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招标公告(嘉兴市气象局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J-2024-40
项目名称: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846400
最高限价(元):8846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46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要求,拟在秀洲区王江泾镇范滩村建设嘉兴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具体采购内容包括雷达主机(含天线罩和配套软件: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雷达专用配套设备、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含铁塔、供电、通信、防雷等)和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含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基础设施建设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审室( 广场路35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五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气象局
地 址:嘉兴市新气象路589号嘉兴市气象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8727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7388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2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张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400827
质疑联系人:陆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313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4月8日定稿(招标文件)-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doc733.8K
4月8日定稿(招标文件)-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doc
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XSJ-2024-40采购单位:嘉兴市气象局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04月08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J-2024-40项目名称: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预算金额:884.64万元最高限价:884.64万元采购计划书:临[2024]1940号采购需求:根据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要求,拟在秀洲区王江泾镇范滩村建设嘉兴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具体采购内容包括雷达主机(含天线罩和配套软件: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雷达专用配套设备、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含铁塔、供电、通信、防雷等)和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含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基础设施建设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2.1¨需要落实: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1.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评审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审室(广场路350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气象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5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8727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73887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会展路20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张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031391/15157400827质疑联系人:陆燕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3139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传真:/联系人:姚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货物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本项目除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内相关建设内容允许分包,其余部分一律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承建相关建设内容时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采购方同意。)☐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履约保证金þ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1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323室(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高张燕,15157400827 。(非强制性要求)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采购单位、甲方”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重要技术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投标标的清单;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明细报价表;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无1.1.27.预付款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招标代理费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收费费率货物收费费率工程收费费率100以下1.5%1.5%1.0%100-5000.8%1.1%0.7%500-10000.45%0.8%0.5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本项目以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的60%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人民币4800元按4800元计取。4、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支付。