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 粉尘浓度检测仪 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24)



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采购公告

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BGBGJTHGXHD240408119317)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15栋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李明丽
联系人:
王振

电话:
13941495542
电话:
024-4782340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08日
                                                                    公章Epoint

 

附件:

明细表.xlsx
采购方案.docx
技术协议.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本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审批表
本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审批表
本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审批表
本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审批表
本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审批表

编号:2024-LN-004

2024.4.3
2024.4.3

招标材料名称
粉尘浓度检测仪
粉尘浓度检测仪
供货时间
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工程项目名称
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
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
使用单位
环保分公司

主要内容及要求:
主要内容及要求:
主要内容及要求:
主要内容及要求:
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信息: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本次公开询比不含税含运费,增值税率13% ;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
2.是否为年标:否 投标人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
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8)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
7.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验收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
9.供货量及供货期限: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
1.项目信息: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本次公开询比不含税含运费,增值税率13% ;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
2.是否为年标:否 投标人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
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8)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
7.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验收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
9.供货量及供货期限: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
1.项目信息: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本次公开询比不含税含运费,增值税率13% ;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
2.是否为年标:否 投标人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
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8)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
7.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验收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
9.供货量及供货期限: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
1.项目信息: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本次公开询比不含税含运费,增值税率13% ;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
2.是否为年标:否 投标人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
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8)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
7.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验收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
9.供货量及供货期限: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
1.项目信息: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本次公开询比不含税含运费,增值税率13% ;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
2.是否为年标:否 投标人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
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8)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
7.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验收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
9.供货量及供货期限: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

主管经理

资材管理部
负责人

招标截止日期: 月 日
招标截止日期: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最高投标
单价
最高投标
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C0070302
粉尘浓度检测仪
DM3000

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
GB12519-1990
11

30000
330000
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
需方指定地点
本钢设备公司
详见技术协议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11

330000

表(二)
表(二)

