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4-ZC018
项目名称: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需为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需具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资质证书,或提供承诺中标后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需附有资质证书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63-3381331(联系人:黄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40801).zip

合同附录格式.doc

委托协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15: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远程开标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63-3920286-607

采购单位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3-3381331(联系人:黄小姐)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3-3920286-607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4-00815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18项目名称: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人: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4-00815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1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2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需为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需具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资质证书,或提供承诺中标后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需附有资质证书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3楼联系方式:0763-3381331(联系人:黄小姐)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小姐电话:0763-3920286-60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第四章中“3.详细评审”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不齐全的,该项评分为零分。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格式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与审查表或评审表不一致的,按第四章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及“3.详细评审”的要求提供即可。招标文件没有作出特定要求或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二)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内容完成期单价最高限价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人民币0.558元/页注:单价(含适用折扣率后的合同的单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档案整理加工费、设备投入费、材料采购费、管理费、税费、人员工资等福利待遇、合理利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因物价上涨、疫情影响等任何因素增调。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项目概况1.为了统筹做好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工作,统一全市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社保档案数字化成果的质量,现由采购人牵头,统一开展全市6个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指:清远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清新区社保局、英德市社保局、佛冈县社保局、阳山县社保局、连州市社保局)的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活动,择优选择1名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2.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具体情况序号单位预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万页)1清远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352清新区社保局253英德市社保局554佛冈县社保局285阳山县社保局366连州市社保局36.053.各县(市区)具体需要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服务任务数量以实际库存档案数量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额合计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4.在合同期内,各县(市、区)社保局社保档案数字化的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请投标人根据自行承担相关风险。5.达到以下条件时,则视为合同履约完毕,采购人与中标人须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不得增加新的项目或产生新的费用。合同履约完毕的条件如下:在约定的完成期限内,中标人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结算总额合计达到本项目的总预算金额上限。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定期向采购人及各县(市、区)社保局汇报服务进度,当服务量即将达到各县(市、区)上限及总预算上限时应立即汇报采购人及相应的县(市、区),待采购人及各县(市、区)社保局通知再行继续服务。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该期限不作任何顺延)标的提供的地点各县(市、区)社保局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合同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完成档案数字化实际总量进度至50%时,由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完成全部档案数字化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经各县(市、区)社保局审定确认实际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余下20%的结算金额。本项目最终根据单价与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单价×中标折扣率。验收要求1期:中标人应在完成服务后15个工作日内把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备忘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县(市、区)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否则验收不通过: 1. 招标需求上列出的服务内容要逐条按要求完成。 2. 各县(市、区)社保局在本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针对该服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中标人须逐条响应并作整改; 3. 各县(市、区)社保局定期按不少于10%的比率对档案数字化成品进行抽检,差错率在0.1%以内(不含本数,以抽检当时,各县(市、区)社保局确认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差错率=不合格的档案件数/被抽检的档案总件数); 4. 抽检不合格的档案,中标人全部整改完成。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设施设备、期限和工作要求 1. 服务地点及设施设备:项目须在各县(市、区)社保局指定场地内实施。各县(市、区)社保局仅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地;其余完成项目所需的电子设备(能与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匹配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条码机、塑封机)及其耗材、纸张、塑封袋、条码纸、白乳胶、档案盒、办公文具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该项目需延长完成期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书面确认,可适当延长完成期。 3. 服务人员要求:(1)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中标人在整个项目服务期间,需要安排整个项目后备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总人数不少于30人,且项目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相关食宿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采购人及各县(市、区)社保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15天申报并经过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进行档案数字化流水线作业,遵守关于存量档案数字化的有关规定,如《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2020关于明确全省社保业务历史档案影像化工作标准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498号)、《关于加强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208号)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管理。