5、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单位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银行账号:330902602010000046236、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为弥补嘉兴市现有天气雷达低空观测盲区,提高雷达观测数据的时空分辨率水平,提升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龙卷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本项目拟在秀洲区王江泾镇范滩村池斗里新建1部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建设雷达运行必须的铁塔、机房、供电、通信和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以及雷达组网运行所必须的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采购需求仅针对项目主要设备和系统提出了最基础的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整套完备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充分考虑嘉兴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解决方案中完整体现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配件、备件和服务内容等,确保项目可靠实施。本项目建设的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必须与平湖、桐乡、海盐、海宁、嘉善等五县(市)待建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协同组网,实现六部雷达的协同控制、状态监控、数据处理形成融合产品、产品显示等功能。中标人需无条件实现此功能,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提供承诺函)本项目采购的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是部署在嘉兴市气象局中心机房内满足雷达协同组网需要的配套设备,须与同期平湖、桐乡、海盐、海宁、嘉善等五县(市)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项目购置的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相兼容;全市6套集约存储处理模块组合成满足嘉兴全市6部X波段相控阵、1部S波段雷达组网、15秒以内生成各种单站产品和组网融合产品运算以及至少两年雷达数据存储需求的服务器集群。(提供承诺函)本项目内所有设备和网络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CPU采用国产X86架构)、软件完成信创适配。(提供承诺函)非雷达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须获得雷达生产厂家的书面授权许可,承诺参与雷达建成后的售后运维等工作。(提供承诺函,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提供授权许可文件)二、采购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雷达主机台1含天线罩、配套软件(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2雷达专用配套设备套1天线罩内附属设备、机房附属设备等3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套1雷达产品数据显示存储处理4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套1含铁塔、机房、电力、通信、防雷等以上设备均包含安装、调试服务。三、技术指标1、雷达主机技术指标(所投雷达主机技术指标应符合《中国气象局颁发的X波段双线偏振一维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中标准型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指标项技术指标要求总体技术指标▲雷达体制双线偏振体制▲工作频率9.3 ~ 9.5GHz探测距离范围警戒≥120km;定量≥60km近距离盲区范围≤300m★50千米处可探测的最小反射率因子(参考值)≤12 dBZ测量范围强度-15dBZ ~ +80dBZ测量范围速度±48m/s测量范围谱宽0m/s ~ 16m/s测量范围差分反射率因子-7.9dB ~ +7.9dB测量范围差分传播相位-90°~ +90° 或-180°~ +180°测量范围差分传播相位率-2°/km~ +20°/km测量范围相关系数0 ~ 1参数测量精度强度≤1dB参数测量精度距离≤30m参数测量精度速度≤1m/s参数测量精度谱宽≤1m/s参数测量精度差分反射率因子≤0.2dB参数测量精度差分传播相位≤3°参数测量精度差分传播相位率≤0.2°/km参数测量精度相关系数≤0.01系统相位噪声≤0.2°地物杂波抑制比≥50dB收发单元通道幅相一致性幅度波动小于±0.5dB收发单元通道幅相一致性相位波动均方根误差小于±3°输出参数强度、速度、谱宽、差分反射率因子、差分传播相位、差分传播相位率、相关系数电源要求三相 AC380V±10% ,50Hz±5%或单相 AC220V±10% ,50Hz±5%环境要求工作温度室外、车厢外装备:-40~+50℃, 室内、车厢内装备:0~+40℃环境要求贮存温度-40~+60℃环境要求最大湿度(+30℃)室外:≤95%,室内:≤90%环境要求工作高度海拔高度:≤3000m环境要求冲击、振动、淋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且满足野外运输要求。环境要求抗干扰抗电源干扰、电磁干扰、无线电频率干扰环境要求其它防水、防霉、防盐雾任务可靠性时间≥2000h平均故障修复时间≤0.5h架设方式固定架设整机功耗≤10kW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天微波辐射安全性雷达微波漏能功率密度应符合 GJB5313-2004 的要求。安全标记雷达高压部位、微波泄漏部位、机械转动部位应有清晰、 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记。互换性雷达备份零件、部件、组件和功能单元均能在现场更换,无需调整而正常工作。电磁兼容性雷达具有市电滤波和防电磁干扰的能力,设置静电屏蔽、磁屏蔽、电磁屏蔽,模拟地线、数字地线和安全地线严格分开。安全性雷达应有安全性设计,确保雷达按规定条件进行制造、安装、运输、贮存、使用和维护时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雷要求雷达站避雷针接地系统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分开,避雷针应避开雷达的主要探测方向,其高度应使天线处于45°保护角内,避雷针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雷达电源线输入端应加装防雷滤波器,室外电缆一律采用屏蔽电缆。绝缘性雷达各初级电源与大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其他有关冲击、振动、跑车、淋雨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外观质量外观应协调一致。外表面应无凹痕、碰伤、裂痕和变形等缺陷;镀涂层不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无锈蚀、毛刺及其它机械损伤。标记与代号机柜、机箱、插件和线缆等应有统一的编号和标记,符合国家标准。印制板、主要元器件等应在相应位置印有与电路图中项目代号相符的标记。环境噪声要求工作机房噪声不大于85dB,终端操作室噪声不大于 65dB。雷达应有的铭牌包括的内容雷达的名称、型号(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制造厂商标。