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毁工程修复 山坪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4)
1.发包条件
璧山区正兴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已由我单位编制预算审核,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不足部分为自筹资金。项目单位为: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在我区已组建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零星应急专项库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项目发包金额为:208157.5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的合同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计算后并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
2.2发包范围:包括《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量全费用单价审核表》全部内容。
2.3实施地点:正兴镇沙塝村。
2.4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
3.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2抽取地点:正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4.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4.1本项目于2024年4月12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领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正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海 电话:13527453017
4.3 监督部门:正兴镇纪委
联系人:王艳电话:02341560010
附件1: 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量全费用单价审核表
附件2:实施方案及设计图
附件3:施工合同
正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1、实施方案.docx2、廖家基房山坪塘预算.xls3、施工图.dwg.tar.gz施工合同.doc
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实施方案KelKSNMEKelKSNMEKelKSNME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JiangYuanChongqingengineeringsurveyandDesignCo.,Ltd.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编审人员名单批准:王永江核定:黎丹审查:吴涛校核:李明飞项目负责:李绍含报告编写:李洪张顺KelKSNMEKelKSNME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JiangYuanChongqingengineeringsurveyandDesignCo.,Ltd.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1概况11.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1.2实施背景11.3工程现状11.4工程建设的必要性21.5工程特性表22水文与地质42.1水文气象42.2洪水42.3设计洪水总量及设计洪水过程线42.4调洪演算52.5坝顶高程复核62.6工程地质73工程设计93.1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93.2设计依据及规范93.3工程设计104施工组织设计124.1施工条件124.2施工导流及度汛124.3主要工程施工要求124.4施工总布置154.5施工进度165工程管理175.1施工管理175.2工程运行管理176工程预算186.1编制定额及有关规定186.2基础资料186.3其他应说明问题206.4工程投资预算206.5资金来源21概况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1.1工程区概况正兴镇地处璧山区西南部,东连来凤街道,南和丁家街道接壤,西与永川区金龙镇为邻,北与大兴镇为邻,距璧山城区27千米,区域总面积72.81平方千米。正兴镇地势西高东低,地形以背斜、桌状丘陵、平坝地区浅丘宽谷为主,西部为山地。正兴镇户籍人口为40596人,正兴镇下辖2个社区、12个行政村。1.1.2工程概况廖家基房山坪塘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廖家基房山坪塘上游浆砌条石挡墙垮塌26m;坝顶混凝土路面脱空26m;下游完整并运行正常;坝顶为混凝土路面;溢洪道和放水设施完好。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工程投资20.60万元,资金来源为山坪塘维修资金。实施背景由于汛期洪水原因,造成山坪塘浆砌条石挡墙垮塌,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保证廖家基房山坪塘正常、安全运行。最近几年常出现季节性缺水问题,为了给璧山区正兴镇群众创造良好的水利基础条件,抗预旱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同时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利局、璧山区水务局病险山坪塘的整治要求。工程现状廖家基房山坪塘位于正兴镇沙塝村,大坝为土石坝,坝长65m,坝顶宽6m,最大坝高4.2m,水面面积3100m2,现状蓄水深度2.6m,现状蓄水量约8060m3。溢洪道长6m,宽1.2m,高1.2m。放水设施为涵卧管。廖家基房山坪塘上游浆砌条石挡墙垮塌26m;坝顶混凝土路面脱空26m;下游完整并运行正常;坝顶为混凝土路面;溢洪道和放水设施完好。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工程投资20.6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供水保障资金。山坪塘现状照片: 廖家基房山坪塘现场照片一廖家基房山坪塘现场照片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廖家基房山坪塘是正兴镇沙塝村廖家基房重要的养殖灌溉水源,正常蓄水库容达到8060m3以上。廖家基房山坪塘上游浆砌条石挡墙垮塌26m,坝顶混凝土路面脱空26m山坪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保证廖家基房山坪塘正常、安全运行。同时为了给璧山区福禄镇群众创造良好的水利基础条件,抗预旱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因此,对廖家基房山坪塘进行彻底整治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工程特性表表1-1工程特性表序号名 称单 位现状值设计值备 注1集雨面积km20.0650.0652蓄水深度m2.633蓄水量m3806093004水面面积亩310031005灌溉面积亩4147.5一、大 坝6坝 型土石坝土石坝7最大坝高m4.24.28坝顶轴线长m65659坝顶宽m66二、溢 洪 道10溢洪道堰型正槽式正槽式11溢洪道结构型式条石条石12溢洪道宽m1.21.213溢洪道长m6.06.014溢洪道边墙高m1.21.215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m3/s2.512.5116溢洪道交通桥板长m1.21.2三、放水设施17放水设施型式涵管涵管18最大放水量m3/s0.030.03水文与地质水文气象因廖家基房山坪塘工程性质为整治。根据1:10000地形图量测,廖家基房山坪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065km2,河长0.28km,河道平均比降72‰。根据璧山区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降雨量1055.5mm,最大年降雨量1516.4mm(1968年),最小年降雨量642.8mm(1961年),一般每隔2年~4年有一个少雨低值年出现,每隔7年左右则出现一个降雨量高值年,季节降雨差异明显。多年平均风速1.6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2m/s,风向NW。洪水璧山气象站与本工程属同一暴雨气候区,具有1980年~2023年共44年实测暴雨资料,系列较长,有较好的代表性,精度较高、可靠。《手册》资料统计年限截至1978年,没有反映1978年至今的近年大暴雨对特征值的影响。