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2024)



投标邀请书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服务期限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1: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一食堂)
5791148.10
11
1
3年(合同一年一签)
餐饮业

包2: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二食堂)
5810946.12
11
1
3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
1.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不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应分包进行报价,各包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应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员配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中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但不兼中,如同一个供应商在包1包2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包号先后顺序放弃包2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即代收费),预算金额为11602094.22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2.投标供应商的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2020年至本项目招标文件上网公示之日期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补遗、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4 月08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当天开标大厅电子显示屏,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09:3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投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7602371179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U7-17-3/02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308356622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易大厦4101

20240408(挂网定稿)招标文件-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docx

招标文件采购执行编号:DZ-F-23122901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投标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6二、评标方法27三、评标标准(适用于所有包)28四、无效投标条款32五、废标条款32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33一、投标供应商33二、招标文件33三、投标文件33四、开标35五、评标35六、定标35七、中标3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6九、签订合同37十、代理服务费37十一、交易服务费3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8一、合同主要条款3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3一、经济文件44二、技术部分文件45三、商务文件48四、其他51五、资格文件5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服务期限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一食堂)5791148.101113年(合同一年一签)餐饮业包2: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二食堂)5810946.121113年(合同一年一签)餐饮业注:1.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不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应分包进行报价,各包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应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员配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中的相关规定)。2.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但不兼中,如同一个供应商在包1包2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包号先后顺序放弃包2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即代收费),预算金额为11602094.22元。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2.投标供应商的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2020年至本项目招标文件上网公示之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补遗、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4月08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当天开标大厅电子显示屏,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09:30(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1.转账方式1.1投标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财政编号:DZ-F-23122901项目编号:50000120240311030105002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3263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2账号8301098938194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3账号623281376000176830702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6584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2账号8301098935364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3账号623281376000173376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投标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7602371179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U7-17-3/02(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30835662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易大厦4101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采用劳务外包服务,所有食材和所产生的水电气由采购人提供和承担相关费用,在履约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二)运营模式本项目采取劳务外包服务方式,由采购人提供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中标供应商派遣专业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用餐服务,并负责对人员、场地和操作等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服务热情周到。(三)就餐人数学生:约3208人(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四)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本食堂是现行运行食堂,相关设备设施可以满足本食堂运行要求,中标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设备设施。(设备设施损坏除外)※二、服务要求(一)根据各餐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餐前、餐后保障(包括学生早、中、晚(含加餐)基本套餐和特色餐;食堂内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教师餐;应急保障餐饮服务;节假日餐及夜宵;按学校要求为应急、突发事件提供餐饮保障和其他用餐服务)。(二)做好服务区域含餐区厅面、厨房内部、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等。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三)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大型及专项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四)负责就餐秩序管理,监督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等。(五)做好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六)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和安全保卫工作。(七)做好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障任务。(八)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九)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十)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十一)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消防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十二)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十三)按市场监管局和学校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采购物资的进出库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项消毒安全检查留样等记录,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三、服务标准(一)本项目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二)食品要求1.