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招标公告(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2024)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822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830000
最高限价(元):8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312开标室(世纪街与鸿滨路交叉口西北侧)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HAJ2oSMGfVKhD1AupP05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124d4c4f.0.0.151878d0ec9d11ee96ff75db91aeb9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马山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泽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06860004
质疑联系人:袁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182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郦家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512503602
质疑联系人:徐平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6581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沈焱东
监督投诉电话:0575-891812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 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2024.4.3).docx100.2K

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招标文件(3).pdf27.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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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临[2024]822号采购单位: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前附表6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8二、商务要求19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0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4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44一、供应商询问44二、供应商质疑44三、供应商投诉45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临[2024]822号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元):830000.00最高限价(元):83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8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26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312开标室(世纪街与鸿滨路交叉口西北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06860004质疑联系人:袁工质疑联系方式:0575-891822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4楼传真:0575-88658182项目联系人(询问):郦家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512503602质疑联系人:徐平阳质疑联系方式:8865818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地址:绍兴滨海新区南滨路98号传真:/联系人:沈焱东监督投诉电话:0575-8918125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2.采购类别: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 否 4是否演示: 否 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 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2024-2025年度马山街道道路交通管理专职队伍服务外包项目 租赁和商务服务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国产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必须为中小企业承接;以分包方式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均需为中小企业承接。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部分均为中小企业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5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5.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1.6中小企业声明函;2.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4-2.1.5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详见“二、采购文件”中“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缓解交警警力紧张局面,进一步优化交通辅助人员专业化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人员10名,以提高辖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和事故处理水平,充实一线开展各类交通警务工作和事故处理工作。二、服务内容(一)工作性质及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交通辅助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薪酬待遇:年收入与交通管理局现任辅助人员同工同酬,按实际参战交管局路面管理辅警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含绩效考核奖金,加班费、高温费、服装费、商业保险等)。(二)人员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项目负责人及保安队长年50周岁以内,保安队员年龄25周岁至38周岁。4、大专及以上学历;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身高170cm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6、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三)下列人员不允许派遣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9、从事交通管理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辅助人员工作的。三、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四、服务要求(1)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劳务合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有权根据劳务合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进展的情况,提出增减劳务人员的要求。(2)采购人有权就对中标人的辅助人员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采购人有权督促、监督中标人按相关劳动法规与派遣到采购人的辅助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薪酬发放等事项。(3)在劳务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辅助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岗位技能培训等。(4)采购人有权要求辅助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把各项规章制度告知劳务人员后,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辅助人员进行教育处分。(5)采购人负责辅助人员岗位的工作需要,辅助人员从采购人取得的所有工作材料和物资的管理和回收,按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执行。(6)辅助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劳务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办理工作;并负责辅助人员薪酬发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7)中标人派遣的辅助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和管理规范进行工作,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调度,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行。(8)中标人应与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提供辅助人员真实准确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9)中标人不得在采购人场所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不得利用采购人的名义为中标人进行广告宣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采购人有关的中标人宣传广告资料。(10)中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工作秘密。(11)中标人辅助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业务规程进行作业,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和社会声誉。(12)中标人须指派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项目之所有辅助派遣人员和与采购人沟通协调等事宜,并将其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五、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1)中标人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辅助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年审;中标人应做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在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劳动合同的续签考核工作;在辅助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的有关手续。(2)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采购人工作秘密的中标人辅助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应予以支持并组织协议的签订工作。(3)采购人有权查询中标人与辅助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与采购人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应配合提供。(4)中标人应建立辅助人员的人事信息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中标人负责辅助人员的信息管理,负责协助辅助人员的职称晋升申报工作,并负责为辅助人员出具以事实为依据的合法的相关证明。(5)中标人需成立党及工会组织,并负责辅助人员的党、团和工会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并妥善保管辅助人员的党团档案。(6)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中标人为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类别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减员手续、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如因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社会保险滞纳金或其他费用的产生,则滞纳金或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采购人导致的,则有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为辅助人员所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购买情况和个人所得税的缴交情况进行核查。(7)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辅助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劳务人员在从事采购人委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采购人应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现行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时为工伤的辅助人员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和理赔手续,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国家其他机构要求得承担外,其余费用由中标人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9)辅助人员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采购人及中标人应切实保证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与辅助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应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有冲突。(11)辅助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采购人不需要辅助人员继续服务的,应提前35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处理好与辅助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12)辅助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书面通知采购人,必须经过采购人的批准,并要做好退场和工作以及物品移交等手续。采购人接到辅助人员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与该辅助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社保减员等手续。