为此,本工程选璧山气象站1980年~2023年短历时暴雨特征参数和设计暴雨作为洪水计算的依据。表2-1各站暴雨参数分析成果表站点时 段均值(mm)CvCs/Cv璧山气象站1/6h16.30.333.5璧山气象站1h44.50.453.5璧山气象站6h80.10.493.5璧山气象站24h1050.423.5工程集雨面积很小,其洪水主要受10min和1h参数影响,由于瞬时单位线法仅采用6h和24h进行洪水计算,因此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坝址设计洪水。根据设计暴雨参数及丘陵区产、汇流参数采用推理公式推求设计洪水,成果见下表。表2-2山坪塘坝址设计洪峰流量成果表名称采用资料计算方法各频率设计值Xp(m3/s)名称采用资料计算方法123.35102050廖家基房山坪塘璧山气象站推理公式法2.622.342.131.961.661.350.891设计洪水总量及设计洪水过程线工程无实测洪水过程线资料,采用推理公式推求的设计洪水过程线成果。设计洪水总量按照设计洪水过程线概化计算,其成果见下表。表2-3坝址处设计洪水过程线成果表p=2%(校核)p=10%(设计)序号T(hr)Q(m3/s)序号T(hr)Q(m3/s)序号T(hr)Q(m3/s)序号T(hr)Q(m3/s)10.0000100.5942.2210.0000100.5471.5820.1210.117110.7271.8720.1120.0832110.6701.3330.1570.234120.9451.4130.1450.166120.8710.99940.2180.468131.2960.93740.2010.333131.1950.66650.2790.937142.1800.46850.2570.666142.0110.33360.3391.41153.1490.23460.3130.999152.9040.16670.4001.87163.8760.11770.3691.33163.5750.083280.4362.22174.724080.4021.58174.357090.4852.34洪量(万m3)1.18790.4471.66洪量(万m3) 0.825调洪演算(1)水位~库容曲线高程为假定高程,水库~库容曲线见下表:表2-4水位~库容曲线表相对高程(m)00.511.52.02.53.03.544.5库容(万m3)00.0540.160.350.620.780.931.091.241.4(2)泄流能力曲线廖家基房山坪塘溢洪道堰净宽1.2m,为宽顶堰,堰顶高程3.0m。溢洪道泄流能力曲线采用宽顶堰堰流公式进行计算,计算成果见下表。式中:b—堰宽;H—堰上总水头;ε—侧收缩系数,本次取1;m—自由溢流的流量系数,本次取0.36。表2-5泄流能力曲线表高程(m)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流量(m3/s)00.060.170.310.480.680.891.121.371.631.912.212.51(3)调洪计算山坪塘整治后正常蓄水位为3.0m,相应正常库容9300m3。入库洪水采用坝址设计洪水过程线,设计洪水标准为P=10%,校核洪水标准为P=2%,起调水位为正常水位,调洪按静库容水量平衡法,自由下泄进行计算,调洪成果见下表。表2-6调洪演算结果频率起调水位(m)洪峰流量(m3/s)最大下泄流量(m3/s)削峰流量(m3/s)最高库水位(m)相应库容(万m3)P=2%3.02.340.991.353.6441.134P=10%3.01.660.6011.063.4621.078坝顶高程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189-2013)的规定,坝顶超高按Y=R+e+A式计算,坝顶高应等于水库静水位与超高之和,应分别按以下运行情况计算,取其最大值:①设计洪水位加正常运用情况的坝顶超高;②校核洪水位加非常运用情况的坝顶超高。式中Y为坝顶超高,R为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e为最大风雍水面高度,A为安全超高,根据《重庆市山平塘工程整治技术标准》,正常运用情况下的安全加高为A=0.3m,非常运用情况下A=0.2m。波浪的波高和平均波长公式:,其中:h2%―累积频率2%的波高,m;Lm―平均波长,m。平均波浪爬高按正向来波在单坡上的平均爬高公式:式中:K△—斜坡的粗糙渗透系数,取0.8;Kw—经验系数,取1.02;m—单坡的坡度系数;hm—经验系数风壅高度公式:式中:e—风雍水面高度(m);K—综合摩阻系数,取3.6×10-6;β—计算风向与坝轴线法线夹角(°);Hm—水域平均水深。根据本库多年平均最大风速W=8.73m/s,大坝吹程D=56m,以及坝前平均水深H等资料,参考《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189-2013计算坝顶超高。考虑风速时非常运用情况下按多年平均最大风速计,正常运用情况下5级建筑物按多年平均最大风速的1.5倍计算。计算结果见下表。表2.6-1水库坝顶高程计算成果表项 目正常运用(设计)非常运用(校核)波浪爬高(m)0.0930.056风雍高度(m)0.0010.000安全超高A0.30.2坝顶超高Y(m)0.3940.256水库静水位(m)3.4623.644计算坝顶高程(m)3.8563.9山坪塘溢洪道进口宽度为1.2m,高度为1.2m,坝顶高程为4.2m,经核算原山坪塘防洪满足要求。工程地质区域地质项目区域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所处大地构造部位属扬子准地台(Ⅰ1级)重庆台拗(Ⅱ1级)重庆褶皱束(Ⅲ1级)华蓥山穹褶束(Ⅳ2级),构造形迹多定型于燕山运动末期。喜马拉雅山运动以来,本区表现为大面积间歇性缓慢抬升,抬升幅度中等,差异运动弱,构造形迹以北北东—南南西向的褶皱为主,断裂构造仅发育于背斜的核部,规模较小。工程区位于璧山向斜两翼,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区无断层通过。区域稳定性与地震本工程区内新构造运动不强,主要表现为间歇性上升,全新世以来,上升速度减弱,构造区稳定性良好。本工程位于华蓥山基底断裂带和长寿—遵义基底断裂带之间。该断裂带小型地震活动较频繁,震级多小于5级,有历史记录以来,发生过的震级大于5.0级的地震主要有三次,即位于长寿—遵义基底断裂带和七曜山—金佛山基底断裂带间的1854年12月24日南川区陈家场(现为南坪镇)5.5级地震、长寿—遵义基底断裂带的1989年11月20日渝北区统景镇5.2级、5.4级地震。位于华蓥山基底断裂带荣昌县1997年8月13日发生的5.2级地震。工程区不在断裂带的中心位置,发生大的破坏性地震可能性小。据2015年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1:400万),工程区在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因此,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适宜兴建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区域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边缘,地形为丘陵与宽缓槽谷相间分布,呈平行岭谷地貌,总的地势为北东高南西低,属侵蚀—堆积地貌。坝址区出露地层均为侏罗系地层,上覆第四系残坡积层,局部地段上覆第四系人工填土层,现将地层岩性由新至老分述如下:第四系残坡积层(Q4el+dl):分布在平缓的丘顶、丘坡及冲沟谷地一带,以粉质粘土为主,厚0.5~3m不等。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紫红色泥岩与灰黄色长石砂岩不等厚互层。据调查,山坪塘坝址附近均无滑坡、泥石流与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自然边坡稳定性较好。工程设计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根据《重庆市山坪塘整治质量管理技术手册》的相关规定,总容积10000~50000m3的山坪塘为山(1)型,总容积500~10000m3为山(2)型。50000m3以上的山坪塘按照小(2)型水库标准执行,设计洪水标准见表3-1。表3-1工程设计洪水标准表工程规模洪水标准[重现期(年)]工程规模设计校核工程规模设计土石坝、堆石坝混凝土坝、砌石坝山(1)型20200-100100-50山(2)型10100-5050-30本次整治山坪塘总容积未超过1万m3,工程规模为山(2)型,廖家基房山坪塘大坝为土石坝。工程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为50年一遇。设计依据及规范设计主要依据与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业主提供的有关文件以及有关调查统计资料等,同时还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1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59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0)《重庆市山坪塘整治质量管理技术手册》(试行)(重庆市水利局2014-7发布)工程设计工程任务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任务为:1.上游: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2.坝顶: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整治设计1.