天线★天线形式双线偏振相控阵阵列天线频率9.3~9.5GHz极化方式线性水平、垂直极化★波束水平宽度(水平偏振和垂直偏振)(法向)≤1.8°★波束垂直宽度(水平偏振和垂直偏振)(法向)≤1.8°增益(法向)≥38dB第一副瓣电平(水平)≤-23dB交叉极化隔离度≥30dB水平方向上双线偏振波束角度误差≤5%水平方向上双线偏振3dB波束宽度差≤5%抗风能力(阵风)有天线罩:17级风速下正常工作天线罩直径≥3.0米材质玻璃钢工作频段X频段:9.3GHz~9.5GHz损耗≤0.5dB抗风等级17级及以上天线阵面和伺服系统天线阵面扫描方式PPI、RHI、体扫、扇扫、定点、用户自定义天线阵面扫描范围方位机械扫描0 ~ 360°连续扫描天线阵面扫描范围俯仰电子扫描-2 ~ +60°天线阵面扫描范围俯仰机械调整0 ~ +90°天线阵面扫描速度方位0 ~ 36°/s,误差不大于5%天线阵面定位精度方位≤0.1°天线阵面定位精度俯仰≤0.1°天线阵面控制精度方位≤0.1°天线阵面控制字长≥14位角度编码器字长≥14位发射通道发射通道形式全固态分布式工作频率9.3 ~ 9.5GHz脉冲峰值功率(每个极化)≥200W发射脉冲宽度1 ~ 200μs(可选)脉冲重复频率≥500Hz(警戒)>1000Hz(定量)发射通道输出端极限改善因子≥50dB谐波和杂散抑制≥40dB接收通道工作频率9.3 ~ 9.5GHz噪声系数≤4dB接收系统动态范围≥95dB最小可测功率(灵敏度)≤-110dBm(带宽1 MHz)镜频抑制度≥60dB模数A/D变换位数≥14位最大脉冲压缩比≥100波束控制与合成单元波束控制和合成形式数字域波束控制精度≤5%电扫方向上双线偏振波束角度误差≤5%电扫方向上双线偏振3dB波束宽度误差≤5%★同时接收波束数≥16个波束电扫方向发射第一副瓣电平≤-22dB(窄发窄收)电扫方向接收第一副瓣电平≤-40dB信号处理单元脉冲压缩主副瓣比≥40dB距离库长度≤30m距离库数≥5000个脉冲累计平均次数16、32、64、128、256可选强度处理方式DVIP(数字视频积分)速度处理方式FFT/PPP处理相关系数处理方式一阶相关或多阶相关处理对数32、64、128、256可选距离退模糊方法相位编码或其他等效方法速度退模糊方法双PRF或其他等效方法故障检测和保护数据丢包,参数输出等故障监控终端软件远程控制远程一键式开关机远程控制自动故障检测及报警远程控制多种探测模式切换,可自定义扫描策略远程控制雷达运行参数调整远程控制数据质控参数的设置和调整远程监视监视雷达工作方式、工作状态、主要故障远程监视雷达运行状态日志记录和分析,历史故障分类统计远程监视雷达运行状态异常报警,报警阈值可调节协同控制在多雷达进行协同探测时,根据各雷达所在地理位置,自动计算子阵扫描顺序、起始角度等参数协同控制在多雷达进行协同探测时,一键式进行协同扫描的开、关机;协同控制多雷达协同探测方位角误差统计和校准数据显示具备显示雷达基数据,具备基数据的PPI显示, RHI显示;具备地理信息系统的集成显示;具备任意点雷达数据方向图分析功能。随机仪表配备专用测试仪表,能够开展至少10项指标的离线标定,满足测试和定标要求2、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标项目功能产品技术框架具备GIS数据显示及三维显示能力基础功能雷达状态监控、数据传输、远程控制气象基本数据产品强度(dBZ)、速度(V)、谱宽(W)、差分反射率因子(ZDR)、差分传播相位(ΦDP)、差分传播相位率(KDP)、相关系数(ρHV)产品显示PPI 显示、RHI 显示、CAPPI显示、垂直剖面、组合反射率(CR)、最大值显示(MAX)、四分屏显示、三维等值面物理量产品回波顶高(ET)、回波底高(EB)、1 小时累积降水量(OHP)、3 小时累积降水量(THP)、N小时累积降水量(NHP)、风暴总积累降水量(STP)、垂直积分液态水(VIL)、最强回波高度、质心高度风场产品速度方位显示(VAD)、速度方位显示风廓线(VWP)、风场反演强天气识别产品风暴结构分析(SS)、冰雹指数(HI)、风暴追踪信息(STI)、中尺度气旋(M)、龙卷涡旋特征(TVS)偏振数据产品粒子相态识别、融化层识别、双线偏振定量降水估测图形处理功能多要素显示;多层 CAPPI 显示;多仰角多画面显示;体扫多仰角 PPI 同时预览;体扫所有方位角RHI同时阅览;体扫无间隔 RHI 扫描显示预览;动画回放;图形放大、平滑、透明;图形存储和背景图加载;直方图显示;等值线显示;游标引导:通过游标录取并显示游标所在点的方位、高度、距离、回波强度等数据;PPI 滑动 RHI 选择:通过在 PPI 上波动选择指针方位角度,双击选中角度,可获取对应位置 RHI;图像选择编辑工具:图片图像在线编辑、文字编辑,图像图形圈选功能;光标联动。同时支持多雷达融合产品显示和单雷达基本产品显示。组网拼图雷达产品数据格式符合中国气象局标准,能够与周边X波段、S波段天气雷达进行组网拼图,生成组网融合产品。组网融合产品至少包含强度、回波顶高、液态水含量、三维风场、降水相态等。智能预警具备雷达自定义报警;强天气(雷暴大风、龙卷、冰雹、强降水)的识别、追踪、分类、报警;未来1-2小时预测预警。交互操作具备任意剖面快速制作,响应时间小于0.5s;多点曲面剖面的快速制作和编辑,响应时间小于0.5s3、雷达专用配套设备技术指标序号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单位数量一天线罩内配套设备1除湿设备除湿量:≥20L/天(35℃ 90%RH)额定电源:220V-50Hz湿度控制进度:±3%湿度调节范围:10%-80%电源插头:16A(空调插头)尺寸:≤小于500*500*579mm台12其他配套手持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加固定扣;配电箱;排风扇;监控摄像头≥2个;照明设备等套1二机房内配套设备序号内容具体要求单位数量1除湿设备名义除湿量:≥2.53kg/h(27℃ 60%RH)除湿量:≥150L/天(35℃ 90%RH)额定电源:220V-50Hz湿度控制进度:±3%湿度调节范围:10%-90%电源插头:16A(空调插头)尺寸:≤小于500mm*500mm*1000mm台12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自启动灭火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形式:柜式充装压力:2.5MPa (20 ℃时)气瓶容积L:七氟丙烷储瓶≥40L储瓶间环境温度:0 ~50 ℃启动方式:电动启动 DC 12V ~ 28.8V、应急机械手动启动 机械操作力≤150N启动延时:0~ 30 S(可调)灭火剂喷射时间:≤10 S套13雷达机房专用机柜含网关、光模块,≤600*600*1800cm综合专用机柜1、市电进入到UPS后再接入雷达专用机柜,进行电路控制,可接入与控制塔上雷达与塔上其他设备电源通断;2、运营商网络接入雷达专用机柜;3、安置雷达专用服务器与存储设备,便于管理与调试。台14机房内专用配电箱横箱≤500*600*200cm套15气象产品显示工作站或服务器CPU:处理器速度≥3.0GHzCPU核心数量:≥8核;内存:≥16GB;系统盘:≥256G固态硬盘;数据盘:≥2TB;显卡:显存容量≥8G;台16雷达数据处理存储服务器CPU:处理器速度≥1.9GHz,核心数量:≥8核;内存:≥32G;硬盘:≥240G固态硬盘,≥40T机械硬盘;网口:≥2个千兆网口;至少满足单站数据两个月存储需要,支持数据冗余备份。台17路由器包转发率>=9Mpps配置双电源,4个千兆Combo口,2个千兆光口,配置2个千兆单模光模块。台28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包含≥5个监控摄像头、≥8路NVR、存储(硬盘≥16T)等购置和安装。套19交换机24口千兆企业级三层网管以太网络核心交换机;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包转发率108Mbps/126Mbps;配置双电源,4个万兆SFP+台210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具备 3D 动环功能,预留后期接入接口可检测 UPS 电源可检测天线罩及舱房内空调(带漏水检测功能)含至少2个烟雾检测模块含至少2个温湿度检测模块具有短信和语音电话报警功能套14、雷达配套基础建设指标序号内容具体要求单位数量1铁塔1.铁塔高度:25米2.铁塔设计寿命:≥50年3.铁塔类型:六柱梯型雷达塔4.雷达平台:直径5.4米5.建设承重:≥2.0吨6.抗风等级:≥16级7.承受天线罩上的冰雪荷载:≥200Kg/m28.建筑物—铁塔(装上设备后)的自振频率:>1Hz9.铁塔摇摆速度:<1m/s10.俯仰角偏差≤0.125°11.方位角偏差≤0.125°12.塔顶位移比:<1/30013.抗振、抗盐雾等级:按照当地环境标准14.铁塔从下到上要预留走线架用于电网走线。15.铁塔平台安装护栏高度≥1.2米,且按照下文要求避雷针安装位置需要加粗立柱,后期防雷要固定避雷针。16.铁塔垂直度要求:必须在铁塔完成建设,雷达吊装前专业测试垂直度,存在倾斜调整后方可吊装。吊装完成后严禁再调整垂直度。塔顶平台需确保水平。17、道路加宽、道路修复、铁塔四周围栏建设、视频监控、警戒标志设立等。18、铁塔下方及基础周边回填种植土、复种草坪以及两年绿化养护等。套12机房1、规格4.0m×3.0m×2.5m。2、雷达的正下方,离地50CM以上,地面用钢板铺满;3、机房内需包含照明、标识标牌、应急灯、手持式灭火器等。4、满足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雷击、洁净、保温、防潮、抗电磁干扰等要求。3外市电最近变压器引入机房,埋地。采用≥4*25mm2铜芯电力电缆。直供电,供电电压380V。4六年通信网络通讯线路采用租用方式(六年),由运营商以光纤方式接入。为确保雷达数据传输的可靠性,采用一主一备50M专网传输(带IP)(提供承诺函)5防雷工程1.防雷类别为二类;2.直击雷防护采用1根6.5米玻璃钢避雷针和3根1.5米玻璃钢避雷针方案;3.接地网要求其接地电阻值≤4Ω;4.应安装3级SPD进行保护。