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面秩序整治服务招标公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
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XXFN00024
项目名称: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与新蚌埠路交口淮肥佳苑
联系方式:0551-64397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7室
联系方式:0551-65777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文静
电话:0551-65777661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1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0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响应无效。2服务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X(X≤2)的模式。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一年,最多续签2次,总累计合同期不得超过3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须与本次成交结果一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单位对辖区市容秩序进行管理,督促、劝导沿街区域内的单位、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劝导流动摊点,对数字化城管案件(不含违法建设)进行处置等工作,预算90万元/年。3.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行为进行发现、劝阻、制止、清理、处理上报等工作。1、对管理服务区域的出店经营、乱设摊、乱涂写、乱张贴、乱晾晒、乱悬挂搭建、乱破挖、架空线路、楼顶字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清理和上报。2、清理流动摊贩和临时摊群点规范管理。3、涉及数字城管案件派单事件的整改回复并保证通过。4、对乱堆乱放的行为及时制止、清理和上报工作。5、对道路、街巷毁绿、种菜行为的制止和上报。6、对生活、建筑垃圾污染路面、街面等公共场所现象进行制止和上报;对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7、对沿街门面房及单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清理。8、对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发现、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9、做好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落实工作。10、对散发小广告、传单等行为进行制止;对张贴“牛皮癣”等行为进行制止、清理。11、对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摩托车乱停放进行管理,有序摆放整齐。12、对管理区域内店招、广告霓虹灯、灯箱、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残缺或破损的进行制止、整改和上报。13、配合做好市、区、七里塘社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各项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接待保障等)中的市容秩序管理服务工作。14、对市长热线、市民投诉、城管督查、数字城管等反应的问题,必须在接到任务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告),2个小时内将整改结果报采购人。15、街面秩序工作时间为13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分早晚两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允许范围内协商调整。16、社区交办的其他事项。4.人员和设备配置要求(一)人员最低配置如下表:序号类 别人数(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员2项目主管1现场指挥人员3安全员1安全管理人员4街面秩序管理人员19维护秩序及保洁 合计221、上述人员属项目常驻人员,须按照作息制度在本项目办公地点实施日常管理。上述人员原则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申报,替换人员需与被替换人员具备相同或更高技术等级、职称与经验要求。2、人员要求为最低配置,实际合同履行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求,要求成交供应商暂时或永久性增加各类人员。3、因工作环境艰苦,路面街面秩序管理人员建议男性,无相关不能从事该项工作疾病或其他影响此工作情况的,退伍军人优先。4、因街面秩序管理人员任务繁重,加上年龄普遍偏大,在维护秩序、清扫卫生时,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较大,建议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为每名街面秩序管理人员购买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年的意外伤害保险。备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置情况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二)其他配置及要求1、本项目配置的城管数字案件回复所需手机、车辆等办公设备资金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城管数字化案件处置满足日常巡查、清运物品、及时到达现场的需求。2、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文明值勤、巡逻、处理投诉热线,建立完善的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3、成交供应商需加强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加强管理和检查,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供优质管理服务。4、管理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号牌,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表情和谐自然,用语文明、规范。5、人员和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管理并承担,采购人除支付成交供应商采购费用外一律不承担其他责任。以下作业设备均需单独配置,且下述设备配置数量为最低配置数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交叉使用。具体如下表:名称数量轿车1电动车3数字城管终端通手机10备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以上设备相关证明材料,设备配置情况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五、考核办法(一)考核标准1、社区成立秩序员队伍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2、考核方式:采用定期专项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的形式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考核过程中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扣分。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街面秩序管理、数字案件处理、队伍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4、考核细则考核项目及标准第一部分 街面秩序管理(70分)序号检查项目扣分项目及标准备注1街面秩序管理状态1、沿街经营户门前乱堆放、乱倒垃圾、出店经营,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0.5分;2、公共区域流动摊点未及时发现和清理的,每处扣0.5分;3、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或户外广告、招牌出现陈旧、残缺、脱落,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1分;4、私自砍伐、迁移树木及造成绿化毁损,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扣2分;5、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2分;6、发生损坏市政设施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扣2分;7、管辖范围内运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未密闭发生遗撒、泄露或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视情况每处扣0.5分;8、沿街门面房经营户及单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的,每处扣0.5分;9、非机动车乱停放情况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的,每处扣0.5分;10、未经批准占道堆放物料、施工,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1分;11、有乱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1分;12、霓虹灯损坏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每处扣0.5分;13、未及时发现散发小广告、传单等行为,每次扣0.5分;14、未及时发现和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乱刻画的,每处扣0.2分;15、未能限期完成社区领导交办事项,每次扣2分;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各项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接待保障等)工作不力的,每次扣3分;重大及专项行动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4分;因工作不力被上级督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第二部分 队伍管理(20分)序号检查项目扣分项目及标准备注2仪容风貌16.管理人员不穿服装,着装不规范;制服、标识等变卖、转借他人;仪容不整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行为举止17.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行为举止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2分;出现不文明用语,每次扣0.5分;办公场所出现“四乱”规定明令禁止现象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3出勤情况18.