上游挡墙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长32m(含两侧变形挡墙)。挡墙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求≥200Kpa(如不满足要求,需加深基础开挖或作相应地基处理,直到满足规范要求)。挡墙底宽2.8m,顶宽0.6m,总高0.6m,背水面坡比为1:0.31,迎水面坡比为1:0.21。挡墙背水面夯填粘土防渗。浆砌条石挡土墙每间隔10m设一条沉降缝(沉降缝兼伸缩缝),缝宽1-2.5cm,缝内填充沥青油毛毡(二毡三油)。2.坝顶坝顶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长度32m(含两侧变形挡墙拆除部分),由下至上依次铺设200mm厚手摆片石、50mm厚碎石垫层、200mmC25混凝土路面。拆除并恢复波形护栏长30m。3.下游坝坡未垮塌段下游坝坡稳定,运行多年未发生垮塌和滑坡现象,不作处理。4.其他溢洪道和放水设计完好。挡墙稳定计算1.滑动稳定性验算基底摩擦系数=0.500滑移力=102.922(kN)抗滑力=153.204(kN)滑移验算满足:Kc=1.489>1.3002.倾覆稳定性验算相对于墙趾点,墙身重力的力臂Zw=1.394(m)相对于墙趾点,Ey的力臂Zx=2.492(m)相对于墙趾点,Ex的力臂Zy=2.000(m)验算挡土墙绕墙趾的倾覆稳定性倾覆力矩=205.845(kN-m)抗倾覆力矩=493.933(kN-m)倾覆验算满足:K0=2.400>1.5003.地基应力及偏心距验算基础类型为天然地基,验算墙底偏心距及压应力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306.409(kN)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288.088(kN-m)基础底面宽度B=2.958(m)偏心距e=0.539(m)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基础趾点的距离Zn=0.940(m)基底压应力:趾部=217.263踵部=0.000(kPa)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交通条件工程区内乡村道路通达,交通较方便,有交通道路到达山坪塘附近,约有250m距离需要二次转运。施工供水、供电及通信情况项目区靠近居民点,生活用水直接使用当地生活用水。施工生产用水根据需要就近在河沟、池塘取水。工程区内农用电网密布,施工用电十分方便,仅在局部缺电的地区,在必要的地方可以架设临时输电线路为施工之用,在不方便架设输电线路的地区可以利用柴油机作为施工动力设备。本工程对外通讯主要采用手机联系,对内可采用对讲机联系。主要建筑材料的来源工程所需主要建筑物材料有水泥、钢筋、块碎石料、河沙等,均可在璧山区采购运入工地,综合运距为20km。施工导流及度汛施工主要时段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前期的上游来水可利用潜水泵抽排至下游沟渠,然后进行施工。主要工程施工要求大坝基础处理大坝基础开挖基本原则:A、满足坝体基础轮廓形态的要求;B、开挖后的建基面具有足够的强度与一定的完整性,经作适当的固结灌浆加固处理后能满足坝基应力与变形的要求;C、两岸坝肩开挖后的利用岩面纵坡,应和缓平顺,避免突变;D、开挖形成的边坡应保持稳定;E、在满足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省开挖工程量,并方便施工。大坝基础开挖采用自上而下开挖,不同高程控制点直线连接,保证满足大坝轮廓的要求,并方便施工。两岸坝肩裂隙及软弱夹层根据风化情况局部掏挖、扩挖,再作混凝土回填处理。河床部位基岩裸露,两坝肩覆盖层深度1.0m~3.0m,坝基持力层选定为基岩。坝基岩石边坡上下游临时开挖坡度为弱风化1:0.35,强风化1:0.75,永久边坡1:1.0(高度不大于15m);覆盖层开挖临时边坡6m以下按1:1.0开挖,6m以上按1:1.5开挖,且每隔6m设置马道,马道宽度不小于1.5m,覆盖层永久开挖坡比1:1.75。基面清理坝基中若存在的表层局部工程地质缺陷(如表层夹泥裂隙、节理密集带等)均应结合基础开挖予以挖除。在浇筑混凝土前,应用高压水枪或金属刷把岩基上残留的污泥、尘土、油渍及各种杂物等冲洗干净,并将岩基上的积水全部排除。基面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封闭。基岩面浇筑仓在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先铺一层2-3cm厚的水泥砂浆,砂浆水灰比应与混凝土的浇筑强度相适应,铺设施工工艺保证混凝土与基岩石结合良好。土石开挖土方开挖的部位包括:基础开挖、塘内开挖工程等。由于大坝及库区作业面广,为浅层整形开挖,采用人工开挖辅以机械开挖、集料,开挖后用5t自卸汽车运输至弃渣场或临时堆放场。溢洪道开挖可采用机械开挖辅以人工开挖,5t自卸汽车运输至弃渣场或临时堆放场。土石回填工程中山坪塘回填土料部分利用原开挖土料,不足部分采用反铲挖机在指定料场开挖,采用5t自卸汽车运至临时堆料场,土石回填料采用胶轮车辅人工挑抬从坝址附近堆码场运至填筑工作面,人工平料,蛙式打夯辅以人工夯实。填筑层厚度每层不超过20cm或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每层土石回填料与坝体接缝处顺坝坡方向的老土刨松一并夯实。混凝土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基面清理→模板安装→自密实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伸缩缝处理→凿毛、混凝土拆模养护。(1)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必须用测量仪器进行,施工过程中,对测量的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设置防护设施,以免被破坏。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堰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设置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防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2)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的主要施工工艺:拌和→运输→振捣→养护。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人工立模。采用人工手推胶轮车运至砌筑点,料后人工平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然后采用人工抹面收光。浇筑建基或岩基面时,应将面上杂物、泥土、水及松动岩石清除干净后再进行浇筑,如遇有地下水,则应采取措施避免新浇混凝土受到伤害。混凝土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养护。混凝土浇注前应详细检查仓内范本、钢筋、永久施工缝和基础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浇注。混凝土应按顺序和方向分层浇注,并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混凝土施工要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按工作缝处理。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条、块石(1)一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块、条石的堆填和铺筑,填筑施工时还必须遵守《技术条款》有关的规定和施工图要求。(2)石料要求条石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长度大于500mm,快高宜大于250mm,长厚比不宜大于3,不符合本规定的异性体不得使用。块石应用两面大体平行,比较方正,干砌块石厚度应大于200mm。条石及块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应不低于30MPa。风化石和片石严禁上坝。(3)安砌要求本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填筑材料,应分类储存使用,不得混淆。干砌条、块石料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使用。土石方开挖时,应尽量兼顾石方填筑速度,减少开挖弃料的第二次开挖搬运。浆砌石采用铺浆法,砌筑时石料应保持湿润,砌筑要求平整、稳定、密实。干砌条石应错缝安砌,抵拢靠紧,无架空现行,孔隙率不大于18%。干砌块石要求缝口应砌紧,底部垫稳填实,严禁架空,孔隙率不大于28%。填筑一律采用分层均匀平铺布料,每层人工理砌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继续其上层的铺筑。条石外漏面必须全部采用光面。其他材料要求(1)水泥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2)碎石原则采用石灰石或Mu50号以上的砂岩由破碎机破碎呈立方体的成型碎石,薄片、针状碎石含量不得大于15%。