食品原材料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负责采购。2.禁止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6)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7)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腐烂、变质、感官一场、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8)不得以火腿肠、丸子等含淀粉类较高的预包装肉制品替代肉类食材。(9)严禁使用“坝脚菜、边脚菜”等劣质和腐烂变质蔬菜;(10)不宜长期使用土豆、南瓜、冬瓜等单一品种蔬菜,要保证菜品供应的多样性;(11)不宜过多库存西红柿等易发生霉变的蔬菜。(三)日常管理1.日常管理内容(1)根据餐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餐前、餐后和临时性会议保障。(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区域含餐区厅面、厨房内部、烟道(每季度一次)、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4)就餐秩序管理。监督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等。(5)协助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6)集油池清掏(当年11月-次年3月,每月1次;当年4月-当年10月,每两个月1次)。(7)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8)安排人员夜间值守。(9)其他需要完成的任务。2.基本要求(1)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3)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4)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5)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6)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7)完成早、中、晚餐用餐需求及特殊情况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四、项目管理要求(一)服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劳务外包的食堂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利,食堂必须服从并积极配合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具体实施按《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膳食管理制度》及双方签署的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执行。(二)所有食品的销售定价必须报学校审核确定方可执行,预包装食品价格不得超过附近大型超市同款食品价格。※五、人员配备表一人员配备岗位资格要求包1: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一食堂)序号岗位数量(人)要求1专职现场经理1拟派专职现场经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提供专职现场经理所服务的学校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出具的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营养配餐师1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食堂安全员1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4库管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5食堂会计(行政内勤)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红案组 (厨师长1人,厨师3人)4提供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7特色菜组(厨师长1人,厨师7人)8提供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厨师证(或提供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8白案组(厨师长1人,厨师3人)4提供中式面点师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9荤墩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0菜墩4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1蒸煮工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2泡菜师傅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3洗碗工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4清洁工4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5预包装售卖员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人员配备人数合计40投标供应商的人员岗位资格不得低于该人数包2: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二食堂)序号岗位数量(人)要求1专职现场经理1拟派专职现场经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提供专职现场经理所服务的学校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出具的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营养配餐师1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食堂安全员1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4库管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5食堂会计(行政内勤)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红案组 (厨师长1人,厨师3人)4提供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7特色菜组(厨师长1人,厨师7人)8提供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厨师证(或提供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8白案组(厨师长1人,厨师3人)4提供中式面点师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9荤墩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0菜墩4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1蒸煮工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2面食1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3洗碗工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4清洁工4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5预包装售卖员3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含)年-2024年3月(含)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人员配备人数合计40投标供应商的人员岗位资格不得低于该人数特别提醒:1.上述包1包2人员配备为采购人对各包岗位人员的最低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包的人员岗位资格及人数不得低于表一各包中的要求。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自己所投包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进行多个包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各包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各包中相同岗位的人员可以为同一人,人员数量须满足各包对应岗位人员数量要求。3.所有人员上岗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整、更换。如有调整或更换,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征求采购人意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述对上岗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表二《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包1: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一食堂)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序号岗位人数行课期间放假期间序号岗位人数工资(含福利)元/月/人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管理费(6%)小计合计工资(含福利)元/月/人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管理费(6%)小计合计1专职现场经理15100166330670697069350166321203420342营养配餐师14500146727062376237350146721183818383食堂安全员13900127123454055405350127121164216424库管13900127123454055405350127121164216425食堂会计(行政内勤)13500114121048514851350114121151215126红案厨师长15900192335481778177350192321229422947红案厨师346001500276637619128350150021187156138特色菜厨师长14600150027663766376350150021187118719特色菜厨师72750897165381226684350897211268887610白案厨师长151001663306706970693501663212034203411白案厨师3460015002766376191283501500211871561312荤墩32500815150346510395350815211186355813菜墩42350766141325713028350766211137454814蒸煮工1275089716538123812350897211268126815泡菜师傅1230075013831883188350750211121112116洗碗工3230075013831889564350750211121336317清洁工42300750138318812752350750211121448418预包装售卖员327508971653812114363508972112683804税金1%1797.04571.15月合计金额181501.0457686.15年合计金额1930382.71815010.4115372.3三年合计金额5791148.10备注:1.