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下班,每次扣0.2分;项目负责人外出未向社区报备的,每次扣0.5分;责任区域未见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去向不明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装备管理19.将配备的车辆(汽车、电动车)转借他人驾驶,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违反规定驾驶车辆的,每次扣5分,出现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酒后驾驶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3重大违纪20.管理人员野蛮对待、刁难、报复或勒索工作对象的、酒后上岗的,被市长热线投诉(或督办件)的,每发现1次,扣2分。其他重大违纪行为,扣5分。扣完为止第三部分 应急处置(10分)序号检查项目扣分项目及标准备注4突发事件21.突发事件,20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每次扣5-10分。(二)考核结果运用1、月度考核得分≧90分的,月度经费全额支付;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90分(含80分)的,每下降0.1分扣月度经费的0.1%;得分在70分-80分(含70分)的,按月度经费70%的比例支付,得分在70分以下的,按月度经费50%的比例支付。2、连续两个月度或累计3个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以下的,将终止合同,取消服务资格。六、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须制定该项目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作业方式、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七、考核管理1、采购人将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遇上级部门调整相关考核方案的,按调整后考核方案执行,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接受。2、每月城市管理部对成交供应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3、对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要求整治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治,产生的整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八、付款说明1、以自然月为周期,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核算该月的费用。2、每年年初、年末因财政预算原因不能按时支付经费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正常开展各项工作。3、在合同期内,如相应的设备、人员未达到条款要求的,或在一系列重大活动、接待和突击性、指令性任务中违反上级主管单位指令产生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九、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报总价的方式,报价不得高于90万元/年,否则响应无效。2、供应商报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设备、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履行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上涨、物价指数上涨等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本项目相关费用标准为采购人根据市场及相关政策标准测算,为项目开展的最低且必要的支出,请供应商参考并谨慎报价。(一)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2206012543,840.00 B社会保险22936.43 12247,217.52 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19,034.40 小计(A+B+C)810,091.92 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54,438.18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864,530.10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2206012543,840.00 B社会保险22936.43 12247,217.52 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19,034.40 小计(A+B+C)810,091.92 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27,219.09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837,311.01 注:(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4019元,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0%)组成为:养老保险16.00%、工伤保险0.40%、失业保险0.50%、医疗保险6.40%;(2)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3)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和固定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4)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5)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位。(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7)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项目编号:2024AXXFN00024采购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08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XXFN000242.项目名称: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3.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4.项目单位: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5.项目概况: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承接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90.00万元/年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下午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2.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3.售价:免费。第1页/共75页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4年04月19日9:30(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新海大道与新蚌埠路交口淮肥佳苑联系人:管致玮电话:0551-6439756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7室联系人:朱文静电话:0551-65777661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处)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6室电话:0551-65777650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第2页/共75页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3页/共7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15.3磋商现场提交的/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1采购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其他材料要求35.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其他内容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5777661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7室32.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5.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35.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35.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5.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第8页/共75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6页/共75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7页/共75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68页/共75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69页/共75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第70页/共75页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第71页/共75页(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72页/共75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塘社区管理委员会、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2024年七里塘社区街面秩序整治服务(二次)(2024AXXFN00024)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73页/共75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74页/共75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5页/共7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街面秩序整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