碎石的粒径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径为40mm。其他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中的相关规定。(3)粘土料填筑粘土设计干密度为1.65t/m3,压实系数不小于0.96,采用小型振动碾分层碾压填筑密实。施工总布置总布置原则(1)办公、生活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尽量减少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规模。(2)因地、因时制宜,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利于管理,节约用地。(3)加强环境保护,避免乱堆乱弃。由于工程区面积比较大,工程点分散,且施工期短,故施工设施按分散、从简原则布置。施工布置(1)施工分区本项目工程点分布,考虑到施工布置及施工管理的要求,本工程拟设置1个施工区。(2)施工布置各工区内主要布置有:生产、生活区及风水电系统、综合加工厂、物资仓库等临时设施。另外各施工区前场指挥部可租用附近民房,也可使用工程征地范围内搬迁民房,或者搭建工棚。施工进度本工程总工期为30天,其中准备工期5天,主体工程施工期20天,完建期5天。工程管理施工管理本工程由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担任项目业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标、实施等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选派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质量监督和检查,在项目运行阶段,让村民群众参与管理,以确保村民项目切实为村民服务,切实让村民受益。工程所涉及工程占地、青苗赔偿等,由璧泉街道办事处及虎峰社区自行协调解决。工程运行管理按照水利工程“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确定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的形式,对工程进行后期管护。即璧泉街道办事处与虎峰社区签定项目管护协议,由虎峰社区负责对山坪塘等进行后期管护。运行管护单位应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虎峰社区应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积极性,主动参与运行管护。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年)相关要求,工程管理范围为山坪塘堤坝等建筑物的外边线,边线以外的五至十米区域为保护范围。工程预算编制定额及有关规定(1)采用有关规定及依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及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发布2021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式费定额》的通知(渝水建〔2021〕8号),《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通知》(渝水〔2016〕151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渝水〔201〕55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2)编制设计预算采用的定额建筑工程:渝水基〔2021〕8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及重庆市工民建2018定额。安装工程:《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版)及重庆市工民建2018定额。基础资料1)人工预算单价①人工基价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建[2021]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人工预算单价如下:枢纽工程及引水工程:工长12.12元/工时,高级工11.26元/工时,中级工9.59元/工时,初级工5.19元/工时。②市场人工价格采用由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2023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渝水造价[2023]2号):枢纽工程:工长12.12元/工时,高级工11.26元/工时,中级工9.59元/工时,初级工5.19元/工时。人工费以限价计入,市场人工价超过限价部分人工费需调差。价差: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在编制概算文件时,人工按基价进入定额,参与各项费率的计算,其预算价(或市场价)与基价的差值按价差处理。即人工价差=人工工时耗量×(信息价-基价)。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包括材料信息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三项。①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信息价:按2023年9月璧山区住建委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十期公布的材料价格以及市场询价。其中已包含20km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未计算采购及保管费。运输价格按市场价1.00元/t•km计算。本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运距均未超过20km,则不计算附加运杂费。②主要材料基价《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对主要材料包括钢筋、炸药、汽柴油、水泥、砂、碎石、条块石等规定了基价,其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详见表6-1。表6-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基价预算价格(除税价)1砂m³50258.252碎石m³40129.613钢筋t35003964.64锯材m³—16375汽油t500096206柴油t500082907水泥32.5t300319其它材料:参照近期其它工程结合市场行情分析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有基价的以基价计入,预算价超过基价部分材料费进行调差。价差: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在编制概算文件时,材料按基价进入定额,参与各项费率的计算,其预算价(或市场价)与基价的差值按价差处理。即材料价差=主材耗量×(预算价或市场价-基价)。3)施工机械台时费根据渝水建〔2021〕8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4)施工用风、水、电价格(1)施工用电:本工程施工用电为电网供电,施工用电单价为0.95元/kwh。(2)施工用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资料,本工程施工用风拟采用移动式空压机3m3供风,施工用风单价为0.51元/m³。(3)施工用水:本工程施工用水拟采用附件居民或者堰塘中的水,施工用水单价为1.66元/m³。5)混凝土及砂浆材料价格根据渝水建〔2021〕8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7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及材料用量表计算。6)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工程的项目划分和编制方法依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的通知渝水建〔2021〕8号。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取费费率见表6-2。表6-2工程取费费率表单位:%编号项目计 算基 础土方工程石方 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钻孔灌浆工程挖掘机施工隧洞工程(顶管)挖掘机施工隧洞工程(其他)其他工程安装工程一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11.311.310.39.34.36.39.348.2二间接费直接工程费91368448二间接费人工费50三利润一+二77777777四税金一+二+三99999999其他应说明问题1、建筑工程:建筑工程预算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单价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未有的借用重庆市工民建2018定额进行计算。2、施工临时工程:按建筑工程费的1.5%计算;3、安全生产费按一至四部分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之和的2.5%计算。4、本项目无材料转运距离。工程投资预算经预算,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9.8万元,临时工程费0.84万元,独立费用0.5万元。增加主要工程量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上游坝坡 1原浆砌条石拆除m³97.922土方开挖m³226.373石方开挖m³25.154C15混凝土垫层m³8.965旧条石翻安48.966M7.5浆砌条石挡墙m³304.967土方夯实回填m³155.848沉降缝m²33.18二坝顶1原混凝土路面拆除m³12.162手摆片石m²60.83碎石基层,厚100mmm³3.044C25砼路面(200mm)m²60.85波形护栏m32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为申请山坪塘维修资金。
