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围栏招标公告(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2024)


请前往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告完善及发布,具体链接http://www.yng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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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采购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7第五章采购需求....................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计划编号:迪庆州,4533421JH202400106)项目名称: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预算金额(元):1980514.65最高限价(元):1980514.65采购需求:序号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货物名称数量单位11980514.65否铁艺围栏,含建筑所需砂石水泥12千米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次项目内对应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到指定地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更短交货期。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4-04-709:00至2024-04-1117:30,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网上获取:①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3.2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4.2开标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东侧香巴拉小镇C-36-14-211-1-302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4.3①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③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4-2909:30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地址:香格里拉市香巴拉大道古城段103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3688785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东侧香巴拉小镇C-36-14-211-1-3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丹区江才、汪堆电话:0887-3070062187876933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1.3采购代理机构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建塘镇农田围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情况”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情况”4.1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但不限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无4.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6.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时间:集中地点: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集中地点:1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yn.gov.cn/),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电话:18787693377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10000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 日 09 时 30 分银行转账方式如下:开户名: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塘信用社账号:7000014533551012注意事项: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保证 金,投标人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 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空 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 交的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在签合同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0.1投标报价(1)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标的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统一服务包干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套货物、设备、水电、税费,必需的辅助专用工具,运杂费、服务费、员工保险、培训费、设备设施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等,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3)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包号(若分标包时)、投标人名称等内容。2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 4.2 开标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东侧香巴拉小镇C-36-14-211-1-302香格里拉市吉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4.3 ①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③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26.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2.6是否允许分包 ■否 □是允许分包的内容:33.1履约保证金有;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总价5%的金额汇至采购人对公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到中标单位对公账户。34.1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2.中标人应按云价收费〔2017〕16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承担公证费(如有)。3.请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无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及交货期、交货地点3.1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申请人资格要求4.1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6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5.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踏勘现场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6.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开标前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发布公告当天)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联系电话:0887-3070062;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采购标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2根据本章第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还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如发现表中技术有误或不合理的,应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获取澄清信息。11.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6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编制投标文件。11.7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1.8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3.语言文字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6.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如有)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到指定的帐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1电子文件: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U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19.1.2纸质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4)投标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5)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9.1.3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2)投标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19.1.4投标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交。19.1.5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文件的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含光盘)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24.开标24.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4.2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24.4如投标人代表未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疑义,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5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唱标: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6)开标会议结束。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6.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26.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5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6评标过程的保密26.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结果30.中标人的确定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2.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6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及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中标无效。33.履约保证金(如有)33.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3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中标人应按云价收费〔2017〕16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承担公证费。35.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5.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资格要求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但不限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1.资格审查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1.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二、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符合性审查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规定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包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1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规定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材料清晰能辨认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符合性审查其它实质性要求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改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降低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20分。技术部分F2:40分。商务部分F3:40分。2评审标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2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即:F1=[C/(B1,B2,…,Bn)]×20说明: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2)若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标的物均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请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均为小微型企业企业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享受同等价格扣除;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5)投标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按涉及产品报价的0.5%的扣除幅度对产品价格进行扣除。(若内容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不再对所报节能产品进行最后报价的扣除。)