序号
交流供货商名称
交流供货商联系人
交流供货商电话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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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备件公开询比采购方案是本钢(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承揽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需用粉尘浓度检测仪,共1项,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330000元。具体项目名称、规格、外形尺寸、材质、计量单位、采购数量详见公开询比采购方案及委托需求清单。二、技术质量要求1、该标件需要形成技术协议,制造标准符合《技术协议》要求,保证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材质、尺寸精度等与《技术协议》所要求的备件相匹配,满足使用单位现场生产和质量要求。2、项目需求清单中,部分料号中的“规格型号”为非通用型号,供应商提报所供之备件需经使用单位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料的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国标的合格产品。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流通型3、注册资金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生产型、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需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0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无需提供此体系认证)5、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5)提供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在钢铁、国网电力、石油化工行业的粉尘浓度检测仪供货业绩(共四份含以上)且质量可靠,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6)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0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无需提供此体系认证);7)流通型企业需提供投标品牌公司授予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如没有提供则报价无效。(授权书由委托方自行审核,评委会不负责审核)8)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12个月以上。9、本次采购品牌为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或填写其他品牌,报价无效。四、商务要求1、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等杂费),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增值税发票税率13%。投标总价及单项价格都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2、质量要求:详见技术协议。3、交货期: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5月5日。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后,次月起三个月内结清。支付方式:现汇。6、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7、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8、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材料达到标准要求;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9、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的,每延迟交货一天向需方偿付未到货含税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20%,并承担因延期交货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不能交货的(合同规定到货期后30日仍未交货的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与供方的合同,合同解除后,供方须7日内退还需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含税总额30%的违约金,逾期未退回的应当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2)供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并退回差价,让步接收供方承担自身物资价值2%但不低于500元的罚款;供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需方不能使用的,供方负责换货,并承担调换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是产品质量引起的问题,供方协助需方进行处理。3)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供方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①因更换该产品产生的运输、采购等直接损失。②因该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停车、限产及预期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4)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或因包装不规范造成产品受损等,但不影响使用的,对受损部分进行补偿但不低于500元。5)供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贴牌产品,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额30%的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供方应严格按照产品订单进行送货,需要相关产品附件及证明材料的必须随货同行(如为进口产品,提供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必须真实有效),每延期一天扣款合同含税总额的1‰。7)如标的物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需方可随时要求供方退、换货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材料检测费、运费等费用将由供方承担。因供方供货质量问题的,由供方免费更换。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供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履行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8)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处理。10、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材料对应的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提走,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单价合理,总项低价中标。2、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其他事宜1、本次公开询比项目总项决标,1家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本次公开询比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资料审核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需方联系人:技术童鑫电话:13125538226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板材炼铁总厂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备件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二〇二四年四月粉尘浓度检测仪采购技术协议1.总则:1、本技术协议仅提供干熄焦作业区5炉组筛焦除尘器超低排项目的技术要求,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乙方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钢板材炼铁总厂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如技术资料与本技术协议有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2、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现有最高标准执行。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并有多台同类产品多年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4、乙方在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施工等过程中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及国家法规的行为,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果含有技术专利,其设备价格中已包含所需的专利费。