5.项目完成后需中标方自行委托第三方出具防雷检测报告。5、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建设指标序号内容具体要求单位数量1显示存储模块1、千兆网口≥2路;2、CPU:处理器速度≥3.2GHz,核心数量≥8核;3、内存: ≥128GB;4、硬盘空间:≥64TB;5、集群通信带宽:10Gbps;套1注: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带“★”为重要参数。产品要求中有推荐品牌、型号的仅作为投标方案参考,除推荐品牌、型号以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推荐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参数,中标人需按照要求提供。达不到需求规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四、供货期、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基建工程的实施及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投入业务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组织业务准入测试并通过验收。2、本项目中X波段相控阵雷达硬件和雷达站工程配套建设(塔体、塔基、机房),质保期为8年,质保期从业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含每年两次雷达巡检、一次雷达标校、铁塔保养维护、机房保养维护、软件更新迭代等)。其他雷达专用配套设备、软件等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和运维服务。在项目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承诺书)3、提供雷达备件(至少包含收发组件、数字波束合成组件、变频组件、防雷器组件、收发单元电源组件等)价格清单,承诺在质保期满后备件价格不高于清单价格,且取本次报价及未来市场价格两者的低值。4、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中标方接到通知后(通知方式不限于电话、传真等)应2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的24小时内,中标方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软、硬件问题24小时内解决,硬件问题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提供备品备件,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如需延长时限,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响应期。五、项目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所需项目组人员,技术人员拥有专业的技术能力,高空作业、电力、通信、防雷等相关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保障项目安全完成。6.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财政预算下达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2、完成供电、通信、防雷、道路等建设,雷达设备安装和铁塔基础建设后,现场测试验收后(且财政预算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按气象业务规定,试运行结束,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且财政预算下达后)支付项目审定价的剩余款项。七、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运行、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技术指导、服务、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八、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产品为厂家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2、所有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内已经制定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拥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检验证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具有国内或国际安全认证标记(如果有)。设备应附有单机和系统的中文纸质及使用说明书(包括软件使用说明书),并附有装箱单。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设备清单只是系统所需的主要产品明细,供应商应根据系统优化设计方案提供更完整详细的产品清单。除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外,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产品也应与其他系统中相关产品相互配套协调,不发生矛盾和冲突。4、项目选择的产品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产品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5、如果本招标文件中有不明确或不详尽之处,应符合项目整体运行为原则。6、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除上述产品及场地附属设施外,为确保产品稳定可靠运行,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建设、施工复绿、项目验收、质保期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纳入项目,后续不再追加。九、人员培训1、中标供应商应对雷达保障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①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日常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专业培训。培训应采取课堂讲解和操作训练相结合的方法。②中标供应商应编制和提供本采购文件中描述的培训工作所需的所有培训手册。并提交包括所有培训手册的完整的电子文件。③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2、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将严格保密,在未经采购人授权的情况下不会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会利用此信息进行任何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1.2.十、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按照《浙江省X波段天气雷达验收规定(试行)》执行。十一、其他要求1、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产品、服务的采购、定制以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承担全部工作责任,其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所列采购清单中,只列主要产品、设备的名称、品牌、数量、技术参数等要求,其他辅材、配套、配件等未详细列入,均应包括在相应产品、设备器材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3、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附件、辅材、配件、工程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投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产品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附件、辅材、配件、工程或服务导致采购人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或使用,中标人须免费提供,报价时自行考虑。