(2)驻各县(市、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合同约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的经验,能够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并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且保证按约定和法律法规,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4. 服务质量要求:差错率控制在0.1%内(不含本数)。 5. 服务质量保证期要求: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 6. 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和中标人通过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7. 中标人负责场地安全管理,进驻至交还的期间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各县(市、区)社保局监管。 (二)档案安全管理及保密要求 1. 中标人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加强工作管理,保障档案实体和数字影像在数字化外包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括加工场所的安全管理、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等。 2.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保密,且分别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要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资料和档案数据不泄露。双方应对相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 3. 中标人对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遵守保密原则,如发现因中标人工作失误导致档案内容被泄露出去,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中标人必须做到: 1. 严格按照采购人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要求执行,能保证6个县(市、区)项目点同时开工,并且分别配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数量和能力的工作人员,派专人驻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2. 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该项目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严谨、实用; 3. 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 4. 建立严格的员工工作守则和纪律; 5. 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的项目小组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控; 6. 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 7. 提供详细的计划进度说明; 8. 实施过程从严要求工作质量; 9. 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10. 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管理; 11. 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12. 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备,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 13. 项目实施中要引入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建立突发情况及时响应制度。 (四)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方式:在人民币0.558元/页的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报价范围为0.00%-100.00%。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折扣率),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五)结算要求 1. 费用结算:本项目最终根据单价与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扫描以具备有效内容的字面核算为一页。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单价×折扣率。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进行结算: (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相应县(市、区)社保局公章);(4)中标通知书。 3、如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采购人只要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已全面履行完毕支付责任。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等风险不由采购人承担。 4、双方一致确认,如因采购人的预算、财政支付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对付款方式进行调整,报经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执行。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1.001,200,000.001,2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各县(市、区)社保局的要求,完成各县(市、区)社保局指定的社保业务档案(具备有效内容的页面核算为一页)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工作。其中,部分档案需通过指定的信息系统完成(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具体环节包括档案整理、扫描、移交入库、数据备份、制作目录、背脊条、备考表、塑封归档、排序上架等工作。二、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一)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归档的档案数字化工作环节及要求。1.档案扫描:对指定的业务档案进行系统检查,未扫描的需补充扫描。已扫描的,对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进行对应检查,查漏补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档案补扫、替换、删除等操作,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一一对应。具体要求如下:(1)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2)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3)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4)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 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 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2.打印建档复核单。比对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一一对应后,通过系统打印建档复核单,生成档案号(条码号)。3.档案整理、组卷:(1)档案整理:根据采购人的业务档案分类方案,按年度—月份—档案类型进行分类整理排序,具体整理要求如下:①档案表头方向应统一,表头方向应向上或向左。②大于A4规格的档案统一折叠成A4幅面。③破损的归档材料应进行修补、托裱,小张材料用A4白纸和档案专用乳胶托裱。④传真件、热敏打印材料、针式打印复写联材料等字迹不耐久的材料不能直接归档,需复印后原件与复印件一起归档;对字迹不耐久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⑤剔除会影响档案保管保护的附着物。(2)组卷。对整理的档案按月组成卷,并扫描档案上的条码逐件录入系统,组卷完毕打印相应的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具体要求如下:①应按月组卷。特殊情况可若干月份组卷,但不应跨年组卷。以办结日期确定形成时间。②案卷内材料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业务材料、备考表的顺序依次排序。③每卷案卷厚度控制在2厘米(约200张)左右。(3)编页码。档案以“案卷”为单位每页编码,空白页不编码。页码打印在档案正面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横向的材料应在文字方向右下角编页码。4.制作案卷目录。5.档案封装。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二)存量档案数字化工作环节及要求1.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对档案进行拆装分类、检查页码准确性(错误的页码须重新编码);去除装订线、去除金属物等杂物,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对于部分非规范的档案,如纸质大小厚薄不一、发黄发脆,以及破损的档案进行修补、托裱、裱糊;对每件档案打印并粘贴条码;制作案卷封面等,案卷封面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全宗号,全宗名称、档案类别、案卷题名、案卷档号(条码号)、业务材料形成起止年月、保管期限、件数、页数等,案卷封面样式请见《第五章 合同文本》附录1。2.档案扫描:①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②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③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④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 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 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3.