2.工况条件:1、本项目场址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属第I建筑气候区的ID区,该区冬季漫长严寒,夏季短促凉爽;气温年较差很大;冰冻期长,冻土深,积雪厚;太阳辐射量大,日照丰富;冬半年多大风。三、寿命要求:仪表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到货却未安装为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四、供货范围及明细:数量总计1套(单台除尘器)2.1.1 干熄焦作业区 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名 称单 位数 量备注粉尘浓度检测仪台11仓室数:11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粉尘浓度检测显控单元台1粉尘浓度监测传感器台11吹扫控制单元台4自动吹扫器台115.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5.1粉尘浓度检测仪基本参数要求:5.1.1吹扫装置:探头自带吹扫装置5.1.2吹扫频率:可以根据粉尘浓度情况设定吹扫频率5.1.3显控单元:现场触摸屏显示、参数设置及吹扫控制5.4显示操作界面:工艺流程图、仪表图、实时监控曲线、历史记录曲线、历史数据查询、参数设置5.1.5基本功能:仪器异常报警;定时自动吹扫;信号输出以硬接线方式(电缆型号是RVVP3*1.5)接至除尘系统DCS。5.1.6设备维护:至少90天运行不需要非日常维修。5.1.7主要设备板材炼铁总厂推荐供货商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参数品牌1粉尘浓度检测仪 DM3000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粉尘浓度检测仪 DM3000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粉尘浓度检测仪 DM3000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1粉尘浓度检测仪 DM3000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5.2检测原理5.2.1粉尘浓度检测仪的检测原理采用静电耦合的原理,通过粉尘颗粒与探测杆表面的静电耦合产生的电荷形成弱电流,经过放大后转换成4~20mA信号输出,粉尘含量越少,电流越小;粉尘含量越多,电流越大。本系统通过传感器检测布袋除尘器净气端粉尘含量,判断布袋状态。5.3技术指标5.3.1该系统适用于安装在各种规格的除尘仓(室)后净气端,可连续在线监测布袋破损情况。5.3.2粉尘浓度检测仪主要应用在布袋除尘器中,实时监测除尘器中布袋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布袋破损、及时更换布袋;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粉尘浓度检测系统。5.3.3粉尘浓度检测仪采用静电耦合原理,这款静电耦合式传感器是当今工业技术比较成熟的粉尘监测仪。该监测仪是为在恶劣环境下长期使用而专门设计的,设计简单、适用于任何监测环境。5.3.4本系统主要是由传感器、显控单元、吹扫系统、过滤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气体分配系统,在线对除尘器的布袋破损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粉尘浓度检测仪设备技术数据:项 目参 数仪表型号零点漂移≤1%检测方法静电耦合法精确度≤2%FS反应时间≤2秒探测温度低于600℃探测压力低于600kPa仪表环境温度要求-5℃~45℃仪表电源、电压220VAC 50Hz报警输出继电器输出信号输出4~20mA DC有源信号仪表耗气量1立方米/分钟吹扫时间自定(可通过显控单元设置)吹扫频率自定(可通过显控单元设置)5.4系统特点5.4.1显控单元人机界面控制具有多种显示功能,除具有仪表分组画面之外,还具有实时曲线显示、历史曲线显示、历史数据追忆和报警参数设置等多种显示功能。显示屏为10寸彩色液晶显示,通过触摸进行操作,友好界面、操作简单,使用方便。5.4.2反吹装置(吹扫系统)具有自动定时脉冲吹扫功能,及时清除探杆积尘,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降低系统的维护量,延长分析仪的使用寿命。根据现场工况可以由用户自行设定吹扫频率,也可以在巡视过程中进行手动吹扫。5.4.3尺寸防护等级:IP66测杆材质:316SS尺寸:115mm×57mm5.4.4显示流程图、仪表图、实时曲线、历史曲线、历史数据查询、参数设置。5.4.5系统免维护5.4.5.1维护周期长、维护量少,使用费用低,几乎可以做到免维护。5.4.5.2系统的安装布局合理,模块化结构设计,标准化通用程度高,维修更方便。3.5安装条件5.5.1安装在除尘设备每个仓(室)的净气端管道上,以确保测量的精度。5.5.2要求提供不间断干净、干燥的压力为0.5MPa-0.8MPa,流量为1000L/min的氮气(或仪表用压缩空气)。5.5.3设备的安装:见附图。5.5.4电缆型号要求:传感器探头到显控制单元用屏蔽电缆RVVP3*1.5连接(高温或有防爆要求的采用同轴电缆,型号是SYV75-5-2)。显控单元到DCS,连线用屏蔽电缆RVVP3*1.5连接。显控单元到吹扫控制器用控制电缆KVV3*1.5连接。六、资料交付: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出厂资料清单(一式二份);2、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全部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图等材料。具体如下:1)施工图纸;2)设备安装图、部件图及易损件设计图纸(涉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除外);3)控制系统功能规格书;4)操作使用说明书;5)维护手册;6)设备说明书、电气控制原理图及国产设备合格证和进口设备合格证;七、设备监制、检验、验收:1、按照技术协议及图纸或国家相关标准验收。2、在满足工艺参数的条件下,验收过程中出现乙方责任范围内的设备故障、异常停机等,本次验收终止,乙方整改24小时后进行再次验收。3、出现验收和使用异议或需要供方现场服务时,要求供方技术人员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提供技术支持。8.涂漆、包装、运输: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满足运输要求合理包装,免包装费。包装物不回收。特殊要求另外约定。本次需要的所有货物已公路(或铁路)运输至厂内或需方指定地点(国内)。九、售后服务:1、负责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并负责对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2、解决现场所提技术问题,仪表出现故障且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须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有必要需在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3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供方产品出厂时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质检报告、合格证书需随产品交付需方。)4.如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现场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视为违约。5.仪表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到货却未安装为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十、质量异议及双方责任:10.1甲方责任10.1.1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10.1.2提供全面、准确的现场工艺条件及参数。10.1.3按乙方提供的安装图纸要求在管道上开孔及焊接连接管,安装吹扫管线。10.1.4在现场提供吹扫用压力为0.5MPa-0.8MPa,流量为1000L/min的氮气(或仪表用压缩空气)。10.2乙方责任10.2.1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仪表。10.2.2负责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并负责对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10.2.3解决现场所提技术问题,仪表出现故障且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须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有必要需在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10.2.4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无偿、无条件地提供免费服务,如不能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供货方全额赔偿。十一、其他说明:1、本协议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生效。需方全称(公章)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24年__月__日供方全称(手写加盖公章) 负责人:2024年__月__日物料清单1C0070302粉尘浓度检测仪详见技术协议DM3000鞍山翰玛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纳克斯自控有限公司、辽宁佳新科技有限公司GB12519-199011.0台30000.0需方指定地点2024年5月5日前供货完毕本钢设备公司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粉尘浓度检测仪 粉尘浓度检测仪 干熄焦5炉组筛焦除尘系统提标改造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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