,对结构安全有较大影响的;3)基坑支护不按审批的方案和设计要求施工的,或有危险征兆的;4)梁、柱断面尺寸不足(超允许偏差范围1倍以上)的;5)节能保温节点用料不符合要求、审查不严或施工质量、色差等问题严重的;6)标高、轴线、层高出差错,有超允许偏差以1倍以上点的;7)水、电、通风、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施工错误严重影响使用或造成消防、人防、防雷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投资管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对监理人罚款800-10000元,监理人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拒付监理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当合格签字的。(包括与投标书品牌不对应、已使用或安装未发现并未书面报告的);由于监理人原因严重影响进度或造成索赔的;分项工程计量、签证超该分项总量1%以上;当期工程款超付5%以上;结算经监理人签字审核额比审计部门审定额超过5%的;因监理人原因影响委托人有关报批手续办理达5天以上的;承包人违约,监理人未按施工合同处理的;合同范围外返工、修补及隐蔽工程工作量未正确审核或资料收集不全的;监理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过程中未收集、整理的。1.关于监理工作不作为的违约处罚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的高品质,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监理公司在工程实施中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全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建筑法》、《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市对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基础上,就本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具体实施中,进一步明确监理工作不作为事项如下所列,每次监理工作不作为以委托人工程部签发工程通知单为准,具体考核时,监理工作不作为需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每季度累计超过5次(含)后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公司未能在工程开工或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一周上报委托人,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公司未能及时、有针对性审核,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3.监理月报未对施工方作评估或未客观评估,每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4.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如工程联系单、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上报不及时(按监理大纲规章制度),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5.监理人员每周(具体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将整理好的精细化管理资料(记录表格、影像资料等)移交给委托人,如未提供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两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6.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方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施工人员情况不了解,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7.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及管理水平,让施工人员乐于接受其管理,否则与施工单位发生冲突影响工程施工的,每发生一次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8.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件等进行验收、复检,如不按规定实施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9.没按规定要求进行工艺督查及分项、检验批验收,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0.监理人员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基工程、土方等开挖、土方回填、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委托人抽查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旁站者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11.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2.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就进行下道施工的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3.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监理未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4.对于施工工期滞后于计划工期,未能及时设法帮助整改的(指没有建议、改进措施等书面意见)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5.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不及时签认,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6.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委托人,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7.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8.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中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对未经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工程以及未完工程仍签证认可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19.在审图中未发挥作用,即在图纸会审中所发现的问题未能达到图纸会审纪要总问题的50%的标准,每少5%按一次监理不作为计;图纸中的问题未在相应部位施工前一周发现并处理完毕影响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0.监理公司应每月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加强对监理项目部管理,每月不少于一次,若达不到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1.对委托人发出的工程函监理公司未作回应,或未实质响应的,每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2.不配合工作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3.出现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报纸等媒体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按二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造成施工投诉经查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4.监理方不认真执行精细化标准、实测实量工作,每发现一次按一次监理工作不作为计。(2)其他违约责任1)因监理人未能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指令、批准、确认等,导致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包括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延误),按2000元/天处罚,节点工期与总工期将重叠处罚。2)监理方必须按中标文件内“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配备至施工现场,如在日常工作中随机抽查,发现常用规范设备不齐全,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电脑、钢尺、水准仪、坍落度筒等监理人必备仪器和工具,以及有关设计、施工、监测、材料等规范、标准和标准图、工具书等必须备齐在现场,否则委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估算价值扣除监理费。3)监理人应每周组织施工各方召开监理例会,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参加,若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向委托人请假,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监理人未能及时召开监理例会、专门协调会,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4)监理人按委托人要求提交本工程详细的旁站计划。旁站不到位处违约金500元/次(旁站不到位是指需旁站部位现场缺位半小时以上);5)监理方需按标准化工地要求进行管理(除委托方另有安排外)。每月标准化工地检查中被认定不合格的,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6)因监理人指令错误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并因此导致委托人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人的责任;7)因监理人超出本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权限给予承包人工程签证而导致委托人损失(施工单位的索赔费用)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监理人批准的签证经确认属于违反客观事实的虚假签证的(包括但不限于事实虚构和数量虚假),监理人承担与该签证价款同等的赔偿责任;监理人超出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签发工程签证造成“视为认可”的法律后果的,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相应的经济损失。(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伪造材料设备合格证、复检单、验收等工程资料的;2)未经监理人验收,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未依法要求承包人停工、重新检验,造成质量缺陷的;3)经监理人签字盖章确认的分部项工程质量,经质量鉴定机构确认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的;4)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经质量鉴定机构确认工程不符合合格标准的;5)作为合格的监理人,在图纸会审中应当发现图纸缺陷而未发现,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6)经监理人审查的竣工图被发现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7)监理人未能按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导致委托人被第三方索赔的,监理人承担委托人的全部损失。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1、本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价规则的%(中标折扣率)计取。本工程监理费用计算基数以经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签约合同价暂按计费额万元计取。