主表2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工程部分总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
部分投资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9.80
19.80
96.12%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
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
装工程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30
0.30
1.44%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0.50
0.50
2.44%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20.10
0.50
20.60
100%
基本预备费
静态投资
20.60
主表3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建筑工程预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备注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9.80
一
上游坝坡
17.81
1
原浆砌条石拆除
m³
97.92
69.32
0.68
2
土方开挖
m³
226.37
23.91
0.54
3
石方开挖
m³
25.15
156.92
0.39
4
C15混凝土垫层
m³
8.96
534.72
0.48
5
旧条石翻安
48.96
216.62
1.06
6
M7.5浆砌条石挡墙
m³
304.96
447.62
13.65
7
土方夯实回填
m³
155.84
34.96
0.54
8
沉降缝
m²
33.18
140.03
0.46
二
坝顶
1.98
1
原混凝土路面拆除
m³
12.16
202.60
0.25
2
手摆片石
m²
60.8
36.29
0.22
3
碎石基层,厚100mm
m³
3.04
198.59
0.06
4
C25砼路面(200mm)
m²
60.8
139.58
0.85
5
波形护栏
m
32
190.00
0.61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备注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30
三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
项
1.5
197984.46
0.30
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备注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0.5
一
其他
0.5
(一)
安全生产费
2.5%
200954.23
0.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璧山区正兴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建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甲方: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的相关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发包的璧山区正兴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㈠工程名称:㈡工程地点: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㈢施工工期:30日历天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㈠工程范围: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设计说明所述内容,业主有权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相应调整。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实施内容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所述实行,业主有权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相应调整。三、施工有关要求及说明1.施工材料、工艺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说明要求执行。2.回填土方项指一般土方回填。土方夯实回填为人工碾压夯实回填。3.本工程禁止爆破。4.施工方在施工中,必须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和说明施工,服从业主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和具体施工要求及工作安排,搞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工程质量要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规范》的规定。5.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业主有权对建设方案作局部调整;若要调整方案,必须以业主盖章的图纸或说明为准。6.项目建设过程中,变更设计工程量需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才能施工。新增项单价定价需由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审核确定执行。7.施工方接到监理开工通知5日内应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和比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可行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方案等报送监理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可靠性负全部责任。8.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乙方完成的每个工序的工程量、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造成的后果自负。四、工程结算原则1.该工程结算总价控制在208157.55元以内。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2.增减工程结算如在施工中出现有新增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施工单位须先提出增项或变更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新增项单价计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计算;(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单价计算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及类似项目的,由各参建单位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研究确定。工程结算价=1.+2.