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招标公告(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JSZC-320312-CCZB-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
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监测范围根据工作内容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范围两类。全域以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面积1764平方千米,城区为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的城区范围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范围的并集,面积约为71.41平方千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0点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2306076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等均不得变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d7f09b96aa74adca4e823b064851f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嘉源大厦6楼
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0516-83319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
联系人:黄建杰
联系电话:0516-82306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建杰
电话:18652203220
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JSCC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采购人: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2.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1.名称: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嘉源大厦3.联系方法:0516-833191174.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雪梅;联系电话:0516-83319117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3.联系方法:0516-823060764.采购项目联系人:曹欣;联系电话:0516-823060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等均不得变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需分采购包编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具备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扫描件);5.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根据评分细则和项目要求自行编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二)商务部分根据评分细则和项目要求自行编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别要求的除外。(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含差旅费、调研费、相关材料分析费、验收费及相关协调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六)以人民币报价。(十七)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3.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0:0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七)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十八)1(二十八)1(4)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二十九)(4)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七)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无(四十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曹欣;联系电话:0516-82306076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号商业楼1102室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以及与“苏采云”系统中完全一致的纸质胶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代理服务费用缴纳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分行户名: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06020109210161332第四章评标标准项目细化项目及分值评审依据价格部分(10分)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准),且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10%)。商务部分(4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相关或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或行政机关下达的任务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方为有效。技术部分(86分)技术方案(22分)根据项目方案(技术路线)设计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对项目方案(技术路线)设计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8分):全面具体详实得8分;较全面得5分;不全面得2分。针对性(7分):针对性强得7分;针对性较强得4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可行性(7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7分;较切实可行得4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86分)项目组织(21分)对其项目组织方案情况进行评审,对项目组织方案完善、合理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7分):全面具体详实得7分;较全面得4分;不全面得1分。针对性(7分):针对性强得7分;针对性较强得4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可行性(7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7分;较切实可行得4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86分)质量保证措施(9分)对其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得9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较合理得6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合理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86分)进度安排(9分)对其进度控制方案情况进行评审,进度控制方案完善、合理得9分,进度控制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得6分,进度控制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86分)安全保密措施(9分)对其信息安全管理方案情况进行评审,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完善、合理得9分,信息安全管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得6分,信息安全管理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86分)技术力量(3分)投标人完成的项目获得过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方为有效。技术部分(86分)人员配备方案(13分)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缺其中任何一项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缺其中任何一项不得分。3.质量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缺其中任何一项不得分。4.投入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5分。注:此项相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上述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材料为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甲方: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第二条工作内容依据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2024年正射影像、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等,收集涉及民政、教育、统计、应急等各类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内业解译、外业核查、空间数据综合分析等手段,采用变化范围标注、用地细化采集、要素提取的方法完成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对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采集2023年增加的监测要素,汇总形成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对监测成果开展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服务各类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一)遥感影像收集收集时相为2024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选择其中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二)资料收集与整理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工作成果,收集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对收集的专题资料,开展现势性、可靠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和一致的利用方案。收集的专题资料为文本或图片等格式,进行空间矢量化处理;对于不同坐标、不同格式的矢量数据,进行转换处理,成坐标统一、格式一致的专题数据。(三)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1.全域范围监测内容(1)变化范围标注。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标注2023年全域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变化情况。(2)空间信息细化。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首先对2023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并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对本年度增加的三级类进行细化采集。表1全域范围空间信息细化内容现状地类细化至三级类科教文卫用地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公用设施用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特殊用地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公路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水工建筑用地水电站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2.城区工作范围监测内容城区工作范围监测内容在全域范围监测内容的基础上,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变化范围标注。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标注2023年城区内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变化情况。(2)空间信息细化。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见表2)。首先对2023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并根据省级最新要求,针对本年度增加三级类进行细化采集。表2城区工作范围空间信息细化内容现状地类细化至三级类城镇住宅用地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科教文卫用地文化艺术场馆、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医院、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公用设施用地消防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邮政局(所)、供热厂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广场特殊用地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公路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停车场(地面)、公共停车楼(地上)、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水工建筑用地水电站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3)空间信息补充。采集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地上)和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见表3)。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表3城区工作范围空间信息补充内容要素名称空间信息补充要素其他城市内涝积水点其他应急避难场所其他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4)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城镇住宅细化是对城区工作范围内的城镇住宅(不限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住宅用地范围内)细化具体范围,并区分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需进一步区分是否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是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按单体形式采集城区工作范围200m2以上的所有地上建筑,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需一并标注套(间)数。(四)衔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相关成果将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开展铜山城区工作范围内地类变化更新工作,对于细化采集要素,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图斑,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实地拍照,并将变化信息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夯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数据底版。(五)外业补充调查与核实对内业难以准确判定监测内容或无法通过影像特征、专题资料确定属性信息的图斑,按照《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细则》开展外业调查与核实,每个核查点位从不同位置和角度拍摄至少三张地面实景照片,完整反映监测对象全景、局部及所需采集属性的特征。(六)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七)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基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监测成果的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形成统计分析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服务期内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第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且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2.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款。