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役管道及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在役管道及装置开展风险评估招标公告(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2024)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气东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4年在役管道及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招标项目编号:
ZY24-SH07-FW189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上海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进一步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预防在役生产装置、管道线路等发生可燃物料泄漏、扩散、爆炸,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分析) 应用导则》、《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GB/T 50779-2022)等规范,利用HAZOP、QRA等安全工具对公司在役管道及装置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安全改进提升建议。 对安全风险管控失效导致在役管道及装置发生异常事件等情况,为进一步分析风险管控上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标准开展专项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提升建议。

西气东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4年在役管道及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03 15: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0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4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4-24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8座在役场站的HAZOP分析、8座在役场站的QRA分析及约15次异常事件的专项风险评估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在役油气装置HAZOP分析业绩,并且至少具有1项在役油气装置QRA分析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业主方认可的HAZOP报告和QRA报告,或业主方审批通过的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信誉要求: 6.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6.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6.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要求 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在役油气装置HAZOP分析业绩,并且具有至少1项在役油气装置QRA分析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①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 ②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出具的报告等资料。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6.7联合体要求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6.8其他要求 6.8.1投标人不应为《******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6.8.2如涉及签约主体不同,在此说明。 6.8.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陈维帅

电话:
18621601346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申晓辉

电话:
15082983353

电子邮件:
787207961@qq.com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ZY24-SH07-FW189】招标公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在役管道及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在役管道及装置开展风险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