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堂大宗物资 定点配送服务 干货调料类 酱油 鸡精 淀粉 木耳 海带 笋子 红枣招标公告(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
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
2、委托代理编号:HNXC-2024ZX01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本次由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含新民路食堂)、二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定点为4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3.2、定点供应商库建成后再由采购人根据配送周期组织库内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确定配送单位。
3.3、定点供应商入围后未参与二次竞价的,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退库。
3.4、本次配送服务期限为4年,2024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3.5、配送单位在收到任务通知后,应根据项目情况配备项目工作人员、制定服务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
3.6、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
3.7、最终货品检测结果以第三方长沙市民生100快检室的检测结果为准。
3.8、入围后,采购人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与响应文件响应不一致,则视为提供虚假响应,取消其入围资格。缺额按排名依次替补。
3.9、临时(应急)食材采购不在本次磋商范围中。
3.10、采购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定点供应商数量(家)
竞价配送周期 (特殊情况可做调整)
标段五
干货调料类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
3
3个月
其他说明:
(1)①标段一至标段十、标段十二: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3家,则定点3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3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②标段十一: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5家,则定点5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5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
(2)食材全品类供应商需参加标段一至标段十的二次竞价。
(3)二次竞价:
3.1竞价流程
1)提前制定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相关采购工作人员参考海吉星市场所提供的官方指导价格、对周边市场进行价格信息调查,综合供应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利息、税费、利润等因素后,确定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并根据市场行情明确本轮竞价采取上浮或下浮报价。原则上基准价高于海吉星批发市场指导价,低于周边零售市场调查价。
2)及时下达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将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目表于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发给入围供应商,并确保其回复收到。
3)定期组织公开竞价。各入围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各自密封报价(含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并密封)。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现场拆封,公开各入围供应商报价,现场宣布竞价结果。公开竞价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3.2竞价结果认定
1)除大米以外其他类别二次周期竞价均以价格最低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
2)大米二次周期竞价采取综合得分(大米价格、蒸煮后口感、色泽三项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
3)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有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者,则再次现场分别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如再次相同,在监督人员监管下抽签,抽中者中标。
4)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纸质版计算错误,则以现场重新计算为准。如供应商未按我方规定报价要求者视为废标处理。如有流标,则择日再二次竞价。
(4)淘汰机制:食材类入围供应商在第一年服务期内,未能取得一次配送资格的,采购人将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当二次竞价的单品供应商与全品供应商总数低于3家时,原则上从全品补齐3家供应商,如全品无法补齐则从相对应单品中由中标排名靠前的供应商顺次替补。
(5)配送周期内协商机制:
①在配送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就配送物资价格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②如采购人需临时增加采购竞价以外物资,双方可就该物资价格进行协商处理。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标段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 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④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标段十一:不需要提供以上①的特定资格条件。
③标段十二:供应商需满足标段1-10包的特定资格(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 ①曾经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曾经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我单位上一轮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供应商中在合同期内自动退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可投任意2个标段,其中,第12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得成为1-10包中标供应商(但可参与二次竞价的所有品目);投3个或3个以上标段的将被拒绝投标。如:同时投了由1-10包中的任意一个包与12包组成的两个包,所投的两个包都中标的,则取消1-10包中的中标资格,保留12包中标资格;1-10包的缺额按该包排名依次替补。
(2)本项目不接受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湖南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湖南一品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治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小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中标人(湖南千惠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投标,与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和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长沙市治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小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中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利害关系指: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投标单位中担任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的)。
(3)标段十(豆制品类)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2、采用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GYZF或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帮助中心”栏目中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国有资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和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YTF格式响应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04月03日起至 2024年04月09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15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04-15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磋商保证金:
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磋商保证金如下:1000元。
2、缴纳时间:2024-04-15 09: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供应商随机获取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1-88666882
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联系人:何芳、刘燕、肖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37016
纪律监督单位: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88667193
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GYZF或格式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帮助中心”栏目中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国有资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和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YTF格式响应文件。