食堂服务费分为行课期间和放假期间,结算时按照不同时期价格进行结算。2.以上工资包含食堂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缴纳的五险、劳保、福利、加班工资、公司管理费等。3.岗位及人员数量严格执行考勤,定岗定员,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减少的,结算时按实予以扣除,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增加的,结算时根据增加人员岗位数量和投标报价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4.五险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实发工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部分)计算,人员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在实际过程中未予以足额缴纳五险,结算时予以扣除。5.税金费率按实际缴纳计算。6.金额单位为元。7.此表作为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的分项报价金额超过此表中对应金额的,结算时按此表相应的岗位及人员工资金额结算。包2: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二食堂)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序号岗位人数行课期间放假期间序号岗位人数工资(含福利)元/月/人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管理费(6%)小计合计工资(含福利)元/月/人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管理费(6%)小计合计1专职现场经理15100166330670697069350166321203420342营养配餐师14500146727062376237350146721183818383食堂安全员13900127123454055405350127121164216424库管13900127123454055405350127121164216425食堂会计(行政内勤)13500114121048514851350114121151215126红案厨师长15900192335481778177350192321229422947红案厨师346001500276637619128350150021187156138特色菜厨师长14600150027663766376350150021187118719特色菜厨师72750897165381226684350897211268887610白案厨师长151001663306706970693501663212034203411白案厨师3460015002766376191283501500211871561312荤墩32500815150346510395350815211186355813菜墩42350766141325713028350766211137454814蒸煮工1275089716538123812350897211268126815面食1275089716538123812350897211268126816洗碗工3230075013831889564350750211121336317清洁工42300750138318812752350750211121448418预包装售卖员327508971653812114363508972112683804税金1%1803.28572.62月合计金额182131.2857834.62年合计金额1936982.041821312.8115669.24三年合计金额5810946.12备注:1.食堂服务费分为行课期间和放假期间,结算时按照不同时期价格进行结算。2.以上工资包含食堂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缴纳的五险、劳保、福利、加班工资、公司管理费等。3.岗位及人员数量严格执行考勤,定岗定员,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减少的,结算时按实予以扣除,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增加的,结算时根据增加人员岗位数量和投标报价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4.五险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实发工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部分)计算,人员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在实际过程中未予以足额缴纳五险,结算时予以扣除。5.税金费率按实际缴纳计算。6.金额单位为元。7.此表作为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的分项报价金额超过此表中对应金额的,结算时按此表相应的岗位及人员工资金额结算。※六、考核(一)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安全质量检查月考核表考核日期:年月日检查标准考核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的的员工在岗在位缺一个扣1分6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盛具或材料包装,工作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已加工好的成品每件须留样150克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未按照程序存放和留样的,未消毒的,一次扣2分。4食品贮存生熟应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材料验收制作销售时库管、安全员、厨师长等严把质量关出现不符合项,一次扣2分。 10食堂各项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记录。设备设施在运行时出现故障造成损失一次扣2分。如因操作规程出现的任何事故,还须按合同约定的处理;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厨具设备损坏、餐具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6食物必须确保熟透,不得出现半生半熟的食物;不得销售变质霉变的食品每发现一次扣 2分。8不得发生人员因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中毒以及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的其它事故。出现不符合项,发现一次扣 10分,严重者处没质保金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10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餐区、桌、椅等物品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下水道、排水沟通畅,每天产生的潲水、垃圾必须在24小时内交由专业的市政餐厨垃圾清运公司处理完毕,并做好记录。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次扣 2分。未清理干净的,每发现一次扣 2分。10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墩子、盛具等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危险的地方标注警示语。出现不符合项,发现一次扣1分。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每日晨检及记录,定期做好体检。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人扣1 分。5个人卫生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抽烟;上卫生间洗手后方能操作;在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及售卖时必须戴口罩,洗手消毒。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人扣 1分。4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并做好记录。未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的,每一次扣 2分。未清洗干净的,一次扣2分6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着统一规范服装,语言、动作规范、团结友爱。出现不符合项,一人次扣 2 分。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管理人员不得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脱节或产生不良影响。工作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人次扣 2元。2工作人员要热情大方、微笑服务、态度和蔼、不得与师生产生语言和肢体冲突。每出现不符合项,发现一次扣2分。6隔夜的汤、蔬菜等按规定应及时清除,不准混入新鲜菜重新制用;菜洗不干净,成品菜里不能有苍蝇、虫子、头发等异物的。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6每餐供应完毕后,操作间、工作间、餐厅等区域要保持干净、卫生、整洁,保持炊事用具干净卫生;操作完毕后,门窗关闭;菜墩生熟分开,冰箱生熟不能混放、脏乱;每餐操作完毕后,和面机、绞肉机、切肉机、豆浆机、切菜机、菜板、面板、保温台、蒸车、蒸盘、配菜盘、炒锅、锅台、灶具、面盆、饭勺、调味罐等清洗干净;爱护各种厨具,使用后的厨具必须保持整洁,未使用的厨具必须断电断气;每发出现不符合项,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扣2分;。4按卫生要求做好常规卫生以及包管区卫生,切洗间、操作间、餐厅和雅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坚持每餐打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周一次卫生大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周一);食堂、小餐厅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一次供餐完毕后,及时清理垃圾。出现不符合项,每发现一次扣1分24合 计100备注:甲方每月考核一次:检查得分值在95分以上的为“优”;检查得分在85-95分的为“良”;检查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检查为“不合格”按300元/分扣劳务费,并限期进行整改。若乙方受到学校师生投诉,经查属实则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罚1-10分,300元/分。(二)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尊敬的各位就餐单位人员: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特发此调查表,希望您积极配合、认真祥实地填写,以便我们改进工作。谢谢配合!