档案著录:档案著录应采用双录入或者一录入一复核方式,著录内容应保持与档案原件一致。档案著录项目要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所需的项目,且著录格式要与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保持一致,每个著录项目内容字段长度均不能超过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信息著录标准如下:①案卷信息录入:全宗号:对应的单位全宗号一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一级类目名称类别号:对应纸质文件目录号二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二级类目名称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目录案卷顺序号:对应纸质档案案卷号案卷名称:对应纸质文件三级类目名称年度:对应纸质文件年度月份:对应纸质文件月份密级:对应纸质文件密级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文件保管期限案件件数:对应纸质文件总件数案件页数:对应纸质文件总页数归档部门:对应的档案立卷整理部门立卷人:对应的档案整理立卷相关责任人。②卷内信息录入:档案类别: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类目个人编号:按相关信息录入姓名: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对应卷内文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按相关信息录入单位名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单位名称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案卷文件保管期限页号: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主件的页码编号页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总页数收集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收集时间办结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办结时间4.编著档号: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档号形成规则编著档案号码:行政区划代码-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目录号-案卷号-件号。5.图片数据挂接:将档案图片和对应档案的著录内容进行挂接,建立起档案图片和著录内容的一一对应;挂接正确率要达到100%。6.数据导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将电子数据(含扫描图片)导入采购人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下的社保档案数据资源库系统),迁移入采购人指定的数据库,可被采购人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所使用和管理,且使用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查阅导入电子档案(页数不超10页)的响应速度不超过10秒,提取档案数据的准确率达到100%。若本项目的工作量完成后,采购人指定的数据库未交付使用,中标人也应在数据交付使用后完成数据挂接和迁移工作,没有期限限制。7.制作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制作卷内目录、案卷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合同文本》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其中卷内目录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置于卷封面下与档案一起装订,另两份装订于案卷目录。案卷备考表置于案卷最后面,备考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卷情况说明(包括卷内业务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等情况的说明,注明发生或者发现问题的时间、人员)、立卷人、立卷日期、检查人、检查时间等。8.塑封、入盒、上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9.数据备份:将数字化后的电子信息数据资料(包括数据库和扫描图片)存入大容量移动硬盘(一式三份)作备份。备份数据要能被正常打开、数据信息完整准确、文件数量与实际相符等。 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非多包组投标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补充事宜,(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RMB19600.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如经评审后招标失败再重新招标的项目服务费需上浮20%)。(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1)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银行: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601001003), 账号:80020000010898547。 2.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中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1份,供采购人归档。 (三)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 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吴美娇电话:0763-3920286传真:0763-3920228邮箱:gdyc3920288@163.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邮编:5115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电话:0763-3877328邮编:511500传真:3385561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资质证书,或提供承诺中标后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需附有资质证书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需为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内容无错误的。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上传整本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上传整本投标文件】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15.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与熟悉程度以及实施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7.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项目认识与熟悉程度、项目实施重点与难点的解决方案进行评审: 1、对本项目的相关标准与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熟悉社保类档案整理与数字化业务情况,项目实施重点与难点的解决方案详尽可行的,得7分。 2、对本项目的相关标准与要求较理解,较熟悉社保类档案整理与数字化业务情况,项目实施重点与难点的、解决方案较详尽可行的,得5分。 3、对本项目的相关标准与要求的理解程度一般,对社保类档案整理与数字化业务情况熟悉程度一般,项目实施重点与难点的解决方案详尽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4、没有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9.0;1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保障与措施,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方案,人员、设备和现场管理和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审: 1、进度保障措施详细合理可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设计科学合理,人员、设备和现场管理和培训计划详尽可行的,得15分。 2、进度保障措施较详细合理可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设计较科学合理,人员、设备和现场管理和培训计划较可行的,得9分。 3、进度保障措施详细性、可行性一般,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设计合理性一般,人员、设备和现场管理和培训计划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 4、进度保障措施详细性、可行性差,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设计合理性差,人员、设备和现场管理和培训计划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不得分。项目安全保密方案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9.0;)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保密制度和管理办法、保密要求,档案资料及数据保密、泄密预防方案等)进行评审: 1、制定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9分。 2、制定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较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 3、制定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详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4、制定项目安全保密方案(上述所列内容缺少一项或以上)详细性差,可行性、针对性差,得1分。 5、没有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方案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9.0;)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机制、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档案整理质量控制、档案扫描质量控制等)进行评审: 1、制定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9分。 