3、需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采购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代理编号:HNXC-2024ZX01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2、委托代理编号:HNXC-2024ZX010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3.1、本次由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含新民路食堂)、二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定点为4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自然终止。3.2、定点供应商库建成后再由采购人根据配送周期组织库内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确定配送单位。3.3、定点供应商入围后未参与二次竞价的,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退库。3.4、本次配送服务期限为4年,2024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3.5、配送单位在收到任务通知后,应根据项目情况配备项目工作人员、制定服务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3.6、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3.7、最终货品检测结果以第三方长沙市民生100快检室的检测结果为准。3.8、入围后,采购人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与响应文件响应不一致,则视为提供虚假响应,取消其入围资格。缺额按排名依次替补。3.9、临时(应急)食材采购不在本次磋商范围中。3.10、采购内容:标段号标段名称采购内容定点供应商数量(家)竞价配送周期(特殊情况可做调整)标段五干货调料类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33个月其他说明:(1)①标段一至标段十、标段十二: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3家,则定点3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3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②标段十一: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5家,则定点5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5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2)食材全品类供应商需参加标段一至标段十的二次竞价。(3)二次竞价:3.1竞价流程1)提前制定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相关采购工作人员参考海吉星市场所提供的官方指导价格、对周边市场进行价格信息调查,综合供应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利息、税费、利润等因素后,确定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并根据市场行情明确本轮竞价采取上浮或下浮报价。原则上基准价高于海吉星批发市场指导价,低于周边零售市场调查价。2)及时下达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将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目表于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发给入围供应商,并确保其回复收到。3)定期组织公开竞价。各入围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各自密封报价(含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并密封)。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现场拆封,公开各入围供应商报价,现场宣布竞价结果。公开竞价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监督。3.2竞价结果认定1)除大米以外其他类别二次周期竞价均以价格最低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2)大米二次周期竞价采取综合得分(大米价格、蒸煮后口感、色泽三项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3)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有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者,则再次现场分别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如再次相同,在监督人员监管下抽签,抽中者中标。4)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纸质版计算错误,则以现场重新计算为准。如供应商未按我方规定报价要求者视为废标处理。如有流标,则择日再二次竞价。(4)淘汰机制:食材类入围供应商在第一年服务期内,未能取得一次配送资格的,采购人将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当二次竞价的单品供应商与全品供应商总数低于3家时,原则上从全品补齐3家供应商,如全品无法补齐则从相对应单品中由中标排名靠前的供应商顺次替补。(5)配送周期内协商机制:①在配送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就配送物资价格双方进行协商处理。②如采购人需临时增加采购竞价以外物资,双方可就该物资价格进行协商处理。标段编号标段名标段主要需求标段编号标段名技术服务合同条款1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是是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③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④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标段十一:不需要提供以上①的特定资格条件。③标段十二:供应商需满足标段1-10包的特定资格(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①曾经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曾经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我单位上一轮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供应商中在合同期内自动退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其他说明:(1)供应商可投任意2个标段,其中,第12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得成为1-10包中标供应商(但可参与二次竞价的所有品目);投3个或3个以上标段的将被拒绝投标。如:同时投了由1-10包中的任意一个包与12包组成的两个包,所投的两个包都中标的,则取消1-10包中的中标资格,保留12包中标资格;1-10包的缺额按该包排名依次替补。(2)本项目不接受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湖南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湖南一品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治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小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中标人(湖南千惠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投标,与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和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长沙市治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小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中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利害关系指: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投标单位中担任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的)。(3)标段十(豆制品类)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四、获取磋商文件: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2、采用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的获取及操作: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GYZF或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帮助中心”栏目中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国有资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和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YTF格式响应文件。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04月03日起至2024年04月09日。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15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04-15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磋商保证金: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磋商保证金如下:1000元。2、缴纳时间:2024-04-1509: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供应商随机获取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31-88666882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联系人:何芳、刘燕、肖超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37016纪律监督单位: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31-88667193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GYZF或格式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帮助中心”栏目中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国有资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和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YTF格式响应文件。3、需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2.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五)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0731-88666882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联系人:何芳、刘燕、肖超联系电话:0731-82237016/0731-85592802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③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标段十一:不需要提供以上①的特定资格条件。③标段十二:供应商需满足标段1-10的特定资格(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①曾经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曾经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我单位上一轮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供应商中在合同期内自动退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第三章采购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4年04月03日起至 2024年04月09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磋商公告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9 时 00 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第二章第16.4款项目最高限价/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R要求提供。数额为:1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银行转帐1、银行转帐。