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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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21956(三)预算金额:29,000.00(四)采购需求: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8日(一)提供即时、日常的法律服务;(二)为中心合同、人事劳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和建议书;(三)为中心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四)为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普法培训(2小时/年)。129,000年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4月08日(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一)提供即时、日常的法律服务;(二)为中心合同、人事劳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和建议书;(三)为中心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四)为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普法培训(2小时/年)。合同份数:3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第1页-(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谢志豪15013092241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2024年04月08日-第2页--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