2、制定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较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 3、制定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上述所列内容)详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4、制定服务质量方案(上述所列内容缺少一项或以上)详细性差,可行性、针对性差,得1分。 5、没有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1 (5.0分)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年审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且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的,得5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2 (6.0分)1、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ISO2000信息技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则不得分。 【认证证书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有效状态方可计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3 (2.0分)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方面)的,达到五星的得2分,四星或以下的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 【认证证书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有效状态方可计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4 (4.0分)具有档案数字化流程管理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平台、档案数字化双机著录与校验系统、档案排密及全文检索智能化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没有则不得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6.0分)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情况进行评审:①具有中级或以上的档案馆员职称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或以上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区县的项目主管(不含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项目主管具有中级或以上的档案馆员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①具有档案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明/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②具有保密行政部门颁发的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服务(含售后服务)响应情况 (4.0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含售后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在接到服务通知后,投标人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各个县(市、区)社保局处提供服务的,得4分; 2、在接到服务通知后,投标人承诺在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各个县(市、区)社保局处提供服务的,得3分; 3、在接到服务通知后,投标人承诺在3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各个县(市、区)社保局处提供服务的,得2分; 4、在接到服务通知后,投标人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7小时内到达各个县(市、区)社保局处提供服务的,得1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承诺格式自定,不提供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投标人自2021月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担过同类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的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没有则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价表(项目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第一档次)和对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双方盖章及签订日期)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中标折扣率及单价1、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元)2、中标折扣率:_____%;单价:人民币_____元/页3、本合同适用单价(含适用折扣率后的合同的单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档案整理加工费、设备投入费、材料采购费、管理费、税费、人员工资等福利待遇、合理利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因物价上涨、疫情影响等任何因素增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由甲方牵头统一开展全市6个社保经办机构的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单位预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万页)1清远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352清新区社保局253英德市社保局554佛冈县社保局285阳山县社保局366连州市社保局36.053.各县(市区)具体需要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服务任务数量以实际库存档案数量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4.在合同期内,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的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5.达到以下条件时,则视为本合同履约完毕,甲方与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不得增加新的项目或产生新的费用。合同履约完毕的条件如下:在约定的完成期限内,乙方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结算总额合计达到本合同金额上限。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定期向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汇报服务进度,当服务量即将达到各县(市、区)上限及总预算上限时应立即汇报甲方及相应的县(市、区),待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通知再行继续服务。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归档的档案数字化工作环节及要求。1.档案扫描:对指定的业务档案进行系统检查,未扫描的需补充扫描。已扫描的,对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进行对应检查,查漏补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档案补扫、替换、删除等操作,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一一对应。具体要求如下:(1)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2)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3)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4)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2.打印建档复核单。比对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一一对应后,通过系统打印建档复核单,生成档案号(条码号)。3.档案整理、组卷:(1)档案整理:根据甲方的业务档案分类方案,按年度—月份—档案类型进行分类整理排序,具体整理要求如下:①档案表头方向应统一,表头方向应向上或向左。②大于A4规格的档案统一折叠成A4幅面。③破损的归档材料应进行修补、托裱,小张材料用A4白纸和档案专用乳胶托裱。④传真件、热敏打印材料、针式打印复写联材料等字迹不耐久的材料不能直接归档,需复印后原件与复印件一起归档;对字迹不耐久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⑤剔除会影响档案保管保护的附着物。(2)组卷。对整理的档案按月组成卷,并扫描档案上的条码逐件录入系统,组卷完毕打印相应的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具体要求如下:①应按月组卷。特殊情况可若干月份组卷,但不应跨年组卷。以办结日期确定形成时间。②案卷内材料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业务材料、备考表的顺序依次排序。③每卷案卷厚度控制在2厘米(约200张)左右。(3)编页码。档案以“案卷”为单位每页编码,空白页不编码。页码打印在档案正面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横向的材料应在文字方向右下角编页码。4.制作案卷目录。5.档案封装。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二)存量档案数字化工作环节及要求1.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对档案进行拆装分类、检查页码准确性(错误的页码须重新编码);去除装订线、去除金属物等杂物,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对于部分非规范的档案,如纸质大小厚薄不一、发黄发脆,以及破损的档案进行修补、托裱、裱糊;对每件档案打印并粘贴条码;制作案卷封面等,案卷封面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全宗号,全宗名称、档案类别、案卷题名、案卷档号(条码号)、业务材料形成起止年月、保管期限、件数、页数等,案卷封面样式请见附录1。