从供应商银行帐户以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到如下帐户: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供应商获取的本项目(标段)磋商保证金账号磋商保证金账号获取:1.1供应商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点击“我要投标”标示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流程管理-保证金管理”中获取项目(标段)子账号,子账号为供应商缴纳本项目(标段)磋商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1.2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1.3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以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保证金管理”和“保证金退款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磋商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1.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磋商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1.5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解密时长)解密时长:30分钟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 注: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3.开标注意事项: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本项目不适用)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本项目不适用)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swj.changsha.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①、标段一:蔬菜类、标段二:肉类、标段三:水产禽蛋类、标段四:冻品类、标段五:干货调料类;标段六:粮油类、标段七:水果类、标段八:早餐类、标段九:饮品类、标段十(豆制品类)、标段十一:非食材类、:20000元(人民币)。②标段十二(食材全品类):50000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转入采购人账户。)2、履约保证金将根据协议期的履约行为,在协议终止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1500 元/家/标段;另专家评审费由各入围供应商均摊。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技术35分配送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包括:①分拣流程、②配送计划、③车辆配置、④配送时方案、⑤应急方案,配送方案全面、可行性强、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计10分;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或缺针对性或缺可行性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35分退换方案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含:退换流程、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很强的可行性,退换流程简洁有效的,计 4 分;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或缺针对性或缺可行性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35分产品包装3包装与标志要求:容器需符合食品包装标准,筐、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味、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货物包装物上标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标识。达到要求的计3分,其他情况计0分。(提供承诺书,以承诺为准。)技术35分管理制度6根据供应商提供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含:公司章程、业务经营管理(含货物进货验收等制度)、员工守则、人事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后评分:制度完善合理的计 6分,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或缺针对性或缺可行性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35分售后服务12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团队、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完整,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承诺完善,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有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且有质量缺陷召回制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的,计6分;不满足或有缺漏项或欠合理或不全面或描述不到位或不清晰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2、提供企业产品如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赔偿承诺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3、供应商有完善的商品可追溯系统:从进货渠道-分拣-上架销售所有的追溯过程;能随时在电脑中查询任何环节。系统完善,有很强的可行性的,计 4分;缺漏项或不合理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每处扣2分,欠合理或描述不清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商务65分项目团队服务水平10根据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负责人从事类似工作3年(含)以上计3分,1-3年的计2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公安局出具的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从业年限以服务合同和服务单位书面证明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配备本服务项目专门团队数量5人及以上计7分,3-4人计4分,不足3人计0分。(须提供配备人员的公安局出具的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配备情况表,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65分类似业绩10①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有配送过区县及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物资配送业绩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②有配送过5000人(含5000)以上的单位食堂物资配送业绩的,计8分;有配送过2000人(含2000)以上,50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物资配送业绩的,计6分;有配送过500人(含500)以上,20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物资配送业绩的,计4分;有配送过500人以下,单位食堂物资配送业绩的,计2分。其他不计分。(提供合同、客户意见评价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商务65分公司荣誉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获得区县级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各类荣誉称号的计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各类荣誉称号的计3分,此项最高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商务65分企业资质5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⑤具有危害分析关键控制体系认证(HACCP)每提供一个计1分,满分5分。〔所有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同时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未全提供的该证书不得分。〕商务65分食品安全保障机制121.食品安全责任险:有购买保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购买保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计8分;有购买保额在500万至3000万元(不含)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购买保额在500万至3000万元(不含)的计5分;有购买保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购买保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须提供投标单位保单复印件及承诺函,未全提供的不计分)。2、供应商具有产品检验机构及检测设备计2分(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3、供应商具有专门的产品检验人员计2分(须提供检测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检测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未提供齐全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商务65分注:1.以上评分中所有涉及到租赁协议的,供应商应提供出租人的相关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2.生产配送能力中所有涉及自有与租赁的计分,均不累积计分。商务65分生产配送能力25标段五:干货调料类供应商①自有专业配送车辆的且数量2辆(含2辆)以上的计10分,其自有车辆不足2辆的或提供租赁合同的计6分,没有专用车辆不计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及车辆车牌照片、车辆所有人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提供车辆租用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及车辆车牌照片、车辆所有人需与出租方名称一致,未提供不计分。)②自有配送经营场地及仓库面积达到500m²以上的计10分,300m²(含)到500m²(不含)的计6分,300m²以下的计3分;如为租赁的配送经营场地及仓库面积达到500m²以上的计8分,300m²(含)到500m²(不含)的计4分,300m²以下的计2分。(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或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该配送经营场地到长沙市政府机关食堂距离在50公里范围内的加5分;(须提供地图查询的实时具体截图,未提供不计分。)此项满分为15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不适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方案说明(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本项目不适用)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9.2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19.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20.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21.1.1供应商应当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认可的国有资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1.