结算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后并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最终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五、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确定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为20815元(开户行: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营业部,收款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账号:21010101200100000143880088;备注:璧山区正兴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沙塝村廖家基房山坪塘整治工程履约保证金)。六、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日历天,按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上写明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建设任务,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后应及时申请组织完工签证,确定完工日期。延期完工的,甲方按每天500元收取乙方工期延误费(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除外)。如乙方在施工中有无故停工(连续10天、累计20天),且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五日内不开工的,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将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只结算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70%的工程款,甲方将重新组织施工单位施工)。七、验收及资料1.乙方按设计完成所有建设任务,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区水利局验收合格要求,承包人需委托的检测项目,必须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后,提出验收申请。2.经完工签证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施工资料并申请开展完工验收,提交资料时间超过10天且自开工之日起算至提交资料所用天数超过本合同约定总工期的,甲方按照500元/天收取乙方延误费用。3.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款按如下方式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通过验收并办理完工结算后,甲方按照结算金额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完工结算金额的80%后暂停支付;通过审计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审计单位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具体支付情况以财政平台支付为准)。2.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璧山征税机关出具的有效税务发票和已完成工程量等有关材料。九、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廉政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财物;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其他廉政义务。十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造成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约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果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其分包合同,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未按要求办理装备及人员保险的,则视为乙方违约。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日,须支付甲方5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工期15日仍未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限期撤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连续停工5日以上或累计停工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期限撤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乙方的工程质量及方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自行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顺延;乙方超过约定的期限5日仍未整改至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限期撤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报告写明的开工日期进场组织施工,以及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还将依据《重庆市水利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不良行为上报相关部门,纳入企业不良行为管理。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贰份,承包方执贰份。附件:1.《工程工程量清单》2.《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3.《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附件2: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甲方(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乙方(施工单位):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营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1.项目工程名称:2.项目所在地: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3.工程内容:拆除原垮塌的浆砌条石挡墙,并采用M7.5浆砌条石重建;拆除脱空部分混凝土路面,并采用C25混凝土重新浇筑。三、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四、本工程主要危险源:临水作业、施工用电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但以上资料尚未形成或无法查询的除外。2.甲方不得调减和挪用中标价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3.甲方应督促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安监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的规定。4.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5.甲方应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在本水利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7.甲方应当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9.甲方应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0.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11.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延误。(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规范对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义务。2.乙方应承诺本单位依法取得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资质证书。3.