六、被派遣人员的退回(1)被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可随时退回中标人单位: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派遣人员负责的工作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引起累计5次以上投诉并经查实的;5)被派遣人员月度评价连续2次低于80分的;6)被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7)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及时通知中标人后可退回被派遣人员;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在发生被派遣人员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再派遣事宜,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采购人制定地点工作。(3)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停止派遣并退回给中标人的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七、保密要求(1)中标人必须保守本协议的内容、运作和其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因各自业务管理需要上报上级单位,或法律规定可以豁免的除外。(2)中标人必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和其后一年内为本协议涉及的采购人的工作秘密保密,包括采购人的日常运作、工作情况、系统软件等。与劳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后,如劳务人员违反保密条款,该劳务人员应承担必要的责任。(3)任何一方因泄密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除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由泄密方承担外,受害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泄密方赔偿经济损失。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用工人员工资的支付。1)中标人应当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与用工人员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用工人员工资;2)中标人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应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中标人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的工资发放表给采购人;3)中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如果中标人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造成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垫付工人工资,则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责。4)由于质量、进度、安全、拖欠员工或用工人员工资等问题,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的,每次对中标人扣除1万元违约金,采购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每次对中标人扣除违约金2万元,从结算款中扣除。整改通知达到3次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另选实施单位,还可将具体情况如实上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税局,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处理。我方将叁年内不再接受中标人的投标报名。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撤离项目现场,撤离现场后办理结算,已实施的部分按80%结算,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其他(1)为便于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现场管理委托协议书》,中标人将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托采购人进行管理。(2)中标人若无采购人认可的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辅助人员薪酬,或逾期代缴辅助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采购人和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劳务派遗暂行规定》执行,确保本次劳务派遣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4)其他说明4.1、工作时间按一周休二天,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值班。4.2、月工资实行逐月发放。4.3、工资标准外单独设置年终奖金,根据年度实际考核年终予以发放。4.4、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其个人承担部分在员工基本工资发放中扣除。4.5、法定假日:享受国家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4.6、事假:因事须本人处理可请事假(半天)为限,超出规定时间须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4.7、病假:因病治疗或修养者应出具规定的医院证明申请病假,因工住院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4.8、婚假:执行[请销假制度]享受全额工资。4.9、丧假:执行[请销假制度]享受全额工资。4.10、产假:员工生育请产假,按国家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享受产假待遇。(5)如出现在职人员离职或长期假期,则中标单位须在一个月内补上缺岗人员,并相应扣除缺岗期间的人员费用,管理费不扣除。(6)本项目由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进行招标,并支付合同价款。实际项目使用人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袍江交警大队马山中队,故上述要求中的采购人均为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袍江交警大队马山中队。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2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服务的权力,中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4付款方式按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合同中明确。甲方每季度会同乙方商定承包服务人员计划,乙方及时按照承包服务人员计划调整指派交通值勤员,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承包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季度5个工作日进行结算,以乙方上报的经甲、乙双方批准的承包服务人员计算,乙方实际指派交通值勤员人数确认单为依据(由袍江交警大队马山中队出具)。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乙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同步提供符合甲方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5结算原则2.5.1采购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乙方安排交通执勤员10人,对马山街道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管理(由袍江交警大队马山中队负责管理考核)。2.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中标合同价为元,具体甲方支付乙方的承包服务费以乙方在承包服务期内实际指派的交通值勤员的人数核定后支付。交通值勤员费用参照《绍兴市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中辅警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此费用内容包括交通值勤员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奖金、社保、体检、装备、乙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相关一切费用、利润在内,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2.支付方式:甲方每季度会同乙方商定承包服务人员计划,乙方及时按照承包服务人员计划调整指派交通值勤员,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承包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季度5个工作日进行结算,以乙方上报的经甲、乙双方批准的承包服务人员计算,乙方实际指派交通值勤员人数确认单为依据(由袍江交警大队马山中队出具)。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乙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同步提供符合甲方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即元。[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处,服务完成满(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从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届时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2.实施地点:马山街道辖区内。八、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服务费用。2.甲方有权对乙方指派人员参照《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3.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劳务合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有权根据劳务合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进展的情况,提出增减劳务人员的要求。4.甲方有权就对乙方的辅助人员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督促、监督乙方按相关劳动法规与派遣到甲方的辅助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薪酬发放等事项。5.在劳务合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对辅助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岗位技能培训等。6.甲方有权要求辅助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把各项规章制度告知劳务人员后,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辅助人员进行教育处分。7.甲方负责辅助人员岗位的工作需要,辅助人员从甲方取得的所有工作材料和物资的管理和回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九、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维护管理甲方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2.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指派的每一名交通值勤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明确告知交通值勤员本协议约定内容。乙方自行负责交通值勤员的招录聘用、日常管理、出勤考核、工资发放及纠纷处理(包括工伤、医疗、投诉、纠纷等事项,并依法做好善后工作),按规定交纳交通值勤员的社会保险,按时向交通值勤员发放工资、福利等。3.乙方负责做好交通值勤员的岗前、岗中等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帮助交通值勤员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其路面值勤时的安全。4.乙方负责向交通值勤员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制服装备,装备包含但不限于反光背心、雨衣、雨靴、哨子,并保证交通值勤员执勤时的制服装备的整洁、齐全。5.乙方的交通值勤员在工作期间,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指挥,并接受其监督检查。6.乙方指派的交通值勤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年龄在25周岁至50周岁之间,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无犯罪前科及身体健康。7.对不称职、不符条件,以及甲方认为不能胜任职责的交通值勤员,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换。8.乙方及乙方提供的交通值勤员应保守甲方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9.乙方指派的交通执勤员因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事务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乙方依法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0.辅助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办理工作;并负责辅助人员薪酬发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11.乙方派遣的辅助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和管理规范进行工作,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调度,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行。12.乙方应与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辅助人员真实准确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13.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为乙方进行广告宣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甲方有关的乙方宣传广告资料。1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工作秘密。15.乙方辅助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程进行作业,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利益和社会声誉。16.