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2(满分40分)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 10分) 第一个档次(1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对 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阐述详细、有针对性,且有具体的违约 责任承诺的; 第二个档次(8 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阐述详细,有针对性、有具体违约责任 承诺的; 第三个档次(6 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阐述不够详细,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 诺的; 第四个档次(4 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阐述不够详细,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第五个档次(2 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质量保证措施和具体的违约责任承第六个档次(0 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2(满分40分)2)交货、安装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 10 分) 第一个档次(10 分):交货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具体、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较强,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较详细、重要项目里程碑说明规范; 第二个档次(8分):交货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较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强;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完整、详细、有重要项目里程碑说明; 第三个档次(6 分):交货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合理、针对性较好,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不够完整、详细; 第四个档次(4 分):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性较差,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较差; 第五个档次(2 分):交货、安装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欠缺,无针对性,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较差。 第六个档次(0 分):交货、安装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内容有误,或无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 2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2(满分40分)3项目团队人员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 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二档次(8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三档次(6 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合理、分工较明确,证明材料齐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四档次(4 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合理、分工较明确,证明材料不够齐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五档次(2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六档次(1分)投标文件中未列明拟派项目团队组成情况,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若有)。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 章,无法体现对应内容、未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40分)4、售后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 10 分) 第一个档次:售后服务流程设置合理、高效,※产品能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高,保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9-10 分) 第二个档次:售后服务能力较强,※产品能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较好,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针对性,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7-8 分); 第三个档次: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较好,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5-6 分); 第四个档次: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不足,或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3-4 分) 第五个档次:售后服务能力较差,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没有针对性(1-2 分); 第六个档次(0 分):无售后服务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有误。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40分)1、参数评审评分(满分 10 分) (1)材料选型、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项,有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 7-10 分; (2)材料选型、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项,有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 3-6分; (3)材料选型、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项,没有有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 1-2 分;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40分)2、投标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评审评分(满分20分) 第一个档次(20分):投标产品性能可靠性高,产品成熟、稳定好,兼容性强,操作方便,易于维护的; 第二个档次(15分):投标产品性能完善,产品较为稳定,具有兼容性,操作方便的; 第三个档次(10分)投标产品性能一般,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无兼容性,可操作的; 第四个档次(5分)投标产品性能不稳定,无兼容性,不便于操作,难以维护的; 第五个档次(0 分)投标产品性能不满足采购需求、无法操作的;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采购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本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1.符合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二、评审标准”第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证明及支撑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同时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投入项目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磋商拟投入项目人员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近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③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委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委会完全接受的,评委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详细评审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二、评审标准”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汇总F1、F2、F3得分即为评标总得分。2.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其它1.关于中小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监狱企业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其他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中标货及安装调试,投标人可自报更短交货期。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全部货物/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其余款项为质保金,项目最终验收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的5%;自缴纳履约保证金满年后,无任何履约问题方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质保期质保期:自所有货物验收合格日起不少于年。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非人为损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无法维修的应予以免费更换同样产品,对质保期外产品提供终身维修且只收取零配件材料费。2.对因甲方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乙方负责保修,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3.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的,若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4维护保修要求维护保修要求:乙方须在承诺的“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支持。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服务要求小时以内到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中标投标人应无偿的承担故障维修、维护保养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中标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售后服务内容:乙方需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负责人。6验收标准初验验收标准:在乙方将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及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组织进行初验;如初验不通过,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确保初验正常通过。同时甲方有权对相应货物全部退货,并且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全额赔偿(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终验验收标准:中标后甲方将有权对本项目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检,如检测过程中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有不一致,甲方有权对相应货物全部退货,并且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全额赔偿(如有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以上的(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替代品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若乙方不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或甲乙双方不能就替代品方案协商一致,则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实现售后服务承诺,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7.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8.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9.乙方提供的配件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形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更换,并承担合同总价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10.若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未及时回复,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任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此而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二、合同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投标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乙方:根据分散采购公开招标的结果(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要求(一)合同标的:(二)供货要求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2345合计(元)2.以上提供的货物(均含备品备件)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需符合本合同附件关于货物指数的要求。3.交货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乙方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履行(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4.提供的货物若涉及进口,须按进口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乙方委托外贸代理企业,并报甲方备案登记,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以甲方名义与该外贸代理企业签订外贸委托代理协议,由外贸代理企业代乙方实施货物交付。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以上价格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代理费、杂费(含海关报关及验收等费用)、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的权利。如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乙方委托甲方与乙方选定的货物进口外贸代理企业订立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的进口代理协议。甲方用户单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监督。甲方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环境。3.甲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企业(即以上同甲方订立进口委托代理协议的企业)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权利。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若涉及设备系统集成的,还应免费提供集成服务,并接受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实施服务的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合同终止时,应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若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因此而遭受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6.乙方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7.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持甲方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且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原状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因项目实施而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移交后不少于年,接到采购人通知,小时以内到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中标投标人应无偿的承担故障维修、维护保养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中标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采购需求”中明确质保期的产品质保期以“采购需求”为准。