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乙方应当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2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不足2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建设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4.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安监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的规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提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5.乙方应认可其投标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实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6.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承建单位所有人员(含农民工)上岗前均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与其从事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了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7.乙方所有进场设备、机具、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具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或审批手续。8.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门的监管。9.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0.乙方应当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市安监局《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渝水基〔2010〕15号)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11.乙方应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度汛要求的工程,还应当编制满足度汛要求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备案。12.乙方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延误。13.乙方应承担施工期间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和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六、乙方发生“七、违约责任”中所述乙方违约情形时的有关违约金以及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处置和事故善后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续进度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二)乙方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以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为依据,分别承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三)乙方发生人身伤亡工伤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后,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虚报,应承担违约金50万元。(四)乙方每发生一次本合同附件所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一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0.05万元;发生一次两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0.1万元,以此类推。八、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本项目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施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十、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肆份,由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附件:习惯性违章行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时间:附件:习惯性违章行为1.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不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作业人员随意解除、挪动已设置的安全措施或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3.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带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换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绳、安全绳低挂高用。5.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物品,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6.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7.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8.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不设明显警示标志,未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9.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不设安全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0.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或错开作业期间无专人监护。1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12.高边坡作业未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设施。13.隧洞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14.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动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15.空气压缩机房的维修平台和电动机地坑的周围无防护栏杆,或栏杆下部无防护网(板),地沟未铺设盖板;移动式空压机无防雨、防晒、隔离防拦等设施。1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17.停电作业不验电接地或不按规定顺序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18.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19.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20.未经值班人员许可,擅自进入带电运行设备区域。21.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工具。2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23.作业人员不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或随意变动施工方案;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24.