4、列入国家生产许可或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取得并提供相应说明资料备查。5、项目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具体在实施前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后果自负。6、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必要的软件升级。7、包装及运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保险措施,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致使产品受损。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供货时应为原包装,并提供配套的附件,工具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维修维护指南或服务手册等技术资料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标标准2.1报价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2.2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分项评分内容评分方法分值1资信分11分业绩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及验收证明材料,三项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0-2分2资信分11分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气象类(如大气探测、气象电子等)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气象类(如大气探测、气象电子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 3 分。(0-3 分)注: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所在投标单位参保的最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3分3装备许可证书投标人所提供的 X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设备取得中国气象局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书的得4分。(0-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4分4政策分投标单位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0分;若无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得1分(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如有不良记录又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书)(0-1分)0-1分4政策分1、投保产品中除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具有相应认证证书的得0.5分; 2、投标产品中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具有相应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1分5技术分59分技术偏离1、X 波段相控阵雷达设备标有“★”项目参数无负偏离的得10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0-10分)2、X 波段相控阵雷达设备一般技术参数无负偏离的得7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7分)注:以上2项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供货清单》及《偏离表》对每个指标和要求项的偏离情况做应答,遗漏视为负偏离,如有偏离,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负偏离。3、雷达设备脉冲峰值功率满足200W,得1分。在200W基础上每增加200W,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分)。4、雷达设备探测距离范围满足定量60km,得1分。在60km的基础上每增加5km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人提供实际应用的产品显示界面截图、标明使用区域,不提供不得分)。(0-4分)0-26分6技术分59分建设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完整建设方案设计的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解决方案、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评分。1、产品供货前准备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步骤方案。(0-2分)2、基础设施建设方案(0-4分)。3、软件技术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软件技术设计方案(如状态监控、远程控制、图形处理、组网拼图、智能预警、交互操作等软件功能,与S波段雷达的适配程度)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0-3分)。4、根据投标人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方案、安装调试方案、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把握的准确度进行打分。(0-3分)5、防雷安全整体实施技术能力: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具有特种工程(特种防雷)资质的加1分,没有不得分(0-1分);所拟派的防雷技术实施专业人员的雷电防御相关技术能力(从业经验、上岗证和职称等)进行打分(0-2分)。(0-3分)0-15分7技术分59分项目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管理方案内容进行打分。1、管理和协调方法(0-2分)。2、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0-2分)。0-4分8技术分59分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监控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打分。1、主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运行情况(0-2分)。2、产品维护及售后服务保证质量(0-2分)。0-4分9技术分59分进度安排根据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供货、安装调试的节点安排情况、试运行等进行综合打分。(0-2分)0-2分10技术分59分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不得分。1、详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表及授课人情况(0-2分)。2、培训手册,包含封面、目录、主要内容(0-2分)。0-4分11技术分59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1、售后服务人员安排(提供与采购产品检查、维修、维保相关的工作方案)。(0-1分)2、备件清单、价格提供情况。(0-2分)3、应急预案分析及应对措施、设备故障处置响应、巡检计划等。(0-1分)。0-4分注:每个评委根据上述评分内容和分值独立打分,然后将各评委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最后有效得分。(计算分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2.