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余款全部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且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2.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款。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余款全部支付给乙方。第五条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第六条交付成果徐州市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汇交成果包括遥感影像与专题资料、监测数据成果、元数据、外业调查成果、相关技术文档等。1.正射影像数据铜山区全域正射影像成果。2.监测数据包括城市空间监测数据地类变化数据集、细化数据集、补充数据集等,包括年度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3.生产元数据生产元数据包括成果数据基本信息、数据源情况、数据采集情况、外业调查情况、数据编辑与整理情况、质量检查情况等图层。4.实地照片数据包括外业拍摄照片,照片命名与图斑要素标识码(FEATID)保持一致,包含时间、经纬度、方位角等属性信息。5.专题资料专题资料包含教育、卫生、民政等多方面资料,如原始资料未有矢量化信息,同时将原始表格资料与矢量化资料进行汇交。6.文档成果提交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总结、检查报告、一级检查记录表、二级检查记录表等技术文档。7.统计成果提交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统计成果,包括统计分析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2)甲方应及时按合同准备资金,按时进行项目验收。2.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测绘和调查。(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应人员进行作业,作业期间须服从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自己负责实施合同期间其工作人员的食宿、通讯、差旅、交通水电、资料收集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对项目安全生产负责。(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资料,并对其负责。(4)乙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工期交付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进行资料文档的解释,处理因技术规程变化可能引起的有关问题。(5)本项目所产生的原始数据、中间数据、成果数据产权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均甲方独享。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中的任何数据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6)项目技术设计论证、项目评审和质检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安全保密要求1.项目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和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安全相关管理规定,遵守数据资料保密要求。此约定不因项目的结束而终止,一直有效;2.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有完善的保密规定和有资质的保密人员;3.项目验收时,实施单位提交成果数据后应承诺销毁所有过程数据和最终成果,不得用于其他项目;4.项目事实实施过程中,乙方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防疫安全负责。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提交成果,应在提交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交并应按照逾期提交部分的合同金额的每天千分之五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2.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被第三方诉称侵权了该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乙方的名义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项目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权益。涉及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约定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存档。第十四条附则1、双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对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中标(成交)通知书;(2)乙方中标的投标(响应)文件;(3)采购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结果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说明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含差旅费、调研费、相关材料分析费、验收费及相关协调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二)项目范围:监测范围根据工作内容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范围两类。全域以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面积1764平方千米,城区为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的城区范围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范围的并集,面积约为71.41平方千米,具体面积以省厅核定面积为准。(三)项目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548号)要求,开展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士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四)项目任务:依据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2024年正射影像、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等,收集涉及民政、教育、统计、应急等各类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内业解译、外业核查、空间数据综合分析等手段,采用变化范围标注、用地细化采集、要素提取的方法完成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对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采集2023年增加的监测要素,汇总形成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对监测成果开展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服务各类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五)服务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四、工作内容(一)遥感影像收集收集时相为2024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选择其中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二)资料收集与整理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工作成果,收集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对收集的专题资料,开展现势性、可靠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和一致的利用方案。收集的专题资料为文本或图片等格式,进行空间矢量化处理;对于不同坐标、不同格式的矢量数据,进行转换处理,成坐标统一、格式一致的专题数据。(三)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1.全域范围监测内容(1)变化范围标注。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标注2023年全域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变化情况。(2)空间信息细化。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首先对2023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并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对本年度增加的三级类进行细化采集。表1全域范围空间信息细化内容现状地类细化至三级类科教文卫用地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公用设施用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特殊用地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公路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水工建筑用地水电站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2.城区工作范围监测内容城区工作范围监测内容在全域范围监测内容的基础上,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变化范围标注。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标注2023年城区内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变化情况。(2)空间信息细化。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见表2)。首先对2023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并根据省级最新要求,针对本年度增加三级类进行细化采集。表2城区工作范围空间信息细化内容现状地类细化至三级类城镇住宅用地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科教文卫用地文化艺术场馆、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医院、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公用设施用地消防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邮政局(所)、供热厂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广场特殊用地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公路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停车场(地面)、公共停车楼(地上)、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水工建筑用地水电站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3)空间信息补充。采集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地上)和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见表3)。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表3城区工作范围空间信息补充内容要素名称空间信息补充要素其他城市内涝积水点其他应急避难场所其他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4)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城镇住宅细化是对城区工作范围内的城镇住宅(不限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住宅用地范围内)细化具体范围,并区分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需进一步区分是否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是基于2024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按单体形式采集城区工作范围200m2以上的所有地上建筑,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需一并标注套(间)数。(四)衔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相关成果将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开展铜山城区工作范围内地类变化更新工作,对于细化采集要素,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图斑,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实地拍照,并将变化信息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夯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数据底版。(五)外业补充调查与核实对内业难以准确判定监测内容或无法通过影像特征、专题资料确定属性信息的图斑,按照《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细则》开展外业调查与核实,每个核查点位从不同位置和角度拍摄至少三张地面实景照片,完整反映监测对象全景、局部及所需采集属性的特征。(六)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七)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基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监测成果的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形成统计分析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五、项目成果徐州市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汇交成果包括遥感影像与专题资料、监测数据成果、元数据、外业调查成果、相关技术文档等。1.正射影像数据铜山区全域正射影像成果。2.监测数据包括城市空间监测数据地类变化数据集、细化数据集、补充数据集等,包括年度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3.生产元数据生产元数据包括成果数据基本信息、数据源情况、数据采集情况、外业调查情况、数据编辑与整理情况、质量检查情况等图层。4.实地照片数据包括外业拍摄照片,照片命名与图斑要素标识码(FEATID)保持一致,包含时间、经纬度、方位角等属性信息。5.专题资料专题资料包含教育、卫生、民政等多方面资料,如原始资料未有矢量化信息,同时将原始表格资料与矢量化资料进行汇交。6.文档成果提交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总结、检查报告、一级检查记录表、二级检查记录表等技术文档。7.统计成果提交铜山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统计成果,包括统计分析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六、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0、联合体协议书1、投标函致: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8.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4、偏离表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1/1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业规模类型?徐州工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单位的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铜山区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12-CCZB-G2024-000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0、联合体协议书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项目,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2.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签订等招投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对项目整体质量、进度管控。3、联合体各方任务分工甲方(联合体牵头单位)工作内容: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内容: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也不能和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5、作为联合体我们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若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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