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注意压缩文件;21.1.4电子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响应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1.1.5供应商在编辑响应文件时,在响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响应文件,该响应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1.2响应文件的签署21.2.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21.2.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1.2.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1.2.4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此响应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GYZ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2.响应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响应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并再次上传。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入围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参照符合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参照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入围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入围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入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入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40.3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入围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磋商不足三家处理41.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乙方(入围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并完善市直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确保所提供食品物资产品的质量优质、价格实惠、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HNXC-2024ZX010)采购结果,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一、服务期限及本合同有效期限:根据项目编号HNXC-2024ZX010长沙市直大院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围招标的约定,本次乙方的服务期为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作内容1、在服务期内,乙方具有为甲方提供产品的采购、配送入围的资格。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周期竞价方法确定周期内供货商及其供货品种、价格。3、乙方取得周期内配送资格后向甲方提供相应配送产品的名称、质量、规格、价格等信息,并录入甲方的采购平台。4、甲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订购商品,并说明所需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标准要求。5、乙方凭甲方订单据实送货,按双方约定时间将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地方,双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后,乙方对所供商品不再承担保管责任。6、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按照协议约定,履约保证金将根据协议期的履约行为,在协议终止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三、商品价格:1、配送商品的价格按配送周期的竞价中标价格更新确定。2、中标价格中包含税费、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等各项费用。四、结算方式1、付款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付款方式:自行支付。3、付款条件:采购人和入围供货方每月进行货单核对,供货方提供含税发票后,每2个月进行货款结算。其他特约商品根据双方约定据实结算。如帐目不符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可顺延到下月结清。4、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如实提供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定要求的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农残检测报告或食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如有需要可查验原件。乙方保证上述证件在本协议期限内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2、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间、产品质量、规格、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供货(按本次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提供的物资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运输要求,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也应及时更换或补充,并承担相应责任。3、乙方负责将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交由甲方验收并经甲方签字确认、物资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验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在甲方场内行驶时,应遵守甲方行车制度。5、乙方配送人员进入甲方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配送人员服务质量。6、乙方所供货品由第三方长沙市民生100抽样快检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货品按长沙市民生100快检的有关规定处理。7、要方以收货入库单时间为准,每2个月与乙方进行一次贷款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顺延至下月结清。六、协议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一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后,有权要求单方面终止本协议:1.告知后一个月内,双方协商就终止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终止本协议。2.一方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履行的必要的。3.一方严重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导致双方难以继续合作的。4.因发生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化及其它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双方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本次入围设定相应服务期限,并采用优胜劣汰的考核标准,如收到相关使用部门投诉(或违约行为)3次或以上将自动退出定点供应名录库,双方解除定点供货配送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和响应上述考核管理规定。6.参与第二次竞价入围后不履行义务的。七、违约责任1、乙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将按照第一次2000元、第二次3000元违约金的标准承担直接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任何一批物资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约定的品相、规格、或安全指标检测不达标、对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预包装食品及索证索票要求等情形)的;2)乙方逾期交货(包括重新供货、紧急补货)的;3)乙方在交货中有弄虚作假(数量、质量、价格)行为的;2、乙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1)协议期内发生上述第一条的违约行为累计三次及以上的;2)同一批次物资不符合本协议规定被甲方连续两次拒收的;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导致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并承担一切责任;4)本协议范围的物资,乙方转让他人供应的;5)乙方拒绝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重新供货)的;6)协议期内发现乙方在税务票据、货款结算、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或出现因产品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等情形时的;7)乙方所配送的物资经检测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8)乙方不参加甲方二次竞价行为的;3、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生额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含第六条第6款内容)。八、其它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待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予以确认。本协议系经竞争性磋商方式订立,相应磋商过程文件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采购人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采购人最终发布内容为准,《竞价原则》以采购人最终发布内容为准。2、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就协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3、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三者齐备)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4、协议附件:《廉政协议》、《供货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供货单位产品质量、配送服务承诺书》、《考核办法》、《竞价原则》。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廉政协议甲方:乙方:鉴于:1、甲、乙双方订立《供货合同》,双方系业务合作伙伴关系。2、本合同所称业务人员是指合同签约代表、合同经办人或者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人员。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单位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在双方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终止业务关系后二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向对方的业务人员(包括亲属)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二)借对方业务人员(包括亲属)的婚姻、生日、升迁、乔迁等事宜,向业务人员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三)安排对方业务人员进行违法的娱乐性消费。