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2024)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开招标][施工]花田酒地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网)(第2次招标)(第2次补遗澄清)

关于花田酒地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花田酒地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次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系统未显示控制价文件,现重新上传控制价文件。

修改 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18:30
2024年4月23日18: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2日10:30
2024年4月24日9:30

二、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开标日期在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2024年4月7日

承诺函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花田酒地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遗(二)》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此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填写,包括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的日期)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