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2.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2.8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4.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JXSJ-2024-40政府采购确认书号:临[2024]1940号预算金额:884.6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特殊专用条款部份(双方协商拟定)1.服务内容……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资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设备货物清单…………………………………………………………………(页码)(6)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排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2商务技术文件2.3报价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投标声明书致:(投标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财务报表)(格式自拟)5.我方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6.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有,请如实填写;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七、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与技术专长备注123…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供应商针对该项目的销售、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九、设备货物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制造厂商质保期交货期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技术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产品备件价格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型号制造商小计(元)12…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十一、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明细报价表………………………………………………………………(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1合计大写(人民币):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规定的内容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二、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型号品牌制造商小计(元)12…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规定的内容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处进行勾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XSJ-2024-40采购单位:嘉兴市气象局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04月08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J-2024-40项目名称: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嘉兴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预算金额:884.64万元最高限价:884.64万元采购计划书:临[2024]1940号采购需求:根据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要求,拟在秀洲区王江泾镇范滩村建设嘉兴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具体采购内容包括雷达主机(含天线罩和配套软件: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雷达专用配套设备、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含铁塔、供电、通信、防雷等)和数据集约存储处理模块(含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基础设施建设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2.1¨需要落实: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1.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00秒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评审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审室(广场路350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气象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5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8727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73887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会展路20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张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031391/15157400827质疑联系人:陆燕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3139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传真:/联系人:姚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货物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本项目除雷达配套基础建设内相关建设内容允许分包,其余部分一律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承建相关建设内容时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采购方同意。)☐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履约保证金þ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1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323室(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高张燕,15157400827 。(非强制性要求)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采购单位、甲方”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重要技术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投标标的清单;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明细报价表;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