2.档案扫描:①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②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③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④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3.档案著录:档案著录应采用双录入或者一录入一复核方式,著录内容应保持与档案原件一致。档案著录项目要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档案管理系统所需的项目,且著录格式要与甲方档案管理系统保持一致,每个著录项目内容字段长度均不能超过甲方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信息著录标准如下:①案卷信息录入:全宗号:对应的单位全宗号一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一级类目名称类别号:对应纸质文件目录号二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二级类目名称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目录案卷顺序号:对应纸质档案案卷号案卷名称:对应纸质文件三级类目名称年度:对应纸质文件年度月份:对应纸质文件月份密级:对应纸质文件密级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文件保管期限案件件数:对应纸质文件总件数案件页数:对应纸质文件总页数归档部门:对应的档案立卷整理部门立卷人:对应的档案整理立卷相关责任人。②卷内信息录入:档案类别: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类目个人编号:按相关信息录入姓名: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对应卷内文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按相关信息录入单位名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单位名称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案卷文件保管期限页号: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主件的页码编号页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总页数收集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收集时间办结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办结时间4.编著档号: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档号形成规则编著档案号码:行政区划代码-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目录号-案卷号-件号。5.图片数据挂接:将档案图片和对应档案的著录内容进行挂接,建立起档案图片和著录内容的一一对应;挂接正确率要达到100%。6.数据导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将电子数据(含扫描图片)导入甲方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下的社保档案数据资源库系统),迁移入甲方指定的数据库,可被甲方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所使用和管理,且使用甲方档案管理系统查阅导入电子档案(页数不超10页)的响应速度不超过10秒,提取档案数据的准确率达到100%。若本项目的工作量完成后,甲方指定的数据库未交付使用,乙方也应在数据交付使用后完成数据挂接和迁移工作,没有期限限制。7.制作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甲方要求,制作卷内目录、案卷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格式要求见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其中卷内目录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置于卷封面下与档案一起装订,另两份装订于案卷目录。案卷备考表置于案卷最后面,备考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卷情况说明(包括卷内业务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等情况的说明,注明发生或者发现问题的时间、人员)、立卷人、立卷日期、检查人、检查时间等。8.塑封、入盒、上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甲方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9.数据备份:将数字化后的电子信息数据资料(包括数据库和扫描图片)存入大容量移动硬盘(一式三份)作备份。备份数据要能被正常打开、数据信息完整准确、文件数量与实际相符等。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另行协商,以正式签订的中标合同为准)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本合同档案数字化服务所得的全部成果享有完全且排他的权利,有权不经乙方及第三方同意,根据自身决定对该成果进行使用、管理及处分(收益)等。(2)甲方有向乙方提出整改和调换不适合履行本合同规定工作的人员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予以整改或调换。(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档案进行加工,实际交付加工的档案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双方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结算。(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数字化服务方案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及成果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国家及行业标准。(2)档案数字化服务过程中不得对档案原件造成损坏,否则,按人民币2000元/处(次)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无法成功修复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档案原件价值进行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鉴定结果向甲方赔偿,并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3)乙方应在开工前书面上报档案数字化服务队伍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至甲方,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并根据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确保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如期完成。(4)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借出、复制、留存正在数字化的档案,数字化作业完毕的档案应及时归还甲方,暂存数字化服务场所的档案应妥善保存。(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购置设备费、雇工费等由乙方支付。乙方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如给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约定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加工方案,甲方有权对该服务加工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予执行。服务加工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严格按该服务加工方案实施项目。(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在三天内撤出合同履行现场,如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工作的,乙方不得阻碍施工,否则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8)完成其他合理应由乙方完成的任务、事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该服务期限不作任何顺延。该项目确需延长完成期的,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可适当延长完成期。五、服务地点、设施设备和工作要求1.服务地点及设施设备:项目须在各县(市、区)社保局指定场地内实施。各县(市、区)社保局仅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地;其余完成项目所需的电子设备(能与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匹配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条码机、塑封机)及其耗材、纸张、塑封袋、条码纸、白乳胶、档案盒、办公文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服务人员要求:(1)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乙方在整个项目服务期间,需要安排整个项目后备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总人数不少于30人,且项目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人员人身安全及相关食宿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15天申报并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进行档案数字化流水线作业,遵守关于存量档案数字化的有关规定,如《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2020关于明确全省社保业务历史档案影像化工作标准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498号)、《关于加强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208号)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管理。