序号调查内容(总分100分)满意基本满意需改进1食堂饭菜的新鲜度(10分)2食堂饭菜荤素营养搭配及份量(10分)3食堂饭菜种类、创新(10分)4食堂饭菜味道、咸淡程度(10分)5食堂饭菜保温效果(10分)6食堂的早、中餐按时供应情况(10分)7食堂就餐环境、卫生状况(10分)8食堂餐具的卫生情况、消毒情况(10分)9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10分)10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10分)分值小计总分说明:“满意”得10分,“基本满意”得5分,“需改进”得0分.学校每月组织学校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干部代表对食堂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需改进三个层次。每年随时可收集就餐人员对餐厅饭菜质量及相关服务的考评,满意度为80-95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满意度低于80分,采购方结合每月食堂安全质量考核结果有权解除或在招标年限内不再续签劳务外包合同。※七、其他(一)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入场服务前协助采购人办理餐饮行业相关许可证。(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入场经营服务前完成人员招聘、查体等工作,并将招聘人员情况报采购人备案。(三)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应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四)出现应急情况,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全力保障。(五)中标供应商负责员工的招聘、薪资、福利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六)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七)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消费刷卡系统,中标供应商的任何一个售卖窗口都不能使用非消费刷卡系统结算。(八)为保证师生员工正常用餐,投标供应商应当于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较为集中时开足服务窗口,缩短师生等候时间。(九)食品价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应当保持经营菜品价格的稳定。中标供应商经营的特色餐饮菜品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投标供应商经营的大众餐的菜品价格不超过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指导价上限,大众菜的份量按照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确定的标准执行。(十)中标供应商应当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做好菜品的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采取保温措施,确保饭菜温度;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十一)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储运、加工、售卖,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品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严重责任事故,否则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十二)中标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十三)食材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十四)中标供应商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十五)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用途。(十六)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就餐数量及进餐秩序、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十七)中标供应商应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十八)中标供应商要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合理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十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就餐服务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十)中标供应商应加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或更换厨师、厨工。(二十一)中标供应商须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能正常就餐。(二十二)履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二十三)劳务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不能支付劳务服务费。(二十四)“七、其他”需逐条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在有效服务期内服务标准和中标价保持不变。2.在服务期限内,学校实施考核后一年一签。(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其他福利【含社会保险费(五险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实发工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部分)计算),人员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在实际过程中未予以足额缴纳五险,结算时予以扣除,其他保险、福利费、加班费、通讯费、服装费等、公众责任险、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食堂服务费分为行课期间和放假期间,投标报价时分别报价,结算时按照不同时期(行课期间和放假期间)价格进行结算;在实际运行管理中,按照学校安排,食堂或员工正常上班即按行课期间费用结算,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开餐或上班则按放假期间费用结算;当学校实际用餐人数发生调整时,食堂员工工资以实际岗位人员工资进行结算,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减少的,结算时按实予以扣除,如人员及岗位数量增加的,结算时根据增加人员岗位数量和投标报价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价格为包干价,投标供应商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的分项报价金额超过【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表二《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中对应金额的,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表二《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相应的岗位及人员工资金额结算。3.各包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总价最高限价金额,最高限价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按月支付(逢寒暑假顺延),采购人以中标供应商实际参与人数、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表二《食堂员工岗位及工资结算依据表》和采购人的考核情况支付当月服务费。(二)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合同签订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期满后,无履约问题,中标供应商提出退还申请,并配合办理采购人的退还流程后30日内无息退还。六、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工作实际到场工作人员配置等进行核实,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七、其他(一)中标供应商应有稳定和较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派驻到该项目的人员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配置。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承担项目的交接工作,不得分包、转包、挂靠成交项目(如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二)中标供应商应依法用工,负责所聘人员的培训、劳动保护、保险、伤病等事项;在招录员工时,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招录并提供相关依据的复印件。凡是“未岗前常规体检”、“有传染病史”、“有违法乱纪记录”、“身体残疾”、“有心理疾病”、“未岗前培训”等人员不得录用;其所派人员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三)在履约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中标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中标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四)中标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考核,经采购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可以根据情况扣减费用,如果采购人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五)中标供应商合同到期即终止合同,及时办理移交,妥善处理相关后续事宜,所有手续和费用完清,无任何用工纠纷和遗留问题,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三十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六)如遇重大活动、重点检查或突发性事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作业人员进行调整使用,完成突击性或其它临时性工作。(七)履约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八)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九)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特定资格条件资料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有效性审查未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无效条款中的规定的情形。