二、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索取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好处,或者要求提供违法的娱乐性消费的,不得满足其要求,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应当向对方支付所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价值10倍的违约金,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一年内发生二次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任何一方在对方业务人员索取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好处时,给予馈赠的,视为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如没有馈赠,但没有通知对方,一年内发生二次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五、双方高层管理人员公开的礼节性馈赠小礼品不适用本合同。六、本合同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供货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食品供应商,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二、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必要证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三、如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食物中毒,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供货单位产品质量、配送服务承诺书为保证合同期内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保证:一、所供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二、严格遵守与采购单位签订的货品质量协议的相关规定。三、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变更、过期,配送人员变更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交采购单位备案。四、所供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紧密相关的内容必须有清晰的标示与记录。五、运输过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送货的交通工具按照指定的场所停放。六、严格遵守现场验货的原则,同时对当天应急的需求及时补货。七、如货品有质量问题,我方会在1小时内达到,并与采购单位协商拿出妥善解决方案,如确属我方的责任,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八、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合同解除时终止。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本次由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含新民路食堂)、二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定点为4年,合同一年一签。一、项目说明1、本次由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食堂(含新民路食堂)、二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项目,定点为4年,合同一年一签。2、定点供应商库建成后再由采购人根据配送周期组织库内供应商进行竞价确定配送单位。3、定点供应商入围后未参与二次竞价的,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退库。4、服务周期:本次配送服务期限为4年,2024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5、服务内容、时间:配送单位在收到任务通知后,应根据项目情况配备项目工作人员、制定服务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6、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7、最终食品检测结果以第三方长沙市民生100快检室的为准。8、入围后,采购人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与响应文件响应不一致,则视为提供虚假响应,取消其入围资格。缺额按排名依次替补。9、临时(应急)食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二、采购内容标段号标段名称采购内容定点供应商数量(家)竞价配送周期(特殊情况可做调整)标段五干货调料类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33个月其他说明:1.①标段一至标段十、标段十二: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3家,则定点3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3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②标段十一:如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5家,则定点5家;有效供应商必须大于等于5家,否则该包作废标处理。(2)食材全品类供应商需参加标段一至标段十的二次竞价。(3)二次竞价:3.1竞价流程1.提前制定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相关采购工作人员参考海吉星市场所提供的官方指导价格、对周边市场进行价格信息调查,综合供应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利息、税费、利润等因素后,确定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并根据市场行情明确本轮竞价采取上浮或下浮报价。原则上基准价高于海吉星批发市场指导价,低于周边零售市场调查价。2.及时下达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将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目表于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发给入围供应商,并确保其回复收到。3.定期组织公开竞价。各入围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各自密封报价(含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并密封)。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现场拆封,公开各入围供应商报价,现场宣布竞价结果。公开竞价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监督。3.2竞价结果认定1.除大米以外其他类别二次周期竞价均以价格最低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2.大米二次周期竞价采取综合得分(大米价格、蒸煮后口感、色泽三项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入围供应商。3.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有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者,则再次现场分别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如再次相同,在监督人员监管下抽签,抽中者中标。4.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纸质版计算错误,则以现场重新计算为准。如供应商未按我方规定报价要求者视为废标处理。如有流标,则择日再二次竞价。(4)淘汰机制:食材类入围供应商在第一年服务期内,未能取得一次配送资格的,采购人将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同时将由中标排名靠前的供应商顺次替补。(5)配送周期内协商机制:①在配送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就配送物资价格双方进行协商处理。②如采购人需临时增加采购竞价以外物资,双方可就该物资价格进行协商处理。(6)供应商可投任意2个标段,其中,第12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得成为1-10包中标供应商(但可参与二次竞价的所有品目);投3个或3个以上标段的将被拒绝投标。如:同时投了由1-10包中的任意一个包与12包组成的两个包,所投的两个包都中标的,则取消1-10包中的中标资格,保留12包中标资格;1-10包的缺额按该包排名依次替补。三、质量要求(五)、干货调料类1、干货类具体要求如下:序号采购内容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1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3)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2、干货类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3)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3、调料类具体要求如下: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3.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调料类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3)《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四、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1)定点供应商库建成后再由采购人根据配送周期组织库内供应商进行竞价确定配送单位;2、结算方式1)付款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付款方式:自行支付。3)付款条件:采购人和入围供货方每月进行货单核对,供货方提供含税发票后,每2个月进行货款结算。其他特约商品根据双方约定据实结算。如帐目不符,可顺延到下月结清。五、其它要求1、供货期内,供货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2、供应商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3、供应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4、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5、供应商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有权视情节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对于本章的各项项目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六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三、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标段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投标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备一份,与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接收。)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标段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备一份,与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接收。)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和评分标准要求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配送方案;(4)退换方案;(5)产品包装;(6)管理制度;(7)售后服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技术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物资 定点配送服务 干货调料类 酱油 鸡精 淀粉 木耳 海带 笋子 红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