(2)驻各县(市、区)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合同约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的经验,能够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并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且保证按约定和法律法规,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4.服务质量要求:差错率控制在0.1%内(不含本数)。5.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要求: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6.除甲方在合同中明确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发现乙方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同时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且甲方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用。7.乙方负责场地安全管理,进驻至交还的期间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各县(市、区)社保局监管。六、实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乙方必须做到:1.严格按照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要求执行,能保证6个县(市、区)项目点同时开工,并且分别配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数量和能力的工作人员,派专人驻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2.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该项目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严谨、实用;3.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4.建立严格的员工工作守则和纪律;5.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的项目小组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控;6.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7.提供详细的计划进度说明;8.实施过程从严要求工作质量;9.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10.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管理;11.能提供本地化服务;12.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备,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13.项目实施中要引入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建立突发情况及时响应制度。七、结算与付款方式1.结算:本项目最终根据单价与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扫描以具备有效内容的字面核算为一页。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单价×中标折扣率。2.甲方按实施进度进行支付:第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期:支付比例50%,乙方完成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存量档案数字化实际总量进度至50%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3期:支付比例20%,乙方完成全部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经各县(市、区)社保局审定确认实际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甲方支付余下20%的结算金额。说明:(1)如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甲方只要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已全面履行完毕支付责任。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等风险不由甲方承担。(2)双方一致确认,如因甲方的预算、财政支付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对付款方式进行调整,报经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执行。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进行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相应县(市、区)社保局公章);(4)中标通知书。4.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如因乙方提供账户有误或账户注销等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合同款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八、验收乙方应在完成服务后15个工作日内把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备忘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县(市、区)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否则验收不通过:1.招标需求上列出的服务内容要逐条按要求完成。2.各县(市、区)社保局在本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针对该服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乙方须逐条响应并作整改;3.各县(市、区)社保局定期按不少于10%的比率对档案数字化成品进行抽检,差错率在0.1%以内(不含本数,以抽检当时,各县(市、区)社保局确认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差错率=不合格的档案件数/被抽检的档案总件数);4.抽检不合格的档案,乙方全部整改完成。九、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项下服务加工成果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变相给予第三人使用。十、保密1.乙方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办法【2014】7号),加强工作管理,保障档案实体和数字影像在数字化外包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括加工场所的安全管理、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等。2.乙方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保密,且分别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签订保密协议。乙方要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资料和档案数据不泄露。双方应对相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3.乙方对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遵守保密原则,如发现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档案内容被泄露出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由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重新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成果或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款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全部赔偿。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致整改等乙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的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终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4.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响应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或不能按照加工方案按时完成加工任务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经甲方两次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按本合同预估总价5%计算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保函费、鉴定费等;如乙方导致甲方遭第三方(包括乙方员工、知识产权人等)主张权利的,除上述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赔偿因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签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甲方使用EMS特快专递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向乙方送达通知、决定、函件、信息的,自邮件交寄之日起两日后即视为送达。乙方对甲方送达的通知、决定、函件、信息所涉内容有异议的,应自其送达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4-00815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18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YC24-ZC018],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YC24-ZC01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