开工前没有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工作范围、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25.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26.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单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完善编、审、批手续,或方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7.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28.使用吊篮载人。29.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30.起重时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31.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32.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工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33.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34.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线路敷设不整齐、绝缘不可靠、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35.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电器设置应按“一机、一闸、一漏”原则设置。3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防尘和防砸措施。37.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38.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39.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40.使用电动工器具时未接入漏电保护装置、金属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或不戴绝缘手套。41.使用电动工具时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或钩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42.爆破物、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不设明显且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43.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未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44.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5.在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炉。46.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47.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使用已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48.爆破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无统一信号和专人警戒。49.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50.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51.机器的传动部分没有装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没有设护盖。52.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53.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54.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55.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符合规定要求。56.电器防误闭锁装置不全。57.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58.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59.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60.未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不明。61.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基础台账。6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6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64.未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65.施工单位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66.新进场人员(包括农民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未配证上岗作业的;或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67.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未派专人监护。68.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69.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7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71.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72.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73.建设工程中租用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74.未按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度汛方案。75.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76.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或不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77.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附件3: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应遵守的内容:(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乙方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除本合同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的内容:(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财物。(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根据查证金额的10倍,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在廉政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廉政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可向乙方继续追讨。第六条本《廉政合同》的监督单位为项目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肆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工程修复 山坪塘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