2、监理费的支付:①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合同价款的30%时,支付本工程监理费的10%;②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合同价款的50%时,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30%;③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合同价款的80%时,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50%;④工程完工,初验后7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70%;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85%;⑥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95%。⑦工程保质期结束,结清本工程剩余的监理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2.7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在项目监理服务期间,非监理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监理方提供延期服务的,委托人按监理方实际投入成本费用进行签证增加。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9.1履约保证金:(1)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不计息);(2)履约担保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资料收集好、完成备案后止,涉及评杯工程的,必须保证有相应于评杯的处罚额度的履约担保至评杯结果公布。监理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以上期限内一直有效。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的,由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将违约金以现金方式交入本工程基建账户,逾期不交纳的,委托人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或启动有关理赔程序。(3)办理期限:施工合同签订时办理。(4)履约担保的形式有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三种:以现金形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期限内不计息)交入项目使用单位指定的账户中。监理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交纳的:办理前须有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保函的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委托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担保未办理的,可按本条上述约定计取违约金。保险保函的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由监理人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委托人(被保险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银行保函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委托人单次或累次索赔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金额)。9.2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监理人员考勤管理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江监服办〔2021〕4号)文件和《关于对〈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江监服办〔2022〕4号)文件执行。附件一:监理人主要施工监理管理人员表岗位姓名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房建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注:中标人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上表要求组建项目班子,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上表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需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核验;(2)社保书面资料: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交纳养老保险的书面资料,书面资料时间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的30天内(从政务网获取的,需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上表人员不得重复兼职;(4)上表人员均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注册入库。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的项目法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江贺产业平台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包人江山市城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资产净值(万元)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技术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邮编: 3、电话:4、传真: 5、E-mail: 6、联系人: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 2、户名: 3、帐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手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四、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岗位(类别房建)姓名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现场土建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土建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安装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市政专业监理员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附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职称、上岗)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3、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前,按上表要求组建监理项目班子,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上表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需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核验;2)社保书面资料: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交纳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书面资料,时间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的30天内(从政务网获取的,需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3)项目总监与投标时的人员一致,上表人员不得重复兼职;4)上表人员均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注册入库。五、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参加江山市工程监理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在参与该项目监理的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对招标文件设定的资质、资格、业绩等要求和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保证金等规定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无以下情形: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处于公示期间的(未明确公示期限的按6个月计);或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或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间的、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的。3、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4、我公司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截止今天参加该工程监理开标前,在少于2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在以下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认定标准:①在其他工程监理投标时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②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③在其他未经初步验收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④法律法规等规定应视作其他情形。5、我公司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职。6、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监理员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监理班子人员(监理员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监理班子人员的任职认定标准参照第4条)。7、我公司拟派的监理班子相关人员均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注册入库且在有效期内,如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经查询核实有相关人员未入库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确定中标人。以上承诺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以下责任:(1)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2)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损失;(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综合监督部门的相关处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六、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或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投标报价函致:(招标人):我公司已全面阅读和分析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勘察,澄清疑问,充分理解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经我公司认真商讨,同意接受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我方投标内容包含贵单位全部招标范围。我公司监理投标报价折扣率为%(投标报价折扣率最多保留2位小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八、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