乙方须指派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项目之所有辅助派遣人员和与甲方沟通协调等事宜,并将其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十、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1)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辅助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年审;乙方应做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在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劳动合同的续签考核工作;在辅助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的有关手续。(2)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工作秘密的乙方辅助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予以支持并组织协议的签订工作。(3)甲方有权查询乙方与辅助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与甲方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应配合提供。(4)乙方应建立辅助人员的人事信息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乙方负责辅助人员的信息管理,负责协助辅助人员的职称晋升申报工作,并负责为辅助人员出具以事实为依据的合法的相关证明。(5)乙方需成立党及工会组织,并负责辅助人员的党、团和工会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并妥善保管辅助人员的党团档案。(6)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乙方为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类别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减员手续、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社会保险滞纳金或其他费用的产生,则滞纳金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导致的,则有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为辅助人员所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购买情况和个人所得税的缴交情况进行核查。(7)乙方协助甲方对辅助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劳务人员在从事甲方委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现行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时为工伤的辅助人员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和理赔手续,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国家其他机构要求得承担外,其余费用由乙方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9)辅助人员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协助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甲方及乙方应切实保证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与辅助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应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有冲突。(11)辅助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需要辅助人员继续服务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乙方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处理好与辅助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12)辅助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经过甲方的批准,并要做好退场和工作以及物品移交等手续。甲方接到辅助人员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与该辅助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社保减员等手续。十一、被派遣人员的退回(1)被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单位: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派遣人员负责的工作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引起累计5次以上投诉并经查实的;5)被派遣人员月度评价连续2次低于80分的;6)被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7)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后可退回被派遣人员;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在发生被派遣人员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再派遣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制定地点工作。(3)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而停止派遣并退回给乙方的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01标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保安培训许可证的,得2分,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得2分,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取得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管理层资格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保安师证书的, 得1分,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安全方面职称证书的1分,最高得3分。注: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管理层资格拟派保安队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安师证书的,得 1分,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卫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 3分。注:保安队长年龄在50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队长相关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管理层资格拟派保安队员同时具有保安员上岗证和人社部颁发的警务辅助证书的,每1人得0.6分,最高6分。注:保安队员年龄在38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队员相关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4管理经验投标人具有类似道路交通服务管理业绩的(同一服务对象连续签订合同的按一个业绩计算),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得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服务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5.1-8,良好:3.1-5,一般:0.1-3,不提供不得分。86应急、突发保障能力投标人具有充足的服务人员和经验场所的保障,以备发生突发、应急时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服务,根据各投标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优秀:5.1-8,良好:3.1-5,一般:0.1-3,不提供不得分。87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相关管理的规章制度、执业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制度和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5.1-8,良好:3.1-5,一般:0.1-3,不提供不得分。88考核方案投标人相关考核制度,有针对性的对公司管理层、员工进行任务制度、定责和考核,提供项目的管理考核方案,根据方案公开性、可量化行、可操作性行,绩效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4.1-7,良好:2.1-4,一般:0.1-2,不提供不得分。79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周密科学性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4.1-7,良好:2.1-4,一般:0.1-2,不提供不得分。710培训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培训制度,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5.1-8,良好:3.1-5,一般:0.1-3,不提供不得分。8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01标价格分(3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目录1.投标声明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5.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5.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6.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附件3:投标声明函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方(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2.以(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货物和服务为:甲方:…乙方:……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比例分别为:甲方:…乙方:……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6: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制作说明:1.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3.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3.“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附件8(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10: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目录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页码)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9.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10.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附件11:项目明细清单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12…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服务项一)(服务内容)2(服务项一)(服务质量要求)3(服务项一)(服务人员)4(服务项一)(投入设备)…(服务项一)……(服务项二,如有)…………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采购文件要求”一列按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清单及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本项目工作内容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验收报告(有/无)12…备注:1.请在此表后附上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如有)。2.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6(如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核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应与《开标一览表》、《项目明细清单》中的相应产品一致。2、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采购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中关于无效投标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附件17: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18:报价文件目录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码)附件19: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项目或其他报价项单价(人民币元)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12…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人不接受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一、供应商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需要解释的,在政采云系统内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询问(加盖单位CA章),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2采购机构一般通过与询问相同的形式答复。二、供应商质疑2.1质疑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1)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2.2质疑主体的有效性: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2.3质疑的答复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机构视情以变更公告等形式通知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4质疑的撤回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系统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疑书。三、供应商投诉3.1投诉有效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3.2投诉内容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1:请求2:……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