2.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中标投标人应保证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应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注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以及保证措施。若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投标人必需在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3.对于故障维修无论是在质保期内,还是在质保期外都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4.质保期满后,若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投标人必需在两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并优惠收费。5.乙方本项目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6.乙方在本地的售后服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7.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8.质保期满后,若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投标人必需在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并优惠收费。五、交货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竣工交付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竣工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4、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5、交货日期详见合同前附表。若由于甲方场地狭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进度和书面通知,安排制造、卸货和交货,否则引起的厂内外库存费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六、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工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七、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关于本条的特别说明:本条中的服务时间,即相关的服务到达现场或完成维修工作所需的时间:小时、天数等,招标文件或有关保修服务的其它文件中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若无相关文件或相关文件中并无规定的,或有关的规定明显与本次采购的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不符的,则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乙方对合同货物的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详见合同前附表。1、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2、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3、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4、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货物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5、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时,亦由乙方负责赔偿。八、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要求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5%计算),交付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货款支付手续。2.自乙方提供的货物完成验收之日起届满年后,乙方若无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1.选择付款方式为C:A.由乙方委托向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全额货款。B.由乙方自己收取合同约定的全额货款。C.由甲乙双方书面约定的其它方式。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全部货物/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其余款项为质保金,项目最终验收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的5%;自缴纳履约保证金满年后,无任何履约问题方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甲方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4.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则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货款最终结算金额,并据此核定单价。九、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加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的(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替代品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若乙方不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或甲乙双方不能就替代品方案协商一致,则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实现售后服务承诺,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7.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8.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9.乙方提供的配件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形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更换,并承担合同总价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10.若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未及时回复,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任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此而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当然地减少或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十一、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十二、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及附件。2.乙方委托外贸企业的授权书(如有)。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6.招标文件。7.外贸委托代理协议(如有)。8.外贸合同(如有)。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九、合同签订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二十、附件(有)附件1.货物详细技术参数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一、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如下:一、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清单(最高限价1980514.65元)名称数量单位材料规格围栏12000m立柱:100*100*3.2方管浸塑/边框:50*50*2.5方管浸塑/网片:丝径5mm孔径50mm菱形浸塑网。水泥P.S 42.5,碎石粒径:25-40级配砂子合计1.吉迪村申康小组1.1围栏:4029m2.吉迪村乃都小组2.1围栏:4543m3.吉迪村唐米小组3.1围栏:1000m4.吉迪村养猪场4.1围栏:428m5.红坡村崩加顶小5.1围栏:1000m6.红坡村扣许小组6.1围栏:1000m二、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5年。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发现数量不全、质量不符等问题,投标人应及时解决。三、验收要求验收时如果发现数量不全、质量不符等问题,投标投标人应及时解决,如投标投标人对货物存在的问题拒绝进行处理,导致货物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采购方有拒收和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四、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承担所提供材料、供货所导致的一切与第三方的法律纠纷及后果。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交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人(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材料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二、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但不限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年或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相关证明或承诺。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七、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以上材料应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三、商务文件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企业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盖企业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话: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此页。▲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DQZC2024-G1-00042-XGLL-0003)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承诺的期限内完中标货(或交付使用),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投标日期:▲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项目)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45///投标总报价(元)填表说明:投标人需对本招标范围包括的服务内容进行整理并对明细进行逐一报价。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报价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厂家/品牌如有则单列,此报价含在货物/标准件总报价中备品备件、易损件表(如有)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在今后的售后服务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下表中所列的优惠条件提供中标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和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元)优惠比例实际投标单价是否已含在总报价中%%%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质保期结束前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已计入投标总价中。上述优惠比例及实际投标单价可以延用到质保期满以后的备品备件更换中,也可以根据以后的市场价按上述优惠比例进行下调,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元)。特此承诺!备注:此表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编制,表格不够,可照此扩展,若无备品备件则此表可不提供。投标人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此部分格式、内容自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日期:注:1、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标的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为大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或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除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按上述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未完整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盖企业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附)2、单独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3、单独列出所投产品中优先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单价和总价。(不包括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产品)。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注: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内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附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证书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注: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按上述规定格式逐项填写。2、提供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若采购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不再进行价格扣除。附表2: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证书对应投标文件页码合计注:若报价产品为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保产品,且附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标时对涉及的产品价格按确定的扣除幅度进行价格扣除,具体扣除幅度详见评标办法。▲商务条款偏离表请对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主要商务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要求,请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其它商务资料(此部分格式、内容自定)包含但不限于: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2.交货、安装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评审3.项目团队人员评审4.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四、技术文件部分▲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技术要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拟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制造厂商最新的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软件功能截图等,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田围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