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部分和商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分包)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三、评标标准(适用于所有包)(综合评分法)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经济部分(15)投标报价(15%)15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技术部分(45)服务方案(10%)10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学生用餐、教师用餐、应急保障用餐、小卖部等)的得5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的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5分(含)—4分(含)、良加4分(不含)—3分(含)、一般加3分(不含)—2分(含)、差加0分。3.未提供服务方案和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内容独立评分。2技术部分(45)应急预案(9%)9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员工群体性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紧急事件等)的得4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的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5分(含)—4分(含)、良加4分(不含)—3分(含)、一般加3分(不含)—2分(含)、差加0分。3.未提供应急预案和提供的应急预案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内容独立评分。2技术部分(4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9%)9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得4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5分(含)—4分(含)、良加4分(不含)—3分(含)、一般加3分(不含)—2分(含)、差加0分。3.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内容独立评分。2技术部分(45)安全保障措施(9%)9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的得4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5分(含)—4分(含)、良加4分(不含)—3分(含)、一般加3分(不含)—2分(含)、差加0分。3.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和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内容独立评分。2技术部分(45)人员培训方案(8%)8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人员培训方案(人员培训包括:人员培训和管理等)的得3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的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5分(含)—4分(含)、良加4分(不含)—3分(含)、一般加3分(不含)—2分(含)、差加0分。3.未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和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内容独立评分。3商务部分(40)成本测算方案(5%)51.有成本测算方案且成本测算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制定的成本测算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并按照优劣程度适当再加分。加分标准为:优加3分、良加2分、一般加1分、差加0分。3.未提成本测算方案和成本测算方案不符合实际本项目的,本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本测算方案独立评分3商务部分(40)企业实力(20%)5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40)企业实力(20%)9投标供应商具有消防安全预警监测管控服务系统、消防设备自动化运维操作系统、信息保密集成监控服务系统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此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提供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名称、说明书(功能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提供承诺函(智能化管理系统用于本项目后,投标供应商将按期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确保服务期内稳定使用),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加盖投供应商单位公章。(3)投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①或②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已自行开发系统的,应提供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投标供应商已向他人购买软件的,应提供正版软件系列号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40)企业实力(20%)6投标供应商有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认证证书6个,(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AAA级诚信供应商、AAA级资信企业或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每提供一个的1分,此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40)履约能力(9%)91.投标供应商有获得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或有获得示范食堂、示范单位荣誉的得2分。2.投标供应商获得食品安全等级A级的得2分。3.投标供应商获得省(含直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后勤类企业会员证或准入证的得3分。4.投标供应商获得(校园餐优秀服务商)企业的得2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40)履约经验(6%)61.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有为学校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食堂提供经营服务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能够为采购方提供科学系统的管理经验及相关措施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措施进行独立评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或公告形式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6.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商务及经济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须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及经济文件”,其中PDF或图片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装订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篇规定内容和格式使用不可拆卸的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八)投标报价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九)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供应商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三)投诉投标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提起投诉。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可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供应商领取该包中标通知书前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该包代理服务费。十一、交易服务费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执行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项目服务技术需求条款差异表(二)其他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八)其他材料(自附)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投标供应商名称包号及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备注:供应商若对两个包均投报需要两个包均报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包填写明细)格式自拟二、技术部分文件(一)项目服务技术需求条款差异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请投标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处理;3.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5.“第二篇服务技术需求”中“※”标注的条款必须为无差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资料(“第二篇项目服务技术需求”、”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技术部分”中的评审要求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请投标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商务条款差异表处理。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标注的商务要求必须为无差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其他商务资料(“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中的评审要求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八)其他材料(自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